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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怎么管理

发布时间:2022-09-03 02:43:09

家电维修基础知识-电工知识(2)

家电维修基础知识-电工必备知识

二、主要变配电设备安全

1、电力变压器

(1)变压器的安装:防火门;居住建筑物内安装的油浸式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得超过400kV·A;10kV变压器壳体距门不应小于1m,距墙不应小于0.8m(装有操作开关时不应小于1.2m);自然通风的变压器室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1.1m;室外变压器容量不超过315kV·A者可柱上安装,315kV·A以上者应在台上安装;—二次引线均应采用绝缘导线;柱上变压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m,裸导体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5m;变压器台高度一般不应低于0.5m,其围栏高度不应低于1.7m,壳体距围栏不应小于1m,操作面距围栏不应小于2m。

(2)变压器的运行:运行中变压器高压侧电压偏差不得超过额定值的±5%,低压最大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25%,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呼吸器内吸潮剂的颜色为淡蓝色;干式变压器的安装场所空气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0%。

2、高压开关:高压断路器、高压隔离开关和高压负荷开关

(1)高压断路器:高压开关设备中最重要、最复杂的开关设备。有强力灭弧装置,既能在正常情况下接通和分断负荷电流,又能借助继电保护装置在故障情况下切断过载电流和短路电流。高压断路器必须与高压隔离开关或隔离插头串联使用,由断路器接通和分断电流,由隔离开关或隔离插头隔断电源。因此,切断电路时必须先拉开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接通电路时必须先合上隔离开关,后合上断路器。10kV系统中常安装机械式或电磁式联锁装置。

(2)高压隔离开关:高压隔离开关简称刀闸。隔离开关没有专门的灭弧装置,不能用来接通和分断负荷电流,更不能用来切断短路电流。隔离开关主要用来隔断电源,以保证检修和倒闸操作的安全;铜、铝导体连接须采用铜铝过渡接头;运行中的高压隔离开关连接部位温度不得超过75℃,机构应保持灵活。

(3)高压负荷开关:有比较简单的灭弧装置,用来接通和断开负荷电流;必须与高压熔断器配合使用,由熔断器切断短路电流;前方不得有可燃物。

三、配电柜(箱)

1、配电柜(箱)安装

分动力和照明;开启式的配电板、封闭式箱柜、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等封闭式箱柜,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2、配电柜(箱)运行

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

四、用电设备和低压电器

1、电气设备外壳防护

外壳防护: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设备、人体触及内部危险部件、水进入内部的防护。

2、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7点)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手砂轮、冲击电钻、电锤、手电锯等工具。移动式设备包括蛙夯、振捣器、水磨石磨平机等电气设备。

I类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Ⅱ类、Ⅲ类设备没有必须。

一般场所,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Ⅱ类设备;如使用I类,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在潮湿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设备。在锅炉内、金属容器内、管道内等狭窄的特别危险场所,应使用Ⅲ类设备。如果使用Ⅱ类设备,则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带电部分与可触及导体之间的绝缘电阻I类不低于2MΩ,Ⅱ类不低于7MΩ。

3、电焊设备:触电、火灾。空载自停装置,一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二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MΩ,移动焊机时必须停电。

4、低压保护电器

(1)熔断器 :短路、过载;

(2)热继电器:过载。

电气防火防爆技术

一、危险物质及危险环境

(一)危险物质分类、分组

1、危险物质分类

爆炸危险物质分为3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飞絮)。

2、ⅱ类、 ⅲ类爆炸性物质的进一步分类(级)

ⅱ类爆炸性气体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引燃电流比分为ⅱa、ⅱb和ⅱc三类,ⅲ类进一步划分为三类:ⅲa、ⅲb和ⅲc,C类最危险。

3、ⅱ类、ⅲ类爆炸性物质的分组:按引燃温度分为6组。

(二)危险环境

1、爆炸性气体环境

(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场所分区: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分为0区、1区、2区。释放源的等级和通风条件对分区有直接影响。通风主要有自然通风和人工通风两种类型,通风有效性分为“良好”(良好的通风标志是混合物中危险物质的浓度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25%以下。)一般”和“差”三个等级,IEC和我国有关标准将通风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2)爆炸性气体场所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

(3)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

2、爆炸性粉尘环境

根据混合物出现的频率、持续时间及粉尘层厚度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3、火灾危险环境

分为21区、22区和23区。

二、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电气线路

1、防爆电气设备

(1)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分为ⅰ类、 ⅱ类、ⅲ类。

(2)设备保护等级(EPL):Ma/Mb/Ga/Gb/Gc/Da/Db/Dc

(3)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结构型式: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浇封型、无火花型、正压型等。

(4)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志:EX

(5)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用:依据环境、设备种类等。

2、防爆电气线路

线路安装位置、敷设方式、导体材质、连接方式等的选择均应根据环境的危险等级进行。

1区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或电缆,有剧烈振动处应选用多股铜芯软线或多股铜芯电缆,矿井下不得采用铝芯电力电缆。2区电力线路应采用截面积4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照明线路可采用截面积2.5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

1区和2区的电气线路的中间接头必须在接线盒,1区宜采用隔爆型,2区采用增安型。

雷击和静电防护技术

一、防雷措施

1、建筑物防雷的分类

第一类(火药制造车间、乙炔站、电石库、汽油提炼车间、电火花易爆炸)、第二类(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电火花不易爆炸)、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2、防雷技术分类:外部、内部、防雷击电磁脉冲。

