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家电下乡的历史沿革
家电下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08年12月宣布的财政政策救市方案,为了对抗美国开始的全球金融海啸所造成消费性电子产品外销需求急速衰退,意图扩大内需市场,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城镇户口居民购买彩色电视、冰箱、移动电话与洗衣机等四类产品,按产品售价1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上限为电视2,000元(人民币,以下皆同)、冰箱2,500元、移动电话2,000元与洗衣机1,000元。
并架设网络系统“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末端通路商申请和审核以及群众服务,首开世界先例利用信息化推行财政政策。
为了实行国务院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财政部、商务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补贴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思路。为稳妥推进,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商务部研究认为,有必要加快推进家电下乡,以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效用。经国务院批准,在试点的三省一市继续实施的同时,将家电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较高的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纳入推广地区范围,共计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含三省一市的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根据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发挥家电下乡政策在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中的作用,国务院决定尽快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
商务部和财政部预测,2008年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资金将达到104亿元,累计拉动消费9200亿元。
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原来14个省市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国推广,产品也从过去的四个增到八个,除了之前推出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之外,本次家电下乡又新增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它们和彩电等产品同样享受国家13%的补贴。各个省市可以根据各地区不同的需求在这四个产品中选择两个进行推广。
2010年3月29日,财政部和商务部日前印发了《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在这些新增品种中,电动自行车最受消费者青睐,并将成为第十大家电下乡品种。
2010年通过政策刺激的家电销售额近3000亿元,2011年预计为4200亿元。巨大的市场爆发力让国内家电企业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销售盛宴,包括海尔、格力、海信、美的、创维等家电企业均在其列。以海尔为例,它在2010年借助家电下乡的政策共实现了超过500亿元的销售额,不仅如此,它还借助家电下乡政策成功扩大了销售网络。根据监测,截至2010年底,海尔在全国共新建了6000多个县级专卖店、超过2万个乡镇专卖店以及12万个村级根据地,同时,还在全国新建了91个一级物流配送中心,2000个县级专卖店二级配送站。
再来看以旧换新的数据。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家电以旧换新累计销售家电达3200万台,总销售额超过1200亿元。预计总销量超过5000万台,总销售额超过1700亿元。
家电股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走弱,走势明显弱于大盘,在这种情况下,家电企业要求延续政策刺激的呼声非常高,而前述商务部部长的表态可以说是对家电企业呼声的一个积极回应。
所以,家电企业在面对刺激政策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有所为有所不为,保持企业的有序发展才是王道。
新形势下,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
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促进行业发展,改善民生,落实节能减排,完善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
根据两部委印发的《各地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明细表》,共有10个省市选择新增电动自行车为家电下乡品种,6个省市选择新增电饭煲,5个省市增选抽油烟机,5个省市增加燃气灶,电压力锅和DVD影碟机分别有3个和2个省市选择。
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成功成为继电视机、洗衣机、冰箱(冰柜)、手机、、电脑、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之后的第十大家电下乡品种。
具体到补贴限额上,财政部明确,电动自行车的补贴限额为260元,电视机为445元,抽油烟机为338元,电饭煲为65元,抽油烟机为338元,燃气灶为195元,电压力锅为78元,DVD影碟机为65元。
方案明确,对农民以及国有农、林场职工在户口所在省(区、市)内购买新增品种,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
⑵ 家电下乡是哪一年开始
法律分析:家电下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2007年12月宣布的一项金融政策救助计划
法律依据:《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当前经济形势,为扩大国内需求,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青岛、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已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吉林、新疆、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海南、江西、广东、深圳、云南、贵州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起开展家电下乡工作。
二、家电下乡产品为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13%予以补贴。具体产品型号及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流通企业通过招标方式产生。
三、考虑到地震灾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财力比较困难,对地方负担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将予以补助。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请按财政部、商务部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⑶ 家电下乡的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2007年12月--2012年11月底
自来2007年源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从2008年12月1日,山东、青海、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始推广家电下乡。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含三省一市的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试点的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执行到2012年11月底。
⑷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是哪一年
法律分析: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底实行家电下乡,范围是全国。只要你是农村户口,不管你在哪卖的家电,都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财政局报销家电购买价的13%.现在补贴的家电主要是冰箱,彩电,手机,洗衣机。
法律依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 第一条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9年2月1日已经在全国全面推广。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特制定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