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企售房赠家电是混合销售还是视同销售,是收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还是不征税,迷糊。。。。求高人指点
房企售房赠家电,属于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现金折扣方式,征扣金额进财务费用,不能扣减销项税金。奖励视同销售,按销售处理。普通发票不可抵扣,也就是全额入账,不存在含税不含税的问题,赠送时的会计分录也可和销售的商品一起结转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对于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行为,有一句话可以概括为:只要产生增值额,就应该视同销售,因为增值税指针堆增值额进行计算应纳税额的。还有的就要和进项税转出进行区分,也可以概括为:“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自产委托加工挪作他用,视同销售;购买做他用,进项税转出,除了投资,分配和捐赠”。视同销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他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增值税中视同销售处理,自己对应的进项可以抵扣。“买一赠一”销售赠送一般是商家和厂家的共同行为赠品一般是由厂家随同产品一同出库发往商家,由商家在销售时赠送给消费者。发生此种销售行为时,厂家将正常销售商品的销售额计入收入,而对于赠品一般都是在结转成本时再做处理,如赠品是本企业的产品,则将赠品的产品成本与正常销售的产品成本一同结转入销售成本;如赠品是外购商品,则将赠品作为当期的销售费用处理。在开具销售发票时按正常销售商品的数量金额开具,而赠品不在发票上反映,而是在商品出库单上单独反映数量,并有购销双方签字。商家在商品入库时有时反映赠品的数量,但入库赠品的金额一般都不作记录。商场在将赠品给消费者时,也只是做库存赠品数量的减少,而不根据赠品的市场售价登记收入和结转成本。不论商家还是厂家都很少有将赠品另行作价作为销售收入来反映的。但如果商家将赠品单独出售,则根据售价计入商品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额。
从税收角度来讲不同的处理方法则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例如:超市为促销,推出“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购买一大瓶花生油赠送同品牌一小瓶花生油。大瓶进价30元/瓶,售价45.2元/瓶;小瓶进价7元/瓶,售价11元/瓶(以上售价为含税价,税率13%)。对此多数商家和厂家将此种销售方式归入降价销售,按实际收取的价款缴纳的增值税。帐务处理为:
确认销售收入时,借:现金45.2
贷:主营业务收入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37
贷:库存商品37
只有个别商家和厂家将销售赠送方式理解为无偿赠送,按税法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即:
确认收入时, 借:现金45.2
贷:主营业务收入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30
贷:库存商品30
赠品帐务处理:借:营业费用8.6
贷:库存商品 7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
通过这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销项税金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第一种方法比第二种方法要多计提销项税金1.6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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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在南宁国美电器买一台格力空调4599元收税都要529元呢
增值发票上价税是分开的,现在增值税的税率是13%,4599元的是含税价4599÷(1+13%)=4069.91是货款,4069.91×13%=529.09是增值内税,这个容税款要减去(抵扣)购进增值税发票上的税款数(进项税),剩下的数才是销售商要往税务局交的税款。
⑶ 一件家电从出厂到零售是不是一直征税
不考虑偷税漏税或者所谓的合理避税,从厂家到终端零售环节,价格一般是上涨的,自然会在各个环节产生增值税的,在转移到消费者手上是,增值税已经被代扣代缴了,其他的附加税就不说了
⑷ 财政补贴给农民的钱地方税务总局也要征税吗农民购买家电下乡财政䃼贴百分之13海南省临高县地方税务
直播海南
⑸ 家电的税率是多少
家电的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