3、防雷装置

外部防雷装置(直击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按滚球法确定,滚球的半径按建筑物防雷类别确定,一类30m、二类45m、三类60m;防直击雷的专设引下线和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边沿不宜小于3m;独立接闪杆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附设接闪器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内部防雷装置:屏蔽导体、等电位连接件、电涌保护器(SPD)、避雷器。

对于变配电设备,常采用避雷器作为防止雷电波侵入的装置。正常时,避雷器对地保持绝缘状态;当雷电冲击波到来时,避雷器被击穿,将雷电引入大地;冲击波过去后,避雷器自动恢复绝缘状态。氧化锌避雷器被广泛使用。

二、静电防护(7个措施)

1、环境危险程度控制, 包括:取代易燃介质,降低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的浓度,减少氧化剂含量。

2、工艺控制:是消除静电危险的重要方法,包括:材料的选用、限制物料的运动速度、加大静电消散过程。

3、静电接地:最基本措施。

4、增湿

5、抗静电添加剂

6、静电中和器

7、防止人体静电的危害(加强静电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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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武汉市家电产品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家电产品维修的监督管理,规范家电产品维修经营行为,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家电产品的维修(含售后服务中的维修)。第三条市、区家电产品维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电产品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劳动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家电产品维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从事营业性家电产品维修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场地和相应资金;
(二)有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检测、维修设备;
(三)有相应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或《家电维修人员技术资格证》的维修技术人员。
从事营业性家电产品维修业务,应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家电产品维修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家电维修范围技术核准证》和物价部门核发的《经营及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然后方可按核准的技术等级承揽相应的维修业务。
家电产品维修行业主管部门对《家电维修范围技术核准证》实行年度审验。第五条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包修理、包更换、包退货的家电产品,应由生产、经销单位设置售后维修点或特约维修点,或委托符合规定的单位作为售后维修点或特约维修点。
家电产品生产单位在本市设置特约维修点或委托本市相应等级的维修单位从事特约维修业务,应持当地有关证明到家电产品维修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特约维修审批手续。
特约维修点对外开展营业性家电维修业务,须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从事家电产品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家电产品接修、发放登记制度,维修质量保证制度,消费者咨询、接待和投诉登记制度,维修记录和维修收费计算复核制度,维修后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检验制度。第七条维修单位、个人和家电产品生产、经销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在维修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维修家电产品,零配件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充合格、不盗换。
(二)维修非保修家电产品时,将更换下来的残旧零配件退还消费者。
(三)对物价部门统一定价的维修项目,按规定标准收费并实行明码标价;对保修期内的维修项目,不收取维修费。
(四)允许消费者当场试验维修后的家电产品。
(五)对消费者就送修家电产品故障情况、修理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提出的询问,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六)承接维修业务时,向消费者开具维修凭证;修复后,向消费者告知故障情况及其原因、更换的零配件、收费数额、保证期限和其它有关事项。
(七)在保证期限内维修时更换的零配件损坏的,予以免费返修。第八条维修单位将消费者送修的家电产品丢失,或由于维修单位的过错,致使维修后的家电产品存在缺陷,或使用性能、安全性能下降(不含正常老化引起的下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消费者在送修家电产品时,应向维修单位如实说明送修家电产品的型号、产地、价格和故障情况等有关事项,并在修复后按规定交付维修费。第十条处理家电产品维修质量争议,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应委托具备相应检测条件的法定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家电产品维修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家电产品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对家电产品维修质量的检查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有关投诉。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未进行《家电维修范围技术核准证》年度审验的,由家电产品维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其它有关家电产品维修管理规定的,由家电产品维修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湖北省家电维修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关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劳动等管理规定的,分别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第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六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家电产品维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Ⅲ 家电维修公司管理

建议不要注册公司,费用会增加许多,如果不请专业的会计,可能不小心又会内被税局罚款。容公司和个体维修部,相比之下,公司对外名声可能会好听些。我原来就是由维修部改为公司,呵呵,但管理复杂了许多,费用也增加,现在已经取消了公司。不过是否成立公司还得由你决定.做售后服务维修行业,做得越大管理越难,亏损的可能性会更高,因为技术员相当难管理.

Ⅳ 正确维修家电的方法

电子产品现在非常广泛,如果家里的电器坏了,自己动手 修理 ,维修的基本 方法 是什么呢?如果你不懂也没关系,也不用担心不会,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正确维修家电的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查阅。

正确维修家电的方法

1、首先要从最简单的地方入手,不要上去就用螺丝刀打开机器,这样容易由于误判拆坏机器。

2、从简单的地方入手,比如说先关闭电源然后打开电源,看一下机器是否可以正常工作,因为一般家电内部都有控制芯片,控制芯片 死机 后,重新上电都会自动复位,正常运行。

3、进一步解决问题就是打开外壳,观察有没有明显的断线、烧焦的部分,如果有就焊接、更换即可。

4、如果表面看不出有问题,可以比较法,用一台没问题的家电或者网上找到图片,比较一下有没有不同之处,进行改正即可。

5、采用排除法,先按照自己的思路,对不可能出现的器件或者部件进行排除,锁定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器件。

6、最后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器件,进行替换法,找新的器件对其更换,逐步找到坏的器件。

如何维修空调

1、温度传感器故障

故障现象:空调制热效果差,风速始终很低。原因分析:上开机制热,风速很低,门检查,出风口很热,转换空调模式,在制冷和送风模式下风速可高、低调整,高、低风速明显,证明风扇电机正常,怀疑室内管温传感器特性改变。解决 措施 :更换室内管温传感器后试机一切正常。

