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销售一批商品的保修费是2万元 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您好,我是财务健身达人,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销售商品的保修费,应计入销售费用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保修费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_^
㈡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质保金」发生时的税会处理
第一种情形,发生时点及返还时点均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按照营业税条例的规定,此类「质保金」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畴,无论到期是否实际收到款项,均应在2016年4月所属期申报缴纳对应的营业税。
对于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二种情形,发生时点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返还时点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如施工企业已向甲方开具营业税发票,则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应在430前申报缴纳营业税;否则,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45条的规定,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申报缴纳增值税。
三、「质保金」到期的税会处理
「质保金」到期的处理,可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质保金」到期,未发生保修义务,全额收回的,施工企业应以质保金全额为销售额,根据所选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1 某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乙与房地产企业甲2016年6月15日签订A工程结算书,结算书中约定,合同结算总价款为13320万元,预留质保金666万元,到期日为2017年6月15日。乙企业对A工程选用一般计税方法。
乙企业2016年6月15日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 666万元
贷:工程结算 600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6万元
2017年6月15日质保金到期,未发生保修义务,乙企业全额收回666万元质保金,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银行存款 666万元
贷:应收账款 666万元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万元
第二种情形:「质保金」到期前,发生保修义务,施工企业选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发生的保修费用,进项税额可以据实抵扣,到期回收保修金应计算销项税额。
例2 假定例1中,2017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业,由于工程出现缺陷,乙企业应承担工程保修义务,乙企业预计需要50万元。至3月15日,乙企业完成保修作业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发生保修费用价税合计48万元,其中取得专票并认证抵扣9万元, 6月15日收到质保金666万元。
1月5日,预计保修费用:
借:销售费用 50万元
贷:预计负债 50万元
保修发生成本费用:
借:预计负债 48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万元
贷:银行存款 57万元
冲回多提的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 2万元
贷:销售费用 2万元
「质保金」返还业务处理同例1。
第三种情形:「质保金」到期前,甲方扣除乙方「质保金」,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乙方在甲方扣除「质保金」之日发生纳税义务,确认销项税额。
例3 假定例1中,2017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业,由于工程出现缺陷,甲方决定扣除质保金66.6万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6月15日乙企业收到质保金599.4万元。
2017年1月5日,甲方扣除质保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66.6万元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 66.6万元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万元
2017年6月15日,收到剩余质保金时:
借:银行存款 599.4万元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 599.4万元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59.4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9.4万元
㈢ 预计当期销售产品发生的保修义务会计如何处理(分录)
一般,应按照预计的保修率计算预计的保修费用;
借:销售费用(营业费用)—保修费用。
贷:预计负债。
㈣ 产品售后维修费入什么会计科目核算
产品售后维修费收入一般分如下两种情况记录,如果是在保修期内,属于企业的保修项目的支出,计入到销售费用—维修费科目进行核算,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企业提供修理服务需要另外收取款项的,则计入到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㈤ 产品保修与售后服务会计处理探讨(2)
产品保修与售后服务会计处理探讨
根据上述统计结果,在既有的会计处理方式上进行如下细化调整:保修期为一年及一年以内的合同,保修与售后服务收入和产品收入同时确认;保修期为一年以上的合同,按每台机器每年 80 元标准确认递延收入,直至保修期结束。无论保修期限为一年还是一年以上,均按同期营业收入的 3% 计提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同时按照每个项目分别确认保修与售后服务收入和成本。随着信息安全企业的业务规模不断增加,企业中标和需交付的项目逐年增长,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量不断增加,对实际操作的挑战越来越大。保修与售后服务内容呈现多样化,比如“是否允许客户选择购买单独报价的保修”、“虽然保修没有单独报价,但某些成熟产品线可预估保修成本”、“保修无单独报价,新产品无法预估保修成本”等,会计人员需要考虑的因素越来越多,导致保修与售后服务的收入成本确认越来越复杂。
经过信息安全企业会计人员和售后部门的详细分析,基于会计角度总结了保修与售后服务的三个特点:一是大多数合同总价中包含了保修与售后服务的价格,且绝大部分产品的保修期为一年,超过一年的情形占比很少,可忽略不计;二是内嵌软件升级通知、软件链接均呈现在企业网站上面,且内嵌软件升级频率非常低;三是相比销售行为,保修与售后服务一般要滞后一个季度。因此,会计人员决定将前述会计处理方法进一步调整优化:取消“保修期为一年以上的合同,按每台机器每年 80 元标准确认递延收入,直至保修期结束”的方法,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的计提比例不再区分一年和三年两种保修期,不再按项目进行追踪,而是将所有涉及产品保修的项目统一作为“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池”来操作。具体计提方法如下:在实行调整后会计处理方法的当年年底,以当年营业收入为基础,以当年实际支出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占上年第四季度至本年第三季度收入总额的比重作为计提比例,补提本年全年的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之后每个季度末复核该计提比例是否合适,并按照复核后的比例计提该季度金额,同时冲销从该季度底倒推至一年前计提的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
