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维修率是什么意思
国家建委关于颁发《城市房产管理维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试行标准》的通知
(79)建发城字205号
城市房产管理维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试行标准
一、房屋完好率 55~60%
二、房屋维修工程量 150~200平米/人、年,房屋维修工作量达到或超
过本地区、本部门的先进水平。
三、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工程质量优良品率 50%以上
施工时,要做到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四、租金收缴率 98~99%
五、租金用于房屋维修比例 70%
六、流动资金占用率 35%
七、降低维修成本率 5%
八、机械装备完好率 80%
机械装备利用率 60%
关于城市房产管理维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试行标准的说明
二、房屋维修工程量:主要是指全年完成的综合维修、大、中修工程量。
但房屋翻建和小修(零星、碎修、养护)不计入房屋维修工程量内,可另行考核。
综合维修是指一间房或一幢房从室内到室外,大、中、小修项目一次应修
尽修。其中包括结构加固,屋面查补,拆、砌墙,室内外抹灰,地面、上下水
道、电路、门窗整修及必要的改善工程,大修工程一般指房屋挑顶、一间或一
幢房大面积地翻修。中修是指较大面积拆、砌墙,新做油毡屋面层,铺地面和
翻作木地板等用工较多的工程。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4年11月8日
2 修缮工程分类
2.1 按照房屋完损状况,其修缮工程分类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和综合维修。
2.2 翻修工程。
2.2.1 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工程为翻修工程。
2.2.2 翻修工程应尽量利用旧料,其费用应低于该建筑物同类结构的新建造价。
2.2.3 翻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完好房屋标准的要求。
2.2.4 翻修工程主要适用于:
2.2.4.1 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的房屋。
2.2.4.2 因自然灾害破坏严重,不能再继续使用的房屋。
2.2.4.3 地处陡峭易滑坡地区的房屋,或地势低洼长期积水无法排出地区的房屋。
2.2.4.4 无修缮价值的房屋。
2.2.4.5 基本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拆迁恢复的房屋。
2.3 大修工程。
2.3.1 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
2.3.2 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2.3.3 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2.3.4 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
2.4 中修工程
2.4.1 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的工程为中修工程。
2.4.2 中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下。
2.4.3 中修后的房屋70%以上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
2.4.4 中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
2.5 小修工程
2.5.1 凡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为小修工程。
2.5.2 小修工程的综合年均费用为所管房屋时造价的1%以下。
2.6 综合维修工程