经验 总经:空调制热时,由于有防冷风功能,室内温传感器室内换热器达到25摄氏度以上时内风机以微风工作,温度达到38摄氏度以上时以设定风速工作。以上故障首先观察发现风速低,且出风温度高,故检查风机是否正常,当判定风速正常后,分析可能传感器检查温度不正确,造成室内风机不能以设定风速运转,故更换传感器。

2、空调不制冷故障

故障现象:室内机“运行”灯闪(其余灯灭),内外机不工作原因分析:根据用户反映的情况,开机工作正常,未出现用户反映的情况,但大约30分钟后,内外机停止工作,控制面板上运行灯闪烁、

按任何键空调都没反应,拔掉电源重新试机,机器能正常工作,但30分钟后又出现同样故障,因停机之前空调制冷正常,因此系统上不会存在问题,初步判断为外界信号问题,从公司提供的故障显示代码上也可以断定是通讯故障,测量内外机信号连接线正常,因此外界信号干扰问题。

解决措施:若室外管温传感器故障或内外机信号连接线断路,无数码显示功能的“定时指示灯”闪1次/秒,如有数码显示功能则会显示E2代码,三相A系列“温度灯”闪,其余指示灯全灭。在电脑板信号线间并联上103瓷片电容,或者更换华发生产的抗干扰C3Y电脑板后故障消除。经验 总结 :在维修时,要善于观察故障时面板的指示状态,根据公司提供的故障代码快速找到故障原因。

3、遥控器接收器故障

故障现象:遥控不开机原因分析:检查遥控器,用遥控器对准普通收音机,按遥控器上的任何键,收音机均有反映,说明遥控器属正常,故障在室内机主控板或者遥控接收器。打开室内机外盖,检查220伏输入电源及12伏与5伏电压均正常,用手动启动空调,空调能正常启动运转。

说明主控板无问题,故障部位在遥控接收器元器件上,经检查,发现原因在于控制器接收回路上瓷片电容(103Z/50v)绝缘电阻偏小,只有几kΩ,质量好的瓷片电容应该在10000MΩ以上,漏电电流偏大而引起的遥控不接收。解决措施:将103电容直接剪除或更换显示板后,空调器一直运转正常。经验总结:造成不接收遥控信号的原因很多,除上述电容漏电外,无件虚焊也会造成不接收。

另外空调使用环境对遥控接收影响很大,当环境湿度高时,冷凝水在遥控显示板背部焊接点脚与脚凝结,线路板发霉,绝缘性能下降,焊点之间有漏电导致遥控不开机或遥控器失灵,清洁线路板,用吹风机干燥处理后,在遥控显示板背部焊接一层玻璃胶,遥控能够正常接收。

用收音机AM档可检测遥控器是否发射信号,如手动开机后空调运行正常,可以排除主控板故障,由此可确定问题出在接收器,维修时不能简单地更换配件,尤其是短期内重复维修时,应仔细分析一下配件损坏原因。

电冰箱如何维修

一、给电容器放电

1、 拔掉冰箱或冷冻箱的电源。

2、为了接触电容器,请将覆盖在设备后部的维修面板拆下,稍后将详细说明拆卸过程。电容器位于马达/压缩机装置上方的壳体中,看起来就像一块大号的干电池。

3、 若要给电容器放电,请使用一只20,000欧姆、2瓦特的电阻器,这种接线部件可以在大多数电子用品商店买到,价格很便宜。将电阻器的探针与电容器的接线端连在一起,为电容器放电。如果电容器有三个接线柱,请将电阻器与某个靠外的接线柱和中央接线柱连接,然后与剩下的那个靠外的接线柱和中央接线柱连接。在给电容器放完电之后,您就可以进行维修了。

二、拆卸冰箱

冰箱的控制元件通常位于它的顶部或上半部分。马达、压缩机、冷凝器旋管和冷凝器风扇则位于底部。为了接触设备上半部分中的元件,请拆除定位螺钉,或者撬开用来将塑料面板固定在零件上的夹子。这些扣件可能会用镶边或嵌条隐藏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请用一把硬刃油灰刀把镶边或嵌条撬下来。突出的控制元件也可以用来固定各个面板部件。在大多数冰箱中,食品架可以拿下来,以便能接触到某些面板。

三、检测电线

如果您觉得设备的电线看起来磨损了,或者发现插头的插脚或接线端螺钉(位于设备后检修面板下方的接线板)上有烧灼的痕迹,则可能是电线出现了问题。在检测电线时,请将万用表设定为RX1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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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电是指可用于家庭的,为了生活、娱乐及获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电子或电器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器具、通风器具、取暖熨烫器具、个人护理器具、保健器具、娱乐器具等电器产品和音像娱乐类、信息技术类等电子产品。

本办法所称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家电维修经营者)是指提供家电维护保养、故障修理、使用咨询指导等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执证上岗。涉及特种作业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进行相关安全责任培训。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质量合格的作业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第五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家电维修经营者从事特约维修,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获得授权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第六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第七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项,尊重消费者选择。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维修服务凭证应如实填写维修服务项目、维修详细情况、维修服务质量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第八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与维修活动无关的领域,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第九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

