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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旧房维修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21-12-14 16:58:26

㈠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

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8、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3、无居住房屋的。

(1)农村旧房维修有哪些规定扩展阅读

农村旧房翻新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2018年度起有了较大改变,将中央财政补助对象限定为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

非以上四类人员,或为已脱贫的低保/五保/残疾人的,均不可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6000元,重建20000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标准补助。

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标准补助,由各地根据翻新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旧房翻新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旧房翻新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㈡ 农村旧房维修算违建吗

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工作基本完成,无论是商品房还是房改房,其所有者都可以将住宅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一起上市转让,进行自由交易。但是,受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农民拥有的宅基地无法进行合法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允许农村宅基地上市公开转让,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中心村、镇建设,而且对盘活宅基地存量,节约耕地资源,保持耕地面积总量平衡,缓解当前紧张的城市发展建设用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㈢ 关于农村旧房屋修缮的问题如何解决,有哪些法律法规

楼主没有说明的什么地方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村镇宅基地建房需要乡镇政府的建设许可证,给你的建房提供政府准许的标志和 保护。但是,楼主介绍情况时好像是你们那个地方的私房是自己随意建的,这个应该是不符合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的。

现在,在你们这个地方建设和改造私房,按照楼主介绍的情况,你应该是可以把自己的房屋建造的基本上与四边的邻居相同、相互协调的,这样才能既不影响他人,也不使自己的房屋失去舒适性。

至于执法大队的问题,建议楼主与他们协商好,既然有这样的客观情况存在,执法也是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

㈣ 农村老房子拆了重新修,有哪些手续需要办理呢

随着乡村振兴的迅速推进,农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很多人想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拆掉旧房子重建。事实上,这种现象在农村地区已经非常普遍,到处都能看到高耸的小洋房。但是,确认工作完成后,国家还加强了对农村住宅的监督。不管是重建,还是改造农村老房子,都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能恣意妄为。那么,拆除和重建农村老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呢?改造旧房子是违反建筑的吗?对于这些疑问,下面的小编将大家带到具体的理解中。

说明如果户口已经从村集体搬迁,就不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回村重建家园。

部门农民朋友重建房子时,由于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条件而重建的房子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物。当房子被强行拆除时,不要默许非法建筑物。可以申请行政赔偿。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家照片、土地使用证到当地土官所(一般是土官所、住宅建设所)办理审查手续,但同时也可以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村民可以改造房屋。

有些地方住房建设时间有限制,超时后批准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建议村民办理手续时问问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心里有数字就行了。另外,危险住房识别可以用于申请农村危险住房改造,村民想详细了解也可以先去村委会询问。这个村委会有几个。

㈤ 农村旧房重建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改建房来子,申请人要带自着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房子产权证到村委会(居委会)填写建房审批表,村委会(居委会)审批同意后,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申报,乡镇建房办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发给建房(翻建)许可证,有了建房许可证后,就可以建房。但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改建的房屋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在城镇规划范围内,还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改建旧房要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本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是危房改造的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原有危房主留好资料照片备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审批通过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好后,带着这以上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现在很多地方每年都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可以先咨询住建部门问一下当年的计划。如果有,那抓紧上报相关资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有关部门能给一部分补助。

㈥ 农村修房子要什么手续

1、如果仅仅只是对现有房屋进行有限度的修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2、但如果是翻盖扩建或者完全新建房屋,则需要更加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农村的建房手续一般为: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㈦ 农村旧房改造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应向版我局申请办理建设权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户应到我局规划处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提交个人申请、土地使用证、四邻协议、建设工程规划图、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二、按照有关收费政策,农村旧房翻新重建不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但是,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必须符合规划,因此建房户需聘请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在此过程中,建房户需向规划设计单位支付。

拓展资料:

1.依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需下列手续: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2.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3.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㈧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是什么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

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8、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3、无居住房屋的。


(8)农村旧房维修有哪些规定扩展阅读

旧房改造审批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级审核:

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4、县级批准:

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

5、市级备案:

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开工建设:

(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镇政府批准建设;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

(3)、已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

(4)、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7、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8、补助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的档案资料,按照县级标准,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农村危房必须以农业户口村民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城镇居民建房、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㈨ 农村旧房改造装修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价的上涨,很多业主都会选择旧房子翻新,那么, 农村旧房改造装修有哪些注意事项? 想要旧房改造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旧房拆改注意事项:

一、结构改造

为了改变规划布局,对于房屋擅自拆改,会导致房屋的寿命简短,以危机生命安全,所以在进行拆改的时候,只能对非承重墙进行拆改,拆改墙面以及门窗也需要避免对承重墙的损害。

二、水电改造

由于老房子的水电线管长期使用,有的已经老化了,所以水电改造也是旧房改造项目中的一部分,也是很重要的,需要将旧的水电线管进行更换。

三、卫浴拆除

在进行卫浴拆改的时候,轻轻敲,以免损坏电线和水管,在施工过程中,原有的防水层不用打掉,我们只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在做一层防水就好了,同时防水能力更强。

四、地面拆除

旧房改造,地面需要重新铺设,将原有的地砖和水泥砸掉,将地面清理干净,厨房与卫生间地面改造的时候要注意把地漏和下水口塞好,避免杂物掉入管道造成堵塞。

五、找装修公司

很多业主是对装修不是很了解的,建议不要擅自改造,请有经验并且专业的装修公司,到现场实际了解之后在做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 农村旧房装修注意事项 的一些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您有装修需要,点击进入>> 免费设计 <<,30秒填写户型面积信息,免费提供三份装修设计方案,让装修轻松更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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