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夏商周时期的家具特点分析
据史料记载,早在商周时代,青铜器上已可见到夔 纹、云纹等精美雕饰图案,初期木器已具有了装饰性和实 用性的家具雏形。到春秋战国时期,木业制作已有了斧、锯、凿、铲等工具,测量也有了规矩准绳。制作中,燕尾 榫,凹凸榫、割肩榫结构在家具中已有运用。汉代、三国时期,家具的类型发展到了床、几案、屏风、柜、箱、衣 架等多种类型。不过,由于当时的习惯是席地而坐,家具一般很矮。汉代的案多置于床前或榻侧,案也渐宽渐长。 这一时期,胡床由西域传入中原,但多流行于宫廷和贵族间使用。
② 家具发展史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经历了不同时期、七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与变革:
第一阶段——夏、商、周:中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开始第一个家具命名为“榻”;
(史前~公元前476年) 1978年~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发掘山西襄汾县陶寺村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公元前2500年~前1900年)时,从器物痕迹和彩皮辨认出随葬品已有木制长方平盘、案俎等,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中国木家具。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发明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出现了坚利的金属工具,为制造木器用具提供了条件,致使西周以后木家具逐渐增多。在《诗经》、《礼记》、《左传》的记载中,这一时期的木家具已有床、几、扆(屏风)和箱等。同时,也出现青铜家具。从出土文物中见到的商代铜禁和饕餮蝉纹铜俎,反映出这一时期青铜家具在铸造技术以及实用、装饰方面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二阶段——春秋、战国及两汉:比较低矮的家具诞生;
(公元前475年~前211年)战国时期,漆木家具处于发展时期,青铜家具也很大的进步。木家具如几、案、床类形体较大的家具,多为框架结构,以榫卯连接。常用的榫接形式有十字搭接榫、闭口贯通榫、闭口不贯通榫、开口不贯通榫、明燕尾榫等。如信阳楚墓出土的大木床、雕花漆几、木俎等,在足与框架、足与案面、屉板木梁与边框、围栏矮柱与床框之间的连接,就采用了以上各种榫接方法,结合牢固,外形美观。几、案类家具的足底,常加一根横木,称为"桧";("桧";通"跗",为家具之足。)它既能支承和固定器足,又能保护器足。这些结构经历代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并沿用至今。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汉时期,在继承战国漆饰的基础上,漆木家具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数量大、种类多,而且装饰工艺也有较大的发展。这一时期家具的主要特点是:
(1)大多数家具均较低矮。
(2)始见由低矮型向高型演时的端倪。
西汉时,由印度传入榻登。《释名》注:"榻登,施之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既在床前设榻登上床,说明床的高度有所增高。又据《太平御览》记载:"灵帝好胡床。"胡床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种可折叠的轻便坐具,坐时垂足。由席地坐演进为垂足坐是家具史的上一大变革。
(3)出现软垫。
《西京杂记》中记述,汉时天子的玉几上冬天加有丝绵织物,大臣的木几上则加用橐(毛毡缝制的口袋)。这是最早出现的软垫。
(4)制作家具的材料较为广泛。
除木材外,还有金属、竹、玻璃、玉石等。
第三阶段——魏、晋、南北朝:高形家具的出现;
(220年~581年)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产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民族之间文化、经济的交流对家具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此时新出现的家具主要有扶手椅、束腰圆凳、方凳、圆案、长杌、橱,并有笥、簏(箱)等竹藤家具。床已明显增高,可以跂床垂足,并加了许可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牒围屏。坐类家具品种的增多,反映垂足坐已渐推广,促进了家具向高型发展。
第四阶段——隋唐及五代:高形家具盛典时期,高矮形家具并存发展;
(589~960年)中国家具发展至唐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它一改六朝前家具的面貌,形成流畅柔美,雍容华贵的唐式家具风格。至五代时,家具造型崇尚简洁无华,朴实大方。这种朴素内在美取代了唐代家具刻意追求繁缛修饰的倾向,为宋式家具风格的形成树立了典范。隋唐五代时期,家具发展有两个主要特点:
(1)家具进一步向高型发展,表现在坐类家具品种增多和桌的出现。
《通雅》记载:"倚卓(椅桌)之名见于唐宋。"六朝已有椅凳,唐代更趋流行,几、案高度皆以坐面为基准,坐具既高,桌的出现势为必然。家具高型化又对住室高度,器物尺寸、器物造型装饰产生一系列影响。
(2)家具向成套化发展,种类增多,并可按使用权用功能分类。
大致可分为:坐卧类,如凳、椅、墩、床、榻等;凭椅、承物类,如几、案、桌等;贮藏类,如柜、箱、笥等;架具类,如衣架、巾架等;其他还有屏风等。五代画家顾闳中在《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描绘了成套家具在室内陈设、使用的情形。
第五阶段——宋、元:高矮形家具较多、繁杂;
(960年~1279年)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首先是垂足而坐的椅、凳等高脚坐具已普及民间,结束了几千年来席地坐的习俗;其次是家具结构确立了以框架结构为基本形式;其三是家具在室内的布置有了一定的格局。宋代家具正是在继承和探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宋代家具以造型淳朴纤秀、结构合理精细为主要特征。在结构上,壶门结构已被框架结构所代替;家具腿型断面多呈圆形或方形,构件之间大量采用割角榫、闭口不贯通榫等榫结合;柜、桌等较大的平面构件,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即将薄心板贯以穿带嵌入四边边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攒起来,不但可控制木材的收缩,而且还起到装饰作用。此外,宋代家具还重视外形尺寸和结构与人体的关系,工艺严谨,造型优美,使用方便。家具种类有开光鼓墩、交椅、高几、琴桌、炕桌、盆架、座地檠(落地灯架)、带抽屉的桌子、镜台等,各类家具还派生出不同款式。宋代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组合家具,称为燕几。
第六阶段——明:中国家具的鼎盛时期(因工具、工艺、材质的发展与成熟);
(1368年~1644年)明人或叶(16世纪),随着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家具成了流通的商品,许多文人雅士参与了室内设计和家具造成型研究。这些都促成了明代家具的大发展。明代家具在继承宋代家具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推陈出新,不仅种类齐全,款式繁多,而且用材考究,造型朴实大方,制作严谨准确,结构合理规范,逐渐形成稳定,鲜明的明代家具风格,把中国古代家具推向顶峰时期。
第七阶段——清:家具的衰退期,但明清家具是中国家具的最具影响力的代表。
(1644年~1911年)清代家具多结合厅堂、卧室、书斋等不同居室进行设计,分类详尽,功能明确。其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宏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用的淳朴气质,形成了清代家具的风格。清代家具作坊多汇集沿海各地,并以扬州、冀州(河北)、现惠州(广东)为主,形成全国三大制作中心,产品分别称为苏作、京作、广作。苏作大体师承明式家具特点。
家具工艺到了清代总的来看造型已趋向笨重,并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由于繁缛的雕饰破坏了造型的整体感,触感也不好。清代家具工于用榫,不求表面装饰;京作重蜡工,以弓镂空,长于用鳔;广作重在雕工,讲求雕刻装饰。装饰方法有木雕和镶嵌。木雕分为线雕(阳刻、阴刻)、浅浮雕、深浮雕、透雕、圆雕、漆雕(剔犀、剔红);镶嵌有螺钿、木、石、骨、竹、象牙、玉石、珐琅、玻璃及镶金、银,装金属饰件等。装饰图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寿、官运亨通之类的花草、人物、鸟兽等。家具构件常兼有装饰作用。如在长边短抹、直横档,肓板脚柱上加以雕饰;或用吉字花、古钱币造型的构件代替短柱矮老。特别是脚型变化最多,除方直腿、圆柱腿、方圆腿外,又有三弯如意腿、竹节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无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兽首;足端有兽爪、马蹄、如北京时间砂、卷叶、踏珠、内翻、外翻、镶铜套等。束腰变化有高有低,有的加鱼门洞、加线;侧腿间有透雕花牙档板等。北京故宫太和殿陈列的剔红云龙立柜,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螺钿太师椅、古币蝇纹方桌、紫檀卷书琴桌、螺钿梳妆台、五屏螺钿榻等,均为清代家具的精粹。家具种类为坐卧类家具有太师椅、扶手椅、圈椅、躺椅、交椅、连椅、凳、杌、交杌、墩、床、榻等;凭倚承物类家具有圆桌、半圆桌、方桌、琴桌、炕桌、书桌、梳妆桌、条几(案)、供桌(案)、花几、茶几等;贮藏类家具有博古柜架、架格、闷芦橱、书柜、箱等;其他家具还有座屏、围屏、灯架等。
