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修路归哪个部门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农村道路修路依法归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同时,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1、如果是国道或省道应该由你们县公路段负责管养。
2、如果是县乡公路,那要看你们那儿的体制,公路段和县乡公路段分设的找县乡公路段,否则也还是找公路段。
3、如果不是公路只是村镇道路,则由当地镇、村政府负责维修养护。如果这条路比较重要,可以以大中修名义向县交通局申请一点补助资金。
4、如果你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公路,可以向县公路段咨询,还有一种简便的方法是看一下路边有没有里程碑,有的话就是公路。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2、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及养护和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 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第二十二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Ⅱ 基建科属于政府哪个部门,跟他们签订的工程属于政府工程吗
基建科属于城市规划建设部门,一般跟这种单位签订的工程属于政府工程的比较多,但是有些政府工程,政府会外包给私人或者私企单位去施工,这种就属于私企单位的工程
Ⅲ 修路归哪个部门管理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修路归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三章 养护和维修
第二十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及养护和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 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第二十二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二十三条 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时,有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补缺或者修复。
Ⅳ 维修基金是是交给哪个部门
政府部门。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版立前,商品住宅权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4)基建维修归属到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Ⅳ 维修基金交到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通常来说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并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也就是说这笔资金业主是接触不到的。一般小区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转到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来行使管理权利。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Ⅵ 公路维修是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一般公路由各级公路主管部门负责筹资修建,比如国家交通部,各省交通厅,下面的交通局等等,每年国家都有一定的公路建设资金,各部门根据自己的情况上报申请资金修建,在修建过程中,同时会设置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Ⅶ 基建科是什么意思基建科归属那个政府部门
基建科工作职责
基建科负责基建工程的新建、扩建、大型改造及维修项目(包括工民建、采暖、给排水、电气等)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能有:
1、依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勘察、设计。
2、按照招投标程序,规范、协调、处理招投标工作。
3、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并组织施工。
4、对工程施工进行质量跟踪管理。工程质量是施工中的重要环节,现场员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外,与施工单位签订质量监督合同,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工程质量分部、分项质量自析记录。对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立即进行停工整顿,提出整改意见,直到返工整改合格后,再继续下部工序,充分发挥了质量监督站的作用,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5、工程验收,对未过到标准的部分工程,经过整改后才能给予验收,尽量达到使用单位满意。验收时成立有关单位参加的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后召开验收会议,把工程中存在的问题都提交上来,并发表处理意见,会后形成验收纪要,严格工程交付使用的手续。
6、工程结算,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结算文件,按照校领导提出的“高质量、高标准、少花钱、多办事”的要求,制定工程结算办法。工程结算过程中,加大工程透明度,邀请纪委、审计科、财务科、物资科等有关部门同志组成工程结算领导小组,对工程量不附的项目,亲自到施工地点进行实测实量。认真执行有关定额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结算工作。
Ⅷ 各企事业单位房屋维修属什么部门负责
国家事业单位:行管局、行管处、行政处、办公室、基建科、维修科、修缮科、等
企业单位:基建科、筹建处、维修处、修缮处等
Ⅸ 道路维修属于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属于交通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Ⅹ 住房维修基金交给哪个政府部门
法律分析:维修基金交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