Ⅰ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入账
房管局有占用复维修基金挪作他制用的嫌疑,根据建设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代收业主上交的钱应该解入当地建行,业主大会成立前由房管局监督使用,没憨贰封荷莩沽凤泰脯骏依据放在房管局的账上,入帐借其它应付款,贷专项维修资金。
Ⅱ 买房的维修基金可以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吗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购入房产时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不计入固定资产内价值。
房屋维修基容金一般用于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和房屋本体的维修、更新、改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准则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准则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日常修理费用是计入损益的;而更新改造支出须待发生时计入固定资产且替换相关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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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房屋维修基金账务处理
一般代收业主的维修基金时做的是: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回收业主维修基答金
缴纳到房管局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业主维修基金
贷:银行存款
Ⅳ 购买办公用房支付的修理基金如何入账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八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专,包括购买属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费用。贵单位购买办公房时向房地产商支付的房屋维修基金应该作为外购成本核算。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同时指出:非住宅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Ⅳ 开发商上缴房管局的物业维修基金怎么入账
开发商代收业主所交的钱到专门账户上。该账户不是开发商所持的账户,开发商回将代收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答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1、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维修基金怎么算?
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105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77元/平方米。
3、维修基金怎么管?
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待到业主交付完房款办理好所有手续之后,开发商会提供一张银行卡(该银行卡就是业主上缴维修基金的卡,上面印有xxxx银行维修基金专用卡)。
Ⅵ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介绍,小区未成立业委会,可以由3-5名业主版代表带上身份证到区房产局物权业科填表申请动用维修基金。填表后再委托物业部门或是自行联系维修单位,对方报出设备维修预算后,在小区里公示,再挨个找2/3以上的业主签字审核同意后回告区房产局,方可动用这笔基金。事后,这3-5名业主代表必须在维修发票上签字,承担此次动用维修基金的责任。
Ⅶ 企业住房维修基金的会计怎么处理
单位购房 ,缴纳的维修基金 ,计入固定资产的房产总价值。
企业住房维修基金计入专房产购置成本,直接属购置房产,通常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企业购房业务,需要先确认所购房产目的。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应该做为投资性房地产入账。为了自用的房地产,则做为固定资产入账。
而不管是投资性房地产还是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时都按成本模式计量,其购置成本,包括为持有房时支付的成本费用和相关税费。
因此,公司购房支付的办证契税和维修基金,应按分类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或者固定资产科目。
Ⅷ 住房维修基金如何入账
维修基金不构成商品房固定资产价值,应该记入“管理费用”中。
求采纳
Ⅸ 收到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版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权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Ⅹ 房地产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如何记账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住房(小区)时,通常要提取一定金额的公共维修基金并按规定交存当地小区办代管。公共维修基金的来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售房时单独开票收取,另一种方式是从取得的售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据了解目前实践中采用单独收取的比较多,而实质上这一款项是代收性质,所以会计上在收取和缴存时都通过上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即可,不需通过企业损益科目。如果企业确实是另外提取了维修基金,那么这部分费用通常并不能直接对应到特定的成本项目,所以计入费用处理比较好。
税务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注:该文目前已废除)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规定,因对已售开发产品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担维护、保养、修理、更换等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提取的维修基金不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将已计入销售收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单位的,应于移交时扣除。代收代缴的维修基金和预提的维修基金不得扣除。按两个文件规定精神,应该理解为企业自行预提但尚未使用的不能税前扣除,而是只能扣除实际使用的部分(已支出或移交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