在统治阶级(如宫廷、官府)的家具,他们大多追求繁锁的装饰,采用陶瓷、玉石、象牙、贝壳等做装饰,特别是宫廷家具采用工艺美术的雕漆、雕填、描金等手法制成漆木家具。广大的民间家具制造业追求适用、经济为主;加工方法大多是手工作业。
19世纪后半叶,它是一种保持前期传统的形式,仅在局部杂以中西混合雕饰的家具。后来沿海的一些通商口岸相继出现了有外商投资开办的家具厂,有从事经营中国传统家具的,有专门仿制欧洲古典形式或美式家具的。中国家具的近代家具就是在这些外来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新的变革。无论是品种、形式、结构和工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0世纪初以后) 20世纪初,各地相继办起家具手工业工场。至1920年,全国木器工场和作坊以及手工艺者已遍布各地,形成了一支浩大的手工业队伍,家具生产出现了中国传统家具与"西式中做"的新式家具并存的局面。传统家具生产有久远的历史和广大市场,如江西赣县的彩绘皮箱、江西铅山河口镇的柳木器、上海的硬木家具、北京的雕漆家具、扬州的螺钿家具等,都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声誉,北京雕漆屏风曾于1914年获巴拿马博览会一等奖。
20世纪30~40年代,随着西方各种设计思潮的交流与传播,中国近代家具在沿海的一些大城市呈现出复杂的变化。到40年代,一些由民族工商业者筹办的家具工厂先后在各大城市开业。根据不同的加工手段与工艺,往往分为中式家具与西式家具两种行业。从此,中国的传统家具与现代家具就按照不同的经营方式发展着。现代家具由于采用了比较简化的榫结构易于推广应用,尤其是当胶合板(如采用纤维板为主要材料制作的板式家具)问世后,框式嵌板的结构得到了较好程度的改善,遂成为我国广大地区乐于采用的工艺做法。但其发展是不平衡而缓慢的,内地的许多城市和广大农村的家具形式仍保留着中国传统家具的面目。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传统工艺也面临着工业化的挑战。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专业工厂的兴起和扩大以及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促进了中国现代家具的发展。80年代,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家具企业大量引进欧洲家具的生产设备,主要是板式家具生产线或单机配套设备;在硬件上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武装”。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并未使这些设备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此时开始重新出现作坊式私营企业,并在90年代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迅速成长。中国家具接受着西方现代家具思想的洗礼,家具行业发展迅猛、朝气蓬勃。一个现代产业的雏形初步形成,办公家具企业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③ 近代中国家具发展史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经历了不同时期、七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与变革:
第一阶段——夏、商、周:中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开始第一个家具命名为“榻”;
(史前~公元前476年) 1978年~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发掘山西襄汾县陶寺村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公元前2500年~前1900年)时,从器物痕迹和彩皮辨认出随葬品已有木制长方平盘、案俎等,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中国木家具。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发明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出现了坚利的金属工具,为制造木器用具提供了条件,致使西周以后木家具逐渐增多。在《诗经》、《礼记》、《左传》的记载中,这一时期的木家具已有床、几、扆(屏风)和箱等。同时,也出现青铜家具。从出土文物中见到的商代铜禁和饕餮蝉纹铜俎,反映出这一时期青铜家具在铸造技术以及实用、装饰方面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二阶段——春秋、战国及两汉:比较低矮的家具诞生;
