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车辆维修费 怎么审计
将被审计单位的汽车按品牌,购置时间,购置金额,行程公里数,每次修理时间,金额按内会计年容度进行汇总合适,并查看维修费的原始凭证,寻找疑点并与往年度的维修费进行对比即可。属于比较好审计的内容了。例如,某事业单位的汽车共5辆,审计组查看维修费的账务时发现5辆车在2013年度共更换轮胎23个,这明显的就是疑点,谁家的车一年也不可能换胎换的这么频繁。查找原始凭证,并延伸出具维修发票的汽修厂,得出实际审计结果。
㈡ 维修工程的审计费可以从维修资金支出吗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维修工程的审计费不可以从维修资金支出。因为工程审计费不可以从大型修缮费里支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大型修缮的支出,应当参照建设项目支出内部实施审计,对其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大型修缮的支出,应当参照《天津职业大学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所以维修工程的审计费不可以从维修资金支出。
㈢ 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经费的审计监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经费,是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警部队、各党派、社会团体及其在境外的派出机构的行政经费、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经费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行政经费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第四条行政经费审计的目的是,有利于保证行政经费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提高行政经费的管理水平,节减开支;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国家职能的行使和机关、团体工作任务的完成。第五条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收入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一)预算拨款是否及时记入有关经费帐户,并如数存入规定的银行专户;
(二)行政性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合法,并报经省级以上财政、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收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问题;
(三)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中应上缴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是否及时、足额上交,有无拖欠、隐瞒、坐支、截留问题,有无设置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问题;
(四)抵支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并按规定抵减经费支出;
(五)行政经费的其他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隐瞒收入来源和挤占事业费、专项资金弥补机关行政性开支问题。第六条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支出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一)经批准的预算是否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支出有无超预算、超计划问题;
(二)应下拨的行政经费款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有无截留、拖欠、隐瞒、违规和越级拨款问题;
(三)人员经费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有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津贴等问题;
(四)公用经费是否统筹安排、计划开支、合理使用,专项经费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数额安排使用;
(五)有无虚报冒领、虚列支出、挤占挪用和将预算内资金转到预算外问题;
(六)有无违反规定擅自购买专控商品,超标准装修房屋和配备小汽车,以及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等问题;
(七)各项经费开支是否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无损失浪费问题。第七条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内部控制制度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项开支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审批,财务机构和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二)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及有关的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并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银行帐户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有无违反规定将财政性资金作储蓄存款或公款私存问题,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帐户问题;
(四)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券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有无超限额库存现金、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和违反规定购买有价证券等问题;
(五)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并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帐和资金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问题,有无利用往来帐户隐瞒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滥发钱物、套取现金和违反规定对外投资、私自借贷资金问题。第八条审计机关对用行政经费购置的财产、物资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产、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严密、有效,有无固定资产不入帐、帐目核算不合规、帐实不符等问题;
