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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5 19:01:24

⑴ 保修协议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书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保修协议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修协议书 篇1

发包人(全称):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郑东建材家居城xxx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承包人联系电话: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放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3.5.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后,保修期维修较少或业主投诉少,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保修款支付。 在保修期内,如果维修次数,业主投诉较多,保修金五年以后酌情结算,保修金结算后,承包人仍应继续完成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保修协议书 篇2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 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 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 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程的保修期与质保金没有必然的联系。保修期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国务院颁布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 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 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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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形成开发商应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有力保障,因此,对于开发商来讲,工程质保金至关重要。

工程质保金不能想当然地与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联系起来,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须由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作出明确约定,下列要素在约定时不缺少:

第一,工程质保金的总额。一般来说,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来由建设单位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二年)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第三,工程质保金如何直接扣减维修费用。一般来说,建设单位 应在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前来维修处理,施工企业逾期不处理的,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为开发商来讲,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环节,否则,所支出的费用很难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四,工程质保金返还时是否计息应约定清楚。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

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后者是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其中:一、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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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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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令

第 80 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xx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俞正声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质量 保 修 办 法

第一条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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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 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保修协议书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深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对甲方使用的产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期设备明细表:

见附件《监控系统设备清单及报价》

二、维修保养服务

1、乙方每一个月为甲方安排一次设备检修,检查故障及隐患,并做好记录。

听取甲方使用意见,及时提出修改方案,并将检修情况三日内以书面提交甲方报备,应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上门服务,提供有关使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2、乙方免费提供应急保修服务:当系统发生故障,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将派出技术人员专车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下乙方将在3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以上时限不受公休日(如双休日)及节假日的影响。

3、协议期内甲方设施设备属自然损坏的,乙方应在两天内按“保修协议款项”给予修复,直至损坏设备恢复正常使用为止。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如发现部分元件因自然损耗需更换时,乙方免费提供,如人为原因造成的,配件以优惠价(产品报价清单)提供。

4、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提供全面维修服务。但乙方不对甲方自行维修或第三方维修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

5、若上述约定乙方未能做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履行条件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维护工作,乙方应在保养期开始的一周内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按乙方的培训要求及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设备,并派人监督。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自行更换设备配件,改动设备,更换参数。如有以上情况的由甲方提供一切因此造成的费用。

3、因甲方任何的人为误操作,他人车撞,电压不稳或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所导致设备损坏,将不受此协议所保障。其发生费用乙方不予负担(但可享受优惠价格)。

四、维保类型

A类、合同设备款( 元)20%实行全保(人为、自然原因损坏除外)。

B类、合同设备款( 元)10%实行半保,双方确认的备件在500元以上由甲方承担,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人为、自然原因损坏除外)。

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达成共识,选用 类维保方式,金额 元。维保金额(大写) .

五、付款方式: 保修协议款自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按总额的50%(即 元)支付到帐,到保养期半年以后的三天内支付总额的50%,(即 元)。

六、备注:

1、每次保养由甲方确认。

2、保养、保修合同时,保修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因自然损耗而被置换的配件或设备其处理无偿归属乙方,便于乙方研究改进或销毁。

4、在执行协议中双方出现争议,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结束,自然终止。

售后服务电话 投诉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深圳市观澜竹村西区工业路深创科技园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深圳市平安银行景田支行

帐 号: 帐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修协议书 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身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使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_____________市内2个工作小时内上门维修,_____________市郊区8个工作小时到位维修,长途客户双方协定上门时间;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________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 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__________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____________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________‰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保修协议书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三、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为 壹 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金: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 %计取。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 壹 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

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⑵ 工程质保书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一、工程质保书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 质量保修期 (3) 质量保修责任; (4)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二、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 施工合同 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四、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 赔偿金 、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 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也会开展各类的工程项目,因为每个工程的质量安全都与使用方的安全有关,所以国家对工程质量安全也是十分的重视,在工程结束后,也会需要由相应的企业来进行验收,当发现了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时,也会需要施工方及时进行修整。

⑶ 工程项目质量保修包括那些内容

法律分析:内容:1.合同评审管理

2.图纸资料管理

3.采购管理

4.建设单位提供的物资的管理

5.产品标识与追溯性管理

6.工序控制管理

7.检验与试验管理

8.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9.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

10.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

11.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

12.搬运、储存、防护和交付管理

13.质量记录的控制管理

14.培训管理

15.回访保修管理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⑷ 工程质量保修书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 质量保修期。

(3) 质量保修责任。

(4)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4)保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终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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