(二)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

(三)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

(四)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第十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发现同一品牌、类型或批次的家电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报生产者、销售者,并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一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使用和销售的配件和耗材,其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第十二条鼓励家电维修经营者建设完善的维修服务保障网络体系,统一负责维修服务的业务受理、质量监管、费用结算、投诉处理等业务。第十三条家电维修服务业协会应当积极为家电维修经营者提供服务,维护家电维修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引导和监督,做好行业自律、行业统计和家电维修经营者信息备案工作,促进行业发展。第十四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Ⅵ 家电维修行业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工作的管理,促进家用电器商
品维修服务行业的发展,提高维修服务质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营商业企业、供销社和商业部系统归口管理
的集体商业企业(以下简称商业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家用电器商品系指:
(一)家用电器商品电子器具类:收音机(包括电子管收音机、晶体
管收音机)、录音机(包括普通录音机、单放机、收录机,立体声录音机、
放音机、收录机)、扩音机、电唱机(包括普通电唱机、立体声电唱机、激
光电唱机)、音响组合、电视机(包括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监视器)、
投影电视、录像机(包括录像机、放像机、激光放视盘)、摄像机及其附属
产品。
(二)家用电器商品电气器具类:电风扇(包括台扇、吊扇、落地扇、
壁挂扇)、排气风扇、抽油烟机、空调器、电冰箱、冷藏柜、冰柜、冷饮机、
制冰机、电磁灶、微波炉、电烤箱、电饭煲、电热水器(包括电热淋浴器、
电水壶、电热水杯)、洗衣机、电熨斗、吸尘器、地板打蜡机、电热毯、电
暖炉等。
(三)家用电器商品办公设备类:复印机、传真机、中外文电子打字
机、电子油印机等。
第二章 维修管理机构
第四条 商业部家用电器维修管理中心(亦称中国家用电器维修管理
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是商业部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主管
机构,负责全国商业系统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组织、监督和管理。
“部中心”的职责是:
(一)负责全国商业系统维修服务网的规划和管理,制定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提出有关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全国商业系统维修人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制定、组织技术培
训和技术职称的考核;
(三)负责全国商业系统经销的家用电器商品售后的维修服务管理;
(四)负责全国家用电器维修用零部件进口的归口管理;
(五)负责全国家用电器整机维修零部件、维修仪器、维修工具的组
织进口和供应;
(六)受商业部委托,负责与外商洽谈进口家用电器整机在华的维修
服务、建立维修站、零部件供应站、保税仓库等事宜。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家用电器维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省中心”),负责本地区商业企业的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组织、
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中心”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企业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网
点的具体规划和管理;
(二)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企业维修服务工作的具体管理
措施和规章制度;
(三)会同物价部门制定本地区商业企业家用电器商品维修的收费标
准;
(四)负责对本地区从事家用电器商品维修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
术考核;
(五)负责组织本地区家用电器商品维修零部件、仪器、工具的进货
和供应;
(六)设立“省中心”的维修服务机构,具体承担本地区家用电器商
品维修服务业务,储备必要的零部件,经营有关的批发和零售业务;
(七)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八)及时向当地商业主管部门和“部中心”反映维修服务工作开展
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家用电器商品维修管理机构是由“省
中心”统一归口管理的,其设置和职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主管
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第七条 各级家用电器维修管理机构应协助商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物价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办
法的执行情况和商业系统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并负责解决有关问题。
第三章 维修企业和维修人员
第八条 从事维修家用电器商品业务的商业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接受“省中心”或“省中心”委托的所在地家用电
器维修管理机构的归口管理,执行有关维修服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有
关政策;
(二)具有必要的维修场地、维修设备、仪器、工具及维修用零部件;
(三)经过“省中心”或“省中心”委托的当地家用电器维修管理机
构的审核后,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按规定张挂营业执照,公布经营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明
码标价。
第九条 商业企业从事维修家用电器商品业务的职责:
(一)在所在地家用电器维修管理机构的统一归口管理下,从事具体
的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业务;
(二)对职工进行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做好家用电器商品
的维修服务;
(三)协助商业企业,做好商品的售后服务;
(四)开拓维修项目,积极创收,增加社会效益;
(五)定期派维修技术人员参加新技术培训,更新知识,适应商品更
新换代的维修发展要求。
第十条 从事维修家用电器商品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一定的维修技术水平;
(二)取得家用电器维修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部中心”认可的
专业证书。
第十一条 从事维修家用电器商品的技术人员的职责:
(一)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二)积极参加家用电器维修技术方面的培训与进修,不断提高维修
技术与技能,适应家用电器商品更新换代的技术发展要求;
(三)对本职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第四章 “三包”和社会维修
第十二条 凡经营家用电器商品的商业企业,必须开展维修服务业务。
第十三条 家用电器商品电子器具类中的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
收录机,家用电器商品电气器具类中的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为国家规
定的“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商品,要认真做好“三包”工作。
第十四条 凡国家正常渠道进口的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录像机、
收录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具有商检部门的合格证明;其中收录
机、录像机包修半年,其他均为一年。包修期从开具发票之日算起。
第十五条 国产的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洗衣
机、电风扇和其他家用电器商品,具有产品合格证并附带随机包修费(即
保修费)的,实行“三包”,包修期视包修费的比例,由维修企业决定,包
修期从开具发票之日算起。若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由生产企业负责。
第十六条 凡属下例情况之一者,不论国产或进口,不实行“三包”,
但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损坏的;
(二)自行拆动的;
(三)无包修单和发票的;
(四)包修单上填写的机型机号和送修的不符或涂改的;
(五)海关罚没走私处理的;
(六)无随机包修费的;
(七)降价销售的处理品。
第十七条 “三包”商品,凡非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发生的故障,
不能正常使用的,在包修期内由经销企业负责“三包”。
第十八条 在包修期内,如确属商品质量而出现的故障,在半年内同
一故障修理三次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可根据用户要求,由经销企业免费调
换同型号的商品,如无货更换或用户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经销企业应
允许退货,但可收取折旧费。换货的包修从换货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收录机按每日0.02%,黑白电
视机、洗衣机、电风扇按每日0.01%计算折旧费。折旧基价为发票价
格。折旧费计算范围是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
第二十条 对超过包修期的间品,各维修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承接有偿
修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 经过维修的商品,如在一个月内,原修复部位再次发生
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属于包修的,应免费重新修理;属于社会维修的,
免收修理费。
第五章 维修零部件的供应
第二十二条 维修家用电器所需零部件,凡国内能生产、代用并能保
证供应的,一律用国产件;各级维修管理机构要积极组织,保证供应。
第二十三条 国内不能生产或不能代用的零部件,需要进口的,“省中
心”要及时编制要货计划,报送“部中心”统一组织进口。进口所需外汇,
原则上由地方自筹。
第二十四条 进口和在国内组织到的家用电器维修零部件、仪器、工
具等,要通过商业系统的各级家用电器维修管理机构供应全国各地。
第二十五条 进口的各种家用电器维修零部件,只能用于维修,不得
挪作他用。
第六章 技术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 “部中心”和“省中心”必须加强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
培训和技术职称的考核工作。
第二十七条 “部中心”设立直属培训中心,负责较高水平的培训工
作。“省中心”负责基础知识的培训和上岗操作的训练。两级培训,都要统
一考试;合格者,发给“部中心”统一制定的结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各级培训,可向受培训学员收取适当的学习材料工本费
和学杂费,但不以盈利为目的,收费标准须经“部中心”核准。
第二十九条 对家用电器商品维修人员、检验人员的中、高级技术职
称的考评工作,原则上由“省中心”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如
考评机构不健全,可委托商业部全国电器商品维修检验技术职称考评委员
会代为考评。
第七章 奖励与惩处
第三十条 凡在家用电器商品维修管理、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者,“部
中心”与“省中心”应当视不同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者,根据不同情况,提请并协助有关部门
给予罚款、暂停营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
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商业系统现行的有关规
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Ⅶ 家电维修仓库如何进行管理