2.6.1 凡成片多幢(大楼为单幢)大、中、小修一次性应修尽修的工程为综合维修工程。
2.6.2 综合维修工程一次费用应在该片(幢)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上。
2.6.3 综合维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2.6.4 综合维修的竣工面积数量在统计时进入大修工程。
注:以上提及的“完好房屋”、“基本完好房屋”、“一般损坏房屋”、“严重损坏房”等,其概念区分,详见《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3 修缮范围
3.1 房屋的修缮,均应按照租赁法的规定或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但是:
3.1.1 用户因使用不当、超载或其它过失引起的损坏,应由用户负责赔修;
3.1.2 用户因特殊需要对房屋或它的装修、设备进行增、搭、拆、扩、改时,必须报经营管理单位鉴定同意,除有单项协议专门规定者外,其费用由用户自理;
3.1.3 因擅自在房基附近挖掘而引起的损坏,用户应负责修复。
3.2 市政污水(雨水)管道及处理装置、道路及桥涵、房屋进户水电表之外的管道线路、燃气管道及灶具、城墙、危崖、滑坡、堡坎、人防设施等的修缮,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
3.3 房屋修缮应注意做到:
3.3.1 与抗震设防相结合。在抗震设防地区,凡房屋进行翻修、大修时,应尽可能按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鉴定加固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中修工程也要尽可能采取抗震加固构造措施。
3.3.2 与白蚁防治相结合。在白蚁危害地区,各类修缮工程均应贯彻“以防为主,修治结合”的原则,做到看迹象、查蚁情、先防治、后修换。
3.3.3 与预防火相结合。在大、中修时,对砖木结构以下的房屋应尽可能提高其关键部位的防火性能,在住户密集的院落,要尽可能留出适当通道或间距。
3.3.4 与抗洪防风相结合。对经常受水淹的房屋,要采取根治措施;对经常发生山洪的地区,要采取防患措施;在易受暴、台风袭击的地区,要提高房屋的抗风能力。
3.3.5 与防范雷击相结合。在易受雷击地区的房屋,要有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查修理。
3.4 在确保居住安全及财力物力可能的条件下,应逐步改善居住条件。
3.4.1 室内无窗或通风采光面积不足的,如条件允许,可新开或扩大原窗;住人假楼檐高太低的,可适当提高;住人阁楼,如条件允许,可新做气楼或新开窗子。
3.4.2 无厨房的旧式住宅,如条件允许,大修时可重新合理安排其布局,分设厨房;其他用途的房屋改作住房时,可按居住用房的标准加以改造。
3.4.3 三代同堂或大子女与父母同室居住的,可增设隔断;在隔断后,如影响采光通风的,可在适当部位增开窗子或天窗。
3.4.4 对于无水、电的房屋,应有计划地逐步新装;对原水、电表容量不足的,可分户或增容;在条件允许时,可逐步做到供水到户。
3.4.5 底层窗子或户室门的玻璃窗,可增设铁栅;原庭院无下水道的,如条件允许,可予增设。
4 修缮标准
4.1 按不同的结构、装修、设备条件,把房屋划分成一等和二等以下两类。
4.1.1 符合下列条件的为一等房屋:
4.1.1.1 结构:包括砖木(含高级纯木)、混合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凡承重墙柱不得有用空心砖、半砖、乱砖和乱石砌筑者。
4.1.1.2 楼地面:楼地面不得有用普通水泥或三合土面层者。
4.1.1.3 门窗:正规门窗,有纱门窗或双层窗。
4.1.1.4 墙面:中级或中级以上的粉饰。
4.1.1.5 设备:独厨,有水、电、卫设备,采暖地区有暖气。
4.1.2 凡低于以上所列条件者为二等以下房屋。
4.2 本标准按主体工程、木门窗及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抹灰工程、油漆粉饰工程、水、电、卫、暖设备工程、金属构件及其它等九个分项工程进行确定。如对一、二等房屋有不同修缮要求时,在有关款、项中单独规定之。
4.3 凡修缮施工都必须按《房屋修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
