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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资金如何确定施工单位

发布时间:2021-10-16 11:14:59

1. 小区改造动用了维修基金,找到合格承建单位,但承建合同甲方由谁签,是物管还是业主。

物业管理是为业主服务的单位,无权充当甲方签订合同。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专165号令《住属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 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所以,应该是业委会。

2. 维修资金时,选择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招投标吗

虽说是维修,但也是工程类。按照国家规定,超过一定规模是要招标的

3.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时,选择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招投标吗

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和预算来确定是否招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即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和落实资金来源是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前必须具备的两项基本条件。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基本条件
1)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需要履行审批的规定,包括两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本身是否按现行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规定办理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批准;
关于现行项目审批管理制度,从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后,国家对原有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已作了重大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内容、程序以及核准的审核机关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②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申报了招标事项的审批、核准手续,取得批准。
关于招标项目需申报招标事项的核准手续,应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A.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范围(全部或部分招标);
B.拟招标的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应按《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送书面材料;
C.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拟邀请招标的,应对其理由作出说明;
D.其他有关内容。
应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由其核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招标事项;应报送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招标事项;应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由其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事项。
2)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其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是指资金虽然没有到位,但其来源已经落实,如银行已经承诺贷款,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是为了投标人了解掌握这方面的真实情况,作为其是否参加投标的决策依据。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8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3)有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4. 专项房屋维修资金时,选择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招投标吗

虽说是维修,但也是工程类。按照国家规定,超过一定规模是要招标的

5. 小区消防整改釆用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比选施工单位如何确定

去整改想要动用维修基金的话,是需要业委会同人员同意的。

6.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怎么算的

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回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答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7. 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交存有何依据

根据建设部与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的规定你们需要缴纳。
原因也是很简单,在房屋出售前建设单位其实就是相应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业主,你在出售房屋前当然的需要缴纳相应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8. 公共维修基金怎么算的

购房者应当复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制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9. 物业维修基金可以直接转入施工单位吗

按一般规定,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缴纳以房屋总价为基础,无论是多层、小高层还是高层,购房人与开发商按以下比例:
1、无电梯的房子:购房人2%,开发商3%。假设房子的总价是100万元,个人为2万、开发商3万,合计5万元,计入该房子的维修基金帐户,用于今后该房屋及小区公共部位、设施的维修。若干后年如果维修基金用完,小区业主委员会可通过业主大会形式确定第二次收取维修基金。
2、有电梯的房子:购房人3%,开发商4%。
以上规定为一般规定(大多数),具体的比例各地规定略有不同。
回答仅供你参考。

10. 维修基金的钱是要打到施工单位还是业委会

如果使用维修基金,就要开业委会账户,使用时资金打到业委会账号。按照维修合同和进度再付给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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