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盗取了国家电力设施在法律中怎么量刑
盗取了国家电力设施和盗窃其他的东西在法律上没有什么区别,关键是盗窃的数量,价值以及造成的损失是量刑轻重的具体因素
2. 盗取国家热电,属于什么犯罪
盗取国家热电抄属于窃取公袭共财物。盗取供热热能、热水等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金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3. 破坏国家电网是什么罪名判几年
破坏国家电网是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定罪量刑。
4. 国家有关法律对盗窃电能有哪些处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偷电处罚标准内容如下:
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可以看出偷电也是属于盗窃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规定了数额的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5. 关于盗窃国家电缆的处罚
盗窃国家电缆触盗窃罪,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盗彻国家电力哪里管扩展阅读:
湖北宜都:两男子盗窃国家电缆、破坏电力设施被拘
人民网宜都6月16日电 近日,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盗窃国家电缆案,男子李某已被行政拘留。
6月2日,宜都市公安局电力警务室民警接到国家电网路灯管理处举报,有群众反映有人在杨守敬与33号路交界处偷窃电缆线,民警与路灯管理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被盗地点发现一男子正在附近晃悠,便上前去盘问。
男子见到民警,称知道他们为什么事情找他,主动交代了自己盗窃电缆线的事实。
经审讯,李某(男,67岁,宜都陆城人)交代自己5月初的某一天经过该路段时看见地上有一段电缆,于是从家里拿来锯子将电缆锯断,带回家中,将外皮拨开,准备将里面的铜线卖钱。民警在李某的住处发现24小捆已被剥皮的电缆和钢锯一把。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今年2月,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潘家湾派出所民警在深挖疑罪工作中发现该所办的一起诈骗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5岁,宜都枝城人)与一起路灯电缆盗窃案相关。
而杨某因诈骗罪于2017年2月22日被宜都市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4年8个月,正在宜都市看守所羁押。经多次提审,杨某最终承认了自己2012年3月以来连续一个月分6次分别盗走宜都宜华一级公路姚家店至枝城方向路旁的路灯线300多米,涉案价值3万余元。
4月24日,杨某因盗窃罪,被宜都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合并执行6年。
6. 举报盗用国家电力资源怎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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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盗窃国家电网电会判多久
第七十一条 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有关条款
第一百零九条 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煤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 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8. 供电局归国家直管吗
供电局不归国家直管,不具备行政职能,但是供电局是国有企业。
供电局实际上是地方的供电公司,负责地区电力资源调度和维护。将电能通过输配电装置安全、可靠、连续、合格的销售给广大电力客户,满足广大客户经济建设和生活用电的需要。
上一级是省级电网公司,然后省级电网公司归属两大电网集团,分别是国家电网集团和南方电网集团。两大电网公司是中央直管的国有独资公司,在2002年电力改革之后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经贸委。
所以两大电网集团归属国家经贸委,供电局是归属电网集团下的子公司,管辖权归属省级电网公司。
(8)盗彻国家电力哪里管扩展阅读:
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由国家电力工业部直供直管的供电企业,都称之为供电局。省级电力工业局在作为地方行政机构,既有行政职能又负责生产销售,所以省电力工业局是政企合一的机构,在电力体制改革前,各省电力工业局和省电力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省级以下的供电企业无行政管理职能,只负责生产销售。1988年后,部分地级市供电局更名为电业局,县级供电企业都叫供电局。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撤销了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被划分为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公司,省级电力工业局被撤销,行政职能划入省级经贸委,省级电力公司作为企业不再具有行政职能。地级市电业局、县级供电局更名为供电公司。
但由于中国国情和老百姓的接受度,更名并不彻底,很多地方仍然使用电业局和供电局的称谓,在部分老百姓心目中,并不把供电局当做企业看待,而依然当做是一个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6月起,南方电网公司号称为了公关需要和老百姓的习惯,将各地供电分公司更名为供电局。
参考来源:网络:供电局
9. 盗窃国家电力资源如何判刑速要答案
第七十一条 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有关条款
第一百零九条 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煤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 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0. 盗窃国家电力能源数额特别巨大报告找局长局长不管属于什么性质
盗窃国家电力能源数额特别巨大,属于犯罪行为。电力部门会提起诉讼,依法给予惩处。找局长,局长不管,什么局?公安局吗?公安局必须要管。其他局长不管不报告,属于包庇犯罪,也要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