4.4 主体工程
4.4.1 屋架、柱、梁、檩条、楼楞等在修缮时应查清隐患,损坏变形严重的,应加固、补强或拆换。不合理的旧结构、节点,若影响安全使用的,大修时应整修改做。损坏严重的木构件在修缮时要尽可能用砖石砌体或钢筋混凝土构件代替。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如有轻微剥落,破损的,应及时修补。混凝土碳化、产生裂缝、剥落、钢筋锈蚀较严重的,应通过检测计算,鉴定构件承载力,采取加固或替代措施。
4.4.2 基础不均匀沉降,影响上部结构的,砌体弓凸、倾斜、开裂、变形,应查清原因,有针对性地予以加固或拆砌。
4.5 木门窗及装修工程。木门窗修缮应开关灵活,接缝严密,不松动;木装修工程应牢固、平整、美观,接缝严密。
4.5.1 木门窗开关不灵活、松动、脱榫、腐烂损坏的,应修理接换,小五金应修换配齐。大修时,内外玻璃应一次配齐,油灰嵌牢。木门窗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更换;一等房屋更换的门窗应尽量与原门窗一致。材料有困难的,可用钢门窗或其它较好材料的门窗替代。
4.5.2 纱门窗、百叶门窗属一般损坏的,均应修复。属严重损坏的,一等房屋及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特殊用房可更换;二等以下房屋可拆除。原没有的,一律不新装。
4.5.3 木楼梯损坏的,应修复。楼梯基下部腐烂的,可改做砖砌踏步。扶手栏杆、楼梯基、平台阁栅应保证牢固安全。损坏严重、条件允许的,可改为砖混楼梯。
4.5.4 板条墙、薄板墙及其它轻质墙隔损坏的,应修复;损坏严重、条件允许的,可改砌砖墙。
4.5.5 木阳台、木晒台一般损坏的,应修复;损坏严重的,可拆除,但应尽量解决凉晒问题。
4.5.6 挂镜线、窗帘盒、窗台板、筒子板、壁橱、壁炉等装修,一般损坏的,应原样修复。严重损坏的,一等房屋应原样更新,或在不降低标准、不影响使用的条件下,用其它材料代用更新;二等以下房屋,可改换或拆除。
4.5.7 踢脚板局部损坏、残缺、脱落的,应修复;大部损坏的,改做水泥踢脚板。
4.6 楼地面工程
4.6.1 普通木地板的损坏占自然间地面面积25%以下的,可修复;损坏超过25%以上或缺乏木材时,可改做水泥地坪或块料地坪。一等房屋及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特殊用房的木地板、高级硬木地板及其它高级地坪损坏时,应尽量修复;实无法修复的,可改作相应标准的高级地坪。
4.6.2 木楼板损坏、松动、残缺的,应修复;如磨损过薄、影响安全的,可局部拆换;条件允许的,可改做钢筋混凝土楼板。一等房屋的高级硬木楼板及其它材料的高级楼板面层损坏时应尽量修复;实无法修复的,可改作相应标准的高级楼板面。夹沙楼板面损坏的,可夹接加固木基层、修补面层,也可改作钢筋混凝土楼板面。木楼楞腐烂、扭曲、损坏、刚度不足的,应抽换、增添或采取其他补强措施。
注:“夹沙楼板面”指木基层、混凝土或三合土面层的楼板面。
4.6.3 普通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开裂的,应修补或重做。一等房屋的水磨石或块料楼地面损坏时,应尽量修复;实无法修复的,可改作相应标准楼地面。
4.6.4 砖地面损坏、破碎、高低不平的,应拆补、或重铺。室内潮湿严重的,可增设防潮层或做水泥及块料地面。
4.7 屋面工程
4.7.1 屋面结构有损坏的,应修复或拆换;不稳固的,应加固。如原结构过于简陋,或流水过长、坡度小、冷摊瓦等造成渗水漏雨严重时,按原样修缮仍不能排除屋漏的,应翻修改建。
4.7.2 屋面上的压顶、出线、屋脊、泛水、天窗、天沟、檐沟、斜沟、水落、水管等损坏渗水的、应修复;损坏严重的,应翻做。大修时,原有水落、水管要修复配齐,二层以上房屋原无水落、水管的,条件允许可增做。
4.7.3 女儿墙、烟囱等屋面附属构件损坏严重的,在不影响使用和市容条件下,可改修或拆除。
4.7.4 钢筋混凝土平屋面渗漏,应找出原因,针对损坏情况采用防水材料嵌补或做防水层;结构损坏的,应加固或重做。
4.7.5 玻璃天栅、老虎窗损坏漏水的,应修复;损坏严重的,可翻做,但一般不新做。
4.7.6 屋面上原有隔热保温层损坏的,应修复。
4.8 抹灰工程
4.8.1 外墙抹灰起壳、剥落的,应修复;损坏面积过大的,可全部铲除重抹,重抹时,如原抹灰材料太差,可提高用料标准。一等房屋和沿主要街道、广场的房屋的外抹灰损坏,应原样修复;复原有困难的,在不降低用料标准、不影响色泽协调的条件下,可用其它材料替代。
