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去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公积金流水需要什么材料,还有就是去中心还是直接去银行!
什么是事业单位?之间的机构和他们的工作人员根据该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人事争议案件的问题“的辞职,辞退和性能的就业合同纠纷产生的,适用的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要求。那么,什么是单位的原因?
根据“机构注册暂行条例”的规定,1998年9月25日表示,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的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学,科技,文化活动,医疗和其他社会服务组织。按照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运行机构必须实行独立核算,登记和管理的法律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因此,所有国家机关党委和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主管部门,协会的财政性资金和国有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机构举办的对象的登记和登记管理机关机构的管理。具体来说,包括在以下类别:(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直接下??;(二)各级全国人民代表国会和全国政协器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举行各种民主政党和当局和机构; (三)组织化程度党委,政府部门和机构;(四)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社区团体和机构;(e)使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其他组织和机构; (六)依照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其他机构应当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各级(G)的上述机构组织的下属机构。
目前,机构分为如下几类:教育机构,科学和技术机构,文化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体育院校,媒体,出版单位,广播和电视机构,勘察设计机构,勘探和机构,农业院校,林业机构,大专院校,畜牧业,渔业和机构,水利机构,运输和机构,气象机构,抗震防机构,海事机构,环保机构,信息咨询和计算机构,知识产权机构,进口和出口检验机构,物资仓库和机构,城市公用事业,社会福利机构,经济监督机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和机构的交流,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其他中介服务机构。
机构的法律制度必须申请注册,并获得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成立,由审批机关;(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三)从业人员调整其业务活动;(d)在其业务活动的经费来源;(e)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的登记和管理机关批准的机构发行的注册或备案确认的法律凭证,其法人资格的机构;以上包含法律机构的名称,住所,宗旨和范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启动资金登记事项的资金来源。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的,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来的悬挂在显眼的地方的主要机构的行为,应当悬挂在原来只发出。复制折叠,主要是在国外生产的社会服务活动的机构,以证明他们的法律地位,或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机构根据业务需要申请签发的证书的副本的数量登记机关。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局下属单位
建设局的执法职责和权力
(A)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政府的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研究起草或城市的建设项目,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建筑业的发展,市公用事业行业,在旧城区改建的建筑市场,房屋拆迁,城市的全面发展,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B)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市建设的村庄和城镇,建筑行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最近的城市建设计划的编制,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制定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C)参与编制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城市建设计划,资金使用的财政性建设和维护资金的使用计划,指导,检查,监督和实施的城市建设项目,年度城市。
(D)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建筑行业的管理资格,统一各类企业,负责各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装饰,监理及材料设备招标,并负责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市场监控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城市的建设行业,引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的管理。
(E)实施全国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和法规;接受和转让管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管理和爆破作业服务企业性能管理;负责城市的居住区市政公共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采取负责住宅季度完成;负责城市的真正的房地产管理和开发企业管理,指导和实施的工业发展城市的住宅工作的准备城市的综合发展,制定旧住宅区改造涉及发展计划,参加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六)指导城镇和村庄,城市管理,加快小城镇建设,农村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项目,如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指导,促进发展,质量,安全检查,对建设项目。
(G)执行国家,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审查,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建筑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计划,负责调查技术市场管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科学和技术的原因,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负责建筑材料,组件和设备的准管理工作;负责的推广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负责建设档案管理的一部分。
(八)负责管理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市政公用设施。负责城市的供水,排水,气体行业管理和市场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计划水,保护和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服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批准和管理以及市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根据法律的统一管理和维护道路,桥梁,给排水及配套市政设施。
(9)负责局机关和单位直属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和质量;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职位,培训和管理工作。
(J)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检查工程建设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宣传贯彻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规定;
2,根据的建设“人民共和国的中国,中国招标”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违规行为;
3,受理各种非法,违法建筑的投诉和举报;
4,参与建设局的监督和检查活动的组织。
⑵ 济南住房维修基金标准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与2001年的《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专基金管理暂属行办法》相比,调整了维修资金缴存的标准,变过去按房价3%交存为按多层每平方米60元、高层每平方米120元交存,同时,与老政策只能使用利息相比,新政中维修资金本金准许动用。此外,新《办法》还明确了业主补交、续交及资金自
⑶ 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济政办发〔201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⑷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牵头编制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市住宅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保障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负责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准入资格核准,并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销售、维修等工作;负责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准入资格核准。
(四)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五)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
(六)监督指导全市物业服务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审批;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质量保修金的归集、使用审批和监督管理。
(七)指导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管公房的维修工作;负责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和白蚁防治;参与危旧房屋改造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屋产籍档案资料的建立、管理;负责房产转让(买卖)、赠与、交换、租赁、抵押等交易行为的管理。
(九)负责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房产测绘工作。
(十)制定房屋中介机构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房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
