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道路运输许可证 汽车维修 如何办理
申请参加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版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权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并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申请参加技术负责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也可以提供技术职称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质量检验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同时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和维修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考核内容:知识、技能考试。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B. 三类汽车维修办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专项:
从事发动机维修、车专身维修、电气系属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
散热器(水箱)维修、空调维修、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
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
车辆玻璃安装业务和小型车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个别零配件的更换业务.
C. 办理机动车维修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版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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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申请办理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应向哪个部门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依据《机动车维抄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袭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E.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于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15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权》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F. 机动车维修的从业资格证有没有取消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
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4〕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8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9项)
4.国务院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82项)
国务院
2014年10月23日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67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
具体请看:http://bbs.360che.com/m/thread-719679-1-1.html
G. 机动车修理业需要特种行业许可证吗
许可证由拟开户的银行代为办理。
需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
H. 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专列条件:
(一属)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I. 营业执照上有机动车维修项目,还需要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吗 营业执照上有机动车维修项目
2018年8月取消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现在由审批制改成备案制。维修厂办好了工商执照以版后,根据维权修厂的经营范围,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一下,不管主管部门同不同意维修厂都可以开业。至于维修资质,有关部门许可之后,通知维修厂,就表示维修厂可以合法经营了。
J. 机动车维修业是否属于特种行业
这个机动车 不属于特种行业 不需要办理特种行业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