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爆炸产生的碎片打击到人发生的事故的类别归属起重机作业过程(检修过程)中发生的触电坠落的事故类别归属
物体打击爆炸性伤害,压力容器爆炸二次伤害事故。
❷ 特种设备维修事故属于哪个部门管
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管理。
❸ 维修起重机时从起重机上跌落属于什么伤害
起重伤害。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打击都属于起重伤害。
❹ 起重机维修过程人员掉落算是什么事故
1 吊物坠落事故
通常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都是会吊运一些重量比较大的物品,起重机械在进行作业时,因为对重物没有使用有效的措施牢固,导致在吊运的时刻发生重物掉落,吊具或者吊物从高空中坠落下来,导致砸伤作业人员或者是其它人员的突发事故。出现这种事故的主要表现为:一是起重机器对吊具的绑缚吊挂方法不得当;二是起重机器的吊具、吊索自身存在安全故障,不利于作业;三是起重机器超出载重限度,超核负载;四是起重机器的上限位失效亦或者是超过卷扬限度;五是起重机器操作职员不遵守操作规程,吊运货物时候速度过快,导致惯性因素下出现事故。吊物坠落是起重机械作业中最为普遍的事故,这种事故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出现该事故的后果也非常的严重,通常会导致人员的伤亡,起重机管理人员应严格要求作业人员按作业指导书操作。
2 挤压碰撞事故
起重机作业时经常出现挤压碰撞的事故,起重机挤压碰撞伤人主要包括吊物在运行时由于吊物未摆放稳定,出现倾倒后造成人员伤亡,这是一种常见的事故,其造成的后果也比较严重。在对流动式起重机进行检修,或者是在指挥中被挤压碰撞,在巡检或维修桥式起重机作业中被挤压碰撞。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还是以下几种原因导致:①起重机操作人员使用不当,导致起重机械臂架、吊物等撞击到其他设施或人员,对人造成挤压碰撞;②指挥人员指挥路线有误造成挤压碰撞事故;在进行重大吊物作业中,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③现场的工作人员工作不注意安全,导致与作业中的机械相撞引发事故;④在对起重机进行检修过程中,巡检工作人员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巡检人员、维修人员和机械操者之间沟通交流出现问题,便很容易造成起重机碰撞伤人事故发生。
请根据具体事发原因做判断
❺ 事故分为哪些类别
1、车辆伤害
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2、机械伤害
主要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各类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履带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3、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日常起重作业中,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等。
4、触电
触电是电击伤的俗称,通常是指人体直接触及电源或高压电经过空气或其他导电介质传递电流通过人体时引起的组织损伤和功能障碍,重者发生心跳和呼吸骤停。超过1000V(伏)的高压电还可引起灼伤。闪电损伤(雷击)属于高压电损伤范畴。
5、火灾
火灾(huǒzāi)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灾害性燃烧现象。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在遇到火灾时人们需要安全、尽快的逃生。
❻ 事故分类分为哪11类
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例如:
1、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五大伤害”的其中一种,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物体打击会对建筑工作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容易砸伤,甚至出现生命危险。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
2、车辆伤害事故是由运动中的机动车辆和运输、斜井提升机械引起伤害的事故。
3、机械伤害事故主要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各类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履带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日常起重作业中,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等。
(6)维修工具坠落事故属于什么事故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1、储油罐倒塌事故
2013年1月31日凌晨,江苏省泰州市某过船港务油罐区发出一阵巨大的轰鸣声,伴随着轰鸣声的是储量为7000吨的储油罐T804号轰然坍塌,罐内储存的油品一瞬间倾泻而出,当场造成2死3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在倒塌储油罐的强劲冲击波之下,周围的4个储油罐和港务区墙体也造成不同程度的移位和倾倒。
2、大型塔吊踏步板断裂倒塌
2012 年6 月15 日晚上, 江苏省泰州市某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起重伤害重大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
当时,塔吊安装单位作业人员进行QTZ63-Ⅱ型塔机顶升作业,在进行第二节标准节的第一步顶升时,当液压系统顶升油缸将塔机外套架及上部顶起高度约1米左右,标准节的踏步板突然撕裂,塔机外套及上部结构下坠,在巨大冲击力作用下,平衡臂失稳折弯砸向塔身,砸中作业人员,造成伤亡。
❼ 建筑工程安全设施不到位导致一人坠落死亡属于什么级别的安全事故规定罚款是多少,是否要判刑
建筑工程安全设施不到位导致一人坠落死亡属于一般事故,一般不至于负刑事责任。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私了属于瞒报事故,还需处50万元的罚款。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
(二)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
(7)维修工具坠落事故属于什么事故扩展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100万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❽ 在塔吊上作业触电坠落属于什么事故
塔吊出事故有很多种方面:主要分为1、塔吊作业中安全限位器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者坠物,或者违法操作规定造成的倾倒、断臂等事故;2、自然灾害(雷电、沙尘暴等);3、运行中电气设备故障或者线路发生严重漏电;4、其它作业过程中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实际上工程使用的塔吊只要司机负责,事故的发生就会很少,一个技术熟练的司机能够发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停止使用进行整改,或者需要一个对塔吊相关安全知识掌握的安全员也可以大大提高塔吊的安全使用。
工程使用的塔吊出事故概率不是很大,一旦出现的事故都是较大安全事故、很严重的事故;所以不管是塔吊的出租单位、使用单位、行政主管单位对塔吊的安全责任都有明确的划分和侧重。如果你需要问哪方面的话再详细说。
❾ 起重机械吊物坠落伤人算什么事故
不管是起重机事故还是坠落事故,这个都是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26条明确规定:高空坠物造成人身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起重机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那么起重机管理人或拥有者承担赔偿损失后可以向厂家追偿。
❿ 从高处坠落的物件击中人体,事故类别属于什么
你好。你说的你这种情况考虑你主要还是高处坠落的原因导致的,也是比较多见的。<br><br>建议你最好是跟死者家属协商解决是比较好的,以免导致别的不良后果,以后多注意此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