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日立电梯图纸上的图号都代表什么
控制回路3是安全和门锁部分
⑵ 磁力驱动循环泵适用于哪些领域
磁力驱动循环泵采用磁力驱动,无轴封设计,完全防漏,不会引起化学药液渗漏,造成环境污染,用于各种化学酸碱液输送。使用温度在选用CFRPP材质时可以达到75℃,在选用PVDF材质时则可以达到90℃,以输送化学药液的性质而定。
磁力驱动循环泵应用领域:
1、化学行业:碳酸钠化工业、化学肥料、油脂提炼、废酸类的回收及化工厂和运输车辆间的强酸类输送。
2、药剂行业:半导体用的发光物、医药、水处理剂的化工的生产。
3、电镀业:循环过滤各类电镀药液。
4、电路板的蚀刻工艺、半导体生产过程中输送纯度较高化学液。
5、金属工业:氧化铝膜处理设备、线材拉伸、钢铁轧制中除油剂酸洗、车辆喷漆前除油剂酸洗处理、氧化钛元素的生产等。
6、水处理行业:废水处理系统、纯水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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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玩具安全标准(ASTM F963中文版)
一、安全要求:
1、安全要求
1.1 材料品质-玩具中以用新的或复处理过的材料制成 。如果使用复处理过的材料,必须将其精制以使其危险物含量符合1.3.1的要求。
1.2 易燃性-玩具中使用的非纺织品(不包括纸)材料不能是易燃的 ,上述易燃定义按照联邦有害物质条例(FHSA)16CFR 1500.3(C)(6)(VI)的规定。为达到试验目的,玩具中使用的任何纺织物应符合16CFR 1610 的要求 。玩具易燃性的测试规程,即对16CFR 1500.44 的说明,在附录A5中。
1.3 毒性
1.3. 1 有毒物质---玩具或用于玩具的材料必须符合FHSA以及根据FHSA所颁布的有关规定。16 CFR 1500.85 中列出了不属FHSA规定的某些种类的玩具 。上述有关规定对有毒、腐蚀性的、刺激性的、敏化的、产生压力的、放射性的、易燃的和可燃性物质规定了限量。5.2 为测定有毒物质含量的参考方法。应注意的是,有些州对有毒物质的规定可能比联邦规定更严格。
1.3.2 食品的制造和包装--- 与玩具一起出售的食品的制造与包装都必须符合关于人类仪器制造、加工、包装和贮存的卫生操作条例 21 CFR 110。
1.3.3 非直接仪器添加剂---供与食品接触的玩具部件 ,如玩具炊具必须符合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条例(FDCA)的有关要求。特别是21 CFR 110。
1.3.3.1 供与食品接触的玩具部件的标签--- 由供与食品接触的部件组成的玩具,如玩具炊具和玩具餐具,必须根据 2.8 的要求贴上标签。
1.3.3.2 陶瓷中铅镉含量---用来或可能盛放食品的陶瓷玩具部件 ,例如:陶瓷茶具必须符合FDCA中 402 (2)(C)和FDA产品合格方针导则中的有关要求。
1.3.4 化妆品---玩具化妆品必须符合 FDCA 中代码为21CER的有关要求。其中适用于化妆品的规定见21CFR700-740。以化妆品中色素的有关规定见21 CFR中73,74,81和82。
1.3.4.1 另外,所有玩具化妆品必须符合本标准和FHSA条例的所有要求,但不包括16 CFR 1500.81和50.3(b)(ii)。
1.3.4.2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DA)的要求因此将作为对儿童用品现行规定的补充。
1.3.5 油漆和类似的表面涂层材料---用 于玩具的油漆和其它类似的表面涂层材料必须符合根据消费者产品安全条例(CPSA)颁发的关于铅含量的规定16 CFR 1303。
1.3.5.1本规定禁止使用铅含量(计算成金属Pb) 超过油漆总的非挥发性重量或干油漆膜重量的百分之零点零六(600ppm)的含铅或铅化量的油漆或类似的表面涂层。
1.3.5.2 此外,表面涂层材料中锑、砷、钡、镉、铬、铅 、汞和硒的化合物中可溶物质的金属含量与其固体(包括颜料和膜固化材料和干燥材料)重量的比不应超过表1所给出的相应数值。在将分析结果与表1中的值比较,确定符合性之前,应将它们根据8.3.4中的测试方法进行调整。可溶性含量必须按照5.3规定,通过溶解固体物质(包括颜料、膜固化材料和干燥材料的干燥膜)进行测定。
