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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器维修需要什么资质

发布时间:2021-03-05 23:17:11

维修然气灶需要资质吗

维修然气灶现在不需要办理资质了;原来需要办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但是在2019年9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3号),

❷ 天燃气巡检维修需要什么资质证书

转载一则,供参考。
员工手册(制造类)
公司简介
A公司创建于一九九X年末,是专业生产各种规格高频直缝碳钢焊管的现代化新兴企业。是A集团、B集团、C公司共同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以巨资引进美国、德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九十年代先进水平的焊管生产技术及设备,聘请焊管生产高级专家和高级管理专家,建立完善的符合ISO9002-94《质量体系-生产和安装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的质量体系,严格按照API5L、ASTMA500、ASTMA513、ISO559、JIS G3466、GB3092和GB/TT3739等标准生产各种规格直缝电焊钢管。产品除外销外,尚顾及国内市场需求。
公司辟地400余亩,注册资金为7840万美元,工程总投资为1.96亿美元。其中:一期投资为1.16亿美元,主要生产○114-325mmERW钢管,年产量30万吨;二期投资额为800万美元,主要生产○219-610mmERW钢管,年产量50万吨。产品主要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和水、煤气、化工物料、煤浆等中低压输送管道以及建筑结构、桥梁结构、高速公路护拦、集装箱用管等。
公司依托上海特有的优势,在上海这座世界著名的中国最大的城市,建立生产和技术开发基地。公司地理环境优异,地处上海南翼,毗邻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临杭州弯金山嘴码头,北连黄浦江、沪杭高速公路和沪杭铁路,交通运输十分便捷。
公司本着"团结敬业,迈向二十一世纪,以高额投入,高科技装备,创一流产品、一流效益,服务于海内外用户"的宗旨。奉行"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向国内外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以人才、信息、质量、效率竭力满足钢管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需要。
公司将继续发扬"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在各行各业,各届朋友的热忱支持下取得更大的成就。
公司挚诚欢迎各类人才到公司施展才华,共展鸿图。
1.1 A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册.
1.2 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手册规定.
1.3 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 聘用关系
2,1.1 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聘用员工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凡符合录用条件的外地人员,本公司将按照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为中级职称以上符合引进条件的员工办理引进和户口转移手续。
2.1.2 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如果磨擦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的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公司为试用期员工签订3-6个月的试用合同。公司为工作关系和户口关系不能转入公司的人员及退休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 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 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 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 未满16周岁者;
(8) 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 应聘人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
(1) 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四张;
(2) 本公司指定医院之合格体检表;
(3) 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
(4) 退工单、劳动手册等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之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2.1.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级予当事人补偿费。
(1) 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 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 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 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 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 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 被判有期徒弄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 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2.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1) 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公司濒临破产或转让,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同意减员的。
2.1.7 按2.1.6条终止聘用关系的,本公司应按劳动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生活或医疗补助费。
2.1.8 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2.2 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种。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1年。
2.3 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40小时。对销售人员等不能按固定时间衡量工作任务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4 培训
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必须通过下列内容的培训:
(1) 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2) 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3) 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4) ISO9002质量体系的知识培训。
员工的培训及其成绩记录由办公室(人事)放入员工个人档案。对培训合格的员工,公司发给上岗位,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2.5 调职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技能,可安排员工调动职位。员工也可以根据公司办公室公布的空缺职位申请调动。职位的调动应先征得本部门主管、经理的同意。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申请调职。
2.6 离职
员工申请辞职的,一般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离职程序:

