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汽车在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已经维修了多次。还没有修好。我应该怎么办
汽车在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已经维修了多次仍未解决的,可以要求销售方更换机动车。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
(一)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二)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1)汽车保修期内维修解决不了扩展阅读: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Ⅱ 汽车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太平洋汽车网】汽车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经销商协商解决。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在质保有效期内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免费享受车辆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1)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2)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处理应由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一般委派施工阶段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
(3)监理工程师接到业主指出的质量问题反映后,应组织业主、承包商,必要时通知设计单位到现场调研分析,明确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责任,若有多家相关单位,应量化承担的责任。
(4)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明确进场处理问题的开始时间。
(5)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必要时承包商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6)监理工程师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发出保修期内的保修通知单,要求承包商按规定的时间进场整改,对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业主。
(7)承包商不在规定期限或按规定质量保修,应通知业主另选承包商整改,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监理工程师应做好记录和签证。
(8)保修期内的重大问题应向总工程师书面报告。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