(二)财产、物资的采购、收发、使用、报废和调拨、转让、变卖等各个环节是否手续完备,有无擅自购置、报废和调拨、转让、变卖公有财产、物资问题,有无保管不严、丢失短缺、损坏浪费问题;
(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中,有无无偿占用机关的房屋和设备、材料、物资问题;
(四)占用国有资产的收益是否按规定分配、使用,应上交的是否及时、足额上交,留用的是否纳入了单位预算或财务计划管理。第九条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的审计监督,可以实行报送审计或就地审计,也可以实行报送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等审计方式。根据需要,亦可以组织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㈣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审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合法性,执行的规范性。审查预算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是否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拨款情况;上级补助经费是否及时完整入账,有无账外设账、隐瞒转移资金的问题。2、审查各项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检查财政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经费支出是否按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用途和标准使用资金,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3、审查行政性收费及收取罚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行政性收费、罚款依据和标准是否合法,是否实行了收缴、罚缴、票款分离,是否及时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等问题。
㈤ 套取资金的审计方法
从正常会计账目中发现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行为,需要审计人员熟悉会计业务知识,掌握各种资金支出的性质和来龙去脉,擦亮眼睛,认真分析,只要留心留意,注意搜集有关单位的信息,在实施审计时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一、专项资金支出方面
专项资金支出也称项目支出,是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支出。各单位业务性质不一样,所反映的项目支出也大不相同,单位要从中套取资金,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加大工程量套取。正常情况下,所做工程事先都会编制预算,达到法定额度的工程还要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后实施。工程结束后,会编制工程决算书和经过审计后出具报告作为付款依据。如果预算和决算数据相差较大,且增加的工程量理由不很充分,就要考虑是否存在虚增或加大工程量套取了,可能会在一些隐蔽工程上做文章,因为隐蔽工程在完工后已掩埋无法看见全貌,很容易伪造数据,这需要审计人员对所检查的项目业务熟悉,情况了解,会计算工程量,能看懂预决算表反映的数据状况。
2、以拨代支转移支出套取。专项资金的检查从中央到地方都很严格,有些单位看着一笔笔专项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上,而单位的公用经费严重不足,或者一些不能见阳光的开支无法支付,就会想办法转移资金,把款拨付到个体私营企业或基层村所,或者采取迂回战术,打乱资金拨付的来龙去脉,然后套取或直接把支出票据拿到所拨款单位报销。在审计时,首先要看所拨付的单位资金是否带帽,因为有些专项款在下达时就会说明是什么项目的;其次要看所拨付的'单位是否符合拨款要求,有没有超标准或重复拨付;再次就是要跟踪到所拨付单位审计,看是否进行了项目建设,实施的量有多大;最后看所拨付单位有没有专款专用,是否报销了不是该项目开支的票据等。
3、虚列救灾救济资金套取。近年来,国家对民生资金投入的数额在逐渐加大,特别对农村和农民的支农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很高,财政一卡通的发放,对于杜绝弄虚作假,规范支出起了很好的作用。可是有些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还是会监守自盗,将应该发放给农民的一卡通资金截留,或者虚报冒领,或者改变姓名领取。对于这项资金的审计,我们应该先核对申请情况和批复,其次核对实有人数和发放金额,再次对一卡通的发放到位情况进行核对检查,看是否有改变用途、改变姓名或通过其它方式套取资金的情况和问题发生。
二、人员经费支出方面
人员经费支出是指直接用于个人部分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各级政府规范津补贴,清理吃空饷人员力度较大。对于吃空饷,只有彻底清查、严肃处理,才能维护法纪、凝聚人心。
1、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医保统计等入手,核对编制、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表、干部职工工资表等相关资料,公示编制内人员工资的发放情况,通过查看人事管理流程,及时采集、随时更新工作人员信息和工资信息,发现是否存在“吃空饷”问题。
2、正式职工或离退休职工的正常经费发放应该比较真实,如果有停薪留职人员,就应该多做了解看是否有套取工资的现象,而对于临时工和见习生,虽然《劳动法》有规定要签订合同,但实际做起来很多单位都不规范,或者故意不做好,然后从这部分人员中套取资金,在审计时,就要看实际岗位和每月的支出情况,看是否偏听则暗变化频繁,或者每月人员不均衡,时多时少。
3、清查“吃空饷”要做到“五个”对照。一是与人员编制对照。将领取工资人员清册与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清册进行对照,看是否名不符实、张冠李戴;二是与岗位责任制对照。检查单位的岗位责任制,看领取工资人员是否纳入单位人员分工,做到了个个有岗、人人有责,平常有工作任务、年度有量化目标;三是与工作安排对照。检查单位的日常工作安排,看领取工资人员是否与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安排了具体工作任务,安排的工作任务是否有阶段性考核记录;四是与考勤记录对照。检查日常考勤记录,看领取工资人员是否正常上班,是否天天考勤,是否有事请假;五是与群众言论对照。在广泛公示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不经意间谈话等形式,调查走访单位职工、周边群众,查群众言论、听群众呼声。
三、公用经费支出方面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前几年,很多单位会人为增加小车支出和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套取资金,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要求各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后,有可能套取资金的支出费用有:
