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压力容器的重大维修或改造应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24条的规定:压力容器的重大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改变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盛装介质或用途等。
从事压力容器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压力容器的重大的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修理或改造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如图:
压力容器原设计单位出具书面文件同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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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流程:
一、办理部门
嘉峪关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二、办理职责
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三、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5、《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
四、办理范围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告知
五、办理条件
1、提交的资料齐全完整,审查合格。
2、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应安装级别的安装许可证;
3、安装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携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及相关资料向办理部门告知;
2.办理部门审核《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及相关资料;
3.告知单签字并存档。
七、提交资料
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份(原件);
2、 特种设备安装、设计、制造、无损检测、防腐、监理单位相应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特种设备安装作业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无损检测人员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4、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质检人员、专职检验员、施工焊工、探伤人员情况汇总表、主要工装设备一览表;
5、设备、材料、管件、阀门、焊材及安全装置的原始技术资料(原件);
6、 特种设备安装施工概况及施工方案、焊接工艺评定、焊接作业指导书;
7、 特种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工艺(设计图纸、计算资料、技术要求等);
8、安装、无损检测、防腐、监理单位合同、工程总预算。
㈡ 哪些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需要进行监督检验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㈢ 什么是特种设备重大隐患
严重影响安全生产; 严重影响安全使用; 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㈣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应办什么手续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凡安装、改造、维修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版瓶)、电梯、起重机械权、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单位,均须进行申请审批,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
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施工方案;
2、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合同;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
4、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材料(原件);
5、安装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办理告知手续后即可开工
施工过程和结果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确认合格,出具监督检验证书和报告后,
设备就可以正常投用。
㈤ 特种设备的大修指的是什么内容
特种设备包括很多:如叉车、电动葫芦、压力容器、大型吊装设备。
大修一般是定期进行,一年一次,具体内容要看设备的要求,每台设备在出厂前会有相关文件支持的。
㈥ 特种设备哪个文件中指明了维修和重大维修的区别 论坛
没有维修和重大维修的说法,锅炉是这样规定的: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
5.4 锅炉修理
5.4.1 锅炉重大修理含义
5.4.1.1 A级锅炉重大修理
(1)锅筒、启动(汽水)分离器、减温器和集中下降管的更换以及主焊缝的补焊;
(2)整组受热面50%以上的更换;
(3)外经大于273mm的集箱、管道和管件的更换、挖补以及纵(环)焊缝补焊;
(4)大板梁焊缝的修理。
5.4.1.2 B级及以下锅炉重大修理
(1)筒体、封头、管板、炉胆、炉胆顶、回燃室、下脚步圈和集箱等主要受压组件的更换、挖补;
(2)受热面管子的更换,数量大于该类受热面管(其分类分为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烟管等)的10%,并且不少于10根;直流、贯流锅炉整组受热面更换。
5.4.2 锅炉修理技术要求
(1)锅炉修理技术要求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锅炉受压元(部)件更换应当不低于原设计要求;
(2)不应当在有压力或者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受压元(部)件;
(3)在锅筒、(锅壳)挖补和补焊之前,修理单位应当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工艺试件应当由修理单位焊制;锅炉受压元(部)件采用挖补修理时,补板应当是规则的形状;如果采用方形补板时,四个角应当为半径不小于100mm的圆角(若补板的一边与原焊缝的位置重合,此边的两个角可以除外);
(4)锅炉受压元(部)件不应当采用贴补的方法修理,锅炉受压元(部)件因应力腐蚀、蠕变、疲劳而产生的局部损伤需要进行修理时,应当更换或者采用挖补方法。
5.4.3 受压元(部)件修理后的检验
受压元(部)件修理后应当进行外观检验、无损检测(其中挖补焊缝应当进行100%无损检测),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水(耐)压试验,其合格标准应当符合本规程第4章有关规定;
(2)采用堆焊修理时,焊接后应当进行表面无损检测;对于电站锅炉,还应当符合DL/T734《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焊接修复技术导则》的有关技术规定。
㈦ 起重机械的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有何区别
起重机械的维修,重大维修,改造的区别在于,维修是指日常的维护保养,内解决使用中的容小故障。重大维修是对起重机械影响操作的大故障进行配件的修理或者置换,不改变其原有的特性,而改造是对起重机械的原有形状或者部分特性的改变。
㈧ 更改电梯主板和控制板属不属于特种设备重大维修
电梯改造、重大维修类别划分表
改造
以下部件变更型号、规格、致使括号内列出的电梯参数(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提升高度、轿厢重量)等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认定为改造作业: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轨、曳引机、控制柜、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参数调整的:不管上面所列部件是否变更,致使以下参数等内容发生变更,应当认定为改造作业:
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提升高度、轿厢重量。
重大维修
不变更下列括号的参数(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提升高度、轿厢重量)等内容,但需要通过更新或者调整以下部件(保持原规格)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应当认定为重大维修作业: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轨、曳引机、控制柜、导靴、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更改电梯主板和控制板后使 额定速度、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发生改变的就为改造;否则为大修。
㈨ 特种设备重大维修后是不是要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重大维修后不需要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如果是特种设备改造生,发生特种设备的性能或参数改变,才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㈩ 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讲到的重大维修过程如何判定
根据
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3]206号
(四)下列维修活动属于重大维修:
1.更换、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的;
2.更换、修理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影响强度的部件、安全装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