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么开具维修费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修理修配业务本来就是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如果你提供的是修理修配业务,是可内以开具维修费的。只要你提容供劳务的客户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你可以开专用发票给他。
你卖设备还负责维修的话,是没有问题的。再说,你这个不是经常性行为的话,开维修发票是没有问题的。
B. 电脑维修 发票怎么开
如果核定增值税了,就可以直接开具维修发票。如果没有,只能开工时费用和配件费用。当然,如果是当地维修发票是行业发票的除外。
C. 维修服务 增值税发票 怎么开具
增值税发票也抄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时所开具的发票。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D. 如何开具房屋维修费发票
到地税局抄可以代开。
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E. 汽车维修发票怎么开
开发票的情况下,可以在维修店进行和老板商量开发票证明,一般去4S店会直接有维修发票,在修理厂以及服务站进行修理情况下,需要和老板沟通,进行开发票。希望采纳
F. 如何开维修发票
如果开的金额不多,你又怕马麻烦的话,可去市场的财务科代开,你补给市场一点税就可
G. 维修发票怎么开
开国税发票,若果是一般纳税人,2000/1.17是销售额,税率是17%;如果是小规模,2000/1.03是销售额。征收率是3%
H. 4S店发票汽车维修费发票怎么开
汽车修理费发票是找在当地的汽车类型4S店公司开具。
1.到4S店找到当初你那张内发票的底联(也就是容4S店留存做账的那一联),然后复印一份给保险公司,看保险公司可不可以这样做账。如果不行只能实行第二个方案。
2.把开票的税钱给4S店,让4S店开票,一般4S店会收15%-20%的税钱,比如你需要1000元的发票,得给4S店150-200元的税钱,虽然对于4S店多开票是违法的,但是一般只要税钱给的够多,4S店会处理的,他们自然有自己的方法规避税务局的查账。
我单位可帮开4S店发票。请观察登陆名。
I. 怎么开具维修费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你是维修店,叫你的财务去税局办理增值税发票打印机就可以。如果你是个体,要开维修费的发票,可以去税局直接缴税后开增值税发票。
J. 设备维修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1、修理修配企业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如果 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应该按照17%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应该依据3%的征收率,开具普通发票,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10)维修发票在哪里开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