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力体制改革进展到哪一步,国家电网公布最新数据
(一)随着分布式电源的不断广泛接入,电力调度和优化控制将变得愈加复杂,供电企业和用电户之间的交互与合作关系将更加紧密。(二)传统的供电企业与用电户构成的供用双方市场中,将出现虚拟电厂、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充换电等第三方主体,完成改变原有市场秩序。大批售电公司将涌入售电市场,供电企业面临被“管道化”的风险。(三)随着电力交易中心的建立,电力交易市场的定价功能、交易功能、数据服务功能将不断完善,竞争更趋多元化、激烈化。(四)电网与用电户之间、电网与售电企业间、售电企业与终端产销者之间将建立一套高效、联动的立体化需求管理机制。(五)以更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电力市场,在通信及信息技术的强力支持下,电力市场将实现信息共享、设施共享、即时协作和智能决策。三、供电企业竞争优劣势分析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电力业务,如分布式能源方面的比亚迪等;通信企业如华为、中兴、小米等以及互联网企业也会参与到新兴业务。与这些竞争者相比,我们供电企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拥有庞大的客户群体、丰厚的电网技术经验、高素质的电力专业员工。但同时,我们也存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运用不够成熟、现有制度流程限制多及企业体型庞大转型慢等问题。表1供电企业与竞争主体优劣势对比竞争主体优势劣势供电企业庞大的已有客户群体;积累丰厚的电网技术和经验;员工电力营销服务的知识积累。企业规模庞大转变周期较长;对于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运用不够成熟;业务方式不够灵活,受限较多。发电企业稳定的能源供应;数据积累丰富;技术研发实力强;客户渠道稳定。敏感不足;商业模式缺乏创新;竞争意识较弱。互联网企业服务渠道丰富;服务模式创新能力强;信息深度广。电力产品知识欠缺;电力行业技术经验薄弱;技术研发能力较弱。四、供电服务发展提升策略(一)增强全员、全程、全心全意服务理念。积极推进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电网架构,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供电可靠性,提高电能质量水平;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不断提升客户关系管理能力。要在供电企业内部进一步强化全员服务意识,变传统的“等客户上门”为“主动出击”、积极走出去。通过各专业协同服务,做好客户用电前、中、后各环节全流程服务,提升企业信誉度和美誉度。(二)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培育忠诚客户。服务品牌是企业长期积累的客户口碑,是企业面对激烈社会竞争的软实力。供电企业要树立品牌和产品意识,学习借鉴其他行业品牌包装和品牌运营管理经验,通过不断整合升级供电服务品牌,更新升级供电服务产品,争取获得客户的认同和依赖,逐步培育重视的客户群体。(三)注重服务成本管控,提升盈利能力。找准客户需求,提供客户真正需要的服务,避免过度服务和资源浪费。通过开展营销大数据分析研究及应用,结合不同类型、群体客户的用电需求、习惯、价值、影响等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策略。在确保电力普遍服务和个性化差异服务的基础上,整合服务渠道资源,优化配置实体营业厅,推广普及微信、网厅、掌厅等远程服务渠道以及电费银行划扣等低成本服务方式,力争在企业成本与经营利润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四)优化流程规则,提高业务便捷性。对标学习香港中华电力客户仅凭身份证即可快速所有用电业务的人性化措施,进一步精简业务流程,使得供用电业务流程设置既能配合政府要求、合理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又能提升业务便捷性、提高客户主观感知体验。(五)推进科技创新,增强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强电力营销科技创新,应用前沿技术手段,为业务、现场服务等工作提供信息化平台支撑。加强计量表计管理,努力为供用电双方提供透明、公正、放心的交易环境,同时也可以为窃电案件查处、取证、电量追补等公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供电企业也需要依托电力专业技术优势,建立科研培训基地,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增强供电企业人才技术资源优势。
『贰』 国家电网体制改革有什么好处
改革要有一来个理性的出发点,就源是要针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目标很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5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市场是一种手段,目的还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目标是共同富裕,也就是现在说的实现中国梦。
对于电力体制改革,应该分析能源行业、电力体制出现了哪些问题,这些问题是不是妨碍了实现大的目标。而不是像有些人表面所说的市场化当然可能后头还有其他的目的。我个人认为,市场化是方向、手段,但不应该成为改革的目的。人们对于市场的认识,以及世界各国的市场结构、组织、体系也不完全一样,而且事实上没有一个所谓的规范的、理想的市场经济模式。有些国家国有化程度高一些,有些国家自由市场经济的成分更多一些,即使是发达国家之间,也有很大区别。而各国的电力装机结构、电力管理的架构也不一样。所以,如果改革只是从一个彻底市场化概念出发来讨论,这本身就是伪命题。
『叁』 2020年国网公司将怎样对下属集体企业深化改革
日前(2019年8月27日),国家电网发布了《国网产业部关于公司系统集体企业退出售电业务的回通知》(以答下简称:《通知》),明确公司系统集体企业的核心业务,坚决退出售电业务。
《通知》中表示,国网公司要求各省级电力公司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文件精神和公司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公司集体企业瘦身健体工作方案,公司系统集体企业应聚焦四类核心业务,坚决退出售电业务。
《通知》中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公司系统集体企业不得取得售电资质、开展售电业务、参与售电业务投资。各单位全面排查集体企业参与售电业务情况,对已取得售电资质的集体企业,2019年底前完成资质注销;对已开展售电业务的集体企业,应加强与客户沟通,2019年底前终止相关业务;对已参与的售电业务投资项目,与合作方做好协商,通过清算关闭,对外转让,减资等方式退出。
『肆』 电力公司 以前是事业单位吗哪年改制成为企业的
电力系统是个很复杂的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电网企业,前身为包括全国电网和所有发电厂的原“国家电力公司”。
2000年(庚辰年),以“厂网分离”为标志的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之后,从原国家电力公司中剥离出电力传输和配电等电网业务由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和经营。各发电厂由分属5大“发电集团”(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和华能)运行和经营。详情请去网络了解:http://ke..com/view/43860.htm?fromId=2595043&fr=wordsearch
『伍』 国家电网是事业单位改制吗
国家电网归国资委管的,电力业务受能源局原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同时受所在地经信委管理。
