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质保金国家规定多少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不是硬性规定的 ,一般是5%,也有10%的,没见过10%以上的。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
补充:“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起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质保金”是一个旅行社证明对自己的服务质量信心之外,更是对外宣传形象的最有力的工具,而且也能让合作伙伴更放心。 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拓展资料:
项目工程保修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
『贰』 淘宝卖电器需要多少保证金
淘宝卖电器需要交1000元保证金。
类目
保证金金额
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服务 1000
景点门票/实景演出/主题乐园 1000
特价酒店/特色客栈/公寓旅馆 1000
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 1000
网店/网络服务/软件 1000
网游装备/游戏币/帐号/代练 1000
手机 10000
台式机/一体机/服务器 1000
电脑硬件/显示器/电脑周边 1000
MP3/MP4/iPod/录音笔 1000
个人护理/保健/按摩器材 1000
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 1000
厨房电器 1000
大家电 1000
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狗狗 1000
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猫咪 1000
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 1000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 1000
音乐/影视/明星/音像 1000
平板电脑/MID 1000
书籍/杂志/报纸 1000
国货精品数码 1000
影音电器 1000
电子词典/电纸书/文化用品 1000
生活电器 1000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 1000
彩妆/香水/美妆工具 1000
笔记本电脑 1000
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1000
美发护发/假发 1000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 1000
3C数码配件 1000
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 1000
腾讯QQ专区 1000
网络游戏点卡 1000
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 1000
床上用品/布艺软饰 1000
玩具/模型/动漫/早教/益智 1000
童装/童鞋/亲子装 1000
零食/坚果/特产 1000
家装主材 1000
电影/演出/体育赛事 1000
本地化生活服务 1000
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 1000
新车/二手车 1000
注:消保保证金只需缴纳一次,若店铺中销售的产品覆盖多个类目,那么消保保证金不需要分别缴纳,例如:卖家A既销售玩具又销售童装,那么保证金只要缴纳1000元。
『叁』 质保金国家规定多少
法律分析: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国家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肆』 国家的质保金规定是多少
国家对材料质保金有规定: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建筑工程材料质保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3%,在工程建设完成前缴纳、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退还。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