表1 玩具材料中转移元素的最高可溶含量 单位:ppm(mg/kg)
元素 铅(Pb) 砷(As) 锑(Sb) 钡(Ba) 镉(Cb) 铬(Cr) 汞(Hg) 硒(Se)
含量 90 25 60 1000 75 60 60 500
1.3.6 玩具化妆品,液体,糊剂 ,凝胶和粉末---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玩具的化妆品和液体,凝胶及其它玩具上使用的流动有机物质由于清洁度不够,保质期和污染引起的危险。本要求为上述物质在使用中不产生微生
物降解的情况下就清洁度和承受长期保质或/和污染的能力制定标准。
1.3.6.1 用于制造和填充玩具的水必须根据USP纯水的细菌标准来制备。
注 1--小心:制备纯水有不同的方法,每种方法都可能对最终产品造成不同程度污染。假如生产设备是合格和无菌的,那么通过蒸馏生产的纯水是无菌的。而另一方面,对离子交换柱和反相渗透仪要特别注意,因为它们为微生物污染制备系统和污染水流提供了场所。因此,需要经常进行检测,特别是当这些装置停止运转超过几小时后再使用时。
1.3.6.2 玩具上使用的上述物质的配方必须使上述物质在保质期和合理可预见的使用中不能产生微生物降解。
1.3.6.3 对玩具上使用的上述物质以及他们的组成成份的清洁度必须符合对防止微生物降解的配方。
1.3.7填充材料---填充玩具的松散填充料不能有来自昆虫,鸟,啮齿动物或其它动物寄生虫侵扰的不良材料,也不能有在良好操作规范可能产生的污物,例如碎片和金属屑。确定不良材料的测试方法见"法定分析化学家协会的法定分析方quot;的第16章。另外,无论是天然还是合成的纤维填充料都应满足"宾夕法尼亚洲关于填充玩具的容量规定"的标题34,第47章,第47.317部分的要求。
1.3.8 DEHP(DOP)---奶嘴,摇铃和咬圈DEHPI不能有目的地含有2(2-乙基已基)邻苯二甲酸酯(也叫做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为了避免痕量DEHP(DOP)影响分析结果,当按照D3421 进行测试时,在测试结果中可接受的含量最高可达到固体物质总量的百分之三。
1.4 电/热能
由额定电压120V的分流电路操作的玩具必须符合根据FHSA发表的16 CFR1505的要求。
1.5 脉冲噪音 在距玩具表面25CM的任何位置时 ,玩具不能产生瞬间声级超过138分贝(20微牛顿/平方米)的脉冲噪音。声级测量必须采用16 CFR 1500.47 规定的仪器。测量时玩具和 仪器与墙壁、天花板 或其它大型障 碍物相距都必须至少为1米。玩具火药帽(TOY CAP) 在按 16 CFR 1500.47 测试时,其声级水准不得超过138分贝,如果玩具火药帽(TOY CAP)在 按上述方法进行测量时声级水准超过138分贝,必须按16 CFR 1500.86 (a)(6)要求有警告说明和给CPSC的通知。
1.6 小对象
本条款的要求是为减少对象对36个月以下儿童造成的摄入或吸入危险
1.6.1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应符合16 CFR 1501 的要求。如何确定哪一类玩具要符合本要求,有关标准见16 CFR 1500.50,1501和本标准附录A1的部分内容。在执行本条款时玩具碎片包括,但不限于挤压溢料、塑料薄片、泡沫碎块或微小削屑或刮屑。纸片、纤维、沙线、绒毛、橡皮筋和线则不在本要求范围之内。
1.6.1.1 在按第八条款进行使用和滥用的前和后,这些要求也适用于确定小件的可接触性,比如小玩具和玩具部件,包括从玩具上掉下或移取的眼睛,发声部件,按钮,或小片。
1.6.1.2 下列物品不受本要求限制:气球、书籍和其它纸制品;书写材料(蜡笔、粉笔、铅笔、钢笔);唱片;造型粘土及类似制品;指甲颜料、水彩颜料或其它颜料套具。所有不受管制的物品清单已列明于16 CER 1501.3。
1.6.1.3 由成人组装的,在组装前含有潜在危险小件的玩具,应根据条款标识。
1.6.2 口动式玩具
本条款要求涉及通过吹和吸反复开动的玩具,如发声器。用嘴开动的玩具如含有松动的对象,如口哨中的小球或插入件如发声器中的簧片,按本标准条款的程序,当空气从吹口处快速交替吹入或吸入时 ,玩具内所含可置入图7所示圆筒的松动对象不得从中脱离。
1.6.2.1 充气玩具内的小对象在充气或放气时不得从玩具上脱离。