4.8.2 清水墙损坏,应修补嵌缝;整垛墙风化过多的,可做抹灰。外墙勒脚损坏的,应修复;原无勒脚抹灰的,可新做。
4.8.3 内墙抹灰起壳,剥落的,应修复;每面墙损坏超过一半以上的,可铲除重抹。原无踢脚线的,结合外墙面抹灰应加做水泥踢脚线。各种墙裙损坏应根据保护墙身的需要予以修复或抹水泥墙裙。因室内外高差或沟渠等影响,引起墙面长期潮湿,影响居住使用的,可做防水层。
4.8.4 天棚抹灰损坏,要注意检查内部结构,确保安全。抹灰层松动,有下坠危险的,须铲除重抹。原线脚损坏的,按原样修复。损坏严重的复杂线脚全部铲除后,如系一等房屋应原样修复,或适当简略;二等以下房屋,可不修复。
4.9 油漆粉饰工程
4.9.1 木门窗、纱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裙板、木栏杆等油漆起壳、剥落、失去保护作用的,应周期性地进行保养;上述木构件整件或零件拆换,应油漆。
4.9.2 钢门窗、铁晒衣架、铁皮水落水管、铁皮层面、钢层架及支撑、铸铁污水管或其它各类铁构件(铁栅、铁栏杆、铁门等),其油漆起壳、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或油漆。钢门窗或各类铁件油漆保养周期一般为3—5年。
4.9.3 木楼地板原油漆褪落的,一等房屋应重做;二等以下房屋,可视具体条件处理。
4.9.4 室内墙面、天栅修缮时可刷新。其用料,一等房屋可采取新型涂料、胶白等,二等以下房屋,刷石灰水。高级抹灰损坏,应原样修复。
4.9.5 高层建筑或沿主要街道、广场的房屋的外墙原油漆损坏的,应修补,其色泽应尽量与原色一致。
4.10 水、电、卫、暖等设备工程
4.10.1 电气线路的修理,应遵守供电部门的操作规程。原无分表的,除各地另有规定者外,一般可提供安装劳务,但表及附件应由用户自备;每一房间以一灯一插座为准,平时不予改装。
4.10.2 上、下水及卫生设备的损坏、堵塞及零件残缺,应修理配齐或疏通,但人为损坏的,其费用由住户自理。原无卫生设备的,是否新装由各地自定。
4.10.3 附属于多层、高层住宅及其群体的压力水箱、污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除与供水部门有专门协议者外,均应负责修复;原设计有缺陷或不合理的,应改变设计,改道重装。水箱应定期清洗。
4.10.4 电梯、暖气、管道、锅炉、通风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修理;零配件残缺的,应配齐全;长期不用且今后仍无使用价值的,可拆除。
4.11 金属构件
4.11.1 金属构件锈烂损坏的,应修换加固。
4.11.2 钢门窗损坏、开关不灵、零件残缺的,应修复配齐;损坏严重的,应更换。
4.11.3 铁门、铁栅、铁栏杆、铁扶梯、铁晒衣架等锈烂损坏的,应修理或更换;无保留价值的,可拆除。
4.12 其它工程
4.12.1 水泵、电动机、电梯等房屋正在使用的设备,应修理,保养。避雷设施损坏、失效的,应修复;高层房屋附近无避雷设施或超出防护范围的,应新装。
4.12.2 原有院墙、院墙大门、院落内道路、沟渠下水道、窨井损坏或堵塞的,应修复或疏通。原无下水系统,院内积水严重,影响居住使用和卫生的,条件允许的,应新做。院落里如有共用厕所,损坏时应修理。
4.12.3 暖炕、火墙损坏的,应修理。如需改变位置布局,平时一般不考虑,若房屋大修,可结合处理。
2. 汽车维修一次修复率怎么计算
修复率的计算跟汽车的原样,修复程度,车型有很大关系,目前有的汽车零件适用性,耐用性,技术经济性的计算。修复方法的最佳选择问题可以归结成求某个函数的极值问题,以评价变量和约束条件问函数的极值问题。
3. 维修及时率如何计算
维修及时率,主要是看你规定多长一个时段为及时维修时间段(1 天、三天、一星期还是一个月),用及时维修的数量数量除以应该及时维修数的总量*100%就是及时维修率。
4. 如何计算售后产品返修率
返修数 除 售出数
年初到本月返修数比年初至本月售出数
5. 汽车维修返修率怎么算
你好,希望可以帮到你
是卖出去多少辆车。返修多少辆车。比如卖出100辆,故障返修2辆,就是返修率2%。
6. 如何计算产品返修率
产品返修率的两种计算方法
①
规定时间内因质量问题返回数量
质量问题返修率1= ×100%
规定时间内产品销售总数
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返回数量
质量问题返修率2= ×100%
返回品销售年度销售数量
出保修期因质量问题返回数量
质量问题返修率3= ×100%
返回品销售年度销售数量
.
