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入驻京东二手家电回收需要什么条件
入驻京东条件以及要求1.资金要求:公司注册资金50万及50万以上人民币,且注册时间两年以上。2.缴纳费用:平台使用费6000元/年,保证金60000元。3.授权资质:需要确保授权链条的完整,即申请入驻企业拿到的授权能够逐级逆推回品牌商。4.提供发票:所有入驻的企业必须给消费者提供正规发票,发票盖章的公司名称必须与商家与京东合作的公司名称一致。5.申请类型:京东商城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境外品牌的开店申请。京东合作四大模式一.FBP的模式:(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 1. FBP模式跟京东自己采购的模式比较类似的一种模式, 京东的仓储、配送、覆盖全国的自提点,都可以同样享有同等服务,京东给所有的消费者开具京东的发票。 2. 京东目前在全国有四个仓储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商家可选择将自己的产品入京东的仓储,每个仓储入多少货由商家来决定, 这个四个仓储中心能覆盖的区域在上图表, 商家可以择入其中的一个库,或者几个库,或者4库都入。3. 但是入哪个仓库只能在该仓库覆盖的区域进行销售,另,如果商家有希望做活动, 或者京东有网上销售促销等活动, 做活动的产品必须4仓都有货。 4. 这种模式下, 它的配送可以做到“211当时达”和全场免运费的政策(详情请见京东商城首页最下方介绍),用户体验和配送服务都是非常好, 客户删单和退货率是最少的,发货速度是最快的。 5. 京东70%的客户采用习惯采用货到付款,上
⑵ 求教:小家电电器仓库的管理方法
小家电电器仓库抄的管袭理主要是加强人员以及货物出入库的管理。⑶ 电商物流从业人员应该知道的仓储管理知识
电商物流从业人员应该知道的仓储管理知识
引导语:商业创新需回归商业本质,新零售同样如此,与之相伴随的物流体系同样不可例外。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电商物流从业人员应该知道的仓储管理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什么要进行仓储管理?
1.仓储是物流活动的周转中心
仓储连接了采购、生产、销售,其实除了生产、销售、采购和财务以外,仓储还要负责两件事:一个叫回收物流,另一个叫废弃物流。回收也是仓储的一项工作,有些是废弃工作,就是有些东西时间很久了,成为废料、呆料、旧料、边角料,没有价值的东西赶紧要处理掉。很多企业认为仓库不够用,但实际上大部分的情况是积压物品太多,而且积压物品中有些是废料应赶紧处理掉。这个工作是仓库人员要做的。
2.仓储集中了储存、分类、保管、加工、转运这些职能
仓储管理的目标是迅速、准确、经济、安全。所谓经济就是成本要可控,预防第一,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
3.储存要集中
一旦集中,运费就可控;一旦集中,仓储成本就可控。
4.仓储还有一个职能,叫调节淡旺季的产品差异
旺季的时候、淡季的时候都需要仓储加以调节。
5.调次补缺
万一质量不稳定可以换货,万一需求不能及时满足要补上去。要保证生产线不停工待料,要保证销售点有货可以卖,否则直接影响品牌的形象,补缺是为促进销售。
仓库筹建的三大原则
没有仓库要筹建,造完要持续地改善,要坚持三大原则。
1.物料仓库要尽量靠近生产线
物料仓库如果离生产线太远,搬运的'距离和时间就会加长,从而影响产品的生产周期。
2.成品仓库要尽量靠近销售点
古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打仗打的是粮草,粮草需要仓库去运作。所以,粮草离战线太远,战斗力就减弱,所以仓库要尽量靠近销售点。
3.仓库尽量避免使用电梯
最好的仓库是平房仓库。为什么不能用电梯?用了电梯速度就慢了,用了电梯就容易磕磕碰碰。没有平房就要求布局要更加合理。
仓库一般不会放在市区,而是放在郊县和交通要道旁边,运输又快,地皮又便宜。
绿色仓库的精髓何在
什么叫绿色仓库?绿色仓库与现在提倡绿色化是一致的,仓储里面对人体损伤最大的是噪音,噪音的伤害有时比污染还要严重。
1.噪音污染
噪音在六七个分贝以内的仓库可以称之为绿色仓库。当大多数仓库开始考虑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的认证工作时,没有注意仓储的噪音问题。仓储放在交通要道上,它噪音就不会很小,但是不放在交通要道,又不方便。关于噪声的控制问题,我国有不少企业的仓库已经奏响了环境保护的乐章。
2.空气污染
在设置仓库的时候应该注意到各种污染情况,除了噪音以外还有空气污染,空气污染在中国目前已经开始被关注了。仓库里的空气污染有两种情况:
可以控制的:仓储人员能尽量去控制的部分,例如,保持干净,打扫货架灰尘,要注意使用科学的方法彻底除去灰尘。
不能控制的:不能控制的,例如,有的仓库刚好在严重污染区,长年累月看不到蓝天白云,大环境的污染暂时没有办法解决,但是小环境的保护能做的尽量自己做。
有时候上市公司盘点是有第三方参与的,可能会来拍照片,参与仓储情况的盘点,这时候仓储人员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所以,绿色问题要注意。
;⑷ 家电仓储对环境的要求
最好控制在5~28℃,相对湿度:20%-75%,电子物料存储温度将直接影响电子元器件的品质质量。
其他要求
1、电子仓库必须有防静电地板,仓库里面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静手环,或穿着防静电服。
2、物料按照类别存放好,易燃易爆炸物品必须要有适当的隔离措施,针对一些特殊的物品,要有安全标识。
3、物料摆放要整齐,存料卡存入库要规范,做到账、物、卡要一致。
4、电子元器件物料不能直接摆放地板,必须要有托盘或是货架摆放。
5、物料叠放要上轻下重,由大到小,一个托盘只能摆放一种物料,堆放物料的高度要严格按照要求,最高不得超过160cm。
⑸ 家电仓库管理制度与奖罚制度
仓库管理与奖罚制度
1、为了强化物资用品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物资的入出库制度,使仓库管理员有较地掌握物资入出库的主动权,规定各使用部门,应将经财务部批准的当月采购计划复印一份,交仓库作为入出库控制的依据.
2、严格执行物资入出库制度,认真办理物资入库验收手续,应做到三不入库:
(1)不合格的不入库;
(2)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入库;
(3)计划外或未经领导批准的不入库。
3、认真执行物资出库手续,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审查出库单是否符合规定,内容是杏完整,签字是否齐全,并同时核对其部门的采购计划批准的品种、数量是否相符,不能突破.以保证采购计划及成本费用计划的有效执行。才能进一步保证利润计划的实现。
4、保管员对库房的所有物品,都应按类别、品种、规格、分别码放,做到定物、定位、定架,一目了然,易于盘点,同时每种物品,都必须设置有收、付、存数量的物品卡,每日应将当日发生的收付存结出,以便能及时准确的反映库存。
5、保管员对每月库房的物品卡要与全库记帐员对帐一次,必须做到帐卡相符,卡实相符。
6、库房的所有物资,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做到完好无损(特殊情况例外)凡因责任心不强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物资损失的,根据损失具体情况,按损失总额的1%-2%追究其经济责任。
7、库房每月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按规定表格,编制盘点表,每月二十五日内报送财务部,发生盘盈盘亏情况时,应附文字说明,经财务部审查和提出处理意见后,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8、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经有关部门领导研究后,可随时修正补充
⑹ 家电已旧换新,那么旧的商家都是怎么处理呢
国家家电以旧换新的流程是这样的:涉及的企业有收旧企业、经销企业、内拆解企业容,这些企业都是参加国家统一招标以后中标的企业。
收旧企业从顾客那里回收废旧家电,然后给顾客出具收旧的证明以及按照收旧标准支付给顾客的旧家电的钱(这个标准现在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并在全国以旧换新系统中录入顾客信息。收旧结束之后,收到的旧家电由收旧企业统一交拆解企业进行拆解,能重复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的处理掉。对于顾客而言,拿上你卖旧家电给收旧企业以后他们给你的凭证,去经销商那里购买商品,会得到相应的补贴。
