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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奥普维修电话

发布时间:2021-03-01 00:57:32

A. 煤矿职业病应急救援设施

您好,烟台奥普矿山机械为您提供相应的煤矿井下作业以及职业病的防护和应急救援措施相关的内容,但是再好的救援也抵不上好的防护,希望您在学习应急措施的同时更多的注重防护才是。
第一节 自救器与避难硐室
一、 自救器及其使用:
《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
自救器是一种个人呼吸保障装置。当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煤和瓦斯突出等事故时,井下人员佩戴自救器可有效的防止中毒或窒息。
自救器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类。隔离式的自救器根据氧气来源不同又分为化学氧自救器和压缩氧自救器。
(一) 过滤式自救器
1、 用途和适用条件:
用于煤矿井下发生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时,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呼吸保护装置。(仅能防护一氧化碳一种气体,对其他毒气不起防护作用)。其适用条件是:灾区空气中的氧浓度不低于18%和一氧化碳浓度不高于1.5%,过滤式自救器只能使用一次,且不能重复使用。
2、 过滤式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①、 掀开保护罩
②、 用拇指掀起红色开启扳手,拉断封印条,扔掉封口袋。
③、 去掉上外壳,抓住头带取出滤毒罐,丢掉下外壳。
④、 拉起鼻夹,将口具放入嘴内,使口具片完全含在嘴唇与牙齿之间,牙齿咬住牙垫,紧闭嘴唇。
⑤、 两手拉开鼻夹,夹在鼻子的两侧,开始用嘴呼吸。
⑥、 取下矿灯帽,带好头带,戴上矿灯帽,开始撤出灾区。
3、 使用过滤式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①. 在井下工作,当发现有火灾或瓦斯爆炸现象时,必须立即佩戴自救器,撤离现场。
②. 必须佩戴到安全地带,方能取下自救器,切不可因干热感觉难受而取下自救器鼻夹和口具。
③. 佩戴自救器撤离时,要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夹和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
(二) 隔离式自救器—化学氧自救器
1、 化学氧自救器的用途
化学氧自救器是利用化学生氧物质产生氧气,供矿工从灾区撤退脱险用的呼吸保护器。它可以在缺氧或含有有毒气体的环境中使用。
化学氧自救器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2、 化学氧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①、 扯下保护带。
②、用拇指掀起红色扳手,拉断封印条。
③、去掉上外壳,抓住头带取出呼吸保护器,丢掉下外壳。
④、拔掉口具塞,拉起鼻夹,将口具放在唇齿之间,咬住牙垫,紧闭嘴唇。
⑤、向自救器内呼气,使气囊鼓起。(有启动环的化学氧自救器,可直接拉启动环,将启动针拉出,气囊会自动鼓起)。
⑥ 、两手拉开鼻夹,夹在鼻子的两侧,开始用嘴呼吸。
⑦、取下矿灯帽,带好头带,戴上矿灯帽,开始撤出灾区。
3、 使用化学氧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①. 佩戴时,拔掉口具塞,整理气囊,戴好自救器,第一口气向自救器内吹气,然后夹上鼻夹,做快速,短促的呼吸。
②. 佩戴自救器撤离灾区时,要冷静沉着,步行速度根据情况可稍快或稍慢,但不要过分急跑。
③. 在逃生过程中,要注意把口具,鼻夹戴好,保持不漏气,禁止取下鼻塞、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
④. 吸气时,感觉比吸外界空气干热一点,属自救器正常工作。
⑤. 当发现自救器气囊体积瘪而不鼓,渐渐缩小时,表明自救器有效使用时间已接近终点。
(三) 隔离式自救器——压缩氧自救器
1、压缩氧自救器的特点及用途
①. 压缩氧自救器是指利用压缩氧气供氧的自救器。可反复多次使用。每次使用后只需更换新的吸收二氧化碳的氢氧化钙和重新充装氧气即可重复使用。
②. 压缩氧自救器主要用于煤矿井下发生缺氧或在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下矿工的自身逃生,也可供救护队员在缺氧和有毒有害环境下工作时使用。
2、压缩氧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①.携带时应斜跨在肩上。
②.使用时先打开外壳封口带扳把。
③. 打开上盖,然后左手抓住氧气瓶,右手用力向上提上盖,此时氧气瓶开关即自动打开,随后将主机从下壳中拖出。
④. 摘下帽子,挎上挎带。
⑤. 拔开口具塞,将口具放入嘴内,牙齿咬住牙垫。
⑥. 将鼻夹夹在鼻子上,开始呼吸。
⑦. 在呼吸的同时,按动补给按钮,大约1—2S,气囊充满后,立即停止。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囊空瘪,供气不足时,可按上述方法操作。
⑧. 挂上腰口,即可使用。
4、 使用压缩氧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①. 高压氧气瓶储装20Mpa的氧气,携带过程中要防止撞击,磕碰和摔落也不许当坐垫使用。
②. 携带过程中严禁开启扳把。
③. 佩戴压缩氧自救器撤离时,严禁摘掉口具、鼻夹或通过口具讲话。
二、 避难硐室:
避难硐室:是指供矿工在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设施。分永久和临时避难硐室两种。
第二节 矿工自救与互救
一、井下发生灾害时矿工自救与互救的原则:
1 矿工自救的原则:
矿工自救的原则是:灭、护、撤、躲、报。
(1) 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2) 护:当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时,及时进行个人安全防护。如:佩戴自救器等。
(3) 撤:当灾区现场不具备处理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选择安全的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4) 躲:当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 报: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或通过电话或其他方法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遇险人数及灾害情况等情况。
1.矿工互救的原则:
(1) 对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2) 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
(3) 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一.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的基本行动原则和组织救灾要求:
(一)、基本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2、积极抢救:3、安全撤离:4、妥善避灾:
(二)、组织救灾的要求: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区队长、班组长、干部、有经验的老工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等)要充分发挥高度政治责任心的作用,勇敢的担负起现场救灾的职责,同时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 认真组织② 沉着冷静③ 遵循原则(即基本行动原则)④ 随机应变⑤ 及时联络⑥ 团结互助