『陆』 国家电网公司 发展史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以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的基本使命。公司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以上,直接服务客户1.45亿户,供电人口超过10亿,管理员工150.4万人,离退休人员近29万人。
2006年公司售电量1.71万亿千瓦时,主营业务收入8529亿元,资产总额12141亿元,资产负债率60.43%。2005年主营业务收入位居《财富》杂志2006年全球500强企业第32名。
http://www.sgcc.com.cn/gsjs/gsjj/default.shtml
国家电网公司组建方案 一、公司的名称、性质
( 一 ) 名称
公司的中文全称 : 国家电网公司 : 英文全称 :Star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英文简称 State Grid, 英文缩写 :SG。
( 二 ) 性质
国家电网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 , 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国家电网公司组建后 , 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 ( 以下简 称有关企业 ), 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 ) 进行改组和 规范。
二、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 一 ) 组建原则
1. 政企分开。国家电网公司是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 不承担政府职能。
2. 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 , 以市场为导向 , 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 , 调整结构 , 推进全国联网 , 注重降 低成本 , 提高效率 , 促进技术进步 , 增强企业竞争力 ,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电网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组和规范 , 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 , 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 稳步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 , 要统筹规划 , 精心组织 , 逐步推进 , 稳步实施 ,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 ,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 二 ) 组建方式
国家电网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国家电网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 ( 含国有股 权 , 下同 ) 均实行无偿划转 , 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遗留问题逐步清理 , 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 , 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 三 ) 成员单位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包括 36个 全资企业、 1 个控股企业、 1 个事业单位 , 以及暂予保留的 38 个发电企业 ( 名单附后 )。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 一 ) 注册资本
国家电网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000 亿元 , 具体由财政部另行核定。
( 二 ) 经营范围
1. 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固有资产。
2. 从事电力购销业务 ,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
3.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经有关部门批准 ,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5. 经国家批准 , 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6. 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 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
7. 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三 ) 法定住所 国家电网公司法定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6 号。
四、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
( 一 ) 目标
近期目标 : 确保国家电网安全运行和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 完成电网企业业务、资产、 机构和人员的重组 加强企业管理 , 转换经营机制 , 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加快结构调整 , 优化资源配置 : 组织各区域电网公司抓紧建设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 完善竞价上网技术支持系统和环保实时监控设施 , 为形成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电力市场提供基 础条件逐步对所属有关企业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 : 继续搞好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 , 加强农村电力管理 : 促进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 : 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 提高经济效益 ,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 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现代大型企业。
远期目标 : 以改革为动力 ,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推进全国联网 , 逐步实行输配电分开 , 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 : 以电网业务为主要投资方向 , 以生产经营、资本运营等多种手段 ,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 , 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良好社会形象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 二 ) 主要职责
1.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 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 ,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 依法自主经营。
