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修房子要什么手续
1、如果仅仅只是对现有房屋进行有限度的修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2、但如果是翻盖扩建或者完全新建房屋,则需要更加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农村的建房手续一般为: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Ⅱ 维修房屋要怎样办手续
办理是指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还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办理手续是: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申请使用的条件: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和总业主人数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
使用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十九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分摊,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相关业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维修资金个人分户帐不足使用时,不足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物业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第二十一条 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根据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二)管理机构外勘查验,确认维修项目并界定受益范围。
(三)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维修方案:包括拟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维修单位选择方式、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受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申请并确定维修方案。
(五)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维修方案;维修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审核费用列入维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维修方案的组织实施人应当对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决算、业主意见表、分摊明细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管理机构根据维修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管理机构对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后,按维修合同约定留存质保金,将维修费用余额划转至维修单位,并从相应业主个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中扣除。
Ⅲ 农村老房子坏了需要办什么手续吗有房产证的只是原墙基上维修有哪位朋友知道
你那农村房子坏了,不需要办什么手续的呀,只是简单的装修一下
不用任何手续的呀,只要你有房产证就行了呀
直接找些施工类帮你恢复一下就可以了。
Ⅳ 农村老房子拆了重新修,有哪些手续需要办理呢
随着乡村振兴的迅速推进,农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很多人想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拆掉旧房子重建。事实上,这种现象在农村地区已经非常普遍,到处都能看到高耸的小洋房。但是,确认工作完成后,国家还加强了对农村住宅的监督。不管是重建,还是改造农村老房子,都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能恣意妄为。那么,拆除和重建农村老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呢?改造旧房子是违反建筑的吗?对于这些疑问,下面的小编将大家带到具体的理解中。
说明如果户口已经从村集体搬迁,就不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回村重建家园。
部门农民朋友重建房子时,由于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条件而重建的房子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物。当房子被强行拆除时,不要默许非法建筑物。可以申请行政赔偿。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家照片、土地使用证到当地土官所(一般是土官所、住宅建设所)办理审查手续,但同时也可以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村民可以改造房屋。
有些地方住房建设时间有限制,超时后批准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建议村民办理手续时问问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心里有数字就行了。另外,危险住房识别可以用于申请农村危险住房改造,村民想详细了解也可以先去村委会询问。这个村委会有几个。
Ⅳ 农村旧房改造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应向版我局申请办理建设权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户应到我局规划处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提交个人申请、土地使用证、四邻协议、建设工程规划图、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二、按照有关收费政策,农村旧房翻新重建不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但是,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必须符合规划,因此建房户需聘请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在此过程中,建房户需向规划设计单位支付。
1.依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需下列手续: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2.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3.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Ⅵ 修缮房屋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修缮的管理,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房屋的修缮管理。公有住宅向个人出售后的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修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拆改、翻修和维护。本规定所称房屋所有人,是指持有房屋产权证的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和私房所有人。
第四条
城市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房屋修缮企事业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城市房屋的修缮,应当根据地区和季节的特点,与抗震加固、白蚁防治、抗洪、防风、防霉等相结合。对于文物保护建筑,占建筑和优秀近代建筑等有保护价值房屋的修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的修缮,还应当参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房屋修缮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城市房屋修缮的管理,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修缮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城市房屋修缮的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并督促实施;
(二)按照管理权限对房屋修缮企事业单位进行资质管理;
(三)组织或参与房屋修缮定额的编制、修订,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指导并督促房屋所有人落实房屋修缮资金;
(五)负责房屋修缮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六)组织房屋修缮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房屋修缮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七)依法调解和处理有关房屋修缮的争议和纠纷。
第八条
自管房单位的房屋修缮管理机构的职责,由其主管部门制定。其房屋修缮管理工作,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Ⅶ 农村修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去哪里办理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3、现在很多省份都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问一下。如果有,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Ⅷ 房屋建筑维修需要什么资质
房屋建筑维修资质:
1、劳务企业资格准入承诺书。
2、企业简介。
3、劳务企业资格准入申请表。
4、本企业与其他公司合作经历及信誉调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资质证书复印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复印件(北京市内项目)。
12、反映劳务企业施工能力、业绩和信誉等方面的证明资料原件。
13、劳务企业自带施工机具明细表。
14、自带机具发票复印件或自带机具租赁合同书复印件。
15、劳务企业关键岗位(安全、质检、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16、劳务企业关键岗位(安全、质检、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岗位复印件。
(8)民房维修要哪些手续扩展阅读:
房屋建筑维修法律规定
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基础结构工程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