1、会议费。因会议费包含的内容较多,很容易被钻空子、出纰漏,特别是比较大型的会议和开会时间较长的,利用会议费列支不是会议的支出或者虚增会议费的情况经常发生,在审计时,一要看开会的地点、时间和人数;二要看会议定额标准;三要看针对某次会议所开支的所有支出是否符合逻辑,开支性质是否相同。
2、培训费。外出参加培训的,回来按对方开具的培训费报销,没有过多的疑问,对单位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因性质与召开会议相似,会出现的问题与会议费支出也类似,审计方法可参照会议费审计。
3、劳务费。劳务费是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支付劳务费一般要凭税务部门开具的劳务费发票,因这种发票的开具随意性大,对其真实性较难把握。审计时一定要看附件注明的用途、范围,特别是项目评审费,因涉及的人员范围广,数量上难于控制,其附件一般要求注明发放单位、人员、金额及评审的相关项目,看是否有扩大发放对象的现象。
4、维修费。按维修性质大小的不同,可以将维修费用划分成日常维修费支出和大型修缮支出两种,前者指日常小型的修补支出,后者指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支出。一项资产或设备是否要进行维修,维修的范围有多大,一般情况下,大型修缮要先做预算再实施,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要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执行,而小型修理则随时进行。因此,有的单位为了报销不合规的开支,就会虚增维修费用来套取资金,审计时,一定要通过附件查看具体维修时间、项目和工程量大小,金额较大的付款是采取现金方式还是转账方式。
㈥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审计注意哪些方面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审计的内容
一、加强固定资产内控制度的审计 为了确保单位固定资产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我们审计就是检查其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1.固定资产预算制度。指行政事业单位应编制预算与控制固定资产增减和合理运用资金的年度预算,实行预算管理。审计时主要检查其对固定资产增减及运用是否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效果。 2、固定资产授权批准制度。指行政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的预算计划须经单位领导层或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审计时应通过适当的审计程序,检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加及减少业务是否经过单位领导授权,在具体办理有关固定资产业务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有无既未经授权也未经审批而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情况。 3.固定资产账簿记录制度。指行政事业单位除固定资产总账外,还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均应有充分的原始凭证。审计主要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设置固定资产账、卡,对其进行数量、价值等方面的控制。 4.管理固定资产职责分工制度。指对固定资产的取得、记录、保管、维修、处置等,均应明确划分责任,由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审计检查其是否对固定资产实行了归口管理:即固定资产价值控制在财务会计部门,实物管理在各业务部门,日常使用中的维修、保养等事项由使用部门办理。 5.固定资产处置制度。指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投资转出、报废、出售等,要有一定的申请审批程序审计被审计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是否经过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6.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指对固定资产定期实地盘点,以验证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了解资产放置地点和使用状况以及发现是否存在未入账固定资产,审计应抽查有关文件及固定资产盘点记录,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是否按制度规定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是否将固定资产盘查记录与财会部门保存的账面记录进行核对且是否账实相符。 7.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制度。指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制度,以防止因各种自然和人为的因素而遭受损失,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二、加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审计 固定资产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以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实际成本的确定方法与构成内容是不同的。 1.审计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审查其入账价值是否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计价。 2.审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审查其入账价值是否为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支出的内容是否都属固定资产的建造支出,且符合规定的标准。 3.审计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 应审查其是否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价格入账。 4.审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应审查其是否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规定的项目入账,有无多计或少计。 5.审计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审查其是否按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加上改建扩建增加的支出入账。 6.审计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审查账面价值是否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同时考虑所发生的费用来确定。 7.审计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审查其是否按重置价值入账,有无随意确定入账价值或不入账的行为。 8.审计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借款利息或外币折算差额。应审查是否按照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时间为界限,分别列入固定资产价值和财产费用。
