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船舶上排维修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不理解什么是上排维修.是不是打错了?
② 船上维修工要海员证吗
船舶为了安全营运,需要通过维修来保证适航,通常情况下,小的维修工作通过船员专自己完成.如果船员属无法自身通过维修来保证船舶的安全技术标准,就需要岸上力量进行维修.岸上维修工短暂登船,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和报备.不需要海员证的,也办不来.
③ 一般国内的船舶修理都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维修的
船舶自然是在船厂修理,船厂一般位于港口附近,舟山附近就有很多大小版船厂,另船舶是权可以拖上来的,也就是所谓的干坞,即船舶驶进干坞,然后关闸放水,使船舶坐在陆地上,俗称坐墩。还有一种叫浮坞。内陆这块不熟,不清楚有哪些修理厂。
④ 船舶维修管理的职责
3. 1规划建设科技处
负责全局船舶修理年度计划的汇总,掌握修船动回态,同时报部备案。另答外,对船舶维修 进行监督,提供必要的协调和技术支持。
3. 2船队
3.2.1船队船管科
根据本船队船舶使用情况和检验换证的要求,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编制下一年年度船舶修理计划,报局规划建设科技处后下达给有关船舶,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向规划建设科技处报上一年船舶修理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附表一、二)。为确保待命船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在正常情况下,10年船龄以下的每艘船舶每年的总修理天数应不少于20天(逢特检年份相应增加15天);10年船龄以上的每艘船舶每年的总修理天数应不少于30天(逢特检年份相应增加20天)。
3.2.2负责对船舶修理单进行审核,择优选厂对船舶修理进行监督,并协调和解决在修理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同时每月二十八日前将本月修船计划的完成情况及下月的修船计划报送规划建设科技处(附表三、四)。
3.3船舶
由船长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修理工程单、计划修船时应根据安排日期,提前两个月把修理单一式三份,上报船队船管科。编制修理单的主要人员原则上应参加修理工程。
⑤ 船舶维修还需要资质吗是不是已经取消了
船舶是水来上的重要交通工自具,他的维修是要到有一定资质的专业维修厂去修理的。凡是没有船舶维修资质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无权对船舶进行维修。经过维修后的船只必须要有国家相关部门的检验证件方可再继续使用。这方面过管理的非常严格,资质不但没有取消,而且现在非常严格。
⑥ 在黄海海战中,清朝为什么不维修破损船只
综上所述,黄海海战双方实力基本持平。但为什么清军会失败呢?黄海海战和甲午战争清政府失败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对可能发生的侵略战争缺乏预见,准备不足,是战争失败的认识原因 ,一味依靠外国调停,没有把立足点放在自身力量上来,是战争失败的外部原因 ,信奉“武器决定论”是战争失败的思想原因 ,放弃和丧失制海权是战争失败的战略原因 ,腐朽没落的封建统治是战争失败的政治原因 ,军队素质低下不堪一击是战争失败的直接原因 ,封建政权买办化导致妥协投降是战争失败的根本原因。
⑦ 船舶维修管理的实施
4.1修理单的编制
4.1.1船舶应根据年度修船计划,救助待命情况,船级社检验的项目,机器设
备的实际运转情况,及说明书规定的各种设备和部件检修要求等编制修理单(附表五)。
4.1.2船舶修理单分为甲板、轮机、救助机具、电气和坞修五个部分。
4.1.3轮机、电气、坞修(轮机部分)部分由轮机员和电机员分别提出,无电机员的船舶,电器设备由各轮机员分别负责。由大管轮编制汇总,轮机长审定。救助机具的修理单由机工长制定,并提交大管轮或轮机长审定。
4.1.4甲板、坞修(船体部分)部分由大副编制汇总。
4.1.5船舶修理单经船长签字后,一式三份上报船队船管科审批。
4.1.6航修,一般应利用航次在港停泊期间进行。
4.1.7船舶发生海损,机损事故,应根据船舶损坏情况和船检部门提出的修理范围和要求进行修理,事故修理应与其它修理项目分别开帐,以便索赔。
4.2承修方选择和修理前准备
4.2.1船队船管科应对船舶修理单认真审核,对预计修理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修理项目应邀请3家以上船厂进行报价,在保证修理质量,修船进度,节省修理费的前提下,对承修方资格进行评审,选择合格承修方。
4.2.2修船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1修船由规划建设处与船队船管科共同商定厂修项目、周期、价格、厂商等。
.2合同中应包括承修方的修理质量和安全保证协议。