(公元前475年~前211年)战国时期,漆木家具处于发展时期,青铜家具也很大的进步。木家具如几、案、床类形体较大的家具,多为框架结构,以榫卯连接。常用的榫接形式有十字搭接榫、闭口贯通榫、闭口不贯通榫、开口不贯通榫、明燕尾榫等。如信阳楚墓出土的大木床、雕花漆几、木俎等,在足与框架、足与案面、屉板木梁与边框、围栏矮柱与床框之间的连接,就采用了以上各种榫接方法,结合牢固,外形美观。几、案类家具的足底,常加一根横木,称为"桧";("桧";通"跗",为家具之足。)它既能支承和固定器足,又能保护器足。这些结构经历代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并沿用至今。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汉时期,在继承战国漆饰的基础上,漆木家具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数量大、种类多,而且装饰工艺也有较大的发展。这一时期家具的主要特点是:
(1)大多数家具均较低矮。
(2)始见由低矮型向高型演时的端倪。
西汉时,由印度传入榻登。《释名》注:"榻登,施之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既在床前设榻登上床,说明床的高度有所增高。又据《太平御览》记载:"灵帝好胡床。"胡床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种可折叠的轻便坐具,坐时垂足。由席地坐演进为垂足坐是家具史的上一大变革。
(3)出现软垫。
《西京杂记》中记述,汉时天子的玉几上冬天加有丝绵织物,大臣的木几上则加用橐(毛毡缝制的口袋)。这是最早出现的软垫。
(4)制作家具的材料较为广泛。
除木材外,还有金属、竹、玻璃、玉石等。
第三阶段——魏、晋、南北朝:高形家具的出现;
(220年~581年)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产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民族之间文化、经济的交流对家具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此时新出现的家具主要有扶手椅、束腰圆凳、方凳、圆案、长杌、橱,并有笥、簏(箱)等竹藤家具。床已明显增高,可以跂床垂足,并加了许可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牒围屏。坐类家具品种的增多,反映垂足坐已渐推广,促进了家具向高型发展。
第四阶段——隋唐及五代:高形家具盛典时期,高矮形家具并存发展;
(589~960年)中国家具发展至唐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它一改六朝前家具的面貌,形成流畅柔美,雍容华贵的唐式家具风格。至五代时,家具造型崇尚简洁无华,朴实大方。这种朴素内在美取代了唐代家具刻意追求繁缛修饰的倾向,为宋式家具风格的形成树立了典范。隋唐五代时期,家具发展有两个主要特点:
(1)家具进一步向高型发展,表现在坐类家具品种增多和桌的出现。
《通雅》记载:"倚卓(椅桌)之名见于唐宋。"六朝已有椅凳,唐代更趋流行,几、案高度皆以坐面为基准,坐具既高,桌的出现势为必然。家具高型化又对住室高度,器物尺寸、器物造型装饰产生一系列影响。
(2)家具向成套化发展,种类增多,并可按使用权用功能分类。
大致可分为:坐卧类,如凳、椅、墩、床、榻等;凭椅、承物类,如几、案、桌等;贮藏类,如柜、箱、笥等;架具类,如衣架、巾架等;其他还有屏风等。五代画家顾闳中在《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描绘了成套家具在室内陈设、使用的情形。
第五阶段——宋、元:高矮形家具较多、繁杂;
(960年~1279年)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首先是垂足而坐的椅、凳等高脚坐具已普及民间,结束了几千年来席地坐的习俗;其次是家具结构确立了以框架结构为基本形式;其三是家具在室内的布置有了一定的格局。宋代家具正是在继承和探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宋代家具以造型淳朴纤秀、结构合理精细为主要特征。在结构上,壶门结构已被框架结构所代替;家具腿型断面多呈圆形或方形,构件之间大量采用割角榫、闭口不贯通榫等榫结合;柜、桌等较大的平面构件,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即将薄心板贯以穿带嵌入四边边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攒起来,不但可控制木材的收缩,而且还起到装饰作用。此外,宋代家具还重视外形尺寸和结构与人体的关系,工艺严谨,造型优美,使用方便。家具种类有开光鼓墩、交椅、高几、琴桌、炕桌、盆架、座地檠(落地灯架)、带抽屉的桌子、镜台等,各类家具还派生出不同款式。宋代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组合家具,称为燕几。
第六阶段——明:中国家具的鼎盛时期(因工具、工艺、材质的发展与成熟);