三、加强固定资产增加审计 固定资产增加有购入、自制自建、投资人投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等多种情况。对后几种增加固定资产,一般只需核对有关会计记录、合同文书、验收报告等,并注明其计价是否符合规定。这里重点介绍购入和自制自建增加固定资产的审计。 1.审查购入的固定资产是否列入预算,并经批准是否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购置。购入后各项固定资产的投入使用是否经过验收,是否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价,其处理方法和以前年度是否一致。 2.审计国家资产增加管理轨迹。对自制自建增加的固定资产,对购建完工固定资产是否实行严格检测验收手续,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是否按照招投标规定来确定建筑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制度,工程设计、工程预算是否合理,各项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其工程决 算编制是否正常、合理。各项支出是否合规、合法,其工程决算是否经审计部门审计确定其工程造价。对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等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检查其是否已暂估入账。
四、加强审计固定资产减少 1.审计固定资产减少的内容。主要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捐赠、盘亏等。有的被审计单位在全面清查固定资产时,常常会出现固定资产账存实无现象,这可能是由于固定资产管理或使用部门擅自报废固定资产而会计部门未在会计账户上做相应的核算,必将造成会计报表失真。审计固定资产减少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查明业已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并已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2.固定资产减少的合法性。是否有授权批准文件。其会计记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验证其数额计算的准确性。固定资产出售减少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经过资产评估、验证其数额计算的准确性。同时还应注意对出售报废、固定资产的净收益,验证其真实性与准确性,并与银行存款、现金等有关账户相核对。还可向被审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查询本年有无未作会计记录的固定资产减少业务。 此外,还应加强固定资产的修理审计和固定资产结存的审计、验证固定资产所有权确定其是否为单位所有,除了实物存在,拥有所有权,还应核实固定资产价值及数量的计量是否真实正确。
㈦ 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审计如何发现审计疑点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收入管理。审计时可以看行政事业单位将取得的各种租赁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代征代扣手续费或违规收费等收入是否计入“暂存款”科目长期挂账来逃避纳税和监督检查;将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长期挂在“暂存款”科目,列收列支,隐瞒应缴财政收入;将专项资金长期挂在“暂存款”科目,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或挪用;有些单位之间为了逃避财政部门监管,直接将支出票据在应支付相关费用的单位报销。以上造成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核算不实,影响了单位收支规模的真实性。
2、票据管理。可以审查单位票据的领用和核销有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形成“小金库”。有没有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有没有为了谋取小团体利益,采取开“阴阳票”或自制收据套取现金,逃避财政部门监管,形成“帐外帐”。票据档案保存完不完整,有些单位作废的票据保存不完整,有的收据联未收回,有的只收回了报查联。3、固定资产账实相不相符。有没有按要求设置固定资产账目,账面资产额与实际资产额相不相符,购入固定资产后有没有列入资产账登记核算、基建项目竣工后有没有进行决算审计,长挂往来账,形成了有账无资产或有资产不入账问题;有没有不按资产的增减变化进行会计核算,造成固定资产账目不全、登记不清的问题。以上问题直接影响资产的完整性和实在性,不利于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客观评价。
4、经费列支有没有超预算、挤占挪用的现象。行政事业单位有没有因预算不够细化和约束力不强,对支出控制不严,出现挤占专项资金,占用代管资金,甚至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来弥补经费不足的问题。有的项目资金应该专款专用,资金只能按照财政部门的批复项目内容使用,实际执行中,存在部分单位从中列支正常的办公支出、资金未及时拨付项目单位、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
5、有没有以招待费会议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审计时查看有没有采用虚开发票的方式以会议费、招待费、维修费等各种名义虚列支出,或在项目支出中大量列支应在基本支出中列支的办公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办公费用;有的单位将费用下沉到下属二级单位,规避监督。
㈧ 事业单位工程维修多少金额才审计
朋友关于事业单位工程维修多少金额才审计,国家从来就没有多少金额是开版始审计的起点,那就要看:权1,列入审计计划之内;
2,看也没有举报;
3,经了解报表,看也没有审计的必要;
上述是否审计是另一回事情,不受额度约束。
㈨ 汽车维修费的审计
维修费的审计有以下几点1、维修事项的真实性。是否有完整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专修申请》、维属修发票、申请人对维修事项的确认、联系电话2、维修单价确定的合理性。一般维修事项应该与维修单位约定好维修单价,签订维修协议,根据授权报公司审核后执行。而不是直接由物业部人员临时性的制定。已经约定维修单价的,审计人员应该对单价进行市场询价
㈩ 我们是事业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金额达到多少的维修改造项目必须进行工程造价审核或者竣工造价审计
这个还真没有直接的规定,但从政府采购角度说就有额度限制了(经政府采购的必须要进行工程造价审计),相关文件都有明细规定,各省标准不同,查查就明白了。维修工程无论大小,还是审一下麻烦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