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租房子的时候有电器,一个月以后房东要拿走,合约上没有注明电器,怎么办
这不很明显吗?复合约上没有用电器,制房东要拿走很正常,除非别的等价的房子都有用电器,就你的房东要拿走,那你就可以和房东理论,如果别的房子都没有用电器,那恭喜你,你是幸运儿,因为房东把自己的用电器免费让你用了一个月,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被房东坑了,看房子的时候,房东故意放用电器让你看到,感觉不错,并且租赁,但是就算是把你坑了,那又能怎样,你只能找找房东去谈一下这个事,看房东怎么说,房东还是执意要拿走的话,那就考虑一下真的重要吗?类似于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那就要重新考虑要不要再租赁了,有句话说得好,屋檐下就低头吧
② 在租房期间房东搬走家电怎么办
很简单,来我以前没买房时自也和房东有过纠纷,虽然不是这样的纠纷,但你可以吓唬他,这招很灵的。
1、给他发短信,以律师的口吻通知他这样做是违规行为,要进行双倍的赔偿。
2、将你们来往的短信都保存起来,做为证据。
3、如果他执意搬走这些东西,必定会对你的居住造成影响,你还可以追讨他对你造成的经济以及精神损失,就以他困扰了你现在的工作和学习,造成不良影响,要求更多的赔偿。
4、那些靠吃瓦片的一般都没见过这些架式,不能让他轻易得手,最后跟他协商一下,如果他执意如此,你将去法院起诉他的行为。
至于找中介一般没用,因为你最后是和房东签的合同,不是中介,中介都不管的。
听我的,就用法律和打官司吓唬他,他一般就不敢了!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他是二房东,想再租出去租高价,别管他,这种人更怕上法院,你管他呢!一告他一个准,诉讼费也得他出,他就怕了,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但是到了近一年头上,你要另找房了,不可能再续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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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过春节要回家了,可是租的房子不安全,里面的家电怎么办
你这个问题比较常见,马上就年底了,去外地打工的朋友陆续都回家了,可是租房里的东西该怎么办呢?其实如果你租的房和房东在一个院子里那还好一些,可以照顾着,如果完全是租户一个院子那问题可就不大好办了,办法就是让不回家的租户勤看着点,出门的时候别忘了把院门锁上等等,另外这期间房东也是会经常来看的,但是一般发生此类案件的时间多为晚上,所以难以避免,只能凭运气了有条件的可以装个探头或者把屋子弄得很乱,把一些值钱的东西而又带不回去的全部塞到床底下,这样也许会好些。
④ 租房过程中家电损坏该如何办
很明显,自然损害的由业主承担,人为损害的由租客承担。
⑤ 租户买的家电怎么处理
这个取决于
租户
要租多长时间,如果租住时间超过三年,他应该可以接专受自己买,然属后不租房子时折旧给你;
如果时间
比较短的话,他不会接受的。另外,如果你想继续出租的话,可以自己买,然后租住价格稍微高点,看在家具是新的前提下,应该会有很多人乐意接受的。
⑥ 租房期间电器损坏,该由谁赔偿~~~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权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⑦ 出租的房子在租赁期间家电坏了,是房东给修吗
如果双方在签订来租赁合同自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⑧ 房子租出去了!家电什么都被租客偷走
你在这里编,警察不会说要你自己找。只会登记后 要你等待。
⑨ 租房期间家电损坏应由谁负责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内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⑩ 我是房东,如果的出租房内的家用电器造成安全事故,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在将房屋出租前,须对出租屋内的安全消防内设施、家电等进行容检查,及时消除漏水、漏气、短路等隐患。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通知承租人消除。作为出租人,应当明确告知承租人出租屋及附属设施的年份、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有义务进行完善和维修,尽物权人职责,如果出租人没有尽到安全修缮的义务,如因输电线路老化而引起火灾,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就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租赁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承租人自身存在过错。
如果是承租人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物损失,损失将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对房屋设施负有维修责任,应保证房屋设施正常、安全地使用,不应存有安全隐患,出租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后,由于承租人原因造成火灾等事故,由承租人担责,同时,出租人切记要在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