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租的房子漏水是否要租户赔偿
1、“房东没有给房子做防水,导致水漏到楼下”:这个理由站不住脚,到时说了版也是租房者没理,因为权:
(1)要求做防水的是厨房和卫生间,没有哪个建筑规范要求门厅还“做防水”。
(2)你自己也明白,漏水是因为你们使用不当、头发堵塞了下水道导致的,而不是“没有做防水”的问题。
2、“是否应该由我们这些租户来赔偿或做我们租的房子的防水呢?”:是否应由你们赔偿、做防水:
(1)要看你们原合同中对此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如果原合同中没有约定:由你们和房东协商,但厨房和卫生间防水没有做好的应由房东做,但要求门厅做防水没有依据。协商不成时,一般应由房东做防水,即使房东不做、你们自己为使用方便自己做的,也应征得房东同意,如果自己擅自做了防水,房东有权要求你们在搬走时拆除的。
(3)至于到楼下的赔偿:如果你们还承认是你们自己使用不当而造成下水道堵塞,只能由你们赔偿了:租户自己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当然得由租户自己承担了。
除非你们能找到证据证明下水道设计不合理、材料不符合规定,无法使用而造成损失,这是房子本身的设施不符合使用目的,你们可以让房东赔偿。
⑵ 房客是否有义务承担维修费
若租户在正常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不负担相应维修费。
房东也可同意由租户维修,费用从租金中扣除。
⑶ 电梯坏了,我们租户需要出维修费用吗
应该是房东吧
⑷ 租房期间电器的维修费该由谁来负担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专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属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⑸ 合同未到期租户主动撤店要求赔偿装修费合理吗
合同未到期租户自己撤店,那么租户已经违约在先,按道理租户应该赔偿你违约金。至于装修费用,当初租户是为了自己盈利而装修的,租户能拆除带走的就带走,不能拆除的你那是租户自己的事。你没赔偿租户的义务。
⑹ 出租房里面的东西用坏了,维修费应该由房东出钱,还是由房客出钱呢
这个得分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看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有约定从约定。
其次,如版果是日常生活用品权(比如灯泡)肯定是租户自己维修更换。
再次,如果是固定的保障正常生活,租住需要的设施(如马桶,坐便器,管道)由于老化、年久失修等原因损坏,由房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