采用一款进销存软件对仓库管理就非常简便了。仓库里面物品的进出都可以根据电脑系统来记录,能够帮助到你清清楚楚的仓库进出库情况,以及库存详细情况。可以了解下数据博世进销存软件,详细情况可以登录公司网站上面了解

Ⅷ 家电维修怎么才能搞好,怎么样管理呀

先组抄织公司结构,人员袭设置,然后预算,花销评估等等,可以先看一些管理书籍http://washer.ea3w.com/2007/1220/124734.shtml

Ⅸ 家电维修基础知识-电工知识

家电维修基础知识-电工必备知识

任何一个复杂的电器,都是由基本电路组成的,任何一个电路都是由基本元器件组成的。要学好家电维修技术首先要懂得单个元器件的作用。下面,我为大家讲讲电工必备知识的家电维修基础知识,快来看看吧!

触电防护技术

一、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措施

1、绝缘:工程上应用的绝缘材料电阻率一般都不低于107Ω·m。绝缘材料的电阻通常用兆欧表(摇表)测量。任何情况下绝缘电阻不得低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ω。

2、屏护和间距:

1)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与带电体之间应保持必要的距离。

2)遮栏高度不应低于l.7 m,下部边缘离地不应超过0.1 m。栅遮栏的高度户内不应小于l.2 m、户外不应小于l.5 m,栏条间距离不应大于0.2 m;对于低压设备,遮栏与裸导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8 m。户外变配电装置围墙的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5 m。遮栏、栅栏等屏护装置上,应有“止步,高压危险!”等标志。

3)用电设备间距:明装的车间低压配电箱底口距地面的高度可取1.2 m,暗装的可取l.4 m。明装电度表板底口距地面的高度可取1.8 m。常用开关电器的安装高度为l.3—l.5 m;开关手柄与建筑物之间应保留150mm的距离,以便于操作。墙用平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1.4 m。明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可取1.3—l.8 m,暗装的可取0.2—0.3m。室内灯具高度应大于2.5 m;受实际条件约束达不到时,可减为2.2 m;低于2.2 m时,应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当灯具位于桌面上方等人碰不到的地方时,高度可减为1 5m。

户外灯具高度应大于3 m;安装在墙上时可减为2.5 m。起重机具至线路导线间的最小距离,l kV及1 kV以下者不应小于1.5 m,10kv者不应小于2 m。

4)检修间距:低压操作中,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高压作业,10 kv无遮拦作业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线路作业,1.0M。

二、间接接触电击防护措施

1、IT系统(保护接地)

将电气设备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电压的金属部位经接地线、接地体同大地紧密地连接起来。通过低电阻接地,把故障电压限制在安全范围内;在380V不接地低压系统中,一般要求保护接地电阻RE≤4Ω;用于各种不接地配电网。

2、TT系统:配电网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壳接地。

大幅度降低漏电设备上的故障电压,但必须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或过电流保护装置。工作接地不是安全电压。主要用于低压用户,即用于未装备配电变压器,从外面引进低压电源的小型用户。

3、TN系统(保护接零)

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配电网中性点之间直接连接。相当于传统的保护接零系统。其第一位的安全作用是迅速切断电源。

分为TN—S、TN—C—S、TN—C三种类型。TN—S系统的安全性能最好,应用有爆炸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及其他安全要求高的场所。厂内低压配电的场所及民用楼房应采用TN—C—S系统;触电危险性小、用电设备简单的场合可采用TN—C系统。保护接零用于用户装有配电变压器的,且其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 V三相四线配电网。

