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力局是国企还是事业单位
电力局是事业单位。电力局职责:
1、负责非标自动化设备的电气设计,包括硬件设计、编制电气接线原理图;
2、负责现场设备电气调试,分析处理所遇到的问题;
3、负熟悉电气常规物料,能独立选型。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提供相应的电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三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
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提供方便。第三十四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
2. 电力局是国企还是事业单位
电力局是国有企业。
国家电网公司是中国的一家电力企业,前身为包括全国电网和所有发电厂的“国家电力公司”,同时,国家电网也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属于国家企业,和事业单位无关。
国家电网是国企,单位性质属于企业。人员编制很复杂,有个别公务员(最少是地区级一二把手才有可能)编制,有事业编制(主要是以前历史遗留问题,改制之前招的有编制的人都是事业编,一般都45岁以上了),企业编制(现在大多招的正式的都是这种),合同工(没编制有合同的),临时工。
具体情况说明:
1、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由国家电力工业部直供直管的供电企业,都称之为供电局。省级电力工业局在作为地方行政机构,既有行政职能又负责生产销售,所以省电力工业局是政企合一的机构,在电力体制改革前,各省电力工业局和省电力公司是两块牌子。
2、2002年供电改革后,供电局(供电公司)实质上属于企业,已经不具备行政事业功能。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撤销了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被划分为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公司,省级电力工业局被撤销,行政职能划入省级经贸委,省级电力公司作为企业不再具有行政职能。
地级市电业局、县级供电局更名为供电公司。但由于中国国情和老百姓的接受度,更名并不彻底,很多地方仍然使用电业局和供电局的称谓。
3、2005年6月起,彻底并完善的将各地供电分公司更名为供电局。
3. 电力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电力局是国有企业。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具体情况说明:
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由国家电力工业部直供直管的供电企业,都称之为供电局。省级电力工业局在作为地方行政机构,既有行政职能又负责生产销售,所以省电力工业局是政企合一的机构,在电力体制改革前,各省电力工业局和省电力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省级以下的供电企业无行政管理职能,只负责生产销售。1988年后,部分地级市供电局更名为电业局,县级供电企业都叫供电局。
(3)国家电力局是什么机关扩展阅读:
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企业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带领全所员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2.制订本所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综合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定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可靠、优质供电。
4.加强电力营销工作,严格执行电价政策,认真落实“二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管理。
5.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供电量、售电量、线损、售电均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工作进行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实施结果进行考核。
6.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所内全部资产,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7.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坚持客户接待与走访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8.定期组织对全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9.督促有关业务报表的及时编制和按时、准确报送。
4. 电业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电业局是事业性质的企业单位,编制是按企业组织机构设立的。
国内约有2400多个县级供电局和企业负责农村电力输送,当时资产大致归属中,三分之一由上级电网公司对供电局和供电企业进行直接管理。
三分之一由供电局或企业自行经营,称为趸售县。另有三分之一完全由企业自己发电自己供电,称为自管自供县。
(4)国家电力局是什么机关扩展阅读
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也以市为行政划分区域设立电力局。市电力局隶属于网局或省电力局。电力局负责对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和电网的规划、建设等进行管理,还负责供电、农电、营业等工作。
此外,还行使地方政府管电的职能,对管辖系统外的地方电厂、小水电站等进行技术业务指导。电力局主要职能与供电局相似,系统内发电厂的电力生产、调度仍由上级局负责,但辖区系统内各单位的关系由电力局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