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vivo到售后修手机要钱吗
手机故障在三包范围内:若手机出现自身性能故障,且手机在保修期内,去客户服务中心处理将不会收取费用;
手机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若手机出现的故障是人为损坏,或者手机已经过了保修期,那么,维修手机的费用取决于更换配件的价格,客户服务中心更换配件不会收取手工费,仅收取配件的费用。
㈡ 康佳液晶电视主要配件坏了,已经超过一年,售后说因为在其他地方检修过不给修怎么办
电视在保修期间如果擅自拆机,不予保修,需自费维修,这个是每个品牌都遵循的规定。
因为自行拆机,本来就对家电是一种风险行为,还有可能造成新的故障问题。厂家为了规避此类风险,规定在保修期间如果擅自拆机、或手机系统自行刷机等,将不予保修,这是行业通行的做法。你既然自行拆机,是等于默认放弃了保修的权益,这个有条文规定的。
家电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消费者需要移机、维修、保养时,都应当找厂家的专业、特约售后服务人员检修,切勿在“三包”期内私自拆开有故障的家电,或找非生产厂家指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移机,以免权益受损。
虽然主观上你是为节省上门费,但是在保修期内还自行检查,检查出问题最后还得要售后来维修,这本来就是不明智的。
㈢ 唯品会换货取消了可以改退货吗
唯品会换货已经取消的,是可以改退货。当提交换货申请后,需等换货完成后,才回能申请该商品退货(即同一答个商品,不能同时进行退货和换货);
一张订单只能申请一次换货,不能重复换货,如需更换多件商品,请一次性提交多个商品的换货信息;请如实寄回商品,如寄回商品与申请换货商品不一致(包括商品数量及明细),将不予换货。申请换货审批通过后,15天内仓库没有收到换货商品,视为放弃换货,换货申请取消。
(3)看到信息不予回复将视为放弃保修扩展阅读: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㈣ 新能源电动汽车三包规定
新能源电动汽车三包规定:
一是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二、适应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的需要,扩大家用汽车三包范围。
三、针对家用汽车三包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退货要求的,由销售者凭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为消费者更换、退货。
电动车辆的非电气零件:
1.车架和车把如有脱焊、破损,应在一年内更换(因外力撞击造成的人为损坏不享受“三包”)。
2.前叉减震,弹簧断了出来,保修期半年。如因人为或外力扭曲变形,则不予保修。
3.如果轮圈接口无故开裂、断裂、变形(人为除外),保修半年。
4.电镀件:车把、曲柄轮盘、轴皮、衣架、汽车锑等。如果发现(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涂层起泡或大面积脱落,应在半年内更换。
5.如果发现前桥和中桥的飞轮(包括齿轮、碗和轴杆)损坏或断裂,应在半年内更换。
6.刹车的内刹车皮坏了,半年内要更换。
7.如果自购车之日起15天内发现内胎有沙眼、漏气,可以更换(自修不予更换);如果在三个月内发现轮胎有开裂等质量原因,应予以更换。
8.如果三个月内油漆大面积脱落,更换。因人为损坏、刮擦、划伤导致油漆脱落的,不予“三包”。
9.鞍座是质量问题,保修半年。
电动汽车零件:
1.电机:如遇齿轮断裂、轴承断裂、外壳开裂、烧毁(人为因素除外)等故障,有刷电机保修两年,无刷电机保修三年。
2.电池:正常情况下,如果正确使用的电池漏液,塑料外壳开裂,经检验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60%,保修期为12个月。
3.控制器:一年内出现性能故障,保修,私自打开内部的不保修。
4.充电器:外观无外力造成的裂纹;未经允许不在里面玩,不撕不缝不贴标签;附送完整线路,短路、断路等影响使用的质量问题将保修一年。
5.仪器应保证在一年内不会出现性能故障。
6.调速手柄:如外观无损坏,出口无破损,无自行拆卸,失去正常调速功能或模式转换功能,视为质量问题,一年内保修。
7.功能开关:外观无破损,出线部分无破损,任何功能(喇叭、大灯、转向)缺失,视为质量问题,一年内保修。
8.断电刹把:外观无损伤,出口无断裂,无断电功能。视为质量问题,一年内保修。
9.(注:所有刹把断裂和轴边断裂都是人为或外力撞击、跌落、断裂等。非质量原因不予保修)。
10、电源锁故障,接触不良保修半年。
11、喇叭不响保修三个月。
12.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不能充放电,续航里程(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短。它们保修一年。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