违反离职程序,或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2.7 退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予以办理退休手续:
(1) 年满60岁的男性员工;
(2) 年满50岁的女性员工;
(3) 因工伤致残,由公司指定医疗和劳动部门鉴定其完丧失劳动(工作)能力的员工。
(4)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到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领取养老金。
2.8 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历史)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要员工被录用后二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2.9 人事记录
2.9.1 员工需就下列事项或身份的改变通知办公室(人事):
(1) 住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小孩诞生及家庭人员的变化;
(4) 身份证号码。
2.9.2 公司上岗证:
(1) 签发:
员工加入公司时一律应获签发的上岗证。凭此证进入公司上班。员工离职前将上岗证交回办公室。
(2) 遗失和补发上岗证:
员工遗失上岗证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补办上岗证,并收取补发证件的费用。
2.9.3 钥匙
公司交给员工的所有钥匙必须妥为保管,不得复制,不得借与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还给办公室。员工遗失钥匙的应立即报告。
2.9.4 公物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爱护一切公物,员工若离开公司,必须按登记的分物清单进行移交给各有关部门,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3.1 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生产或销售未完面月计划的60%时,员工发700元,中层干部发1200元,副总经理级发1500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
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工龄工资,公司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每年递增20元。
员工当月薪资收入已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类生活补贴。
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3.2 发薪日
公司的发薪日为每月的20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休息日可顺延。员工持专用银行卡领取薪资。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由部门负责邮寄。
3.3 加班费
公司按法定假的7天假(春节3天、元旦1天、五一节1天、国庆节2天)发放加班人员的加班费。加班员工每人每天发加班费100天。除此以外的加班计入考核工资。
4.1 法定假
员工每年可享受有薪法定假7天: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劳动节 1天
国庆节 2天
4.2 公司假
每年有2天的有薪公司假。由公司根据实际可能,具体安排日期。通常情况公司假与春节等休假安排在一起,以使员工有宽裕的时间安排旅游等活动。
4.3 年休假
4.3.1 加入本公司员工服务期满12个月后可享受本公司的有薪年假。
(1) 工龄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年休假为3个工作日;
(2) 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年休假为5个工作日;
(3) 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年休假为7个工作日;
(4) 工龄满20年或以上的,每年年休假为10个工作日。
员工的工龄以个人档案记载为准。
4.3.2 年假使用须书面申请,事前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可一次或分二次使用。年假应在当年内用完。如因工作原因未用完的年假,需书面报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及交办公室(人事)批准,方可顺延一个季度,否则将视为自行放弃,无任何补偿。
4.3.3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4.4 病假
4.4.1 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病假须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一某些人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办公室(人事)认可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4.4.2 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如下计算:
(1) 工作年限不满4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40%;
(2) 工作年限满4年,不满8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60%;
(3) 工作年限满8年或8年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计算公式: 月薪*70%*病假天数*比例
21.5
4.4.3 长病假
当员工因严重疾病(需经公司确认)连续病假三个月或年内累计病假180天,并在合同期内的员工,参照国家规定,停发基本工资,适当给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
4.5 工伤假
工伤主要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包括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所遇的负伤、致残、亡。被公司经管确认为工伤的假期,其薪资按100%发给。
4.6 事假
4.6.1 员工在用完年休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
4.6.2 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去15天。超过15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
4.6.3 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或专核工资也会按比例扣除。
4.6.4 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4.6.5 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4.6.6 事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请假2-3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办公室(人事)批准;
请假3天以上或部门经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7 婚假
4.7.1 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书后6个月内,可申请婚假。
4.7.2 到达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10天。
4.7.3 员工在婚假期内,工资照发,所需交通费由本人自理。
4.8 产假
4.8.1 正常生育,女性员可享受90天的产假,难产增加15天,工资照发。
4.8.2 自然流产,女性员工怀孕3个月流产的,可享受假期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享受假期45天,工资照发。
4.8.4 享受产假须及时交付医院的证明,并经审核后方予认可 。
4.9 哺乳假
女性员工产假期满,有一年的哺乳假,上班时间,每天给予哺乳时间二次,共计1小时(不含午餐时间)
4.10 探亲假
4.10.1 探望配偶
员工进公司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同一省市,并相距200公里以上,不能利用双休假日与配偶团聚的,每年可申请一次为期15天的探亲假。
4.10.2 探望父母
(1)未婚员工与父母都不住在同一省市,相距达200公里以上,并不能利用公休假与父母团聚的,每年可申请一次为期10天的探亲假。
(2)已婚员工与父母都不住在同一省市,相距达200公里以上,并不能利用公休假与父母团聚的,每四年可申请一次为期15天的探亲假。此假应在进公司之后的第四年享受。
4.10.3 路程时间及往返车费
