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买二手房子,房东不能把房子的电器和家具搬走。家具和电器一起给买房子的人,是这样吗
买二手房,需要签订房子买卖协议。房东可以把家具和电器赠送给买家,这些都在于协议中涉及。房东不把房子的电器家具搬走,并不表示家具和电器一起赠送,需要双方协商。
Ⅱ 房屋协议上没有写明赠送家电,但如买方照相卖方是否可以拿走
当然可以啊,因为虽然对方照相了,可是只要你们没有达成约定或者协议上没有专写包括家电的话,那家电肯定属还是房主的,不可能变成买家的。如果照个相就算数的话,那要是连人也照进去的话岂不是没法讲理了。所以只要是协议上没有说明的就可以认定都是不存在的。
Ⅲ 卖房合同里签订留下的家具家电必须是原先的吗口头答应赠送全部家具家电后,没写在合同里的可以拿走吗
只要卖房合同上约定的都要留下来,否则就是违约了。如果合同上没有版约定,只是口头约定,可以权推翻(前提是对方没有证据)。所以就按照看房时约定的去执行就可以了。
一般家具、家电以及灶具可以带走,但固定的壁柜、橱柜不得拆除。一般抽油烟机、淋浴器、晾衣架等固定在墙壁的设施都会留给买受人,因为拆除后会破坏房屋装饰的实用性、美观性。
(3)买房子送的家电什么时候送出扩展阅读
法律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Ⅳ 一般家电从订货到送货的时间有多长
我在北京,这里的大型电器商场,象国美、大中什么的,一般都是隔天送货,就是说今天买了,明天送,个别地品牌因为仓库调货的问题会晚几天,通常也不会超过一周的,
Ⅳ 客户购房时售楼部销售答应客户送家电,购房合同签完之后,售楼部不送了怎么处
那你要有证据证明他说过这句话或者合同,不然没办法,口说无凭
Ⅵ 房子买后两个月开发商又搞活动送家电咋整
摘要 这是目前市场上的流行的一种车位快销模式,只是换了一种数字游戏而已,目的就是把车位快速卖掉,你记住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送你的家电还是自己花了钱的。而且如果你不幸买了的话才发现,所谓的价值两万五的家电最多也就值一万多一点,甚至进货价都不到一万块钱。最终解释权归消费者,消法有规定,当出现模糊条款时或未提前告知时按消费者理解的处理,不过,可能要有充分证据才行。这种就是坑,送你一万的券,商城上去买嘛,起步价两万的才可以用,好吧,你买了一个两万的电器,用券抵扣一万,只需要付款一万,你以为你优惠了一万?不好意思,这电器在其他商城,只值八千块,最后结果就是,一万元券你用了没有优惠一分钱,买了电器还比市场价贵了2000。这些套路深的很,想想就知道,买车位,直接优惠车位的价格不就行了,还给你各种绕送家电,这里面套路太深了
Ⅶ 我听说房子会送家用电器,是真的吗,没有理解吗
这个你一定要问清楚 ,有一些是商家的一个推销手段 ,他送家电是你买家电 ,他帮你送到家里边 ,还是你买房子他把家电全部送给你 。
Ⅷ 房子已经过户了,当初没有说赠送家电,是否可以把家电带走
如果当来初在协商房子买卖源价格时,没有书面协议、口头承诺或暗示家电随房子一起转让的过程,买方也没有提出对家电相关要求。因为家电不属于不动产范围内设施,卖方是可以把家电带走的
房屋买卖是应该签署书面协议的。内容包括:出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所在地、小区名称、楼号、楼层、面积、房屋建筑结构、房屋价格、税务缴纳等内容;买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也可以注明随房赠与物品、数量。双方要签字、按手印确认生效。
房屋买卖协议最好经过当地公正处公正或通过中介公司签署协议,法律予以支持。避免以后产生遗留问题不好解决。。
Ⅸ 新房装修好了家电是提前进场还是入住的时候进场
新房装修好以后,家电就可以进去了。
Ⅹ 女方买的家电结婚当天搬回来还是提前运回来
这个没有规定,如果你想把房间布置好的话,那肯定得提前搬了。这地方有送行利益。就是提前一两天送行李,把东西都搬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