(十一)负责直管公房产权管理和租金标准的测算;负责直管公房接管、撤管的核准和资产变动的审核备案。
(十二)负责房改购房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已售公房维修资金的建立与划转;负责房改售房资金的归集;参与房改售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承担落实房产政策及历史遗留房产问题处理的责任。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⑸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运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2002年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部署,修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文件,召开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总体精神是:“健全决策体制,调整管理机构,强化监督工作,规范发展业务,努力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成立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建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编发[2002]29号),为直属市政府局级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
⑹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领导信息
刘胜凯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单位分工:党委书记、局长刘胜凯同志主持党委及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
丁宁职务:党委副书记、巡视员 单位分工:党委副书记、巡视员丁宁同志协助刘胜凯同志分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五服务”活动协调落实、宣传教育、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企业文化建设、房产测绘、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老干部、工青妇、“第一书记”下派工作。分管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总支、宣传办公室、工会、团委、市房产测绘研究院;协助分管组织人事处。 姜秀杰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单位分工:党委委员、副局长姜秀杰同志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分管住房保障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李胜伟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单位分工: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胜伟同志负责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屋产籍档案管理、房产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房屋中介机构管理、房屋拆迁工作。分管产权市场管理处、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市房管局拆迁管理办公室。 宋道勇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单位分工:党委委员、副局长宋道勇同志负责房政管理、政策法规建设、房管所转制经营、直管公房产权管理和租金测算、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信访维稳、房管审批服务分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信息调研、督查督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史志年鉴、计划生育、机要保密、爱国卫生、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大厦行政管理、机关值班管理、局门户网站、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分管办公室、房政处。 马琳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单位分工:党委委员、副局长马琳同志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和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分管市公房管修处、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集团。 张恒志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单位分工: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恒志同志负责物业管理、直管公房维修及工程质量管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质量保修金归集使用管理、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科技管理、白蚁防治、居民小区综合整治、文明城市创建、参与危旧房屋改造工作。分管物业管理处、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物业协会。 郭作峰职务:巡视员 单位分工:巡视员郭作峰同志协助姜秀杰同志工作。
李钢职务:副巡视员 单位分工:副巡视员李钢同志协助丁宁同志工作,具体组织实施“五服务”活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分管住房改革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协助分管机关党总支、宣传办公室。
⑺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应急管理、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
负责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监督指导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编报本系统年度财务计划;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房政处
起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和廉租住房的产权管理;负责直管公房接管、撤管的核准及资产变动的审核备案;负责直管公房租金标准的测算、租金收缴统计、租金减免核准和房屋年报工作;监督指导廉租住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房产政策及历史遗留房产问题的处理;参与危旧房屋改造的管理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住房保障处
牵头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住宅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保障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组织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收购、分配、维修等工作,拟订相关租金标准;负责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准入资格核准;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的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销售价格。
(六)住房改革处
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屋产权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确认和居民房改购房档案的建立、管理;负责房改售房资金的归集;参与房改售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房改房维修资金的建立、划转;负责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事项的督办。
(七)物业管理处
拟订全市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核审批;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的管理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质量保修金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物业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直管公房的维修工作;负责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和白蚁防治;参与拟订房屋修缮标准和预算定额;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统计工作。
(八)产权市场管理处
拟订房屋产权产籍、交易市场管理、租赁管理、中介市场管理、房产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全市房屋产权产籍、交易市场管理和租赁管理工作;审核房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备案;负责房产中介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房产测绘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籍、交易市场管理的统计及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全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⑻ 济南如何查询购房网签
1,搜索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点击进入网站。
购房网签注意事项: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五,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⑼ 章丘交房维修基金多少钱一平方
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为:别墅每平方米20元,未设电梯的多层房屋每平方米60元,设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120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存标准。
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01〕27号)交存商品住房维修基金的,其维修基金转为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同一幢楼内尚未交存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非住宅,其购房人仍按照购房款的3%交存首期维修资金。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须按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的比例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13日印发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01〕27号)同时废止。
章丘归济南市管辖,因此适用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