备注:+
1、“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返回数量”指除本次“规定时间内”的仍然在保修期内的返回数量。
2、质量问题返修率2、3均不包括在2009年度质量目标内。作为历年度的质量数据对比、数据分析使用。
3、年度销售数量包括正常销售、内部使用等,只要走力创的帐,都算作销售。
优点是:
2009年我们能够得到返修率1和返修率2,然后根据返修率1和返修率2来预测、制定2010年的质量目标就会比较合理。以后还是根据这个原则确定下一年的质量目标就好了。所以质量目标制定的相对不准确的就只有09年一年。
缺点是:(以09年目标1.5%为例)
09年年末,我们得到返修率为1.2%,大家发了奖金。但是到了2010年根据返修率2算算还有一个1.5%没有算上呢。其实09年的返修率是2.7%,超出了1.5%,目标没有实现。除非是2010年年底兑现2009年年初制定的质量目标,但是具有滞后性,没有意义。
质量问题返回数量
② 质量问题返修率= ×100%
产品销售总量 + 维修品数量 + 检测改型数量
依据这种算法,不论是不是规定时间内销售的产品,只要还在保修期之内,只要返修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就算作返修。 而且在分母的部分,也把“维修品数量”和“检测改型数量”算在内。存在的弊端就是有可能把上一个销售年度的返修数量算在本销售年度内。一是不能体现本销售年度的质量情况,二是不能作为制定新的质量目标的依据。
优点是算法简单,容易操作。
方法3:
属于上个规定时间的返修数量 规定时间内当月返修数量
1月份返修率= ( + )*100%
.上个规定时间的销售量 规定时间内截止本月的总销售量
所有返修品必须是在保修期内的。
例如:09年1月共计有返修品100个,其中有80个是去年销售的,有20个使今年销售的。去年共计销售100000个,今年共计销售10000个,则返修率就是80/100000+20/10000=0.0008+0.002=0.0028=0.28%
2月返修率计算方法一样,比如返修120个,其中属于去年销售的90个,属于今年销售30个。去年销售100000个,今年销售(1月+2月)共计18000个,则返修率就是90/100000+30/18000=0.0009+0.0017=0.00257=0.257%
实现方法:
从09年开始,产品的销售日期都可以从条形码上得到。销售部门在送返修品时必须表明产品的销售日期,客户名称,联系方式,用途的等信息。依此来判断是否还在保修期内(主要是没有条形码的那部分产品,有条形码的直接就能读到),是否计入返修率的统计中。
年终总的返修率就是12个月的返修率之和。
相比方法①中的返修率1和返修率2相加更合理。
方法4:
产品返修率=当月返修总量/12个月发货总量*100%(保修期为12个月)
即: 当月返修品数量
产品返修率= *100%
12个月的销售数量
方法5:
产品返修率=12个月返修总量/12个月发货总量*100%(保修期为12个月)
即: 12个月的返修总数
产品返修率= *100%
12个月发货总量
其他:
我个人认为方法3是比较合理的一种。
还有一点就是既然算09年的返修率,虽然有一部分产品卖出去了,只是还没有返回来就认为没有这个事情,如果明年出问题了,那算在明年的返修率中就是了。这一部分是无法考虑
7. 维修返修率如何记算
你好,用返修的车辆数除以总的维修车辆数的百分比就是返修率。
8. 如何计算设备故障率
计算设备故障率的方法如下:
(8)维修率如何计算扩展阅读:
设备故障率的演变分为三个时期:
一、Ⅰ期,一般称之为初期故障期, 这时故障的原因主要由于设计、制造不良,保管、运输不慎。
所以, 设备在运转初期故障较高,经过运转、跑合、调整、维修,故障率将 逐步下降并趋于稳定。
二、Ⅱ期,称之为偶发故障期,此时设备的零部件均未达到使用寿命,不易发生故障, 但由于操作失误等原因,在一部分 零件上积累了超过设计强度的应力,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此时期的 故障处于一种不可预测的状态,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故障基本保持一定比例而无规则地 发生。
三、Ⅲ期,称之为磨损故障期,此时期由于零部件的磨损、腐蚀以及疲劳等原因,造成 故障率上升。
这时,如加强维修,及时更换即将到达寿命的零部件,则可降低故障率。
但维修费用过高时,则应考虑设备更新。
设备故障的原因:
设备故障一般是指设备失去或降低其规定功能的事件或现象,表现为设备的某些零件失去原有的精度或性能。
使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致使设备中断生产或效率降低而影响生产。简单地说是一台装置(或其零部件)丧失了它应达到的功能。
设备故障率是指事故(故障)停机时间与设备应开动时间的百分比,是考核设备技术状态、故障强度、维修质量和效率一个指标。
待机的定义:设备在完好的情况下随时可以投入正常运行。因此,将待机时间归入运行时间。
9. 我想知道设备管理中的设备故障率是怎么算的啊,公式是多少啊,维修率有是怎么算的啊,
设备故障率=[(停机等待时间+维修时间)/计划使用总时间]×100%
假设某设备出现故内障了,等待技术人员容到达现场的时间是10分钟,技术人员维修的时间是50分钟,这台设备计划每天使用8小时,那么,停机等待时间+维修时间=1小时
日设备故障率=(1/8)×100%=12.5%
通常在企业里面,都是按月计算设备故障率的,计算公式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