三 、井下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时,自救与互救措施
(一)、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1、防止瓦斯与煤尘爆炸时遭受伤害的措施:
①.背靠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
②.要憋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最好用水浸湿)捂住口鼻,防火焰吸入肺部,尽量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皮肤的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
③.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
④ .迅速撤离灾区。
⑤.若实在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应尽快在附近找一个(或建一个)避难硐室躲避待救。
3、掘进工作面瓦斯与煤尘爆炸后矿工的自救互救措施:
(1) 如果发生小型爆炸,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坏,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戴好自救器,帮助其撤出危险区。对不能行走的伤员,离新鲜风流30—50m范围内,要设法抬运到新鲜风流中,若距离远,只能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不可抬运。撤出灾区后,要立即报告调度室。
(2) 如果发生大型爆炸,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想法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下,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对受伤严重的矿工要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并利用压风管道,风筒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3、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矿工的自救与互救措施:
(1) 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应迎风撤出灾区,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尽快进入进风侧。
(2)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一氧化碳和有害气体大量积聚时,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佩戴自救器。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冒顶严重撤不出来时,首先要戴好自救器,并帮助重伤人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临时避难场所,并在外悬挂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在避难场所静卧待救。
(二)、煤与瓦斯突出时的自救与互救
1、发现突出预兆后现场人员的避灾措施:
①.采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要以最快速的速度通知人员迅速向进风侧撤离。撤离中,要快速打开隔离式自救器并佩戴好,迎着新鲜风流向外撤。
②.掘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必须迅速撤到防突风门之外,并关好防突风门。
2、发生突出事故后现场人员的避灾措施:
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立即打开并佩戴好自救器,迅速外撤。
(三)、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规程》规定: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① 要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巷道等情况,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② 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③ 位于火源进风侧或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1、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撤到安全地点。
2、撤退时行动要果断,要快而不乱,同时要随时注意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
3、无论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或选择合适的地点就地利用现场条件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四)、矿井透水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现场人员发现透水事故时,在报告调度室的同时,应以最快的方式通知附近所有人员,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所规定的路线撤出灾区。
1、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
①.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地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②.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件,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③.如果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④.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时,应留设指示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⑤.如果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的在独头上山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营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五)、冒顶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1、采煤工作面冒顶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① 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