.3合同签订前必须对承修方代表的身份和资信进行验证,并了解承修方对被修船保险情况,以及是否有分承修方等,以保证合同的可靠性、有效性、合法性、合同签订后由船管科依据《SMS文件控制程序》(BJ1101)妥善保管。
4.2.3修前准备
.1船舶应认真采集记录与修理有关的设备运转参数,并对运转参数进行分析,提出修理方案,将运转参数和修理单一并报船队船管科。船队船管科应对船舶修理方案进行专题研究,确定项目和修理内容。
.2根据修船项目的需要,船舶应将所需备件清单报船队船管科,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订货,以便保证修船进度,同时在修理单上,写明备件提供方。
.3需要船方制造加工的备件,以及修船所需的特殊材料,应提前向船厂说明,并在修理单上写明这些备件的供应方和技术要求。
.4为保证修船工作顺利进行,修船期间大副、轮机长、大管轮、轮机员等主要船员要相对稳定,做好监修和配合工作,同时做好船舶自修保养工作。
4.3修理监督和审核验收
4.3.1船舶进厂时,根据修船实际情况,同厂方签订安全防火协议明确责任,配合厂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若有明火作业场所,应安排专人看火,专门负责防火安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4.3.2对修理工程的进度、材料工艺测量数据,大副和轮机长等有关船员应进行监修,如有不妥,应及时向厂方提出意见。
4.3.3在修船期间船队船管科应派机务代表主持修船工作,并代表船队制订和签署文件,同时对修船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
4.3.4修船期间,船队机务代表应督促船舶领导加强对船员自修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材料、配件等物资及技术的支持。
4.3.5对已确定的厂修项目一般不再改变,如确需增添附加工程,不得超过原定项目的10%,若修理费超过原计划的10%应由机务代表向船队主管领导汇报,征得同意。
4.3.6全部修理工程竣工后,由大副、轮机长分别对厂修工程的明细项目进行检查核对、验收签字,同时向船厂索取测量记录试验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
4.3.7船舶修理项目中须提交船级社检验的项目,应由船队船管科在进厂前提出申请检验,以便及时取得证书。
⑧ 船舶修理时船舶测深仪水下部分为什么要保护
“水涨船高”中的“船高是以岸(地面)为参照物。若以水面为参照物则船是静止(上下方向)的。
船相对于水面的高度是遵从阿基米德原理的,水面的高度时是不会影响船的入水深度的,“水涨船高”再恰当不过了。
⑨ 船舶有必要定期维修保养吗
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的分类 1、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分为:日保养、月度保养和停航检修三种,其中,停航检修又分为半年度检修和年度检修。 2、日保养每天进行;月度保养每月进行一次,每次一天;半年度检修按主机运转500-600小时或半年进行一次,每次3-5天;年度检修按主机运转1000-1500小时或一年进行一次,每次3-7天。日常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内容和计划的确定应依据CWBT思想和原则,并借鉴和引用CWBT管理技术中四类八级维修制及与之相对应维修周期的概念;日保养、月度保养沿用CWBT管理技术中A、B、C级保养的表格管理形式,停航检修则按船舶技术状况并主要针对D、E、F级保养要求编制维修计划。 2、日保养:以制定日保养工作计划表形式进行(A、B级维修保养)。其主要内容是:搞好船舶环境和设备的清洁卫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排除“三漏”(水、油、气),检查蓄电池及电解液比重,检查机油柜、发动机、齿轮箱等的机油位、膨胀水箱冷却水液面高度等。 3、月度保养:以制定月度保养工作计划表形式进行(C、D级维修保养)。其主要内容是:检查甲板设备的紧固情况以及防水、防晒装置有效性,检查窗、门、盖水(风雨)密性能;清洗或更换燃油、机油滤器及空气滤清器;检查主机等设备润滑状态;对各设备按规定定时加注润滑油等。风油切断、火灾报警、集中监控常规检查;检查液压舵机管路密封性能、油质;检查泵水封、尾轴油、水封密封性等;其它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 4、半年度检修:计划检修项目由船舶负责编制(D、E级维修保养),报批后执行。其主要内容是:检查舱室、甲板、护舷等锈蚀情况,局部除锈、补漆;检查轴系、管系;拆检主、副机、电气设备或更换部件;检查舵系统及其它航行设备。其它必要的检修。 5、年度检修:计划检修项目由船舶负责编制(E、F级维修保养),报批后执行。其主要内容是:上层建筑壁板、各层甲板、船体外板、甲板机械及其管系除锈、油漆等。主、辅机等设备的检修保养按其“保养手册”执行,其它项目参照半年度检修项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