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由宗教团体向拟设场所所在区、县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拟同意的,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市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区、县宗教事务部门的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⑵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可以签维修建筑合同吗
摘要 你好,符合要求的可以签。第十九条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由宗教活动场所提出申请。
⑶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应当经所在当地以上人民政府的什么部门批准
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属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属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1、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或者提出审核意见。
2、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收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和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或者提出审核意见。
3、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收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和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⑷ 某村宗教活动场所屋顶破损,需要局部维修,应当报哪些部门
答:先报住建或房管部门进行危房鉴定,再报当地宗教部门审批,再凭批文去办理拆建或维修手续。
⑸ 某村宗教活动场所屋顶破损需要局部维修,需不需要报批
需要,宗教场所是财政拨款修建的话,自然需要了。而且涉及安全,也要备案啊。
⑹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属于部门法规吗
需要到县宗教局审批。要有当地村委土地使用合同,并且是国土资源。(山区还好说。平原就难了)这是第一难题,其他的还好说。要承建人的身份证,照片,寺庙在县志上的记载证明,重建寺庙的目的。资金来源。县宗教局审批,然后上报市宗教局,再报省宗教局,都审批以后就可以建设了。不过很难。要严格按以下程序予以审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建造庙宇:(1)根据国家宗教政策,设立佛教活动场所即寺庙,要立宗教团体根据信教群众的需要向县、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由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地)级人民政府审核,然后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2)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动工修建。需要指出的是,要在城市规划区内建造寺庙,必须先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持有关批准文件向所在城市的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依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等有关手续。建成后还应按照
⑺ 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这个因为是红线内,所以手续非常简单:
1、写申请报告,报告建筑的地点、规模、时间、功能和投资额度,上报佛协。
2、佛协签署同意意见后上报宗教局。
3、宗教局批复并报备统战部,即可开始规划修建。
4、规划设计及防火消防设计上报宗教局备案(寺院相对简单,有些地方还需要报规划局和建设局,但比例非常少,一般都不用。、)。
⑻ 宗教活动场所怎样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后管理办法是怎样管理
找当地政府就行了,至于管理,政府会找专人指导。
一切跟着政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