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村房屋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农村老房翻新,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的手续不同。第一种情况是证件齐全,若老房房产证及土地证较为全面,只需拍照填写改造证书,到行政审批大厅报建即可。第二种情况是没有房产证,若无房产证,但土地证归属权较明确,也只需对房屋拍照,再去报建即可。第三种情况是证件不全,无房产证且土地证归属权不明确,则需要土地部门先进行土地证的鉴定,然后才可去申请。没有房产证的,如土地证上四邻清楚,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如果业主土地证、房产证齐全,要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然后持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没有房产证、且土地证四邻不清的,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认定后,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❷ 农村老房子改造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一、农村旧房改造手续有哪些
1、没有房产证的,如土地证上四邻清楚,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如果业主土地证、房产证齐全,要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然后持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没有房产证、且土地证四邻不清的,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认定后,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二、房屋确权以后,翻新必须按照如下流程:
1、首先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2、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这个简单,户口本或者身份证都可以证明。
3、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的建房申请书。
4、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5、村委会报乡建办。
6、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7、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可以开始建房,建房完成经验收,核发房屋产权证书。
三、农村老宅翻建有补助吗?
有补助,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老宅翻建补助只针对几类特殊人群。
第一类:危房改造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隐橡人家庭等这部分人群为主。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主要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而危房改造补助的多少主要是根据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不会超过两万一户。
第二类:改造老宅发展乡村产业的人
据了解在2019年的时候,国家就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所以农村对农村闲置老宅进行翻建改造之后,利用到乡村产业发展之中,也能够获得补贴。
四、农村老宅哪些情况下不能翻建?
1、不符合一户一宅
现在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非常严格,如果并不符合现在实行的一户一宅原则,那就不能翻建。
2、权属关系不明确
农村老宅翻建是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如果权属关系不明确,与四邻有纠纷的也不能翻建。
3、老宅闲置、倒塌很久
如果你的老宅已经坍塌,宅基地空闲太久,在最近的土地确权中被国土部门划为基本农田的,也不能翻建。
4、面积超过当地规定
如果老宅基地的面积如果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不能直接翻建。
5、老纳山宅所占地属于违规建筑
以前的农村就存在不少这样的房子,那个时候盖房没有现在要求这么严格,很多农村朋友都把房子建在了并不是宅基地的地块上,严格来说可能属于违规建筑。这其中可能还有不少历史遗留的问题。因此这类旧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老宅翻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洞携中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❸ 农村房屋拆旧翻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办理拆旧翻新建房申请书时需要村组委和村建所盖章。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你家只是简单的翻新,而不会多占用土地,那么就不需要再办理土地证,用原来的土地证就行;
2.如果以前没有土地证,那么就需要先办理土地证,再去办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最后办理房产证。
3.其中土地证是需要在土地局办理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局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建设局办理,房产证在房产局办理。
4.办证的时候带上你家翻新或者扩建那部分的布局图,便于相关部门审批。
❹ 农村老房子改造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老房子如果是在原地址上进行翻新、重建等,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如果是农村老房子原址重建的房屋层次需结合村庄规划以及四邻共同协议内容。
农村老宅翻新、重建的审批面积需要结合当地村庄规划内容,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每户房屋准予重建的占地面积以当地宅基地面积规定为准。当地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对该户申请建房条件进行审查,无异议的公示不少于5日,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镇。
镇收村报来的建房申请后安排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办和相关人员联合审查,镇政府根据联审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方可动工扒去旧房按审批标准进行建设。
翻建需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规划许可证等,这些证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然后乡镇再上报给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在用地规模、位置、界限等方面的确定,拿到这个证后还要按照证书的要求才能开始建房。
农村老宅翻建有补助吗?
有补助,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老宅翻建补助只针对几类特殊人群。
第一类:危房改造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这部分人群为主。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主要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而危房改造补助的多少主要是根据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不会超过两万一户。
第二类:改造老宅发展乡村产业的人
据了解在2019年的时候,国家就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所以农村对农村闲置老宅进行翻建改造之后,利用到乡村产业发展之中,也能够获得补贴。
农村老宅哪些情况下不能翻建?