2. 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固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 , 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 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 管理和监督 , 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 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 , 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 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 , 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 , 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4.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 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 近期负责三峡输变电 网络工程的建设管理。
5.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 易和调度 , 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的 网间协调问题 , 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6.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 优化配置生产要素 , 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 , 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 增强企业竞争力 , 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7. 深化企业改革 , 加快结构调整 ,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 强化内部管理 , 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 ,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8. 指导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 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 , 搞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9. 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 三 ) 主要权限
1. 国家电网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 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 , 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 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 , 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2.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 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 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 , 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3. 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 , 并组织实施。
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自主决定国家 电网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 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 , 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经国务院主管 部门批准 , 国家电网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审 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 权。
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 , 任免和管理全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以及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 序和出资比例 , 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 , 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7. 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国家电网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五、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党的组织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由中央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 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发 [1999]18号 ) 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发 [2002]5 号 ) 精神 , 国家电网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中央管理 资产管理及有关的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 其他关系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E 关于 印发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中办发 [1999]8 号 ) 精神办理。
( 二 ) 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 , 国务院向国家电网公司派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 对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 , 设置内部管理机构。
( 五 ) 国家电网公司党的组织和纪检、监 察机构的设置 ,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公司的内部关系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与有关企业是以资
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 , 按照《公司法》 和国家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有关规定 , 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国家电网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与有关企业的关系 , 充分调动有关企业的积极性。
