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按照我国《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建筑物的安危,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很难通过修复办法解决。
对使用中发现的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问题,如果能够通过加固等确保建筑物安全的技术措施予以修复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修复;不能修复造成建筑物无法继续使用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屋面防水工程。对屋顶、墙壁出现漏水现象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保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本项还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
(3)其他土建工程。指除屋面防水工程以外的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建筑物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等属于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的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应当承担保修责任。
(5)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的安装工程等,施工企业也应对其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6)其他应当保修的项目范围。凡属国务院规定和合同约定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保修责任的项目,施工企业都应当负责保修。
(1)土建工程施工维修包含哪些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❷ 土建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土建工程包括房屋、道路、水务、渠务、防洪工程及交通等。
过去曾经将一切非军事用途的民用工程项目归类入本类,但随着工程科学日益广阔,不少原来属于土建工程范围的内容都已经独立成科。
高等学校开设的土建专业一般分为以下几个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2)土建工程施工维修包含哪些扩展阅读
土建工程的目的是形成人类生产或生活所需要的、功能良好且舒适美观的空间和通道。它既是物质方面的需要,也有象征精神方面的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结构越来越大型化、复杂化,超高层建筑、特大型桥梁、巨型大坝、复杂的地铁系统不断涌现,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同时也演变为社会实力的象征。
土建工程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工程的安全,使结构能够抵抗各种自然或人为的作用力。
任何一个工程结构都要承受自身重量,以及承受使用荷载和风力的作用,湿度变化也会对土木工程结构产生力作用。在地震区,土木工程结构还应考虑抵御地震作用。此外,爆炸、振动等人为作用对土木工程的影响也不能忽略。
材料是实现土木工程建造的基本条件。土木工程的任务就是要充分发挥材料的作用,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最经济的建造,因此材料的选择,数量的确定是土木工程设计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内容。
❸ 土建工程包含哪些项目
地上、地下、陆地、水上、水下等各范畴内的房屋、道路、铁路、机场、桥梁、水利、港口、隧道、给排水、防护等诸工程范围内的设施与场所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物的建设,工程建造过程中的勘测、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各项技术活动,建造过程中所耗的材料、设备与物品。
现时一般的土建工程项目包括:房屋、道路、水务、渠务、防洪工程及交通等。过去曾经将一切非军事用途的民用工程项目归类入本类,但随着工程科学日益广阔,不少原来属于土建工程范围的内容都已经独立成科。
高等学校开设的土建专业一般分为以下几个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❹ 土建工程包括哪些项目
现时一般的土建工程项目包括:房屋、道路、水务、渠务、防洪工程及交通等。
"土建工程":即土木建筑工程,是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的总称。是一门为人类生活、生产、防护等活动建造各类设施与场所的工程学科,涵盖了地上、地下、陆地、水上、水下等各范畴内的房屋、道路、铁路、机场、桥梁、水利、港口、隧道、给排水、防护等诸工程范围内的设施与场所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物的建设。
拓展资料
土建工程需要的前期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❺ 土建工程大淸包含那些施工内容
大清包是指包括机械人工和模板及小型材料。具体类别如下:
1、清包:就是业主自己买所有材料,人工费用发包给公司或施工队的一种施工方式。
2、半包(小清包):就是业主自己购买一些主要材料,如地板、电器、橱柜、洁具、吊顶灯,其他如人工、辅料、部分主要材料由施工公司购买的一种施工方式。因此从付款方式上说,业主需要支付人工和合对方购买的费用,其他费用自理。此类方式现在基本上是绝大多数业主采用的。
3、全包(大清包):就是所有施工材料、人工均交与施工方的一种施工方式。因此从付款方式上说,业主需要向对方支付所有费用,而自己采购材料的费用几乎没有。
❻ 土建包括什么
土建,一般是指土建工程,土建工程是指一切和水、土、文化有关的基础建设的计划、建造和维修。现时一般的土建工程项目包括:房屋、道路、水务、渠务、防洪工程及交通等。
很高兴为你解答满意望采纳。
❼ 建筑维修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复建筑工程包括:工业、民用制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一、按用途分类房屋用途应按设计所规定的用途进行划分。
如果与住宅、商业经营用房有关的兼有两种以上用途的房屋,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如一栋住宅楼的地下室不住人,一层为商店,其余为家属住宅,则应将地下室面积计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积计入商业营业用房,其余面积计入住宅。如一座厂房带有生活间、办公室,可都计入厂房面积。
1·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2.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住宅按套统计。
❽ 建筑工程合同里的“土建”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理论上土建只包含建筑的基础部分,有土石方工程,桩基础,砌筑工程,混凝土和钢筋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等。你所说的门窗,涂料,我们则称为装饰工程。我们通俗说的造价的土建,就是建筑与装饰工程,包括两者。
《装饰装修工程》是《建筑分项工程资料填写》编委会。内容包括工程资料管理概述、装饰装修工程管理与技术资料、建筑地面工程资料、抹灰工程资料、门窗工程资料、吊顶工程资料、轻质隔墙工程资料、饰面工程资料、幕墙工程资料、涂饰工程资料、裱糊与软包工程资料、细部工程资料、装饰装修工程监理资料、装饰装修工程资料归档管理。本书可供施工单位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使用,也可供施工单位资料管理人员使用和参考。
❾ 工程维修包括哪些内容
保修项目包括现场装修的全部项目,不能有任何遗漏。只是保修时间有所不同,如防水的免费保修时间是五年,其他项目免费保修时间为两年。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❿ 土建总包一般包括哪些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般包括土建、安装等工程,原则上工程施工部分只有一个总承包单位,装饰、安装部分可以在法律条件允许下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单位,如果双方在施工的过程之中,受到了另外一家施工单位的干扰,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赔施工干扰,降低效率的费用。
或者直接收取施工配合费、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在建筑工程中一般来说土建施工单位即是法律意义上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与服务。
如果存在分包工程时也负责包括:提供水电接口、提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等总包单位的服务和配合管理责任。按国家规定通常3%-5%计取配合费,有时另按5%-20%收取工程管理费。
建设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
(1)安全管理。
(2)投资控制和总承包方的成本控制。
(3)进度控制。
(4)质量控制。
(5)合同管理。
(6)信息管理。
(7)与建设项目总承包方有关的组织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