至于国美、苏宁,大家可能看到他们自己也收旧也卖东西。那是因为他们是收旧、经销双中标,也就是说国家既允许他们收旧家电卖给拆解企业,也允许他们凭借顾客手中的凭证对顾客再次购买新的家电进行优惠。但是这几家都不是中标的拆解企业,所以大家不用担心他们自己将收旧的家电进行重新组装再次销售。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⑺ 金属回收拆解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是指以流通为目的,收购或购进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品、废料、废弃物后,直接出售或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的行为。
回收品种主要以再生资源和可利用资源为主,如:废纸、废玻璃(瓶)、废旧塑料、废旧金属、废橡胶等,也包括居民的旧家电、旧家具等。
第二条 市政府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计委、文明办、创建办、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城管局、环保局、供销社、贸易局、开发区、各乡镇组成。
设立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并与废金属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做经常性的检查整治,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各种废旧物资回收中的问题。
(7)旧家电仓储周转需要办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1.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一批)的废物为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不锈钢废碎料、废汽车压件、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沉积铜(泥铜)、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
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包括废电线、电缆、五金电器)、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等,详见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1第41号;
2.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二批)的废物为甘蔗糖蜜、其他糖蜜、含五氧化二钒大于10%的矿灰及残渣,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3年第10号;
3.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的废物为钨废碎料、镁废碎料、钛废碎料、新的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新的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其他碎织物等,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公告2004年第66号。
⑻ 电器类仓储要注意哪些问题
原则上讲,家用电器一旦开始使用最好不要长时间放置不用。因为电器长时间不用电器元件老化的比使用老化的还要快。特别是冰箱最好不要停止运行,冰箱里用的佛里昂是强氧化剂,当长时间不运行时冰箱蒸发器就有可能被氧化从而再次使用时出现漏佛情况,这也就是有很多冰箱放置一个冬天以后再使用时都出现不制冷的故障。建议:洗衣机、电视机定期运转一下,一般以一个月为好;冰箱最好就不要停止运行哪怕把温度调高一点都可以。长期不用的电器最好拔下电源插头,潮湿的地方做好除湿措施!不过还是建议一段时间还是使用一下比较好,电器自我保护。
⑼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流程
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9]298号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福州市、长沙市财政、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制定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第三条 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先试点再全国推广。
第四条 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遵循“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编辑本段]第二章 补贴政策
第五条 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省市试点。全国推广的工作安排,由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补贴方式及对象:
1、凡在试点省、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2、凡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均可享受运费补贴。
第七条 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围: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补贴产品范围如需调整,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补贴标准为:
1、家电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2、运费补贴。按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的数量定额补助,具体补贴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确定。
第九条 以旧换新的新家电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标准要求。[编辑本段]第三章 操作流程
第十条 家电销售企业和家电回收企业由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招标方式确定,招标结果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中标家电销售、回收企业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拆解处理企业由试点省市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主管部门从现有拆解处理企业中筛选,报政府确定,确定结果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具体操作办法由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分别制定。
第十一条 购买人选择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回收企业及时上门收购旧家电,向购买人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回收企业要及时准确地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所有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旧家电回收价格、以旧换新凭证序列号等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二条 购买人选择中标销售企业,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对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 中标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对符合条件的,拆解处理企业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输费用补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四条 家电销售企业凭新家电销售发票、以旧换新凭证和《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等材料,经当地商务部门或地方政府确定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第十五条 拆解处理企业凭以旧换新凭证和《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资金申报表》等材料,经当地政府确定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已垫付的运费补贴。[编辑本段]第四章 家电回收企业
