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措施
建筑工程是为人类提供生活和生产空间的特殊产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或财产的安全。建造质量是工程能否完成其特殊使命的核心。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措施,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是为人类提供生活和生产空间的特殊产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或财产的安全。建造质量是工程能否完成其特殊使命的核心。
近些年,在各级政府对工程质量事故零容忍的总要求下,各责任主体单位的严肃履职,施工管理措施标准化的认真落实,目前建筑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几乎销声匿迹。然而,一些质量缺陷通病,却严重影响了建筑使用功能,导致施工方与业主之间纠纷不断。如何杜绝或减少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成了工程管理监督人员刻不容缓的任务,也是建筑工程质量持续改进提升的根本要求。
二、工程质量管理的方法及要素
1、施工质量管理方法。
工作质量决定工序质量,工序质量决定成品质量。故高效合理的管理体制和全面严谨的实施态度是施工企业铸造精品工程的桥梁。
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在企业或组织最高管理者的质量方针指引下,实行全面、全过程、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基本原理是一个PDCA的循环,即计划、实施、检查、处置,项目的总目标就是所有工序一次性验收合格。每一道工序都运用动态控制原理,实现事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事中确保工序质量合格,事后对工序结果评价认定、纠偏整改。
2、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
①人的因素,有决策者、管理者和作业者的质量意识及活动能力;也有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资质资格,本质上也是人的素质和能力的问题。只有合法合格的人员才能管理和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②技术的因素,主要是通过对勘察设计、施工工艺、材料设备、试验和检测等技术的组织与管理,优化技术方案,发挥技术对质量的保证作用。施工技术方面,主要是对拟建项目的图纸测设定位,运用质量验收规范、相关标准图集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对关键工序和难点分项工程预设质量控制点,动态跟踪检查确保质量控制点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③管理因素,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项目实施的任务和目标进行分解、发包、委托是否合理,对项目质量目标也产生重要的影响。项目管理组织通过对岗位、班组、专业分包单位,各道工序涉及的材料、机械等进行切实有效的控制,建立三检制和工序样板制,让人、材、机高效协作运转,才有可能创造合格成品。
④环境因素,如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环境;施工现场的照明、通风、安全设施等作业环境;多单位、多专业交叉施工的组织协调等管理环境。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完成,必须认识和把握这些客观环境。
⑤社会因素,有材料供应商、机械设备租赁方的意识,建设工程交易的规范程度,行业监管的理念,咨询服务的水准,廉政建设等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三、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危害
随着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也逐渐呈现出超体量、超高层、大跨度等特征。建筑工程质量通病表现为:工程桩断裂,地下室后浇带渗水,剪力墙收缩裂纹,高低层连接处结构裂纹,砼标养试块强度不足,钢筋间距偏差过大,钢筋焊接试拉件不合格,板厚正负偏差过大,剪力墙垂直偏差过大,砼整体面层开裂,砌体与砼相接处收缩裂纹,砌体窗台八字裂纹,抹灰空鼓开裂,穿墙穿板管口周边渗水,防雷接地电阻偏高,外墙砖脱落,基坑及室内外回土沉降等。
以上问题分为两类:
1、直接涉及基础主体结构使用功能安全的,会导致重大生命财产损失事故,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杜绝或者返工重建,否则按相应法律法规严禁交付使用。
2、有影响工程正常使用耐久年限的,属于局部不合格,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杜绝或者按规范加固修正处理,经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有直接影响业主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依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返修。返工或加固都需要投入额外的质量成本和时间,拆除重建更是管理和投资的最大失败。
四、质量通病的产生原因及防治
以下通过几个质量通病为例进行浅析。
1、地下室后浇带渗水。
①图纸方面,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实施,准确把握防水及附加层质量、后浇带留置做法、封闭时间和技术要求。
②后浇带浇筑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须对后浇带内钢筋防锈、排水,浇筑时清除杂物,比两侧砼提高一等级,振捣密实,加强养护。顶板后浇带浇筑14天内,不宜上载货车辆。
③商砼的.质量控制。包括砼强度、坍落度、和易性,骨料级配、含泥量、配比,水泥的品种、细度、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碱含量、出厂日期、检验报告,掺料质量,水灰比等。
④后浇带渗水治理。在雨季时节,地下水会沿着砼的贯通裂纹渗出到板面或墙面,影响车库的正常使用。治理时找到渗水点,阻断渗水通道,一般采用注胶处理。
2、砼标养试块强度不足。
①商砼的质量和强度控制措施必须有效。常用的外加剂有泵送剂、减水剂、缓凝剂、早强剂、抗渗剂、抗冻剂、膨胀剂等,同一搅拌批次的外加剂之间,外加剂与水泥之间须做兼容性试验。
②商砼从搅拌、运输到入模时间的控制。砼必须在初凝(水泥浆开始失去可塑性)之前进入模板并完成浇筑振捣,入模高度不宜大于2米,避免砼离析。振捣的密实度决定砼的浇筑质量。墙柱梁板最好不留施工缝,墙柱与梁板的强度等级不同时,通过组织措施避免产生冷缝。
③砼的养护。一般情况,砼在终凝前开始自然养护(浇水、薄膜、养生液),P、P.O、P.S拌合的砼养护7天,P.F、P.P、P.C拌合或有缓凝抗渗要求的砼养护14天。在养护楼面的同时,墙柱的养护是重中之重。
④鉴于开发商某些不合理的进度节点要求,高层住宅主体结构每层工期约在4~5天左右。当楼面定位放线结束后,紧接着就是上墙柱钢筋,上模板及支架周转料,在塔吊卸料过程中难免振动楼板,此时的梁板砼刚产生强度并且很低,振动会导致楼面开裂影响砼强度发展。
⑤砼标养试块强度不足的处理。现场做实体构件强度检测,取样数量考虑适当增加;实体检测强度仍然不足时,必须请原设计单位进行安全性复核;复核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必须出具结构加固方案,按方案实施加固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验收。
3、砌体与砼构件相接处裂纹。
①砌体与梁板底,砌体与砼墙柱之间,因不同材料的弹性模量导致收缩比率不同。通常的做法是:砌体距梁底预留170~200mm,待砌体强度发展7天左右不再收缩后,再封闭后塞口即“滚砖”;也可以让砌体距梁底预留30mm,待砌体不再收缩后,用微膨胀砂浆填充密实。
②墙面拉毛之前,在砼与砌体材料接缝处张贴抗裂钢丝网片,高度300~400mm,并确保抹完底灰后网片不位移。梁底抹灰裂纹的治理,将装修面层材料逐层清除到砌体基层,用无收缩灌浆料(或专用高强胶水)填充缝隙到密实,再逐层恢复装修层。
;②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
2、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国家不断通过建立健全各种保障机制,解决“工程质量责任难追溯”、“质量缺陷问题难解决”等问题。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即是国家探索利用保险保障机制,解决相应质量缺陷问题的有效办法。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
是指以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于质量潜在缺陷风险导致的建筑物损坏、维护、重修、重置费用为标的的保险。该险种由开发商投保,保险公司将对保险标的在赔偿责任范围内的物质损失履行赔偿义务。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具有三大保险保障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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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保险期间最长可达10年,基本覆盖各类房屋质量缺陷的频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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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保险保障范围较广,涵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地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防水工程、电气管线与排水工程、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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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引入质量风险管理服务,由专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TIS”负责项目工程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等过程阶段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