1、不符合一户一宅
现在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非常严格,如果并不符合现在实行的一户一宅原则,那就不能翻建。
2、权属关系不明确
农村老宅翻建是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如果权属关系不明确,与四邻有纠纷的也不能翻建。
3、老宅闲置、倒塌很久
如果你的老宅已经坍塌,宅基地空闲太久,在最近的土地确权中被国土部门划为基本农田的,也不能翻建。
4、面积超过当地规定
如果老宅基地的面积如果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不能直接翻建。
5、老宅所占地属于违规建筑
以前的农村就存在不少这样的房子,那个时候盖房没有现在要求这么严格,很多农村朋友都把房子建在了并不是宅基地的地块上,严格来说可能属于违规建筑。这其中可能还有不少历史遗留的问题。因此这类旧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老宅翻建的。
综上就是有关农村老宅翻建的一些常见情况和条件介绍,如果大家想要重新翻建自己的房子,这方面的消息就要多多了解一下,别到时候,老宅变成了违章建筑,搞不好还要拆除。目前各地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高度等都是有一定标准的,因此老宅都不能进行随便进行翻建,必须要通过审批手续。另外,满足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朋友也可以去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申请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❺ 农村旧宅基地换新宅基地怎么申请
农村宅基地翻建申请的流程一般有八步,第一步就是申请,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第二步现场勘察,由专业人员进行勘察,第三步填写申请表,第四步村委会审查,第五步进行审核上报,然后审批、放样,最后验收发证。❻ 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翻新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 就可以了。 3、现在很多省份都有 农村危房改造 工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问一下。如果有,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❼ 农村宅基地旧房翻新
房屋确权以后,翻新必须按照如下流程:
1、首先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2、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这个简单,户口本或者身份证都可以证明。
3、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的建房申请书。
4、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5、村委会报乡建办。
6、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7、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可以开始建房,建房完成经验收,核发房屋产权证书。
以前农民盖房,基本上是不需要任何宅基地审批手续,也不需要任何的建房手续,更别提建房过程中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证书了。只要是自己的承包地都能建房子,也有农民,有多个宅基地的,房子占地很大,建小别墅,小高层的都有。但是确权之后,房子新盖,翻新都很难了。
(7)老宅基地翻新怎么办扩展阅读: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以下几种宅基地情况是不能随意翻新的:
第一,未经批准,私自选址盖房的。
宅基地在农村越来越值钱,而且狼多肉少不够分。所以要想申请到一块宅基地是很难得,且只有申请到了,才能建房,如果未经批准,私自在自家耕地上建房,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建筑,当然不被允许。
第二,超出规定面积建房的。
农村房子建多大,是有标准的,这个标准由各个地方自己制定。需要根据人口多钱,以及地的多少确定。基本上在150-300平米之间,在农村,很多宅基地是带有前后院的,但是有人还嫌少,自己私自扩大宅基地面积建房。这种超出规定面积的,确权的时候对于超出的部分不确权。确权工作完成之后,即使要翻盖房屋,也必须在原有的宅基地基础上,自己不得随意增加。
第三,未办理规划许可以及施工许可的,不得盖房。
在农村,盖房子是要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不在规划区的房子是允许盖的,而且超出了规划高度也不行,建房子之前是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才能动工。不管盖新房还是翻盖旧房子,都是必须要的。
第四,无宅基地相关使用权限的,不能再翻盖了。
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脱离了农村,到了城里生活,而且户口也早已经迁出去了,严格来说已经不是农村人了,但是他们的父母在农村却有房子,那么他们的父母当然有权翻盖,如果父母去世之后,房子他们可以继承,但是绝对不允许翻盖了,只有等房子自然毁灭之后,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当然,如果彻彻底底的不是农村人,虽然可能曾经是,那也不可能再申请到宅基地,回家乡建房子。
网络-房屋确权
❽ 农村房屋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老房翻新,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的手续有:
一、证件齐全,若老房房产证及土地证较为全面,只需拍照填写改造证书,到行政审批大厅报建即可;
二、没有房产证,若无房产证,但土地证归属权较明确,也只需对房屋拍照,再去报建即可;
三、证件不全,无房产证且土地证归属权不明确,则需要土地部门先进行土地证的鉴定,然后才可去申请报建。
1、证件齐全
如果农村老房的房产证以及土地证件都是比较齐全的,想要进行翻新的话是比较简单的,首先房主先要给老房拍下一些照片,然后将申请改造的一些证书先填写好,接下来拿着老房的照片,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等各项的材料证件,然后去当地的行政审批大厅当中,找到相应的窗口进行房屋翻新的报建申请即可。
2、没有房产证
如果农村老房没有房产证,但是老房的土地证上面,房屋的土地归属权是较为明确的,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先给老房拍一张照片,接下来将申请改造的证书填写完毕,然后拿着土地证以及老房的照片到当地的行政审批大厅中,找到相应的窗口进行房屋翻新的报建申请即可。
3、证件不全
如果农村老房不具备房产证,并且土地证上面房屋的归属权,也不是特别明确,这种情况下想要进行翻新,就需要当地的土地部门对老房的土地证进行专业的鉴定,确保鉴定无误之后,房主才可以将改造申请进行填写,并且需要将老房的照片拍摄,拿着相关的一些证明以及老房的照片,到当地的行政审批大厅找相应窗口,进行房屋翻新报建申请。
拓展资料农村这4类人是不可以翻新翻建房屋的:
一,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
在90年代,很多户口迁出农村但农村依然保留着居住的房子,这房子依然是可以保留使用的,但不能翻新翻建。城镇户口继承父母房屋的,也不可以对房屋翻建。
二,房屋权属不清的人
农村孩子兄弟姐妹多,老一辈流传下来的老房子是兄弟姐妹共同享有使用的,当中的任何个人私自翻新翻建闹成纠纷的,不符合翻新翻建条件。
三,一户多宅的人
由于旧房子很多属于“一户一宅”政策实施前建造,有一户多宅的现象,后面这些房子在确权登记时都无条件予以确权,但是,如果超过一户一宅的老宅基地房子,后面就只能居住,不能翻建,待房子坍塌后,宅基地会被收归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❾ 宅基地旧房翻新要审批吗
一、迅迹宅基地旧房翻新需要审批。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二、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嫌冲足两个条件:
1、要符合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应当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其程序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
2、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三、房屋翻新必须按照如下流程:
1、首先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2、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这个简单,户口本或者身份证都可以证明。
3、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的建房申请书。
4、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5、村委会报乡建办。
6、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7、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可以开始建房,建房完成经验收,核发房屋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芹昌歼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❿ 老宅基地能翻新盖房子吗
老宅基地能翻新盖房子。
宅基地翻建新房具体流程如下:
1、村民申请原址改建或扩建房屋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2、携带相关证明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复查初审;
3、村委会报用地乡政府审核;
4、再报县级城乡规划部门审批;
5、对符合规定的,审批下来之后即可翻盖新房。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