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商品房出卖后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归开放商还是住户
商品房出卖后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归开放商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❷ 房地产开发商怎样拿地拿地的程序要办些什么手续,准备什么材料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2)房子出售后开发商的土地怎么办扩展阅读
房地产的开发条件:
1、开发主体合法
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应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格
。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应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条件设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主体必须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合法途径(出让和划拨),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权属清晰,房地产开发主体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8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3、在规定的期限内动工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❸ 房子要卖,产证已办,可土地证被开发商抵押银行,怎么办
房产商办大产证的时候要把土地证换成房产证,交房前要再转成一套套小产证的。
开发商建设时把土地抵押给银行来获取开发贷款是正常的,关键是要看他后面那两张证能办出来不,小产证到手就不用担心了。交房应该是以小产证到手为标志的,延期交房可以告开发商违约的,这个合同上都写明的。
望采纳
❹ 房屋销售后、土地大证还在吗
摘要 大证还在的,“大证”是指开发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从房产管理部门所办理的房产证。该房产证是由该开发商开发的某一幢楼或某几幢楼构成的,房屋所有权人是该开发商,属于初始登记。因为开发商的房产证内容多并且房屋套数多,面积也大,故称“大证”。
❺ 我买的房子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只有十年,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我想卖房子该咋办
这种十年期的小产权房,住住可以,想卖出有点麻烦。如果想卖,首先必须申请使用权延期,但不是这么简单的,否则开发商当时也不会办十年的土地使用权了。除非买家无所谓,私下购买你的使用权,否则过户是个问题。
❻ 开发商在地上建了房子,我们买了房子,开发商是土地的所有人,他还可以再转卖土地吗
所谓“房随地走”就是指某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买卖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反过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被转让处分时,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一并处分,即所谓“地随房走”。有关这一点,《担保法》、《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第146条、147条均作了明确规定。
针对楼主的情况,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处分,就一并处分了对于土地的相关权利,不能再针对土地单独抵押或者处分
❼ 开发商把房子卖完了后还有土地权利吗
我的理解也和你一样,在卖完后作为开发商是没有了。因为小区该宗土地,依据地上附着物的不同,主要是建筑物占地、小区道路占地、公共空间站地以及绿化用地等。对建筑物(除公共设施建筑物外)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已是明确出让给了各个业主,各业主按照分摊方式拥有相应份额的土地使用权,这点好理解,对其他包括小区道路、绿地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所以,我也不赞同这位局长的说法。
个人理解,供你参考。
❽ 房子卖了土地使用权归谁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物权法的规定,商品房出售了之后,这个房屋的使用权还是归这个房屋的买方的,至于房屋的土地的使用权,这个还是归属于开发商的呢,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一般都是为国家的,有的是归集体所有,但这种是很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❾ 商品房的土地证怎么办理
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相关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相关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总证
在开发商在盖商品房前已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商品房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所谓的大土地的相关证,也叫总证。
准备所需材料:
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相关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
办理流程:
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相关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需在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需要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在5个工作日后便可以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相关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成为房地产权证。
1、“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成为房地产权指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种证书。
❿ 自己的宅基地被开发商开发卖商品房后,原来的宅基地还归自己所有吗
法律规定宅基地归当地村民集体所有(实际上归村委管),个人只有使用权。宅基地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后,你已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宅基地可以换补贴,和房子一样根据价值换房子或现金补贴。
你如果还是当地村民并且承包土地还在,你可以申请村委重新给你宅基地,少要一套商品房。
当然拆掉的房子仍然可以换一套商品房或换取现金补贴,具体要跟开发商协商。
我刚研究过农村宅基地和房子的拆迁问题,希望对你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