② 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
③ 遇险后立即发出呼救信号
④ 遇险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
⑤ 遇险人员要积极配合外部的营救工作
2、独头巷道迎头冒顶被堵人员的避灾自救措施:
① 遇险人员要正视已发生的灾害,切忌惊慌失措,应在班、组长组织指挥下,团结协作,尽量减少体力和隔堵区的氧气消耗,做好较长时间的避灾准备。
② 有电话时,应立即打电话报告灾情,遇险人数和采取的避灾自救措施;否则应敲击钢轨、管道、岩石,发出有规律的呼救信号(间断发出),以便外部人员抢救。
③ 加固冒落地点和人员躲避处的支护,防止冒顶进一步扩大。
④ 有压风管应打开,给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稀释被堵空间的瓦斯浓度。
第三节 创伤急救
一、现场创伤急救技术:
包括人工呼吸、心脏复苏、止血、创伤包扎、骨折临时固定和伤员搬运等。
(一)、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适用于触电休克、溺水、有害气体中毒、窒息或外伤窒息等引起的呼吸停止,假死状态的患者。
在实施人工呼吸前,要先将伤员运送到安全,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将伤员领口解开,放松腰带,注意保持体温,腰背部垫上软的衣物等。应先清除口中赃物,把舌头拉出或压住,防止堵住喉咙,妨碍呼吸。各种有效的人工呼吸必须在呼吸道畅通的前提下进行。人工呼吸常用方法有口对口吹气法,仰卧压胸法和俯卧压背法三种。
① 口对口吹气法:每分钟吹气14—16次,吹气时切勿过猛,过短,也不宜过长,以占一次呼吸周期的1/3为宜。
② 仰卧压胸法:每分钟压16—20次。
此法不适用于胸部外伤或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中毒者。
③ 俯卧压背法:
与仰卧压胸法的操作大致相同,只是伤员俯卧。
(二)、心脏复苏:
1、心前区叩击术
2、胸外心脏按压术:按压次数以每分钟60—80次为宜。
(三)、止血:
常用的暂时性的止血方法有五种:
1.指压止血法
2.加垫屈肢止血法
3.加压包扎止血法
4.止血带止血法
5.绞紧止血法
(四) 创伤包扎:
创伤包扎的目的:保持伤口和创面,减少感染,减轻痛苦。
1、 布条包扎法
2、 毛巾包扎法
3、包扎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 包扎时,应做到动作迅速敏捷,不可触碰伤口,以免引起出血,疼痛和感染。
② 不能用井下的污水冲洗伤口,伤口表面异物应去除,但深部异物需送医院取出,防止重复感染。
③ 包扎动作要轻柔,松紧度要适宜,绷扎部位应维持在功能位置。
④ 脱出的内脏不可拿回伤口,以免造成体腔内感染。
⑤ 包扎范围应超出伤口边缘5—250px。
(五)、骨折临时固定:
骨折固定可减轻伤员的疼痛,可防止骨折端移位而刺伤临近的组织、血管和神经,也是防止创伤和休克的有效急救措施。
(六)、伤员搬运:
转运伤员要尽量做到轻、稳、快,没有经过初步固定、止血、包扎和抢救的伤员,一般不应转运。搬运注意事项:
① 呼吸,心跳骤停及休克昏迷的伤员应先及时复苏后再搬运。、
② 对昏迷或有窒息症状的伤员,要把肩部稍垫高,头后仰。
面部偏向一侧或侧卧……注意随时都要确保呼吸道的畅通。
③ 一般伤员可用担架,木板等运输,但脊柱损伤和骨盆骨折的伤员应用硬板担架运输。
④ 对一般伤员均应先行止血,固定包扎等初步救护后再搬运。
⑤ 对脊柱损伤的伤员,要严禁让其坐起、站立和行走。也不能用一人抬头,一人抱腿或人背的方法搬运。
二、创伤急救方法:
1、对中毒或窒息人员的急救
① 立即将伤员从危险区抢运到新鲜风流中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的地点。
② 立即将伤员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解开上衣和腰带,脱掉胶鞋。
③ 用衣服覆盖在伤员身上保暖。
④ 根据心跳、呼吸、瞳孔等特征和伤员的神志情况,初步判断伤情的轻重。对呼吸困难或停止呼吸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当出现心跳停止的现象时,除进行人工呼吸外,还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急救。
⑤ 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中毒者只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不能进行压胸或压背法的人工呼吸。否则会加重伤情。
⑥ 人工呼吸持续时间以恢复自主性呼吸或到伤员真正死亡为止。
2、对外伤人员的急救
① 对烧伤人员的急救:灭、查、防、包、送。
② 对出血人员的急救:
先止血,后进行其他急救处理。
③ 对骨折人员的急救:
先用毛巾或衣物做衬垫,然后就地去用木棍、木板等材料做成临时夹板,将受伤的肢体固定后,抬送医院。对受挤压的肢体,不得按摩、热敷或绑扎,以免加重伤情。
3、对溺水人员的急救:
① 转送:把溺水者从水中救出以后,要立即送到比较温暖和空气流通的地方,松开腰带,脱掉湿衣服,盖上干衣服,以保持体温。
② 检查:检查溺水者的口、鼻,如果有泥水和污物堵塞,应迅速清除,擦洗干净,以保持呼吸道通畅。
③ 控水:使溺水者取俯卧位,用木料衣物等垫在肚子下面或救护者将左腿跪下,把溺水者的腹部放在救护者右侧大腿上,使头朝下,并压其背部,迫使其体内的水由气管口腔里流出。
④ 人工呼吸。上述方法控水效果不理想时,应立即做俯卧压背式人工呼吸或口对口吹气人工呼吸或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4、对触电人员的急救:
① 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② 观察伤员有无呼吸和心跳,如发现已停止呼吸或心跳微弱,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按压。
③ 若呼吸和心跳都已停止时,应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④ 对遭受电击者,如有其他损伤(如跌伤,出血等)应做相应的急救处理。

