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衣服退换货法律规定三包法
法律分析:第一条“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第三条 缝线开线,饰件破损、脱落者给予免费修理,不能修理者给予更换或一次性作价处理。修理,本市不超过七天,外地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换;三包期内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用者,给予更换。
第四条 符合更换条件,但无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
第五条折旧费自购买之日起按售价每日0.2%计算;一次性作价处理者,可视穿着时间,磨损程度,按售价的10%-30%退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期限的;
2、由于使用、洗涤、保管不当造成的划伤、沾色、掉色、缩水、披裂、虫蛀、起毛起球、破损的;
3、已标名“处理品”,“等外品”的;
4、自行修理或拆动的。
5、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第七条 纺织品、服装类商品质量“三包卡”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作发放。
第八条 本规定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
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
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㈡ 服装导购员在退换货的步骤与技巧的处理
摘要 很多服装加盟店的导购都把心思用到如何销售服装上,对于售后的问题处理极其缺乏经验。我们在探索服装加盟店经营技巧的时候,也经常忽视掉售后这个环节。但其实售后这个环节是整个服装销售过程中最容易忽视但是很重要的环节。比如顾客的退换货如果处理不好就会给顾客留下不好的印象,从此对你的服装店可能就一别两宽了,下面小编通过顾客退换货的三个问题原因做出分析,来看看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的服装导购该如何应对呢?
㈢ 12315鞋子退换货规定
鞋类三包规定:
第一条 :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
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3个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1个月。
㈣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㈤ 12315服装退换货规定
12315服装退换货规定具体如下:
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3、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4、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五十六条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㈥ 售后退货应该怎么处理
淘宝售后客服面对退换货该怎么做?标准是什么?
商品退换标准是什么?双十一马上就要到了,这段时间退换货是很多的,但又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这个时候售后客服如果不知道怎样该退怎样不该退,那就麻烦了。小编接下来就来讲讲商品退换货标准及售后服务。
1、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要求退换货
(1)客户在收到货物时当面在送货员面前拆包检查,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的;
(2)实际收到货物与网站上描述的有很大的出入的;
(3)收到货7天内对货物不满意或不喜欢的(在保证没使用及包装配件全的情况下)。
2、以下情况,拒绝退换货
(1)超出7天或者已经使用的商品将不在退货范围,对于已经使用的商品,不予以退换货;
(2)退换货物不全或者外观受损;
(3)产品并非我们提供;
(4)纸袋、包装盒有瑕疵,以质量问题退货的;
(4)货物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又以质量理由退货的。
3、退换货流程说明
(1)及时与我们客服人员联系,说明退货理由并填交申请表提交给客服人员确认退货;
(2)将货物按客服人员提供的地址寄回
(3)公司收到货,确认货物后,如果是换货我们将重新安排发货,如是退货我们将退款至你的预存款
4、退换货邮费说明
(1)无质量问题退换货的,由顾客承担来回运费;
(2)质量问题退货的,由我公司承担订购及退回运费。
5、退货注意事项
(1)退货时要把所有有关包包的附件(吊牌、防尘袋、包装塑料纸等等)都寄回。缺少附件或损坏原包装将不给予退货。如果有质量问题的包,请连同原快递包装袋一起寄回;
(2)我公司发货采用三级监督制度,确保商品不会被漏发、少发,对于报告少发商品的情况,需要有认可的第三方的证明才可以补发或者退还货款。我公司不接受客户单方面的因为少货,要求退还货款、补发的申请 (第三方证明方法:1、公证处证明 2、在接货的时与货运公司人员清点商品,如发生少货情况,请货运公司开出证明)
(3)退换货一律使用快递预付件(客人先支付运费);对采用到付的快递件我们一率拒收并直接退回给消费者;所产生的相关用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4)如有赠品等,请一并退回
商品退换货标准及售后服务讲完了,作为淘宝售后客服一定要明确商品退换货的标准,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退换货售后服务问题。
㈦ 商品售后维修一直修不好怎么办
商品售后维修一直修不好可以退货。要求商品售后退货。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1条,13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进行退货。
商品售后维修一直修不好,是指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故障和使用性能故障修理过两次以上,对产品的小的毛病修理不计在内。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售后服务重要性
售后服务是售后最重要的环节。售后服务已经成为了企业保持或扩大市场份额的要件如舒达,天猫,京东等。售后服务的优劣能影响消费者的满意程度。在购买时,商品的保修,售后服务等有关规定可使顾客摆脱疑虑,摇摆的形态,下定决心购买商品。
优质的售后服务可以算是品牌经济的产物,在市场激烈竞争的社会,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消费者们不再只关注产品本身,在同类产品的质量与性能都相似的情况下,更愿意选择这些拥有优质售后服务的公司。
客观地讲,优质的售后服务是品牌经济的产物,名牌产品的售后服务往往优于杂牌产品。名牌产品的价格普遍高于杂牌,一方面是基于产品成本和质量,同时也因为名牌产品的销售策略中已经考虑到了售后服务成本。
㈧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条文释义
法律分析: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㈨ 保修期内换货保修日期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保修期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商品保修期内退换后是还有保修期的。因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因此,保修期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