举 例:2010 年 12 月 31 日 补 提 2010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销售产品所对应的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2011 年第一季度,保修与售后服务部门按照规定流程支付实际产生的保修服务费用,会计人员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冲抵 2010 年底所预提的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并在 2011 年第一季度结束时,按前述复核后的比例计提 2011年第一季度销售产品所对应的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同时冲销 2010 年第一季度所计提的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余额。2011年第二季度,保修与售后服务部门继续按照规定流程支付并冲抵预提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并在第二季度结束时按复核后的比例计提 2011 年第二季度销售出去产品所对应的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同时冲销2010 年第二季度所计提的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余额。以此类推,这样每个季度的账面上均会一直滚动保留四个季度的保修与售后服务预提成本。具体计算过程与公式如下:
2010 年 底 补 提 比 例 =(2010 年 实 际发生的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 )/(2009 年第四季度至 2010 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 )×100% ( 公式 1)
2010 年底补提的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金额 =2010 年底补提的比例 ×2010 全年营业收入 ( 公式 2)
2011 年 第 一 季 度 计 提 比 例 =(2010年 第 二 季 度 至 2011 年 第 一 季 度 实 际保修与售后成本 )/(2010 年营业收入总额 )×100% ( 公式 3)
2011 年 第 一 季 度 计 提 保 修 与 售 后服 务 成 本 =2011 年 第 一 季 度 计 提 比 例×2011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 公式 4)
以此类推以后每个季度的保修与售后服务计提比例和计提金额。为了验证上述方法与调整前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一致,同时判断该方法的合理性,信息安全企业对最近两个财年的保修与售后服务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情况进行了复核 ( 见表 2)。由表 2 可知,在信息安全企业中,每一个计算期间的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均低于 3%,且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呈现下降趋势。因此,调整优化后的会计处理方法反映了保修与售后服务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一致性原则,优化后的会计处理方法也降低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需要指出的是,信息安全企业保修与售后服务部门所发生的费用不能全部计入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只有发生的和保修与售后服务工作相关费用,在经过审批确认后,会计人员方可计入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一般情况下,相关的费用包括人工成本、差旅费、交通费、保修与售后分包费、原材料费、外购硬件费用及其他日常费用,而保修期外单独收费的维修业务、合同中单独报价的保修与售后服务业务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得计入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中。基于内部控制的出发点,企业经营者应根据确认图谱[5],将每个季度保修与售后服务计提比例的测算工作、保修与售后服务成本计提与冲销工作分配给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负责,以保证财务系统中的数据与会计处理准确。
三、结论
及建议保修与售后服务普遍存在于众多生产性企业中,是直接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与发展的重要经营环节。企业须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加强保修与售后服务的管理,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目前部分上市企业通过保修与售后服务等或有事项作为利润的调节器,在相关信息的处理及披露上不明确、不完整,甚至采取回避的态度,这种状况极大地损害了证券市场的信息透明和公平竞争,进而影响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对保修与售后服务会计处理的研究,有助于规范企业在或有事项方面的会计处理及披露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6]。企业的会计人员应从产品特性出发,以保修与售后服务工作的实际运营流程为基础,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后确定适合的会计处理方法,并在会计实务操作中不断调整优化,使保修与售后服务的会计估计更为合理。根据信息安全企业保修与售后服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可将其推广至计算机硬件、通信、网络设备等信息技术生产企业,甚至对大型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制造企业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财参考文献:
[1] 王学顺 . 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 [J]. 中国制造业信息化,2011 (2):44-44.
[2] 王桂云,谷振海 . 浅谈售后服务费用的会计核算 [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10):76-76.
[3] 吴定祥,李志坚,梅鹏临 . 试论企业售后服务成本管理 [J]. 中国商贸,2010 (4):60-61.
[4] 朱辉 . 关于新会计准则中或有事项的探讨 [J]. 江苏商论,2008(11):181-181.
[5]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 . 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 [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74-76.
[6] 李黎 . 试议我国上市公司或有事项的披露 [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08(9):66-66.
;㈥ 销售一批商品的保修费是2万元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销售一批商品的保修费属于预计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
二、本科目可按形成预计负债的交易或事项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计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如果是本单位自己保修,分录:
借 销售费用-预提保修费 20000
贷 预计负债 20000
如果是付给外包单位,则 贷 银行存款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