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赁房屋电器损坏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
2、如果确实是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
3、对于房屋附属物的维护由业主这一约定,可以解释为仅维护不修缮,若对方主张包括修缮,可以主张该部分为格式条款,且签定合同是对方未对这一条进行解释。
4、如果出租人始终不同意,建议向法院起诉,不过需要注意的时,对于电视机自然损坏这一情形,需要由你举证证明,否则法院是不会认可的。
5、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即使房屋中介给了一份物品清单也只是尽到了告知义务。房东在租赁合同中可以详细的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做明确的约定,并且拍照留底。比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B. 租赁房屋期间家电谁来维修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C. 租房期间电器损坏,该由谁赔偿~~~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权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 房子出租期间家电维修费用谁出
法律分析:首要看房屋出租时双方是否对出租屋内设施的维修费用有约定,如约定出租期间,房屋内的设施损坏由哪一方来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办,如果没有约定,则按法定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该谁修
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也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或者自行维修后,请求出租人负担其所支付的维修费用。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室内设施家电的使用寿命期限问题,承租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关于家电使用和维修的相关条款,出租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家电无质量问题,且在正常使用寿命期限内。如出租方提供超期服役的家电给承租方使用,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出租方承担。
房客在租住房屋的时候,首先要检查一下房屋的相关设备是否有损坏,有损坏的话,当即就该和房东进行交涉。这时,因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维修的义务。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将家具家电一一列出,并注明购买时间、物品状况等,并对物品的损坏维修责任作明确的约定。必要时,也可对一些大型家具家电拍照留底,防止日后产生纠纷。当然承租人作为租赁物的占有人,也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
F. 房屋出租家电维修费用谁承担
法律分析:房屋出租家电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首先要看租赁合同是否进行了约定。如果约定了就由约定的当事人承担费用,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的义务,承租人可以在需要维修时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对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如果出租人没有维修的,承租人可以先自行维修,维修时尽量找专业维修人员,开具维修费用的发票,拿着发票等凭证找出租人报销。维修设施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双方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按照合同确定责任人并承担损失,也可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可在租赁合同上约定,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等等。房东和租客在租赁合同中可以详细地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作明确的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G. 房屋出租后发现业主将部分家电拿走如何解决
那就属于盗窃行为了,建议首先协商,不行就得报警了,
H. 租的房子家电坏了应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一般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但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家电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由承租人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I. 租户买的家电怎么处理
这个取决于
租户
要租多长时间,如果租住时间超过三年,他应该可以接专受自己买,然属后不租房子时折旧给你;
如果时间
比较短的话,他不会接受的。另外,如果你想继续出租的话,可以自己买,然后租住价格稍微高点,看在家具是新的前提下,应该会有很多人乐意接受的。
J. 出租出去的房屋家电坏了,维修的费用应该谁掏
在租房的过程中,很多人喜欢拎包入住,这就解决了一切问题。但在租赁期间,会出现房屋、家电等需要维修的问题。那么,租赁的房屋和家电由谁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谁支付?租赁家电维修费用谁来承担,首先要看租赁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需要维修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损坏的设施。
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包含附属设施维护条款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租赁物需要维修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发现租客房间有损坏,建议先查看房屋的租赁合同,查看维修的相关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到维修,所有费用由房东承担。如果房屋条款中出现不合理的措辞,承租人有权质疑租房合同的效力,房东必须按照约定俗成的规定安排损坏部分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