(1) 路程时间按实际天数另加,但假期中包括双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 享受探亲假者,基本工资照发,往返路费可以报销(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路程费用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30%的部分可以报销),但只限报销火车硬座及轮船四等舱位以及公共汽车费用,超过标准的交通费用除总经理批准外,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4.10.4 员工每年只能在年公休假、探亲假中选休一种假期,并享受期待遇。假期原则上一次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4.10.5 探亲假审批程序
填写探亲假条——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休假——到办公室销假——按规定到财务报销
4.11 丧假
遇有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丧亡的员工,可申请有薪丧假3天。遇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妹丧亡的员工,可申请有薪丧假1天。
路程据点按实际需要另加,由办公室核准。
4.12 请假手续、权限
4.12.1 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下班有关证明,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交办公室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予准假。
4.12.2 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续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二小时内用电话通知主管部门经理,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然后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12.3 审批权限
员工的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按假期的规定,由主管部六经理签批,办公室(人事)审核批准即可。
4.13 医疗
4.13.1 员工因病就诊,除急诊外,一般在公司指定的金山医院、金卫镇卫生院就诊。
4.13.2 员工因病住院,凡参加医疗保险的,按《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执行。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按公司关于医疗费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
4.13.3 员工门诊医药报销比例为挂号费+医药费的60%,个人自负40%。
4.13.4 员工报销医院凭医院费发标,并提供病历卡,经办分室审核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4.15 贺礼
4.15.1 员工的生日可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名的贺卡一份,祝愿"生日快乐"。
4.15.2 员工结婚且符合晚婚者,经办公室核准,公司将致新婚贺礼人民币299元。
4.15.3 员工子女出生3个月后且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司将致贺礼人民币100元。
4.15.4 员工子女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的,在一个月内出示入学通知,公司将致贺礼人民币1000元。
4.16 奠仪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去世时,公司将致以奠礼人民币1000元。
4.17 独生子女
4.17.1 员工生育子女应根据国家计划生育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证》,并将复印件交公司办公室;
4.17.2 员工自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公司每月给予保育费补助30元,夫妇同在公司的,此待遇只能一方享受。
4.17.3 员工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又自愿参加独生子女医疗费统筹者,每月交纳统筹费人民币10元,则独生子女医疗费用可由公司报销50%。
4.18 生活设施
4.18.1 本公司为路远且上三班制的员工提供集体宿舍。
4.18.2 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凡属家庭户口,解决一般为二室一厅的住房一套,及配备床、床上用品、彩电衣橱、液化气及灶具等生活设施。
4.18.3 公司引进的中级职称以上的员工,属家庭户口的,解决住房一套,同时配备床、床上用品、彩电、衣橱、液化气及灶具等生活设施;非这家庭户口,解决二人合住的集体宿舍、床及必备的床上用品的和生活设施。(床上用品包括:棉被、垫被、床单、枕头、凉席)
4.19 附则
4.19.1 本章的福利政策是根据国家、上海市的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度的。
4.19.2 当上级政府部门的福利政策同本公司目前的政策不一致是,先按本公司的政策规定执行。
4.19.3 为了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公司将定期修订、补充和完善本公司的福利政策。公司向当地政府指定机构的有关保险公司为员工办理以下保险项目;
5.1 养老保险
员工退休、享受国家社会保险部门制订的养老保险待遇。
5.2 待业保险
员工失业时,可依据国家规定劳动管理机构领取待业救济金。
5.3 住院保险
员工生病住院,办妥政府规定的手续,可获得国家医疗保险机构支付的一定数量的医疗费。
5.4 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员工在公司内上班时,或业务出差时的意外伤害,可获得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一定数额的保险金。
5.5 公积金
根据政府部门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公司为城镇户口的员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手续。为员工购买商品房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5.6 员工有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产交6 员工有养老保险、待业保
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产交缴,公司按政府部门所规定的比例,在每月工资发放中代为扣缴。
6.1 绩效评估
依据公司各部门生产、经营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对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对所有员工予以评定。每年的绩效评估在11月份实施。同时,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与员工进行沟通,辅导员工取得优良绩效。
6.2 考绩标准
A、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B、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C、胜任, 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D、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以改进。
E、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也未改善。
绩效评估,可结合年终考核、评选同步进行。
6.3 升职、加薪
(1) 员工在生产(工作)、技术改造、管理等方面成绩优异,对公司的经济益作为显著贡
献的,可予升职或加薪。
(2) 升职:
行政管理人员可由办事员升为主管,主管升为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升为公司经理。
生产人员可由工人升为班长,班长升为主管,以及在技术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加以聘任。如工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3)加薪。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由有关部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加薪,一次加薪在30-100元范围内确定。
7.1 奖励
7.1.1 本公司员工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并作出特别贡献的情况下,将获得特殊的奖励:
(1) 评为先进员工;
(2) 嘉奖;
(3) 记功;
(4) 记大功;
员工奖励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并由办公室(人事)记入本人档案。
7.1.2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嘉奖:
