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车修理费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很明显的,皮卡车是可以抵扣的【包括油费和修理费】。这个就不用列出依据了。关键是第一个问题的依据。
OK,第一个问题,法规文件没有明确这个内容。整个增值税法规库只列明了: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游艇、摩托车不得抵扣进项。并未有提及修理费和油费。
所以各地国税局就有不同的说法了,请看以下例子:
1.问:单位轿车修理费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单位修理房屋(例如玻璃、房瓦)修理费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答:应征收消费税的轿车发生的修理费不能抵扣。单位发生的房屋修理费也不能抵扣。大连国税
2.问:我公司名下的小汽车发生的汽油费,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还有汽车换新轮胎发生的费用,其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应可以抵扣。南通国税
3.问:新条例第十条和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等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对小汽车的修理、燃料费用能否抵扣?
答:关于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的修理、燃料费用能否抵扣问题,总局的意见是,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容易混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造成税款损失,因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时借鉴国际惯例,规定自用的上述物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汽车的修理费可以准确归集到具体车辆上,因此不能抵扣;小汽车的燃料费很难归集到具体车辆上,也无法采取按销售额比例分摊进项税额的方法,因此,对小汽车的燃料费可暂准予其抵扣。安徽国税
4.问:原先,对小汽车维修,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现在根据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小汽车本身是不能抵扣的,那么修理费还能否抵扣?如果不能抵扣,其依据是什么?另外,加油费能否抵扣?
答:修理费与加油费只要与生产经营有关才可以抵扣。杭州国税
你看看,各地都有不同标准,所以,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答案,你最好咨询你当地的国税局吧。
Ⅱ 接受汽车维修的进项税可不可以抵扣
根据我国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及提供应税劳务,产生的销内项税额减去购容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之差,为应纳税额。税法对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采取的是列举法。即税法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而没有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则允许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小轿车维修费和汽油费的进项税额,如果没列在规定不能抵扣范围之列的,则可以进行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对照上述规定,办公小轿车的维修费和汽油费进项税额既不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办公小轿车维修费和燃油费的进
Ⅲ 车辆维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如果符合条来件,源即纳税人自用的应征增值税用于生产经营的汽车发生的修理费用和油料费用,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 》规定:
三、进项税抵扣问题
(一)纳税人自用的应征增值税的摩托车、汽车和游艇发生的修理费用和油料费用,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时借鉴国际惯例,规定自用的上述物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汽车的修理费可以准确归集到具体车辆上,因此不能抵
扣;小汽车的燃料费很难归集到具体车辆上,也无法采取按销售额比例分摊进项税额的方法,因此,对小汽车的燃料费可暂准予其抵扣 。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纳税人自用的应征增值税的摩托车、汽车和游艇指用于生产经营而不是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如接员工上下班之用,在此情况下发生的修理费用和油料费用,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Ⅳ 哪些维修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维修,其进项税不能抵扣。
如员工宿舍的维修、职工食堂的维修等。
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设备的维修,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Ⅳ 汽车维修发票可以抵扣吗
新增值税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国税局对汽车修理费、加油费是否允许进项抵扣,都作出规定。其中的解释颇引人关注。为了更好地服务本网会员,现将各地税务机关的解释作了一个总结,请各位仔细阅读。
一、修理费可否抵扣进项税
问:单位轿车修理费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单位修理房屋(例如玻璃、房瓦)修理费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答:应征收消费税的轿车发生的修理费不能抵扣。单位发生的房屋修理费也不能抵扣。大连国税
二、修理费的进项能抵扣吗?
答:凡是修理支出达不到固定资产改良标准的,则为经营性支出,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凡是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改良标准的,作为资本性支出,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不予抵扣。
三、小轿车发生的修理费的进项税能抵扣吗?
问:公司办公用的小轿车日常修理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虽然购进应征消费税的汽车,购进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该汽车仍然是用于应税项目,其发生的修理费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这一点类似于汽油费。
四、问:办公用小车用汽油、及修理费的增值税进项能抵扣吗?
答:当然能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办公用小车用汽油、及修理费的增值税”不在此列。
Ⅵ 车辆维修费能够抵扣进项税吗
我认为可以抵扣,税法中没有说明这项目不能抵扣,如果这个是生产销售的组成部分,是为应税项目支出的,我认为就可以抵扣。但不要够资本化条件。
Ⅶ 维修费 可不可以抵扣
需要看你维修什么,若是不动产的话,则不可以抵扣。若不是就都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等后续支出,应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等后续支出,应该在“销售费用”中支出,即对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的维修支出均应列入企业的期间费用。因此,许多人按照计入当期损益即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规则认为,企业发生的维修费用中所购进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进项税额均可以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这种观点存在误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时规定上述非应税项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发生的修缮建筑物的行为应归属于非应税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维修费用中购进的进项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尽管维修费用中所购进的扣除项目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也就是说,凡为修缮建筑物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其所含的进项税额均不得在销项税中抵扣。
在日常增值税纳税处理中,对于维修费用,还要防止人为缩小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范围,即对所有固定资产维修费中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均不予以抵扣。除此以外,对企业为维修其他机器、设备而发生的维修费用中,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也不予以抵扣。这就扩大了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往往需要对正常使用或使用了一段时间以后的固定资产发生一些后续支出,如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修缮或装饰等,对于这些支出,如果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的条件,则应该计入相应的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就要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后,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修缮或装饰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进项税。计入当期损益后,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情形,不得抵扣相关进项税额外,其余的均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发生维修费用而购进的进项税额。
Ⅷ 车辆维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不可以抵扣税额
车辆维修费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经认证后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
Ⅸ 小轿车的维修保养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
可以抵扣。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小轿车的维修保养费属于第一种的情形,因此,对于小轿车的维修保养费,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抵扣计算: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9)车辆维修为什么不能抵扣扩展阅读:
抵扣的要求:
1、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2、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