B. 烟台奥普集成吊顶专卖店从哪里

你可以去他们的网站上咨询,一般都有在线客服的!

C. 石料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有哪些

关于石料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有那些烟台奥普矿机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具体如下 :
(一)安全管理
矿山建设项目是否经相关部门审批,开采设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批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是否完备;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工培训记录、考试试卷等档案是否完备;地下矿山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矿山总平面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和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和避灾线路图是否齐全,露天矿山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是否齐全;安全评价报告书和检测、检验报告书是否有效;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是否归档保存;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否有效开展,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转;地下矿山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是否制定实施计划并有效实施。
(二)地下矿山
1、安全出口:每个矿井是否至少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并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得小于30米;矿井的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是否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是否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
2、矿井通风:是否全面实现机械通风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构筑物是否齐全完好;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场所是否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是否有完善的漏电、接地、过流等保护装置;井下作业地点风质、风量和风速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已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的采掘工作面、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头巷道,是否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
3、采掘工程:矿山企业是否按设计规定的采矿方法进行开采,设计中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是否被开采或者毁坏;顶板的最大允许暴露面积是否超过设计规定;采空区是否按开采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地表陷落区域内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栅栏。
4、防治水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摸清矿区水文地质状况及废弃采空区积水情况,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洪、防透水、排水措施及应急预案;矿井井口标高是否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是否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井下主要排水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是否满足规程和井下排水的要求。
5、防灭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地面、井下防火制度;主要进风巷道、机房、硐室和仓库等设施是否应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是否有防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进风井口及机房、硐室等20米范围内是否有可燃、易燃物和火源存在;空压机(含移动空压机)是否安装在地面或通风良好、无可燃、易燃物的专用硐室内。
(三)露天矿山
1、是否严格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露天采矿原则,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生产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层凿岩平台宽度、分层高度是否满足规程要求。
2、矿山爆破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设计及规程要求。
3、是否完善防洪排水措施,采场工作帮是否定期进行检查,是否有效清理坡面上的危岩、浮石。
4、是否采用机械化铲装,挖掘设备和运输车辆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四)尾矿库
1、在役尾矿库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是否按设计规范排放尾矿。
2、尾矿库库内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观测设施、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滩顶高程是否满足防汛的要求;四等以上尾矿坝是否设置了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
3、是否落实防暴雨、防山洪的措施,应急物资器材是否充足;汛期前是否开展检查、维修和疏浚排洪设施,确保畅通,是否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有效清除排洪口周边杂物。
4、上游式筑坝法是否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每级子坝堆筑完毕是否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是否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排土场
1、实际堆存量大于6万立方米且下游有人员聚集场所、居民区(点)、企业和其它重要设施的排土场是否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对评价报告确定的事故隐患,是否制定落实整治措施。
2、是否制定排土场作业规程,作业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排土线是否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是否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是否有2%~5%的反坡;排土卸载平台边缘是否有固定的挡车设施。
3、山坡排土场周围是否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捡矿活动。
4、汽车排土作业时,是否在作业区域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安全标志;排土场滚石区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D.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表怎样制作

烟台奥普矿山机械为您解答非煤款山安全隐患排查表,具体列出了一下几个框架您可以根据列出的这些点来制作表格,希望对您能有帮助,以下附上表中整理内容
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专项检查表(地下矿山)
一严防中毒窒息事故
通风管理:
1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
2是否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通风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通风系统:
1是否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是否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
2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通风机;是否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监测监控:
1主要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
2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是否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之前,是否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废弃井巷:
废弃矿井和井下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封闭,并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应急管理:
1是否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
2井下主要通道是否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3是否制定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通风安全管理和防中毒窒息事故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防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演练

