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维修费发票怎么写明细
一、正面回答
维修费的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中的相关明细、发票的说明来写。如果公司是专门从事维修的,零件属于零星配件,那么应该有注册营业税的发票才是,零件金额不大的情况下,可以都放到维修费中,要是太大,需要分开核算。维修费属于营业税的范围,但是很多公司都不好区分开来。
二、详情分析
维修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给客户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至于开具什么发票,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贵公司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修理修配业统一发票,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不能到地税领取或申请代开服务业统一发票。
三、维修发票税率是多少
1、动产维修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7%,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简易征收,征收率是3%;
2、不动产维修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1%,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简易征收,征收率是3%;
3、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
4、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㈡ 专票备注栏可以不填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但是要求的必须备注,不备注无效。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发票有哪些要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㈢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备注栏需要填写吗
可以不填写,如果业务需要加备注,那也可以填写,备注是辅助信息,做备忘。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㈣ 劳务*维修费*发票需加明经吗
要的,并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㈤ 维修费发票备注栏需要填写吗
如果没有需要通过备注内容对开票事项加以具体说明的,那么,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地填写备注栏。
㈥ 普票装修费不写备注可以吗
是需要写备注的,要标明项目名称和地址
如果开的建筑服务装修工程的,必须备注。
比如要开安装防盗门,那备注项目名称就是安装防盗门
如果要开装修费的发票,备注需要具体到装修什么项目
如果是室内的话,要备注某某某小区某某室的装修费
建筑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其根据实际情况,可不用开具单位、数量、单价。
如开具“建筑服务费”、“装饰费”、“装修费”等可不开单位、数量、单价,直接输入金额即可。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㈦ 房屋零星维修发票需要备注吗
如果没有需要通过备注内容对开票事项加以具体说明的,那么,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地填写备注栏。
1.手写补充.
对于一些项目,备注栏只是作为一个说明补充,因此可以不用打印体.但是手写有时候会发生篡改等的情况,因此一般手写备注也有不被认可的情况.一般不建议用,不到万不得已不用.
2.补充打印.
设备允许的话,(有一些打印机)是可以补充打印的,例如针式打印机,这时候只要补充填写并对好位置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3.重新开具.
这个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条件允许的时候比较建议.把已经开具的发票作废或者冲销掉,然后重新开具一张,补上备注内容即可.
㈧ 增值税专票备注栏有什么要求
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没有规定填写项。运输、建筑规定如下:1、运输服务《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99号)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2、建筑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㈨ 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一定要填写吗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备注当然可以不用填写,备注主要用于双方存在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就在备注中反映。
㈩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维修费还需提供维修明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法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法票。汇总开具专用法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法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