( 二 ) 国家电网公司在制定全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结构、 , 推进全国联网、跨区电力 交易和调度、协调公司内部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 是所辖区域电网调度指挥中心和电力交易与结算中心 , 是战略规划 : 投融资、资本运营、科技开发、市场营销、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重大投资经营活动的决策与管理中心。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 对国家电网公司承担固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章程 , 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国家 电网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检查、考核有关企业 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及审计监督制度 , 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 , 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 , 统筹管理核心业务 ,发挥整体优势 , 提高竞争力。
( 五 ) 暂予保留的 38 个发电企业资产 , 可暂由国家电网公司委托企业所在地区域电网公司管理。
七、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 二 ) 国家电网公司享受《国务院批转国 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
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 国发 [1997]15号 ) 和国家对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有关政策。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的资产与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 , 在财政部单列。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 , 凡属国家统一配置范围内的 , 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 , 并由 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 五 ) 国家电网公司组建过程中 , 涉及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时 , 有关各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国家电网公司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 , 要依法保证有关上市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权益。
( 六 ) 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涉及有关社会、城市行政管理等方面事宜 , 以及与地方有关的经济联系 , 继续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七 ) 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与国内同行业的其他电网公司是平等、竞争、协作、 互利的市场主体。国家电网公司与各发电企 业及其他电力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 , 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 八 ) 为保证电力体制改革平稳过渡、工作有序进行 , 暂不注销国家电力公司 , 保留至 2003 年 6 月 30 日。在此期间 , 授权国家电网公司使用和管理国家电力公司的印章 , 用于办理国家电力公司与新组建 ( 改组 ) 的电力集团公司间资产、财务等的移交手续。注销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手续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办理。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 (36个 )
1、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
2、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
3、国家电力公司华中公司
4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公司
5 、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 6、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7、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8、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9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l0. 上海市电力公司 11. 浙江省电力公司 12. 江苏省电力公司 13. 安徽省电力公司 14. 湖北省电力公司 15. 湖南省电力公司 16. 河南省电力公司 17. 江西省电力公司 18. 陕西省电力公司 19. 甘肃省电力公司
2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 21. 青海省电力公司
22. 新疆电力公司
23. 四川省电力公司
24. 重庆市电力公司
25.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6.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27.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28. 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
29. 国电通信中心
30.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31. 中国电力信息中心
32. 国电武汉高压研究所
33. 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34.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
35. 国电电力自动化研究院
36. 国家电力公司高级培训中心 二、控股企业 (1个 )
深圳国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4%( 持股比例 )
三、事业单位 (1个 )
中国电力出版社
四、暂保留和待转让的发电企业 (38个 )
( 一 ) 暂保留的发电企业
1. 辽宁中朝界河发电厂
2 、吉林丰满发电广
3 、吉林松江河发电厂
4 、吉林白山发电厂
5. 黑龙江莲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6 、北京十三陵蓄能电厂
7 、天津大港发电厂
8. 河北潘家口蓄能电厂
9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 山西省电力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11.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
12. 上海阔电燃气轮机发电有限公司 l3. 浙江紧水滩水力发电厂
14. 浙江新安江水电厂
15.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16. 浙江富春江水电厂
17. 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
18. 江西拓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9. 河南焦作电厂