二严防火灾事故
可燃物:
1新、改、扩建矿井的动力线、照明线、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是否具备阻燃特性
2生产矿井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规定的时限淘汰非阻燃的设备设施

用火用电管理:
1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长签字批准后实施
2是否有人在井下吸烟
3井下是否存在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

油品管理:
1井下各种油品是否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并严密封盖
2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一旦出现漏油,是否及时进行处理

消防系统:
1是否按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并有足够可用的消防用水
2是否制定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严防透水事故

水害隐患:
1是否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其他矿山、废弃矿井(露天开采废弃采场)、老采空区,本矿井积水区、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等详细情况,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
2是否摸清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并预判矿井透水的可能性

排水系统:是否按照设计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立排水系统,并加强对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排水系统是否完好可靠

探放水管理:
1是否健全防治水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2是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3水害隐患严重的矿山是否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是否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是否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排水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应急保障:
1是否建立完善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是否开展透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水文地质情况复杂的矿井是否按照要求建设紧急避险设施,并配备满足抢险救灾必需的大功率水泵等排水设备
3是否存在相邻矿井井下贯通情况:是否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

四严防爆炸事故

人员资质: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井下炸药库:
1井下炸药库的建设、通风、贮存量、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是否严格执行爆破器材入库、保管、发放、值班值守和交接班等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非工作人员进入炸药库
3在井下炸药库30米以内的区域是否存在爆破作业行为;在距离炸药库30~100米区域内进行爆破时,炸药库内是否有人停留

爆破器材:是否采用专车运送爆破材料;是否存在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是否存在炸药、雷管同车运送

爆破器材:
1是否存在在井口或井底停车场停放、分发爆破材料
2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是否分别存放在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是否有乱扔乱放行为
3爆破器材箱是否放在顶板稳定、支护完整、无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起爆时是否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4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材料,是否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

爆破作业:
1矿山爆破工程是否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是否制定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打眼装药;是否存在边打眼、边装药,边卸药、边装药,边联线、边装药的现象
3是否仍在采用爆破方式破碎石块;是否采用非电起爆技术
4露天矿山在雷雨天气时,是否进行爆破作业
5小型露天矿山和小型露天采石场是否聘用专业爆破队伍进行爆破作业

五、严防坠罐跑车事故
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资质:提升机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提升设备:
1新、改、扩建地下矿山的提升运输设备是否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用于提升人员的竖井是否优先选用多绳摩擦式提升机;是否按规定限期淘汰非定型罐笼等提升设备;是否还在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

防坠罐跑车措施:
1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
2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倾角大于10°的斜井是否设置轨道防滑装置
3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且每节车厢的断绳保险器是否相互连结,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是否附挂保险链

检测检验:
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维护保养:
1是否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加强提升运输系统维护保养
2是否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用,并及时整改
3是否存在提升设备带病运转;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和物料
4是否健全维护保养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六严防冒顶坍塌事故

顶板管理:
1是否落实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2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支护作业的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回采作业前,是否进行“敲帮问顶”,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作业;处理浮石时,是否停止其他妨碍处理浮石的作业;是否存在在同一采场同时凿岩和处理浮石的情况

顶板管理:发现冒顶预兆,是否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危险征兆,是否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地压和采空区管理:
1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以及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地下矿山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是否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实时在线监测
2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3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是否存在人员进人塌陷区和采空区

推广充填采矿方法:新建地下矿山是否首先选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或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材料

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专项检查表(尾矿库)
一、严防溃坝事故

安全管理:
1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是否设立专门的尾矿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3尾矿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设计建设:
1尾矿坝堆积坡比是否陡于设计值
2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是否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运行管理:
1采用上游式筑坝的,是否于坝前均匀放矿,保持坝体均匀上升;是否存在未经论证擅自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是否存在冲刷初期坝和子坝,矿浆沿子坝内坡脚线流动冲刷坝脚等现象
2坝顶及沉积滩面是否均匀平整;尾矿坝下游坡面上是否有积水坑;
3当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是否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处理
4是否存在尾矿库高水位运行
5是否存在危库、险库生产运行
6是否存在无监测监控设施(系统)或非正常使用运行
7是否存在无应急机制的尾矿库生产运行

监测监控:是否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和《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0),对尾矿坝位移、渗流、干滩、库水位、降水量、外坡坡比、坝体滑坡、浸润线、排渗设施、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采选作业等进行监测和检查,并建立完善监测监控设施(系统)

汛期管理:
1汛期前是否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2是否制定汛期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并加强演练
3汛期和洪水过后是否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是否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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