(1) 为公司内外客户提供出色服务而受到多次赞扬(有具体事实);
(2) 为公司增收节支,产生巨大经济效益者;
(3) 工作出色,贡献卓越,品行端正,堪当员工学习之楷模者。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功或大功:
(1) 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就效者;
(2)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或节省资材物料卓有成效,经考核认定上者;
(3) 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当,经考核认定者;
(4) 有其他重大功绩,经考核认定者。
7、2 处罚
7.2.1 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 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的清楚的证据;
(2) 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 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 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7.2.2 本公司员工纪律处分有五种:
(1) 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
(3) 书面严重警告;
(4) 无薪停职检查;
(5) 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7.2.3 员工处分累计升级制。员工在第一次处分后,12个月内如仍再有处分,则受到累计升级的处分,如:
(1)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
(2)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
(3)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第一次处分与第二次处分间隔时间超过12个月,则不按累计升级计。
员工可以将功抵过,如果说在处分后12个月内获得一次奖励,则可酌情取消一次或数次处分。
7.2.4 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进行处罚:
(1) 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2) 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
(3) 进入生产车间不穿工作服者,罚款50元;
(4) 进入车间不佩戴上岗证者,罚款50元;
(5) 在生产岗位上睡觉者罚款100元;
(6) 在上班期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杂专者罚款50元;
(7) 考勤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将作旷工一天处理;
(8) 无故窜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2.5 可以立即解雇的情况;
(1) 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
(2) 伤害其他职工、主管、同事或客人;
(3) 任何种类的偷窃;
(4) 伪造公司文件;
(5) 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署的文件中提供资料;
(6) 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
(7) 故意给公司的设备、设施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
(8) 故意违反公司的行为准则;
(9) 向未经授权的人透露专有资料或保密资料;
(10) 暂时或长期精神错乱(医疗期除外);
(11) 被判任何刑事罪或受严重纪律处分。
7.2.6 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 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 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 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 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 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 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 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 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 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 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 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 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 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 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 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 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 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 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❸ 长春市核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核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安装、维修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定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2.一般情况需提供:安全管理制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4.一般情况需提供:检验制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有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的作业标准。)
5.一般情况需提供: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报告。)
6.一般情况需提供:燃气、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配备4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个1份,原件核对返回)。)
7.一般情况需提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申报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提交原件。)
8.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原件。)
9.一般情况需提供:生产许可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0.一般情况需提供: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原件。)
11.一般情况需提供:银行流水对账单、资信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提交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2.一般情况需提供: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有4名以上持有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复印件个1份,原件核对返回)。)
13.一般情况需提供:质量保修制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原件。)
14.一般情况需提供:质量管理制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原件。)
15.一般情况需提供:作业标准(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的作业标准。)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❹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年检怎么规定