第十六条 为方便购买人交售旧家电,旧家电回收采取多元化回收的方式。家电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机构)、销售企业、专业回收企业和拆解处理企业等均可参加试点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招投标活动。
第十七条 招标确定的家电回收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好并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
2、回收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3、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
4、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5、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
第十八条 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家电回收企业招投标的具体条件。
第十九条 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将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回收网点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条 中标回收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保证及时按合理价格收购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规范发放以旧换新凭证,回收的旧家电全部交售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不擅自拆解处理旧家电,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编辑本段]第五章 家电销售企业
第二十一条 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等均可参加试点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招投标活动。
第二十二条 招标确定的销售企业应当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销售网络健全,并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销售网点覆盖面广,试点省的销售企业网点覆盖到县一级;
2、销售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
4、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
5、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 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家电销售企业招投标的具体条件。
第二十四条 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将中标家电销售企业及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中标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编辑本段]第六章 拆解处理企业
第二十六条 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份选择1-2家拆解处理企业,试点城市选择1家。非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不得收购和处理以旧换新的旧家电。
第二十七条 拆解处理企业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2、具有相关环境、质量、安全等管理和技术人员;
3、具有与拆解处理废旧家电相适应的分类、包装、贮存、拆解、处理的相关设施和设备;
4、对不能深度处理的废旧家电及其拆解产物应具有妥善利用或处置方案;
5.、具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废旧家电拆解处理数据的能力;建立了废旧家电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
6、近三年内未受到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处罚。
第二十八条 试点省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确定拆解处理企业的具体条件,保障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 拆解处理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保证不无故拒收回收企业交售的旧家电,不将收购的旧家电再流通,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在试点省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将废家电拆解处理完毕。
第三十条 拆解处理企业在试点期间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所在地的省市政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取消其拆解处理企业资格。[编辑本段]第七章 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兑付
第三十一条 购买人交售旧家电,从回收企业取得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回收企业须在以旧换新凭证上注明旧家电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串号(产品生产编号)、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等信息。
第三十二条 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销售企业按销售价格向购买人开具发票,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当场兑付补贴资金,按照新家电的正常销售价格减去补贴后的金额收取货款。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立即告知购买人,按销售价格收取货款。
第三十三条 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购买新家电的发票;(3)《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4)购买人居民身份证件或相关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
第三十四条 家电销售企业每半个月对购买人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经当地商务部门或当地政府确定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家电补贴。财政部门在接到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家电销售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各级财政、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家电销售企业代理审核兑付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五条 回收企业将收购旧家电销售给拆解处理企业,向拆解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发票要注明交售旧家电的产品类别、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第三十六条 根据实际销售旧家电数量,回收企业直接申报运费补贴,由拆解处理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直接垫付运费补贴,同时指导回收企业填写《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不符合补贴规定的,应立即告知回收企业。
第三十七条 回收企业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销售旧家电的销售发票;(3)《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
