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家电以旧换新的补偿费与折旧费的区别,是一回事吗折旧费的标准是多少,每个城市都有折旧费吗
家电以旧换新钱款一共涉及到三个部分!
第一:补贴款,这一部分是国家给消费者的,也就是所谓新购家电10%的那个部分,目前补贴金额上限为:电视机400 元/台;洗衣机250 元/台;电脑400 元/台;空调350 元/台;冰箱(含冰柜)300 元/台。
第二:旧家电折旧费:这部分是折旧企业给消费者的,可以忽略不记!比如北京现在的回收价格就偏低,22-29寸电视就给20,冰箱没有高于40的!如果是郊区的还要收上门费得!所以说这部分到消费者手里的很少,你如果能要来也可以算在里面!附表:
电视:14以下电视:3 15-21(含):10 22-29含:20 29以上含:35
电脑:台式(附件齐全):30 笔记本:15
洗衣机:波轮3KG以下:3 3KG以上:30 滚筒:45
冰箱:单门50L以下:3 50L以上:30 双门:50L以上:40 冰柜:30
空调:窗机:60 挂机:120 柜机:240 注:收拆机费50——100
第三:补偿费,这部分是国家给收旧家电企业的!用来销毁的费用,意思就是好好干,不会白干的!不过这些企业也有投机的,收的好的再卖的不在少数!
② 家电赔偿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我公司全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③ 国家小家电三包法是指
包修、包换、包退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三包政策”的产品范围:
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
3、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我国共有22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
4、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5、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在1991年1月18日由商业部颁布。
第十二条:凡经营家用电器商品的商业企业,必须开展维修服务业务。
第十七条:“三包”商品,凡非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发生的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在包修期内由经销企业负责“三包”。
第十八条:在包修期内,如确属商品质量而出现的故障,在半年内同一故障修理三次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可根据用户要求,由经销企业免费调换同型号的商品,如无货更换或用户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经销企业应允许退货,但可收取折旧费。换货的包修从换货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收录机按每日0.02%,黑白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按每日0.01%计算折旧费。折旧基价为发票价格。折旧费计算范围是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
第二十条:对超过包修期的间品,各维修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承接有偿修理业务。
④ 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
新买的家电按购买时发票赔偿。
旧家电按照购买年限和使用保护完好状况折旧赔偿。
所有的赔偿都是先以修复为主。
⑤ 买了质量不合格的家电,该怎么维权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一、协商解决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如经营者推卸责任,认为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时,消费者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挟在中间让厂家和经营者当“皮球”踢。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经营者以店堂通知、声明、告示为由,拒不承担责任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示所约束,这些服务规则与法无据,没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规则。
二、投诉、调解
投诉的定义: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投诉的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三是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三、行政申诉
申诉的定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何进行申诉?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4)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提起诉讼(如消费者与经营者间有仲裁协议,则须首先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再提取诉讼)
提起诉讼的定义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1)刑事诉讼;(2)民事诉讼;(3)行政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以上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
⑥ 家电退货折旧费怎么算
1、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国家规定的折旧为日0.25%,如果你的机器在购买400天后出现问题,还没有超过两年,这时如果算折旧的话,已经没有价值了。2、洗衣机使用6年的话,没办法折旧的,如果还能正常使用可以挂到一些二手网站上卖掉,如果不能正常使用,就只能卖废铁了。(6)买到旧家电怎么赔扩展阅读:二手家电的处理方法1、一般找二手家电回收的公司比较好,他们会直接上门回收,省了很多功夫,不过缺点就是给的钱不会太高。2、找本地平台,发布二手交易信息,这种价格会比较高,但缺点是成交慢,还会有搬运成本。3、挂到类似于58同城、转转等二手交易平台。优点是价格高,缺点是要承受货物质量风险。4、旧家电卖不了几个钱干脆送人还有人情。5、旧家电如洗衣机、电视等可以参加厂家或者商场活动折价换新家电。6、当做废品卖掉。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三包政策
折旧费=商品价款×每日折旧费率×实际使用天数。实际使用天数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如果在此期间修理过,还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微波炉“三包”有效期两年,折旧费率均为每日按0.05%。手机的“三包”有效期一年,折旧费率为每日0.5%。电脑“三包”有效期两年,折旧费率为每日0.25%。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
普通家电折旧费=商品价款×每日折旧费率×实际使用天数。实际使用天数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如果在此期间修理过,还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折旧费率手机的“三包”有效期一年,折旧费率为每日0.5%。根据国家制定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空调器折旧率(日)0.1%。折旧费计算公式为:商品售价×折旧率×使用天数;折旧率为:0.05%;如果你是新买的。空调的购买价格X使用年限Y年折旧费Z=X/Y月折旧费=X/Y/在我国,一般的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十年。既使用年限为十年,十年后报废。按最保守的折旧方法,空调折旧费按照一台空调1180元左右得到价格计算。因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家用空调器折旧率0.1%是118元。(6)买到旧家电怎么赔扩展阅读:常见家电使用年限折旧标准:彩电:8年—10年;电熨斗:9年;黑白电视机:10年—12年;电子钟:8年;电暖炉:18年;电热毯:8年;电饭煲:10年;电冰箱:13年—16年;录像机:7年;个人电脑:6年;电风扇:16年;野外烧烤炉:6年;煤气炉:16年;电热水器:12年;洗衣机:12年;电话录音系统:5年;电吹风:4年;微波炉:11年;电动剃须刀:4年。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固定资产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