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离婚女方陪送的家电归谁
法律分析:要看陪送的家电是在登记之前还是登记以后买的,如果是登记前购买的,那就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登记后购买的,归夫妻双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❷ 女方婚前购买的家电家具在男方家里,离婚时女方怎么拿回
z这是属于你的嫁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你就理所应当拿回内,如果男方不愿意,你就可容以通过法律途径,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法院会判处你们的财产,嫁妆都会归你,然后你们结婚后的财产将被分割(平分)如果男方有过错的话就你就能多分些。
❸ 婚前女方买的家电离婚怎么判
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前,女方购买的家电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❹ 离婚后家电是女方买的怎么分
法律分析:婚前女方父母买家电家具,是为对女方的赠与,应该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仍然是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利分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❺ 离婚家电如何分
离婚家电的处理是:如果是婚姻登记日后置办的家电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理论均分。如果是婚姻登记日前置办的家电那就需要具体看了,比如某方买台计算机(如果计算机算家电的话)并明确表示是给自己购买和使用的,那么离婚时就不能按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如果购买的明确为夫妻共同使用的,这个类似赠与了,那么就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理论均分了。在具体分配的方法上,当然不可能每个都均分,比如电视机锯开一人一半,分配原则是谁想要东西就适当补对方钱,如果都不想要那就变现分现金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❻ 女方用彩礼钱买的家电离婚后该归谁
女方虽然是用男方彩礼钱买的家电,但结婚后如果离婚,家电还归女方所有,他可以拿走。
❼ 结婚买的电器离婚怎么办
法律分析:结婚买的电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原则是平分照顾妇女、无过错方和有子女的。离婚涉及电器等财产的分割。通常一方得到电器,并根据分割时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半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❽ 离婚女方买的家电归谁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买的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买的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