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改房的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
《公有住抄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公有住宅出售后,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住宅所有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住宅所有人可以自行维修养护,也可以委托代修。
第六条 公有住宅出售后,住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售房单位承担维修养护责任,也可以由售房单位在售房时委托房地产经营管理单位承担维修养护责任。
2. 房改房怎么办土地证
办理土地证流程
一、对于已办理房产证,申请时提供材料不齐的,申请人把材料收集齐全就可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证;原用地单位未申请土地登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申请办理;原用地单位因注销、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等,代替原用地单位先进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可先以原用地单位的名义办理整宗土地的登记,再凭房产证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二、如原用地单位因超容积率建设或地价款、有关规费未缴齐导致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原用地单位仍存在或未经清算程序即注销营业执照的,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司法程序启动后即可办理土地登记;原用地单位经清算、注销营业执照后主体不存在,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已无法追缴的,市本级由各区政府提出免缴处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凭市政府的批准意见办理土地登记。
三、因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福利性用房改为商品房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予以分类处理:属于政府下属指挥部或国有房开公司开发的,经原开发主体的市、县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并出具书面地价款结算承诺书后,可补办用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属于非国有单位开发的地块,可咨询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改变土地用途后,出让合同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部分不符)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对与原批准用途一致的部分,凭房产证办理土地证;改变用途的部分,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由国土资源部门报政府补办土地用途更改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办理土地登记。
五、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其原有国有划拨土地建设职工宿舍,经房改后售予本单位职工,并已领取房产证的,按市政府有关批文办理土地证。
六、已办理房产证但因征地、供地等手续缺失,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又分三类情况处理:征地、供地手续不齐的,先补办农转用、征收、供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因政府原因造成供地对象与实际开发主体不符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可补办转让手续,并按转让行为发生时的标准补缴有关税费后,再办理土地证;未经过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的,由原用地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负责办理规划、建设验收后,再申请土地登记,各相关部门免予处罚及追缴违约金。
3. 房改后军休干部的住房维修怎么办
住房如果是公共部门需要维修,可以申请住房维修基金修理。
如果是住房内部维修,只有业主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4. 破产企业不符合房改条件的职工宿舍怎么办麻烦告诉我
你好!根据国家改制的相关文件规定,企业破产或改制,属于职工宿舍但有不是成型不能直接房改的平房,不作为破产财产或改制资产,应该出售给职工,发给产权证明。
5. 职工集体宿舍楼维修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七章 费用第三十五条“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回项导致其承担答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对于集体宿舍楼的维修费,在会计上没有明确规定应该计入什么科目,可以在上述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福利费”,税法上按相应的比例进行扣除。
6. 原单位小区房改后公共设施维修由谁负责
小区公共管道维保期一般是两年。如果在维保期内则由承建单位负责维修;反之不在维保期内则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维修。
7. 早期的单位宿舍,房改需要哪些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看地方政策了。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必需的。前提是单位已经和不动产那边对接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