第三十八条 拆解处理企业逐月对回收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经当地政府确定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家电补贴。财政部门在接到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各级财政、环保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拆解处理企业代理审核兑付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编辑本段]第八章 补贴资金来源、拨付及清算
第三十九条 补贴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四十条 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分级负担、定向使用和动态监管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试点省市财政负担20%。
第四十二条 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各试点省市废旧家电存量、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经济发展水平等,测算补贴资金规模,将中央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按80%预拨到试点省市财政部门。
第四十三条 试点省市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应当落实地方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补贴资金预算分解文件,并根据预算文件,按需求进度和上述程序支付补贴资金。实施过程中,如实际需支付补贴资金超预算,由试点省市财政部门先行垫付。
第四十四条 试点省市财政部门会同商务部门在每年4月底前,核实汇总本地区上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财政部进行审核清算。[编辑本段]第九章 部门职责分工
第四十五条 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本办法的规定,共同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负责制定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并发布实施办法,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管理。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同财政部指导试点省市确定家电回收企业、销售企业,负责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培训工作,负责印制和组织发放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以旧换新新家电的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负责指导试点省市确定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
环境保护部负责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会同财政部指导试点省市确定拆解处理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家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督促指导生产企业提高和保障家电产品质量。
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家电产品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编辑本段]第十章 试点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 试点省市政府负责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组织实施。试点省市政府要成立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落实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加强监管。
第四十七条 试点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09]44号和本办法的要求,尽快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包括购买人交旧购新流程,家电回收企业、销售企业和拆解处理企业的确定,补贴申报程序,补贴资金兑付,产品售后服务,市场秩序监督,政府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报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等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试点省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促家电生产企业及时公告以旧换新新家电的参考价格,监督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做到公开透明、价格合理。
第四十九条 试点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有关方面意见,指导中标回收企业合理制定废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并及时予以公布,监督中标的家电回收企业按公平合理的价格回收旧家电。
第五十条 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进程,通过建立与中标家电回收企业、销售企业和拆解处理企业的联系机制,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监督和管理家电回收、销售企业及网点和拆解处理企业,建立工作档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企业做好以旧换新工作。
第五十一条 试点省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五十二条 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工信、环境保护部门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向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等部门报告。[编辑本段]第十一章 试点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试点省市政府负责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监督管理制度,保障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十四条 试点省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第五十五条 试点省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中标家电回收、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制度。
第五十六条 试点省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节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试点省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八条 试点省市各级质监部门查处违反质量等法律法规行为,从源头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编辑本段]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试点省市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http://ke..com/view/2617385.htm
⑽ .电器类仓储要注意哪些问题
是小型仓储 还是大型仓储 一般就是防潮 防盗 电器分类 堆码层数 进出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