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车车辆维修合同在《合同法》中属于什么范畴
您好,属于承揽合同纠纷中的修理合同纠纷。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版修改〈民事案权件案由规定〉的决定》中关于合同纠纷的案由规定: 第99条 承揽合同纠纷
(1)加工合同纠纷
(2)定作合同纠纷
(3)修理合同纠纷
(4)复制合同纠纷
(5)测试合同纠纷
(6)检验合同纠纷
(7)铁路机车、车辆建造合同纠纷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② 汽车维修合同有什么作用
正规的汽车修理厂接受维修车辆,都有一些必要的手续,拟订维修合同,让车主认可并签名就是其中之一。不少车主往往不仔细看清其中内容,盲目签字,以致事后引起纠纷。所以车主对维修合同应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维修合同的内容维修合同的内容有:1.送承修双方单位的名称,车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编号。2.车型、牌照号、发动机及底盘号。3.维修项目,预计费用。4.合同签订的日期及地点,送修和交车的日期、地点和方式。5.送修方提供材料的数量质量、验收的方式、使用保证期。6.结算办法及期限、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7.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等。
双方的相关义务送修方的义务包括:按规定时间送修和接收车辆,提供车辆真实情况(包括技术资料和车辆档案)、按期限交纳维修费用。
承修方的义务包括:按时交付修好的车辆,按车型的修理技术标准修复车辆,修竣后提供合格证,同时建立维修技术档案,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收取维修及配件的费用,并向送修方提供所耗工时、材料的明细表。
双方的违约责任:1.送修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修车辆,承修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竣工车辆,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2.送修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维修费用,向应付费之日起的承修方交付滞纳金。3.承修方交付的修复车辆不符合质量要求,送修方可以要求返修并赔偿损失。4.送修方不按合同期验收接车,应支付保管费和自然损伤修复费。5.送修方中途变更修理项目,造成承修方损失,应赔偿。6.在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维修行业管理处或经济合同仲裁部门仲裁,也可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
③ 汽车维修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汽车维修合同是承修托修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内属于加工承容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予约定报酬的协议根据汽车维修行业的特点及修理作业方式,汽车维修合同主要有以下内容:
(1)承修托修双方名称;
(2)签订日期及地点;
(3)合同编号;
(4)送修车辆的车种车型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
(5)维修类别及项目;
(6)预计维修费用;
(7)质量保证期;
(8)送修日期地点方式;
(9)交车日期地方方式;
(10)托修方所提供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费用的结算原则;
(11)验收标准和方式;
(12)结算方式及期限;
(13)违约责任和金额;
(1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5)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④ 汽车修理合同属于合同的哪一种
修理合同属于服务合同的一种。
服务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很多。
⑤ 汽车维修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汽车维修合同属于承揽性质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
再具体划分,叫修理合同回。修理合同是承揽答人为定作人修理好损坏的物品、设备、交通工具等并收取费用的合同。如修理汽车、修理手表、修理自行车等。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⑥ 汽车维修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你好,签订汽车维修合同,必须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回 关规定,由双答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商定合同的条款和有关权利义 务,并必须说明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汽车维修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委托方和承修方的名称。 2) 合同签订日期及地点。 3) 合同编号。4) 送修车辆的车种、车型、牌 照号、发动机编号、底盘号。5) 维修类别及项目。6) 预计维修费用。7) 质量保证期。8) 送修日期、地点、方式。 9) 交车日期、地点、放。10) 托修方所提供材料的规格、 数、质量及费用赖原孤11 )验收标准和方式。 12) 结算方式及期限。13) 违约责任和金额。14)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5)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⑦ 汽车维修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送承修双方单来位的源名称,车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编号。
2.车型、牌照号、发动机及底盘号。
3.维修项目,预计费用。
4.合同签订的日期及地点,送修和交车的日期、地点和方式。
5.送修方提供材料的数量质量、验收的方式、使用保证期。
6.结算办法及期限、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7.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等。
⑧ 汽车维修合同指的是什么
汽车维修合同是一种契约,它是承修、托修双方当事人之间设定、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契约。其目的是为了协同其汽车维修活动达到规定标准和约定条件,进而协商签订的相互制约的法律性协定。
⑨ 汽车维修时为什么要签订汽车维修合同
确定双方的责任和明确车辆的状态,委托的维修内容和其他维修过程中双方履行的条款
这样才能明确双方需要履行的责任和在出现纠纷时作为依据和证明
⑩ 汽车修理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立案案由不统一。此类纠纷在立案时案由确立不规范,分别有修理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甚至买卖合同纠纷等。这种不分属种、不按纠纷性质的立案,会导致因适用法律存在的某些不同,而影响司法统一性和权威性。
2、诉讼主体确定混乱。由于目前汽车维修商大多使用维修单为凭证,这容易导致汽车送修人即维修单上签名人与汽车实际权利人不同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纠纷,一般以维修单上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从而导致法院不得不追加当事人,而这种追加往往无法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使得主体混乱,诉讼拖延。
3、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确定难。由于目前汽车维修行业整体处于发展初期,没有政府或行业统一指导合同,大多消费者和维修商无订立的书面合同或者仅以简易维修单为证据,一旦出现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其所约定的权利义务难以确认。
4、赔偿事实和数额确定难。由于汽车维修纠纷从以往简单以追缴维修款项发展到车内污染清理、汽车美容保养、车辆改装升级等引发的纠纷。各类项目维修程度、维修目标、零件标准、成本价格等大多未设立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一旦发生损害只能依据双方的约定,无法参照有关标准。
5、审理纠纷专业性、技术性强。在宁安法院受理的这类案件中有近四成的案件需要就汽车损害程度、损失数额大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评估,法官在理清事实和证据认定上越发依赖专家、专业意见,导致一些案件久拖不决。
6、纠纷双方对抗强,法庭调解难。一是由于市场上众多维修商利用自身的专业性采取夸大事实、以次充好、私调零件、变相收费等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双方互不信任,庭审对抗激烈;二是很多消费者以对方存在欺诈为由提出要求双倍赔偿,甚至有要求法院处罚维修商等明显不合法的诉请,双方各不相让,矛盾难以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