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修期届满后发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能否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
❷ 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维修后,保修期能够延长么有没有江苏省或者全国的法律规定
保修期不应该延长。保修期内维修合格即可,不合格肯定不行,延长保修期没有法律依旧
❸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
2、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国家不断通过建立健全各种保障机制,解决“工程质量责任难追溯”、“质量缺陷问题难解决”等问题。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即是国家探索利用保险保障机制,解决相应质量缺陷问题的有效办法。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
是指以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于质量潜在缺陷风险导致的建筑物损坏、维护、重修、重置费用为标的的保险。该险种由开发商投保,保险公司将对保险标的在赔偿责任范围内的物质损失履行赔偿义务。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具有三大保险保障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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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保险期间最长可达10年,基本覆盖各类房屋质量缺陷的频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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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保险保障范围较广,涵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地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防水工程、电气管线与排水工程、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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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引入质量风险管理服务,由专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TIS”负责项目工程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等过程阶段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
较长的保险期间与较广的保障范围,令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对房屋业主发挥有效的保险保障作用。一旦在保险期间与保障范围内,房屋质量出现缺陷问题,业主即可通过保险理赔获取相应赔偿,避免自身陷入多方推诿的理赔旋涡之中。
同时,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引入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制,令专业质量风险管理机构介入项目质量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避免着各类工程质量缺陷的发生,降低项目工程在保证期出现各种质量问题的风险概率。
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保修责任与质量责任,两对概念中的相关主体既有相似又有不同,一旦混淆使用,将不可避免的造成一些工程实务争议,甚至引发相关法律纠纷。因此,准确区别两对概念的不同对于工程管理实务有种重要意义。同时,由保修责任与质量责任引出的项目质量缺陷问题,也呼唤着国家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内的各项质量保障机制,切实保护房屋业主合法居住权益,促进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❹ 建设工程质保金期满仍有工程缺陷需维修如何支付质保金
你们要预计维修防水的费用的。
按你们预计的费用扣留质保金,而不是按比例预留质保金。
❺ 建筑工程保修期已满后发现质量缺陷怎么处理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第四十条第一款内容里,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应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设计基准期,一般为50年,所以几乎是不会超过质保期的。超过了第四十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的,是该业主自己再花钱翻修的,没得话说。
❻ 工程保修期 问题
2、保修的范围和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和期限为: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⑤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如:对有地下室的工程其地下室的防渗漏,保修期规定为5年。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的内容和要求
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发送《建筑安装工程保修证书》。保修证书虽然没有一定的统一格式,但一般大致有以下主要内容组成:①工程概况,房屋使用管理要求;②保修范围和内容;③保修时间;④保修说明;⑤保修情况记录;⑥保修单位(即施工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等。
保修期间内,建设单位或用户发现房屋的使用功能出现问题,是由施工质量而影响使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的有关保修部门,说明情况,要求派人前往检查修理。施工单位必须尽快地派人检查,并会同建设单位共同作出鉴定,提出修理方案,尽快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理。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到现场检查情况,在规定的保修时间内予以修理。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产权人应立即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请有相应设计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修理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修理。保修项目修理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签字认可后,才能算是修理工作完成。
二、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含义
保修费用是指在保修期内,针对保修范围内所发生的维修、返工等各项费用,保修费用应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和控制,保修费用的计算一般参考建筑工程工程造价的确定程序和方法计取。保修费用不同于承包合同中所指的质量保修金(工程造价的5%),当保修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时,保修费用就从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证金中支出,它的金额可能小于保修金,又有可能大于保修金。而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般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归还。
2、保修费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保修费的处理,必须根据修理项目的性质,内容及修理等多种因素的实际情况,各方按责任承担相关的保修费用。一般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处理费用问题。常规的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出现了质量和使用功能上的问题,施工单位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2)因设计方面的原因,出现了质量和使用功能上的问题,由设计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修理,其费用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再经建设单位付给施工方。
(3)因建筑材料设备等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和使用上的问题,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4)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损坏问题,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5)因自然灾害和社会条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不管是否在保修期内,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建设单位承担。
(6)在保修期间,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给用户造成损失,受损者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责任者不仅要做好修理工作,而且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国家所确定的重要法规制度,它不仅能促进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意识,而且对保护建设方或用户的合法权益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❼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都有哪些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❽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间维修后,保修期限是顺延还是仍在
根据建筑法和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按要求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完成以后保修期限仍然存在。
❾ 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是否应从维修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请问有无文件或规定可查
应继续无偿维修。维修完成后,保修期重新计算。
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