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复维制修企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73号令)及《燃气服务导则》(GB/T2885-2012)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燃气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处推出了《燃气器具安装合格证二维码信息管理系统》,为使企业能更好地使用本信息管理系统,现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以下简称器具企业)的基本信息、安装(改装)品牌等须及时录入、修改完善(以上信息均应与该企业所持有的安装维修资质许可证一致)。所使用的燃气连接管品牌可在燃气管理处公布的目录上自行选择。

❺ 燃烧器维修人员的职业要求

一个优秀的燃烧器维修人员需要具备丰富工作经验,长期工作在第一线专的技术人员有着长期使用经验属和维护经验,但是如果没有基础扎实的技术实力,一样成为不了专业的维修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技术技能包括:电工电路常识、简单机械维修经验、基础物理常识、最主要需要有位经验丰富的师傅能够对其系统的教过相关维修技能,当一位燃烧器维修技工和维修工程师又有一个质的变化,维修工程师需要更系统的对锅炉设备有过专业的学识,懂得机械图、线路图,只有这样不断的学习,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锅炉专业维修人员,目前国内专业的维修人员少之又少,所以需要广大维修人员能够专业系统学习来填充市场的空缺,是这一行业不再出现人才的浪费和空缺。

❻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申请所需文件

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您就借鉴一下吧,希望对您有帮助!施工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一、氧气瓶操作规程
1、氧气存在处周围10米之内不准放有易燃易爆或其它油脂类物品,氧气瓶存放须有专用架子,不得横卧在地,空瓶,满瓶必须隔开存放。
2、氧气瓶存放时必须盖好帽,存放环境温度不得超过35度,夏季适当遮阳,防止日光下暴晒。
3、搬运氧气瓶要做到小心谨慎,轻搬轻放,现场搬运应用专用手推车运送,禁止用肩扛或横在地上滚动,远距离搬时要戴好帽。
4、开关瓶嘴时,手和工具要严防沾有油污,装在瓶嘴上的氧气压力表,要保持准确灵敏,禁止沾油。
5、安装氧气表要吹冲开关上的灰尘,低压调节器应处关闭状态,使用时,先开启高压开关,后缓慢开启低压调节器,直到符合要求。
6、冬季发生冻结时,禁止用明火或敲击解冻。
7、割刀的皮管及各连接处应经常保养、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修理,不得有漏气。皮管不准和电线混在一起,使用的皮管横过通道时,上面在加以保护,避免受到机械损坏。
8、停工或操作者离开现场时,先关闭高压开关,再将减压阀的调节螺丝退出。
9、不得到氧气瓶中的氧气全部用完,剩余压力不得少于1-2公斤/厘米2。二、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1、乙炔气瓶存放处离周围10米之内,不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存放、运输及使用不得横卧在地。
2、乙炔气瓶存放处环境不得超过35℃,夏季须适当遮盖,防止日光曝晒。
3、搬运乙炔气瓶要小心谨慎,做到轻搬轻放,禁止用肩扛或横在地上滚动、撞击。
4、严格按操作次序开启或关闭乙炔气瓶,正确调节好出口气量。
5、乙炔瓶与动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距离,并与氧气瓶有5米以上间距,乙炔气管与电线不准混在一起,过横道时应加保护。
6、冬季发生冻结时,只能用温水轻缓解冻,禁止用明火或敲击的方式来解冻。
7、工作结束或操作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关闭好乙炔气瓶,并卸下减压连接装置。
8、不准将乙气瓶作其它用途。三、柴油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应对各部件包括蓄电池及其接线、油路和系统油量(包括曲轴箱油位量)、风扇、发电机皮带、各紧固件、联轴接地装置等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正常。
2、按照操作规定的顺序启动、送电、停车和进行各项检查。
3、发动机及电动机如有异声,应立即停车检查,直到没有异声方可使用。
4、发电机不准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使用。
5、发电机水温及油温不得高于90℃,低于40℃,发电机不得超过70℃。
6、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于职守。
7、柴油发电机在运行中,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做好运行记录。四、电动绞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扎紧袖口,戴防护镜,不准戴手套。
2、开机前要检查电器系统、冷却和润滑系统、坚固件是否正常,机器是否正常,机器如长久未使用,要由专职电工进行试行,正常后方可操作。
3、操作工不能擅自拆修电动机入电路部分,更不能带电拆电器部分。
4、长管子绞丝,除安置搁架处,管旁不准闲人站立,以防转子旋转晃动伤人,绞丝时发生不正常情况,应先切断电源,再排除故障。
5、操作工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6、绞丝机应保持清洁和润滑,保护设备完好,电机部分不能浸水和淋晒,以防漏电。五、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机必须装有完好的防护罩壳,不懂砂轮机使用方法者不得擅自使用。
2、使用前要试转3分钟,观察砂轮机转动是否平衡,试转时操作工作人员应离开砂轮机的正面。
3、砂轮机必须在速度稳定后才能使用,并经常保护砂轮圆形,用好后随手关机。
4、操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的侧面30度位置。
5、禁止用回丝、毛巾衬着工件,磨削时不得用力过猛及撞击砂轮,侧面磨工件时推力不可过大。
6、严禁将大型物件放在砂轮上磨,同时禁止在吵轮上磨木块、塑料、纸板等物体,磨小物件时必须用钳子夹住,禁止用手直接打磨。
7、发现砂轮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在排除故障和采取措施后方能继续使用。
8、砂轮机只准一人使用,严禁多人同时合用。
9、砂轮机靠山不准拆除,应根据砂轮磨损后的直径,适当调整靠山与砂轮的距离。
10、砂轮机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调整及更换吵轮。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制度一、维护、保养
1、对本公司的设备应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各部门的设备实行双包制(包维护保养、包检修),做到每台设备有专人维护保养,有专人检修。
3、操作人员是设备维护保养的主要责任者,每个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训练和技术学习,努力做到“四懂”、“三会”。