20. 湖北黄龙滩水力发电厂
21. 湖南省拓溪水电站
22. 湖南省风滩水力发电厂
23. 湖南省东江水力发电厂
24. 重庆发电厂
25. 四川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
26. 陕西安康水力发电厂
27. 甘肃刘家峡水电厂
28.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二 ) 暂保留并待转让的发电企业
1. 天津市电力公司军粮城发电厂
2. 河北马头发电总厂
3. 内蒙古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内蒙古元宝山发电厂
5. 江苏徐州发电厂
6. 湖北襄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 湖南益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 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 宁夏电力工业局大坝发电厂
http://..com/question/24996742.html
『柒』 国家电网改革到底成就如何
挺好的。已经差不多全掌握在官二代手中了。
『捌』 国家电网啥时候拆分呢
全国联网是成功模式
笔者从1998年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在电力改革中,对厂网分开大家并无歧见,因为在电力的发、输、配、售四环节中,发电和售电侧是可以展开竞争的。但对于输电网和配电网,由于其自然垄断属性,即使拆分也是把一个大垄断变成若干个小垄断。其自然垄断的属性并不会随拆分而改变,甚至由于小垄断不能在更大的市场边界范围内实现电力资源的调度和配置,可能会比大垄断还要坏。因此,在这一次电力改革中,不能搞“没有退路的一拆了之”,而是应采取较为慎重的,步步逼近更佳方向和路径更为妥当。
纵观世界各国电力改革,电网改革是关键。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三种模式,第一是纵向分切的模式,即按发、输、配、售纵向功能逐步分切;第二是横向分拆模式,即按区域分割电网,在每个区域中发、输、配、售一体化运行;第三是既横向分拆又纵向分切的“破碎式”改革模式。正因如此,在1998~2002年的电力改革中,在究竟选择国家发改委最初要取消国家电网公司搞一分为四的“0+4”模式还是选择国家电力公司将自身演变为国家电网公司的“1+6”模式争论中,才出台了5号文“2+5”的妥协模式,既分拆了国家电力公司又新设了国家电网公司。
从2002年至今的实践看,当时新设国家电网公司不失为正确选择。
首先,俄罗斯、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巴西、印度等国家都发生了较大的电力事故,相比较而言,中国的电网没有发生过大的电力事故,电网安全水平较高。其次,中国的电价与世界各主要国家相比,处于较低水平,过去用户抱怨的“电老虎”也基本销声匿迹。再次,电改之初,中国电网被分割为13~14块互不相连的区域电网,而中国西部水利资源丰富,北部煤炭资源丰富,而东部和南部又是电力负荷中心的非均衡现实环境,决定了全国联网可以在一个更大的市场平台上展开竞价上网,并在全国联网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因此,打破区域电网公司各自为战、就地平衡的旧格局,保留一个能在跨省、跨大区范围内实现联网的国网公司无疑是正确的。也正是由于有全国联网的现实需求,国家电网才在特高压电网的技术上获得了令发达国家仰视的成就,形成国家竞争力。事实表明,十年来在国家电网体制下,全国联网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应该被人们看到。
电价是电改的“牛鼻子”
既然如此,为什么总有人说我们的电力体制改革成效不大,甚至是失败的?笔者认为原因有两个:其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摒弃发改委对电价和电力项目的审批权,电价是决定电力改革成功的“牛鼻子”;然而,这个“牛鼻子”却始终没有牵住。其二,厂网分开后,虽然发电主体多元化了,但由于发改委并未放弃审批电价,因此竞价上网成了一句空话,国家电网对发电企业统购包销的购电模式并未改变,而人们期待的大用户和厂商直接见面,国家电网仅收过网费的新模式也未能推出。
综上所述,未来电力改革的方向理应是从发改委转变职能入手、放弃行政垄断审批电价和国家电网公司改变购送电方式,而绝不是“一拆了之”的把国家电网一分为五,变大垄断为小垄断。而这一切又是在没人对拆分结果负责的情况下发生。
众所周知,垄断的实质在于通过垄断价格来攫取垄断利润。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中国的垄断国企,不管是电网还是石油,有哪一个能自主决定自己产品价格?决定这些企业产品价格的“有形之手”是国家发改委。分析中国的企业垄断,经济垄断只是表象,行政性垄断才是本质。以电为例,无论上网电价还是零售电价,无论是发电电价还是输电电价,都是由发改委审批之手决定的,具体竟能管到一厂一价,甚至一机一价。
因此,我国电力改革理应抓住电价这个“牛鼻子”,真正打破行政垄断,实现“放开发电和售电两边,管住输电和配电中间”的市场化模式,然而这需要中国行政垄断者勇于放弃自身的权力和利益进行自我革命,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他们总是革企业的命积极,革自己的命消极。
可惜,中国电力改革最需要进行自我革命的国家发改委偏偏又是电力改革的主导者。于是出现这样一个局面,每当改革到关键时刻,被改革者总能把改革视线成功地转移到企业头上,这就是仅搞企业改体的“拆分”,却不触动改制为核心的电价的真实原因。
最令人遗憾的是,在激进改革者和激进媒体的笔下,无论是电网还是石油企业,不仅是冥顽不化的不改革者,甚至其干部和员工也成了与一般民众对立的特殊利益集团和阶层。而像高铁、特高压电网这样最值得当今国人骄傲的技术,在他们的笔下又都成了批判中国发展模式的典型案例。批臭了高铁速度,批倒了特高压技术,也就否定了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中国改革模式。
应明确电改风险和失误的责任主体
电力改革的成功在电价改革,而电价改革的成功在于国家发改委放弃行政垄断的电价审批制,实现发电厂商和大用户直接见面,国家电网公司从统购包销到收取过网费的市场化改革。必须强调指出的是,电力改革的风险也在电价,而电价改革的风险目前在电网的盲目分拆和私有化。电网改革必须谋定而后动。
客观来讲,目前盲目主张拆分国家电网的人其思路有两种,且变来变去反正是一门心思要拆分:一是从纵向功能上主张立刻对输、配电网进行分切,二是从横向区域上对国家电网搞“0+4”或“一分为五”的分拆,这两种思路合在一起就是危险的“破碎式”改革。
电力改革必须明确风险和失误的责任主体,回顾1998年以后的电力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是电力改革领导小组的“牵头人”。然而这个部门只有改革的权力,却不承担改革的风险,以至于2002年国家电力公司解体后,无论是三年电荒的发生,还是电价的上涨都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
电力改革15年后的今天,某媒体再次发出所谓“新一轮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方向已定,国家电网有望一拆为五”的报道,笔者认为这样的报道轻言是不负责任,重说是误导电力改革方向。如此重大的报道依据何在?媒体该不该承担责任,应引起人们关注和讨论。
『玖』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家电网有什么改革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拾』 国家电网企业改革(在线等)
重大事件:
2002年,国务院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启回动电力体制改革。
2002年答12月29日,新组建(改组)的11家公司正式宣告挂牌,包括:两大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五大发电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四大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2011年,电网主辅分离方案获批并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