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公司公积金交多少钱一个月
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Ⅱ 维修基金是一次性交费,还是多久交一次 物业费有通知2.2元每平每月,
2.2是物业管理费,每月都要缴纳的。物业费涉及工作很多,维修只是物内业工作中的一项。容
专项维修资金在购房时一次性缴纳。除非房屋结构或公共设备设施有重大损坏,需要大量资金维护,而专项维修资金不够支付该款项时,才会再次募集。
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是两回事。
Ⅲ 杭州买新房维修基金交多少
房屋维修基金在签订购房合同应该缴纳,由开发商(或者由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收取)代为收取,由房管局监督,所有权属于业主,不得挪作他用。 而具体的数额应该为购房款的2%,但有些别墅区的这个比例一般会比较低,可低至1%。
不知道这个对你有没有什么帮助。
Ⅳ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收费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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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Ⅳ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一㎡需要交多少
商品住宅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公有住房每平方米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一、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然而,《办法》规定,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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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只要小区将2/3业主通过的申请表和经费预算方案上报到我们这里,我们都会通过的。最终被卡主要因为这条2/3业主通过的规定。
某小区的物管处表示,小区交付已经18年了,但是维修基金仅使用过4次。长庆街道新华坊社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是老小区,房屋经常出现小破损,如屋顶漏水、公共管道破损等,
而在2013年~2014年期间,维修基金仅动用不到5次,费用大都用在屋顶、公共管道补修方面,且每次金额较小,在几千元上下。
Ⅵ 新房物业维修费要交多少
根据住建部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多层住宅购房人出房屋购专买总价的属2%,高层住宅购房人出房屋购买总价的3%,存入建设银行专款专用,用于在房屋超过保修期后的公共部分的房屋损坏、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业委会没有成立前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管批准使用,委员会成立后由业委会监管批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用完,由业委会负责向小区每个业主按照建筑面积的比例筹集。
Ⅶ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交多少 怎么交
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办法:
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办法:
根据(市政府)126号令《西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内容规定: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交存,也可以由业主委托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交。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遵循依法交存、专户存储、所有权人决策、专款专用、政府监督的原则。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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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实施的《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及细则和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及细则规定:
103号令及实施细则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应按照(有电梯25.2元/平方米,无电梯21.6元/平方米)的标准缴存;业主应当在办理所有权分户登记前,应按照(有电梯,18元/平方米,无电梯14.4元/平方米)的标准缴存。
195号令及实施细则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应当按照(有电梯38.5元/平方米,无电梯33元/平方米)的标准缴存;
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应当按照(有电梯27.5元/平方米,无电梯22元/平方米)的标准缴存。
若开发建设单位在2018年2月1日前,未申请办理所有权初始登记且未按103号令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至专户银行,那么开发建设单位在2018年2月1日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屋维修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住房维修基金缴纳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西宁政府官网-【人民网】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咨询
Ⅷ 物业维修费怎么算多少钱具体点
你说的可能是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于地方法规不同它的收取标准也不同内。比如在成都:1.房地产开发建设单容位对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5%缴存,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存;所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进入当期销售费用,归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2.商品房购房人对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缴存,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存,该专项维修资金归购房业主所有。1.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配备电梯的住房按售房款的30%提取,对未配备电梯的住房按售房款的20%提取,专款专用。2.公有住房购房人按售房款的2%缴存,该专项维修资金归购房业主所有。
Ⅸ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该缴多少什么时候缴这笔钱到底由谁来管能不能投资———市***
物业管理新规定 开发商不再代收大修基金
2007-1-8 10:26 点击量: 50882次
陈富勇
开发商代收代缴大修基金的格局将改变。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出台《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今后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即大修基金)将由购房人直接缴纳。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按《指导意见》规定,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本地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机构,负责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由购房人缴纳,各区县房地产部门将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设立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柜台收取。已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的,各房地产部门应做好清理追缴工作。
《指导意见》还明确规定:大修基金的使用,必须经2/3以上业主表决通过才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