较长的保险期间与较广的保障范围,令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对房屋业主发挥有效的保险保障作用。一旦在保险期间与保障范围内,房屋质量出现缺陷问题,业主即可通过保险理赔获取相应赔偿,避免自身陷入多方推诿的理赔旋涡之中。
同时,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引入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制,令专业质量风险管理机构介入项目质量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避免着各类工程质量缺陷的发生,降低项目工程在保证期出现各种质量问题的风险概率。
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保修责任与质量责任,两对概念中的相关主体既有相似又有不同,一旦混淆使用,将不可避免的造成一些工程实务争议,甚至引发相关法律纠纷。因此,准确区别两对概念的不同对于工程管理实务有种重要意义。同时,由保修责任与质量责任引出的项目质量缺陷问题,也呼唤着国家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内的各项质量保障机制,切实保护房屋业主合法居住权益,促进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③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目的和意义
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质量控制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由此可知,工程质量不仅应当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设计文件等要求,还应当满足合同要求。因此,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发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从合同上控制工程质量。
排查挂靠经营等借用资质行为
工程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挂靠经营过程中,往往是没有施工资质或低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借用高等级施工单位的资质。既然实际施工人是不具有施工资质或低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则他们在施工质量控制方面发生质量风险的概率往往更高,比如方法因素风险、人为因素风险、机械设备风险等。因此,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首先应进行挂靠经营等借用资质行为的排查,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
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质量把控
由于建设工程的专业性极强,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无法驾驭工程的生产建设,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专业知识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做到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使用、不予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得付款,切实防范工程质量风险。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
工程质量管控需要工程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因此,建立起约束工程各参与主体的质量责任体系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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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设单位应做到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依法选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就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施公开招投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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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同时,设计单位应就其设计图纸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便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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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其施工质量负责,履行工程保修责任。
同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尽职尽责,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未经验收不得同意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
④ 建筑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⑤ 建筑工程保修期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房屋建筑工程作了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其中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提供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该协议对质量保修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建筑工程保修的重大意义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成为房屋建筑工程。
故此,桥梁、水利枢纽、铁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
建筑工程是土木工程学科的重要分支,从广义上讲,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应属于同一意义上的概念。因此,建筑工程的基本属性与土木工程的基本属性大体一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性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的知识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力学测试等技术。因此,建筑工程是一门范围广阔的综合性学科。
2.社会性
建筑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所建造的工程设施反映出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面貌,因而建筑工程也就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之一。
3.实践性
建筑工程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影响建筑工程的因素必然众多且复杂,使得建筑工程对实践的依赖性很强。
4.技术上、经济上和建筑艺术上的统一性
建筑工程是为人类需要服务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艺术于一体的产物,是技术、经济和艺术统一的结果。
⑥ 工程保修期 含义
一、建设工程保修
1、保修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我国确定的重要法律制度,它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责任单位负责维修。工程保修是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一定期限内由施工单位到建设单位或用户进行回访,对工程发生的确实是由施工单位施工责任造成的建筑物使用功能不佳或无法使用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修理,直到达到正常使用的标准。
⑦ 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意义是什么,在实际工程中有什么实际作用,既然已经有了保修期的概念,为什么还要搞个
这是合同的约定,是将工程中存在较小的问题设定一个异议期限,过了异议期就失去权利,当然缺陷是不影响工程质量的,但是存在一定问题。实际作用是在期限内提出时,施工方必须解决,否则,就属于违约。而保修是在工程不存在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履行法定或者约定的保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