(1368年~1644年)明人或叶(16世纪),随着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家具成了流通的商品,许多文人雅士参与了室内设计和家具造成型研究。这些都促成了明代家具的大发展。明代家具在继承宋代家具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推陈出新,不仅种类齐全,款式繁多,而且用材考究,造型朴实大方,制作严谨准确,结构合理规范,逐渐形成稳定,鲜明的明代家具风格,把中国古代家具推向顶峰时期。
第七阶段——清:家具的衰退期,但明清家具是中国家具的最具影响力的代表。
(1644年~1911年)清代家具多结合厅堂、卧室、书斋等不同居室进行设计,分类详尽,功能明确。其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宏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用的淳朴气质,形成了清代家具的风格。清代家具作坊多汇集沿海各地,并以扬州、冀州(河北)、现惠州(广东)为主,形成全国三大制作中心,产品分别称为苏作、京作、广作。苏作大体师承明式家具特点。
家具工艺到了清代总的来看造型已趋向笨重,并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由于繁缛的雕饰破坏了造型的整体感,触感也不好。清代家具工于用榫,不求表面装饰;京作重蜡工,以弓镂空,长于用鳔;广作重在雕工,讲求雕刻装饰。装饰方法有木雕和镶嵌。木雕分为线雕(阳刻、阴刻)、浅浮雕、深浮雕、透雕、圆雕、漆雕(剔犀、剔红);镶嵌有螺钿、木、石、骨、竹、象牙、玉石、珐琅、玻璃及镶金、银,装金属饰件等。装饰图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寿、官运亨通之类的花草、人物、鸟兽等。家具构件常兼有装饰作用。如在长边短抹、直横档,肓板脚柱上加以雕饰;或用吉字花、古钱币造型的构件代替短柱矮老。特别是脚型变化最多,除方直腿、圆柱腿、方圆腿外,又有三弯如意腿、竹节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无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兽首;足端有兽爪、马蹄、如北京时间砂、卷叶、踏珠、内翻、外翻、镶铜套等。束腰变化有高有低,有的加鱼门洞、加线;侧腿间有透雕花牙档板等。北京故宫太和殿陈列的剔红云龙立柜,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螺钿太师椅、古币蝇纹方桌、紫檀卷书琴桌、螺钿梳妆台、五屏螺钿榻等,均为清代家具的精粹。家具种类为坐卧类家具有太师椅、扶手椅、圈椅、躺椅、交椅、连椅、凳、杌、交杌、墩、床、榻等;凭倚承物类家具有圆桌、半圆桌、方桌、琴桌、炕桌、书桌、梳妆桌、条几(案)、供桌(案)、花几、茶几等;贮藏类家具有博古柜架、架格、闷芦橱、书柜、箱等;其他家具还有座屏、围屏、灯架等。
在统治阶级(如宫廷、官府)的家具,他们大多追求繁锁的装饰,采用陶瓷、玉石、象牙、贝壳等做装饰,特别是宫廷家具采用工艺美术的雕漆、雕填、描金等手法制成漆木家具。广大的民间家具制造业追求适用、经济为主;加工方法大多是手工作业。
19世纪后半叶,它是一种保持前期传统的形式,仅在局部杂以中西混合雕饰的家具。后来沿海的一些通商口岸相继出现了有外商投资开办的家具厂,有从事经营中国传统家具的,有专门仿制欧洲古典形式或美式家具的。中国家具的近代家具就是在这些外来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新的变革。无论是品种、形式、结构和工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0世纪初以后) 20世纪初,各地相继办起家具手工业工场。至1920年,全国木器工场和作坊以及手工艺者已遍布各地,形成了一支浩大的手工业队伍,家具生产出现了中国传统家具与"西式中做"的新式家具并存的局面。传统家具生产有久远的历史和广大市场,如江西赣县的彩绘皮箱、江西铅山河口镇的柳木器、上海的硬木家具、北京的雕漆家具、扬州的螺钿家具等,都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声誉,北京雕漆屏风曾于1914年获巴拿马博览会一等奖。
20世纪30~40年代,随着西方各种设计思潮的交流与传播,中国近代家具在沿海的一些大城市呈现出复杂的变化。到40年代,一些由民族工商业者筹办的家具工厂先后在各大城市开业。根据不同的加工手段与工艺,往往分为中式家具与西式家具两种行业。从此,中国的传统家具与现代家具就按照不同的经营方式发展着。现代家具由于采用了比较简化的榫结构易于推广应用,尤其是当胶合板(如采用纤维板为主要材料制作的板式家具)问世后,框式嵌板的结构得到了较好程度的改善,遂成为我国广大地区乐于采用的工艺做法。但其发展是不平衡而缓慢的,内地的许多城市和广大农村的家具形式仍保留着中国传统家具的面目。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传统工艺也面临着工业化的挑战。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专业工厂的兴起和扩大以及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促进了中国现代家具的发展。