应用安全要求:

1)在同一接零系统中,一般不允许部分或个别设备只接地、不接零的做法;

2)重复接地合格。

3)发生对PE线的单相短路时能迅速切断电源。220 v的TN系统,手持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的短路保护元件应保证故障持续时间不超过0.4 s,配电线路或固定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应保证故障持续时间不超过5 s。

4)工作接地合格。接地电阻一般不应超过4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不超过10Ω。

5)PE和PEN线上不得安装单极开关和熔断器;PE线和PEN线应有防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PE线支线不得串联连接,即不得用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作为保护导体。

6)保护导体截面面积合格。PE线有机械防护不小于2.5 mm2,没有机不小于4 mm2;PEN线铜质不小于10mm2,铝质不小于16 mm2,电缆芯线不小于4mm2;SL≤16为 SL、1635为SL/2。

7)等电位联结,分主等位连结和辅助等电位连结。

三、兼防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

1、双重绝缘

(1)电气设备的防护触电保护分类:O类、OI类和Ⅰ类、Ⅱ类、Ⅲ类。

(2)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措施:工作绝缘、保护绝缘、双重绝缘、加强绝缘。

具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设备属于Ⅱ类设备,设备上有“回”形标志。工作绝缘不低于2mω, 保护绝缘不低于5mω,加强绝缘不低于7mω。

2、安全电压:兼有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安全措施。

(1)特低电压的限值和额定值:42v、36v、24v、12v和6v等5个等级;由特低压供电的设备属于Ⅲ类设备;额定值的选用:特别危险环境手持工具42V,点击危险环境手持照明36V或24V,金属容器、特别潮湿危险环境手持照明12V,水下6V。

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又称漏电保护,作用:防止人身电击,防止因接地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监测一相接地故障。

(1)工作原理。检测元件、中间环节、执行机构三个基本环节及辅助电源和试验装置构成。

(2)主要技术参数:额定剩余动作电流、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分断时间。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分13个等级,0.03A及其以下者属高灵敏度,主要用于防止各种人身触电事故;0.03A以上至1A者属中灵敏度,用于防止触电事故和漏电火灾;1A以上者属低灵敏度,用于防止漏电火灾和监视一相接地事故。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不得低于额定剩余动作电流的1/2。分断时间,分为一般型和延时型,延时型仅适用于I△n>0.03A的间接接触电击防护,延时时间的级差为0.2s。

(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防护要求。在TN系统中,必须将TN—C系统改造为TN—C—S、TN—S系统或局部TT系统后,才可安装使用。在TN—C—S系统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只允许用在N线与PE线分开部分。

(4)必须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1)末端保护①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②生产用的电气设备;③施工工地的电气机械设备;④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⑤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⑥机关、学校、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和住宅等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的其他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⑦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电气设备;⑧医院中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⑨其他。2)线路保护①农村集中安装电能表箱;②农业生产设备的电源配电箱。

(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年限6年、允许送电1次。

电气危险因素与事故种类

一、触电

1、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伤害形式。

2、电击电流值:感知电流(平均男1.1ma,女0.7ma),摆脱电流(平均男16ma,女10.5ma),室颤电流(50ma左右,与持续时间有关)。人体阻抗:干燥时约为1000~3000ω,潮湿时约为500~800ω。

3、电击类型:

根据电击时所触及的带电体是否为正常带电状态,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

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可分为单相电击、两相电击和跨步电压电击三种。单相电击事故占全部触电事故的70%以上。

4、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等对人体所造成的伤害。电伤包括电烧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机械损伤、电光性眼炎等多种伤害。电烧伤。是最为常见的电伤。大部分触电事故都含有电烧伤成分。电烧伤可分为电流灼伤和电弧烧伤。

二、电气火灾与爆炸

1、电气火灾爆炸是由电气引燃源引起的火灾和爆炸。电气装置在运行中产生的危险温度、电火花和电弧是电气引燃源主要形式。

(1)危险温度:短路、过载、漏电、接触不良、铁心过热、散热不良、机械故障、电压异常、电热器具和照明器具、电磁辐射能量。

(2)电火花和电弧:电火花是电极间的击穿放电,电弧是大量电火花汇集而成的。分为工作电火花及电弧、事故电火花及电弧。

2、电气装置及电气线路发生爆燃

包括油浸式变压器火灾爆炸、电动机着火、电缆火灾爆炸。

三、雷电危害

1、雷电的种类、危害形式和事故后果

(1)雷电的种类:直击雷(直击雷的每次放电过程包括先导放电、主放电、余光三个阶段)、闪电感应(包括闪电静电感应和闪电电磁感应)、球雷。

(2)雷电的危害形式

具有雷电流幅值大、雷电流陡度大、冲击性强、冲击过电压高的特点;

具有电性质、热性质和机械性质等3方面的破坏作用。

(3)雷电危害的事故后果:火灾和爆炸、触电、设备和设施毁坏、大规模停电。

2、雷电参数:雷暴日、雷电流幅值、雷电流陡度、雷电冲击过电压。

四、静电危害

1、静电的危害形式和事故后果

造成爆炸和火灾事故、可能引发二次事故、对生产产生妨碍。

2、静电的特性

(1)静电的产生

起电方式(接触-分离起电、破断起电、感应起电、电荷迁移)、固体静电、人体静电(可达10000 V以上)、粉体静电、液体静电、蒸气和气体静电。

(2)静电的消散:中和、泄漏。

(3)静电的影响因素:材质和杂质、工业设备和工业参数。

五、射频电磁场危害

泛指频率100khz以上的电磁波。危害:

1、人体吸收辐射能量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2、生产感应放电造成引爆器件发生意外引爆。

六、电气装置故障危害

类别:断路、短路、异常接地、漏电、误合闸、电气设备或电气元件损坏等。

危害:引起火灾和爆炸、异常带电、异常停电、安全相关系统失效。

电气装置安全技术

一、变配电站安全

1、变配电站位置避开易燃易爆环境,宜设在企业的上风侧,有足够的消防通道并畅通。

2、建筑结构:耐火建筑;门的开启及设置:两面都有配电装置时应两边开启,超7m的高配和超10m的低配至少应有两个门。

3、间距、屏护和隔离:室内充油设备油量60kg以下者允许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60—600kg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600kg以上装在单独的间隔内。

4、通道:高配装置>6m时,通道设两出口;低配装置两出口>15m时增加出口。

7、标志:重要部位有“止步,高压危险!”标志。

二、主要变配电设备安全

1、电力变压器

(1)变压器的安装:防火门;居住建筑物内安装的油浸式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得超过400kV·A;10kV变压器壳体距门不应小于1m,距墙不应小于0.8m(装有操作开关时不应小于1.2m);自然通风的变压器室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1.1m;室外变压器容量不超过315kV·A者可柱上安装,315kV·A以上者应在台上安装;—二次引线均应采用绝缘导线;柱上变压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m,裸导体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5m;变压器台高度一般不应低于0.5m,其围栏高度不应低于1.7m,壳体距围栏不应小于1m,操作面距围栏不应小于2m。

(2)变压器的运行:运行中变压器高压侧电压偏差不得超过额定值的±5%,低压最大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25%,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呼吸器内吸潮剂的颜色为淡蓝色;干式变压器的安装场所空气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0%。

2、高压开关:高压断路器、高压隔离开关和高压负荷开关

(1)高压断路器:高压开关设备中最重要、最复杂的开关设备。有强力灭弧装置,既能在正常情况下接通和分断负荷电流,又能借助继电保护装置在故障情况下切断过载电流和短路电流。高压断路器必须与高压隔离开关或隔离插头串联使用,由断路器接通和分断电流,由隔离开关或隔离插头隔断电源。因此,切断电路时必须先拉开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接通电路时必须先合上隔离开关,后合上断路器。10kV系统中常安装机械式或电磁式联锁装置。

(2)高压隔离开关:高压隔离开关简称刀闸。隔离开关没有专门的灭弧装置,不能用来接通和分断负荷电流,更不能用来切断短路电流。隔离开关主要用来隔断电源,以保证检修和倒闸操作的安全;铜、铝导体连接须采用铜铝过渡接头;运行中的高压隔离开关连接部位温度不得超过75℃,机构应保持灵活。

(3)高压负荷开关:有比较简单的灭弧装置,用来接通和断开负荷电流;必须与高压熔断器配合使用,由熔断器切断短路电流;前方不得有可燃物。

三、配电柜(箱)

1、配电柜(箱)安装

分动力和照明;开启式的配电板、封闭式箱柜、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等封闭式箱柜,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2、配电柜(箱)运行

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

四、用电设备和低压电器

1、电气设备外壳防护

外壳防护: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设备、人体触及内部危险部件、水进入内部的防护。

2、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7点)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手砂轮、冲击电钻、电锤、手电锯等工具。移动式设备包括蛙夯、振捣器、水磨石磨平机等电气设备。

I类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Ⅱ类、Ⅲ类设备没有必须。

一般场所,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Ⅱ类设备;如使用I类,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在潮湿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设备。在锅炉内、金属容器内、管道内等狭窄的特别危险场所,应使用Ⅲ类设备。如果使用Ⅱ类设备,则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带电部分与可触及导体之间的绝缘电阻I类不低于2MΩ,Ⅱ类不低于7MΩ。

3、电焊设备:触电、火灾。空载自停装置,一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二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MΩ,移动焊机时必须停电。

4、低压保护电器

(1)熔断器 :短路、过载;

(2)热继电器:过载。

电气防火防爆技术

一、危险物质及危险环境

(一)危险物质分类、分组

1、危险物质分类

爆炸危险物质分为3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飞絮)。

2、ⅱ类、 ⅲ类爆炸性物质的进一步分类(级)

ⅱ类爆炸性气体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引燃电流比分为ⅱa、ⅱb和ⅱc三类,ⅲ类进一步划分为三类:ⅲa、ⅲb和ⅲc,C类最危险。

3、ⅱ类、ⅲ类爆炸性物质的分组:按引燃温度分为6组。

(二)危险环境

1、爆炸性气体环境

(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场所分区: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分为0区、1区、2区。释放源的等级和通风条件对分区有直接影响。通风主要有自然通风和人工通风两种类型,通风有效性分为“良好”(良好的通风标志是混合物中危险物质的浓度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25%以下。)一般”和“差”三个等级,IEC和我国有关标准将通风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2)爆炸性气体场所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

(3)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

2、爆炸性粉尘环境

根据混合物出现的频率、持续时间及粉尘层厚度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3、火灾危险环境

分为21区、22区和23区。

二、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电气线路

1、防爆电气设备

(1)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分为ⅰ类、 ⅱ类、ⅲ类。

(2)设备保护等级(EPL):Ma/Mb/Ga/Gb/Gc/Da/Db/Dc

(3)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结构型式: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浇封型、无火花型、正压型等。