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时做好调整、紧固、润滑、擦洗等工作,发现设备所属管道有不正常现象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处理反映,未处理的情况需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对所有备用设备有用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对备用转动设备要定期进行试车,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到随时可动运行。
7、每月月末由技术部组织机修和操作人员对本部门所有设备,工艺管道按设备完好标准,进行严格的评级检查。二、检 修
设备检修分日常维修、突击抢修、综合大修、单机大修。
1、日常维修是指在正常供气的情况下,个别设备运行不正常,需要检修更换零部件等,日常维修由部门的机修人员负责完成。
2、突击抢修系指正常供气中关键或大型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对供气影响较大的修理,突击抢修由技术部安排,部门检修操作人员配合进行。
3、结合大修对设备进行技改的项目,应由提出部门向公司提出书面检修方案,公司召集有关部门开会协商,决定后由技术部、有关部门分头负责办理。
4、单机大修原则上由公司负责完成,或约请有关专家进行。
5、机修后,由部门机修工、操作人员共同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由检修部门写出检修报告,报技术科备查。
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案第一节、燃气管道火灾事故应急措施和灭火方案
为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制定火灾事故应急和灭火方案。
1、接警后抢修小组必须立即出动,到达事故现场并加强与消防部门的协助和配合。
2、紧急动员一切可以的人员,做好防患工作。
3、首先设法堵绝天然气气源,立即关闭着火区域上下游的阀门,切断气源或者采取降低压力控制火势,防止管内产生负压。
4、如支管上无阀门可切断,封堵气源。
5、火势得到控制后,应迅速扑灭火焰,同时要求消防部门在燃烧的天然气设备组织水幕保护,隔绝燃烧,防止气源在减少或将断时,因压力降低而将火苗吸入管内,引进爆炸。
6、火警解除后,查明原因,立即组织抢修。
7、恢复通气前,必须仔细检查管道和设备的各接头有无断裂或泄漏,同时须检查火灾范围内用户的开关是否全部关闭。第二节 燃气管道泄漏(可能伴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抢修人员进入泄漏区现场,应立即控制气源并驱散所积燃气,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室内应开门窗,加强通风。
2、地下泄漏抢修宜采用降压或切断气源后进行。
3、燃气管线泄漏点应确定好开挖点,检查漏出的燃气是否已渗入周围建(构)物,并应及时清除;查明漏气点后,确定方案立即组织抢修。
4、污染区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和录像机、照相机、对讲机、电子照相机、碘钨灯等,严禁穿钉鞋、化纤服装及车辆进入污染区。
5、抢修中应组织好事故现场和安全防护工作,备有有效的消防设备(如干粉灭火器)。
6、抢修结束应进行复查,确认不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方可撤离现场。第三节 天然气储配站灭火抢险作战预案一、【总则】
天然气储配站是易燃易爆场所,一旦发生泄漏着火爆炸事故,影响全市正常供气,严重时会造成人员的伤亡。为确保安全生产、稳定供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安部(1991)“三部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城市天然气规程资料汇编》(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灭火作战预案。二、发生泄漏火灾事故种类
1、罐区天然气储罐大泄漏遇明火爆炸;
2、槽车卸车台天然气泄漏遇明火爆炸;
3、厂区天然气管道泄漏遇明火爆炸;
4、机械性设备火灾;
5、电器电线、变配电房火灾。三、储配站若发生大泄漏着火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同消防大队、建设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事故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扑救火灾(爆炸)事故工作;
2、调查火灾爆炸事故原因;
3、做好事故现场修复工作,尽快恢复安全生产。四、储配站发生小泄漏等一般性事故时由气源厂组成
抢修工作小组:
1、组织协调做好抢修工作;
2、调查事故原因;
3、做好事故现场修复工作。五、储配站当班职工工作职责
1、当班职工要随时观察检查站区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漏气,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抢险抢修,熄灭周围一切火源,立即报告站长及公司领导。
2、当班职工发现站区大泄漏,着火、爆炸事故,要立即 向“119”市(区)消防大队报警,同时报告站长及公司领导。
3、当职工发现各罐区、车间等重点部位天然气泄漏,要做好现场监视,熄灭周围一切火种,严禁车辆进入,集中力量做好抢险抢修工作。贮罐(减压橇)区设备泄漏着火
(1)熄灭站区内一切火种;
(2)立即排空紧急切断阀气源,关闭紧急切断阀;
(3)关闭贮罐底部各个阀门;
(4)查明泄漏点,并进行抢修。贮罐(减压橇)区管道泄漏着火
(1)立即关闭紧急切断阀,关闭贮罐底部各阀门;
(2)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3)应用干粉灭火机进行灭火。
(4)熄灭站区一切火种;
(5)迅速查明泄漏原因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堵漏。贮罐破裂大跑气对策
(1)发现贮罐破裂大跑气,全站立即停止运行,立即用电话报告市(区)消防大队报警中心或“119”,同时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熄灭周围及附近一切火种。
(2)当班职工立即启动消防水泵,对贮罐进行冷却。
(3)立即派人警戒,控制周边所有流动火源。
(4)组织好与排险无关的人员向上风方向撤离至安全地点。
(5)立即指挥调压工、维修工、消防队员做好紧急抢险工作,将消防车开到上风方向待命。贮罐破裂着火对策
(1)指挥员立即指挥消防队员并发出求援紧急呼吁,并启动全部消防水泵对贮罐进行大强度冷却,开启放散阀。
(2)利用各种监测仪表,观察各贮罐的内部压力和温度变化,随时向指挥员报告。
(3)利用最有利点的消防栓、辅设水带,用水枪对着着火罐及邻近贮罐,向罐体上部射水冷却,防止罐体爆炸。
(4)如果水枪射程达不到罐体顶端时,立即采取“两供一”方法冷却。
(5)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密切配合消防大队共同作战。
(6)冷却原则:必须千方百计保证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注意:拉全站电闸后,但又必须保证向消防水泵供电)。槽车装卸台灭火排险对策:
1、装卸台气管拆断跑气排除对策:
(1)熄灭周围一切火种,责令司机停车灭火。
(2)关闭气管分、总阀门。
(3)用木楔堵截跑气。
(4)迅速报警,停止运行。
电机着火对策:
(1)首先要拉闸断电,其次切断进气阀,用1211灭火机灭火。
(2)打开门窗通风,启动排风扇吹扫天然气浓度。
阀门损坏跑气着火排险对策:
(1)用木楔堵漏。
(2)熄灭站内一切火种,停止一切车辆行驶。
阀门关不严或损坏跑气着火对策:
原则:先切断或堵塞后灭火,以防止火势随大量跑气形成大面积危险地带,只有因火势凶猛而难以进行切断或堵塞时,方可采用先灭火后切断的对策,同时对可能形成的危险地区进行警戒和熄灭火种等安全措施,灭火时人需站在上风侧。
排险对策:
(1)准备好一切抢险堵漏(木楔、木锒头等)同时设警戒线。
(2)堵漏和关闭阀门。
(3)罐区喷淋冷却,如属于危险地带,应铺设水带利用消防栓(或开启消防水泵)水枪对罐区和槽车体进行冷却,防止罐体爆炸。
(4)使用干粉灭火机灭火。
(5)进一步检查和处理跑气之处。
天然气管线事故应急措施:
凡天然气管线漏气,严重污染周围环境,或有着火、爆炸可能性,视为紧急情况,其应急措施如下:
(1)严禁一切明火,严禁一切机动车,机器,电器设施的移动,如在检修,立即停止工作,做好监护工作。
(2)立即关闭漏气管段两端的阀门。
(3)立即呼救消防,做好灭火措施。
(4)如果是管体漏气,采用管卡检修,控制漏量。
(5)用检漏仪检查环境中的天然气浓度,当浓度低于0.5%时,方可进行抢修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搞好安全防火管理至关重要,公司对安全供气相当重视,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部门的消防安全。
2、公司、部门、班组逐级要有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有逐级防火责任制。
3、实行定期和经常性防火检查,有计划的、有组织的在重大节前、冬季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公司季检查、部门月检查,班组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项目、定资金、定日期、定负责人的“四定要求”认真落实。
4、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防火设计规范,并向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新进公司的职工或调换工种的职工,要根据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进行防火教育,确保教育的质量。
6、对临时性动火要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重点部位及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是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同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为:
(1)消防制度的执行情况;
(2)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保养和更换情况;
(3)禁火、动火制度执行情况;
(4)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照明装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接地设施是否完好。
(5)易燃物的保管是否良好,道路是否畅通。
3、结合每月例行安全检查,部门每月一次自查,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大检查。
4、检查后对检查情况须认真汇总,发现隐患,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加以整改,对托延、隐瞒者,由公司发出整改通告书,责令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或由于不抓紧整改的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责任。
5、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记录在台账之中,并按“四定”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三、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必须按指定地点放置(放在明显、方便、干燥地方,防止日晒雨淋)。
2、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专管人员要有明显挂牌标志。
3、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活动部位经常擦洗上油,外部保持清洁。
4、训练或使用后的灭火器(机)要及进充气、换药。
5、严禁把消防器材挪作它用或随便搬移位置。
6、在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周围道路畅通。
7、对电动消防泵经常起动,定期试运行,保持机械性能良好。
8、对按规定定期检查的消防器材,要认真做好上次检查时间、质量、充电量、换药等的相关详细记录。四、火险隐患登记整改制度
火险隐患,是指在生产、生活中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为使检查出的火险隐患能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1、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登记立案,记录于《火险隐患检查记录》之中。
2、采用边查边改方式,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求部门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3、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火险隐患,检查人应逐件登记,按“四定”原则限期整改,执行改一件销一件制度。
4、对一些重大火险隐患,部门或单位无力解决的,应及时向消防监督机关及主管领导机关报告,求得解决,同时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
5、每次检查记录,要有检查人和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字。五、火警、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执行“三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育,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和生命的安全,保证安全供气,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的事故管理由企业领导负责,按各类事故的业务分工,各有关职能部门设专人管理,月初将上月事故汇总上报公司,同时抄报工程技术部、办公室等部门,以便综合统计上报。
2、企业所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企业领导可按指定某一部门为主,组织调查、上报和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领导要亲自参加或组织调查,上报处理。