80年代,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家具企业大量引进欧洲家具的生产设备,主要是板式家具生产线或单机配套设备;在硬件上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武装”。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并未使这些设备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此时开始重新出现作坊式私营企业,并在90年代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迅速成长。中国家具接受着西方现代家具思想的洗礼,家具行业发展迅猛、朝气蓬勃。一个现代产业的雏形初步形成,办公家具企业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④ 夏朝时期的老百姓,那时候的人们是怎么生活的,有交通工具吗
基本处于新石器时代后期到奴隶时代早期。
百姓基本处于半牧半耕状态。
种地,因为没金属工具,用的是木器,石器,所以效率极低。(目前出土最早的青铜器是商朝的,还没发现商朝的青铜家具。说明青铜贵重,产量低,在商朝也只用作礼器)
交通工具应该有马车牛车或直接骑马了。
⑤ 简述中国古代家具史上两次大变革的原因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经历了不同时期、七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与变革:
第一阶段——夏、商、周:中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开始第一个家具命名为“榻”;第二阶段——春秋、战国及两汉:比较低矮的家具诞生;第三阶段——魏、晋、南北朝:高形家具的出现;第四阶段——隋唐及五代:高形家具盛典时期,高矮形家具并存发展;第五阶段——宋、元:高矮形家具较多、繁杂;第六阶段——明:中国家具的鼎盛时期(因工具、工艺、材质的发展与成熟);第七阶段——清:家具的衰退期,但明清家具是中国家具的最具影响力的代表。
⑥ 我国家具雕花工艺是从何时开始的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经历了商周时期青铜文明的洗礼,逐步出现家具的雏形。刚从洞穴走出来的人类经过一个相当长时间的部落纷争和城邦混战,对于神明的崇拜热情非常之高,所以,这时期的家具主要用于祭祀活动,如用来屠宰牲畜并存放祭品的“俎”和用来盛放酒器并有饕餮纹的“禁”。值得一提的是,这时期还出现了比较成熟的髹漆技术,并运用到床、案类家具的装饰上。主要出现的家具品种有:席、俎、几、禁和庡。俎和几是桌案的雏形,禁是箱柜的原型,庡则是屏风的始祖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人们的生活习惯是坐、跪于地上,出现了比较低矮的家具,以几和案为丰。这时期的屏风制作和装饰也已相当精美。两汉时期,席地而坐是主要的生活方式,室内活动均以床、榻为中心。在大量的汉代画像砖和画像石中,床不仅有提供睡眠的作用,还是日常用餐、交谈等活动的场所。随着和西域各国的交流,胡床传入中原,即一种形如马扎的坐具,是后世可折叠马扎、文椅等的雏形,也为后来的高型家具奠定了基础。
佛教的日益昌盛也促进了家具的发展。从魏晋六朝至宋元时期,出现了墩、椅、凳等高型家具,在装饰上出现的浮雕配件和绘画图案与佛教有着莫大的关系。隋朝的家具并没有多大的变化,而唐朝因为“贞观之治”等比较稳定的社会环境,家具也呈现繁荣之态。这是一个高矮家具并存发展的时期,家具整体浑厚、丰满、宽大、稳重,有博大的体重和气势。在装饰上追求华丽写实,出现了复杂的雕花,并施以大漆彩绘,画以花卉图案。
唐代佛教因统治者的重视而发展得更加迅速。在敦煌莫高窟里面,我们可以在壁画上看到鼓墩、莲花座、藤编墩等,还可以见到形制较为简单的板足案、曲足案、翘头案等。这一时期的立屏、围屏多素面无饰。床榻类无多变化,以箱式床、架屏床、平台床、独立榻为主。 晚唐至五代,家具已发展得初步完善,有直背靠背椅、条案、屏风、床、榻、墩等家具,完整简洁的形式也为中国家具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⑦ 夏商周家具的使用功能主要是什么
夏商周时期,是我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孕育期,家具的各种类型都已出现,少而简陋,且往往一物多用,例如床既是卧具也当坐具。但是反映该时代的家具历史罕有文字记载和绘画描摹。
夏商周时期是我国古代家具的形制都以席地跪坐为主,符合当时的生活习惯。而后世家具的雏形也可在这时看到:席是床榻之始,青铜俎和几是桌案的鼻祖,礼器禁是箱柜的前身,斧扆则是屏风的先驱。
夏商周形成了天地崇拜的宗教意识,其家具也成为人与神沟通或显示皇权显赫的工具,带有浓厚神秘的宗教色彩。家具的使用功能主要为祭器,在造型上运用对称、规整的格式和安定、庄重的直线,来体现威严、神秘和庄重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