(4)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志:EX

(5)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用:依据环境、设备种类等。

2、防爆电气线路

线路安装位置、敷设方式、导体材质、连接方式等的选择均应根据环境的危险等级进行。

1区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或电缆,有剧烈振动处应选用多股铜芯软线或多股铜芯电缆,矿井下不得采用铝芯电力电缆。2区电力线路应采用截面积4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照明线路可采用截面积2.5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

1区和2区的电气线路的中间接头必须在接线盒,1区宜采用隔爆型,2区采用增安型。

雷击和静电防护技术

一、防雷措施

1、建筑物防雷的分类

第一类(火药制造车间、乙炔站、电石库、汽油提炼车间、电火花易爆炸)、第二类(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电火花不易爆炸)、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2、防雷技术分类:外部、内部、防雷击电磁脉冲。

3、防雷装置

外部防雷装置(直击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按滚球法确定,滚球的半径按建筑物防雷类别确定,一类30m、二类45m、三类60m;防直击雷的专设引下线和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边沿不宜小于3m;独立接闪杆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附设接闪器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内部防雷装置:屏蔽导体、等电位连接件、电涌保护器(SPD)、避雷器。

对于变配电设备,常采用避雷器作为防止雷电波侵入的装置。正常时,避雷器对地保持绝缘状态;当雷电冲击波到来时,避雷器被击穿,将雷电引入大地;冲击波过去后,避雷器自动恢复绝缘状态。氧化锌避雷器被广泛使用。

二、静电防护(7个措施)

1、环境危险程度控制, 包括:取代易燃介质,降低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的浓度,减少氧化剂含量。

2、工艺控制:是消除静电危险的重要方法,包括:材料的选用、限制物料的运动速度、加大静电消散过程。

3、静电接地:最基本措施。

4、增湿

5、抗静电添加剂

6、静电中和器

7、防止人体静电的危害(加强静电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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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小家电维修员工管理制度

一、 公司形象

1、 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 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 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 生活作息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 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 早 9:00

午休 12:00——13:00

下班时间 晚 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 早 9:00

午休 12:00——12:30

下班时间 晚 17:30

3、 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 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 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加班费标准

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0元/小时;

2)、加班费领取

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24日(工资发放日)。

三、 卫生规范

1、 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 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 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 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 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 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 工作要求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 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 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 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 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 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 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 保密规定

1、 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 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 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 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人员管理

1、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 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 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 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 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 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 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 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 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 电脑管理:

1、 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 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 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 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 网络管理

1、 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 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 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 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6、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 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7、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的员工将给予300元/月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从第六年度合同期开始,本年度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发放;无论何种情况,未履行满从第六年度开始签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员工将不享受此项福利补贴。

十一、 经费管理

1、 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 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需找主管会计领取并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由主管会计负责提供、审核);主管会计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3、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时须向主管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 公司薪金发放日定为每月24日。

十二、 出差细则

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差期限由主管经理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主管经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3、 出差费用的报销:

3、1)、 交通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坐飞机,费用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飞机时,必须经主管经理特批,否

则不予报销。

c.、出差地交通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交通以公交车为主、原则上尽

量少乘坐出租汽车,实报实销。

2)、 住宿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一般地区12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200元/天/人以内

为基准实报实销。

3)、伙食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一般地区5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80元/天/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4)、出差补助:

a、乘坐火车路途补助50元/晚/人。

b、在外补助100元/天/人。

4、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 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6、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三、培训管理

1、新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内容

a、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

b、公司规章制度

c、新老员工认识;

d、办公设备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2)、培训注意事项

a 、新员工到岗时,公司全体员工应表现出热情、礼貌的态度,营造欢迎的气氛;

b、培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涉及到各部门业务时,部门负责人要有所准备,予以配合。

7、 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 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 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 电脑管理:

1、 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 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 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 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 网络管理

1、 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 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 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 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6、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 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7、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的员工将给予300元/月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从第六年度合同期开始,本年度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发放;无论何种情况,未履行满从第六年度开始签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员工将不享受此项福利补贴。

十一、 经费管理

1、 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 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需找主管会计领取并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由主管会计负责提供、审核);主管会计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3、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时须向主管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 公司薪金发放日定为每月24日。

十二、 出差细则

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差期限由主管经理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主管经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3、 出差费用的报销:

3、1)、 交通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坐飞机,费用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飞机时,必须经主管经理特批,否

则不予报销。

c.、出差地交通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交通以公交车为主、原则上尽

量少乘坐出租汽车,实报实销。

2)、 住宿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一般地区12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200元/天/人以内

为基准实报实销。

3)、伙食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一般地区5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80元/天/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4)、出差补助:

a、乘坐火车路途补助50元/晚/人。

b、在外补助100元/天/人。

4、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 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6、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三、培训管理

1、新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内容

a、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

b、公司规章制度

c、新老员工认识;

d、办公设备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2)、培训注意事项

a 、新员工到岗时,公司全体员工应表现出热情、礼貌的态度,营造欢迎的气氛;

b、培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涉及到各部门业务时,部门负责人要有所准备,予以配合。

2、在职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形式

a、公司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包括座谈、讲座等;

b、员工业余时间自学。

2)、培训考核

a、培训活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采用签到的形式记录考勤。(出席记录将列入到公司的绩效考核范围)

b、培训考评由培训讲师负责考评,其成绩列入公司绩效考核范围。

十四、名片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办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企业形象设计。

三.名片印制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需首先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

2、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通知综合管理部门;

3、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印制完毕后发给当事人

四.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经公司批准的名片。

3、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严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从事任何活动,如若发现,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对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损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损失额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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