3、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根据事故“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告时间:普通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报企业主管部门。
4、企业对有多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除按规定格式上报外,填写专题报告书,在事故后二十天内报上级领导机关。
5、凡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单位事故责任。
6、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时内容详细、字迹清晰,事故的时间、事故地点(部位)、事故发生的原因、情节严重程度、损失数据等要准确、防范措施落实程度,责任要明确,并按月上报,不得无故拖延,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若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可先讲明原因,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除限期补报外,还应该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者进行严肃处理。
7、事故调查
(1)普通事故或性质恶劣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一天内,以基层单位领导为主,有关人员参加,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措施,并填写事故报告书。
(2)凡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企业领导要本着“三不放过原则”,亲自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参加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各基层单位要建立事故档案,登记入册,对事故调查分析原始资料(包括现场检查、旁证材料、技术鉴定、分析化验、会议发言记录、照片、综合调查材料等)、事故统计表、专题报告,事故档案应有专职人员妥善保管。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由事故单位(部门)职工讨论,基层单位签署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企业领导批准,重大事故应由调查组提出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上级机关批准。
9、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部门和个人,由事故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六、消防奖惩条例
1、公司对消防工作有成绩和贡献的,平时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成绩和贡献的大小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
2、对在抢险灭火中有特殊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先由本单位(部门)上报总结材料,经安全小组评议,提交公司行政部门,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3、消防评比,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全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不断总结经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对违反有关制度、规程或规定、擅离职守、操作失误和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后造成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其影响、责任者的态度等情况,给予适当的处分。
5、处分种类分为: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公司察看、开除等处分,对造成重大或特大事故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7、对蓄意纵火破坏者,应严加惩处,必要时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❼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与维修资质证书在哪个部门办理

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❽ 燃烧器制造资质要求

没有相关性。燃烧器壳体(容积)一般都做的尽量小,并不只是为了省钱,更重要的是安全,你想一大箱已经混好的可燃气体一旦回火就会很危险。壳体空间主要是便于预混气体分布到达燃烧面。

❾ 燃气具安装维修要查“资质证书”如何办理

为了加强和规范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安全管理,建设部于2000年起实行统一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和《职业技能岗位证》。

一、证书发放范围:

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均应按照建设部令第73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并经工商注册后,方可从事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人员均应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维护(包括清洗、除垢)等的经营业务。

二、证书范围限定为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范围。

三、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集中办理,统一盖章、编号,由各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职责要求严格发放、管理和使用。

(9)燃烧器维修需要什么资质扩展阅读: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或者出卖《资质证书》。

二、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继续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三、由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发生燃气事故。

四、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

燃气管理部门吊销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后,应当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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