1.6.3 供至少3岁(36个月)但小于6岁(72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和游戏机,应符合16CFR 1500.19 的要求.除纸打孔游戏机和类似的物品外,任何供至少3岁(36个月)但小于6岁(72个月)儿童使用并含有小物体的玩具和游戏机应根据2.10.2要求标识。
1.7 可接触利边
玩具不能有可触及的含潜在危险的利边。供成人组装以及在组装前含有未经保护、有潜在危险的利边的玩具,必须应按5.9加帖标识。
1.7.1含潜在危险的金属利边和下班利 边的定义见 16 CFR 1500.49。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按8.5至8.10的规定经过使用和滥用试验前或/和后应符合本要求。
1.7.2 供48个月至96个月儿童獐使用的玩具含有的潜在危险的边缘如系玩具功能必需的部份,必须按5.2规定加贴警告标签 。供4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能含有功能所需的可触及危险利边。
1.7.3 金属玩具
可触及的金属边缘,包括孔和槽不能含危险的毛刺和斜薄边或者必须将金属边折叠、卷起,或形成螺旋边或用永久固定装置或涂层复盖。
注2: 不管边缘用何方式处理 ,必须符合1.7.1的锐边技术要求。如果使用保护装置,上述装置按适用的程序进测试后不能脱离。
1.7.4 模塑玩具模塑玩具的可触及边、角或模子接口处应无由毛刺和溢料产生的危险边缘,或者应被保护使危险边缘不外露。
1.7.5 外露的螺栓和螺纹杆
如果螺栓和螺纹杆的末端为可触及,螺纹不能有外露的危险利边和毛刺,或者其端部必须由光滑的帽复盖,使危险的利边和毛刺不外露。
1.8 可触及利尖
玩具不得有因以一原因产生的可触及潜在危险利尖:玩具的结构,紧固不良的装配零件,如金属线、销、钉、U形钉 ;栽切不良的金属片;螺丝的毛刺、带毛刺的木件。
1.8.1潜在危险利尖定义见 16 CFR 1500.48。
1.8.2 供48到96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中可触及的有潜在危险的利尖如果是功能必需的,例如缝纫玩具中的针 ,必须按2.2规定加贴警告标签。供4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能有可触及的功能性利尖。
1.8.3 木材
在按适用程序进行测试前后,玩具中使用的木材的可触及的表面和边缘不能有毛刺
1.9 突起
本要求涉及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玩具中的潜在危险突起 。本要求目的在于减少当儿童跌在刚性突起时可能产生皮肤刺伤的危险,例如未受保护的轴端、操作杆、装饰物。由于眼睛和嘴内部的极端敏感性,本要求没有也不准备对身体的这些部位提供保护。如果突起物显示对皮肤产生刺伤的潜在危险,必须用合适的方式对其加以保护,例如将金属末端弯曲或加上表面光滑的保护帽或盖以有效增加可能与皮肤接触的面积。
1.10 钉和紧固件
钉和紧固件不得产生锐尖、锐边、摄入或突起的危险。钉和紧固件的尖端不得突出以致能触及。用做轴的钉和紧固件的附加要求见1.14。
1.11 金属丝和杆件
用在玩具内部的金属丝和杆件,如果在使用和合理可预见滥用试验后可触及,其末端必须加以处理以避免存在潜在危险的尖端和毛刺,必须折弯或用光滑的保护帽或盖来保护。用在玩具中起啬刚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属丝或其它金属材料,如果可用适用的最大外力弯曲60度角,按5.12 进行试验时不能断裂而产生危险尖端 、边缘或突起危险。在组件(金属丝或杆)主轴距组件(金属丝或杆)与玩个主体交*点的2±0.05in(50±1.3mm)处,如果组件长度不足2in(50mm) 时则在组件末端处垂直施加作用力,上述最大作用力必须如下[误差±0.51b(±0.02kg)]:
10 1b(45N)18个月或以下儿童的玩具
15 1b(67N)18个月以上至96个月儿童的玩具
1.12.包装薄膜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由于薄的包装薄膜引起的窒息危险。用做玩具包装材料或玩具本身的轻性塑料薄膜袋和软性塑料薄膜的额定厚度必须为0.00150in(0.03810mm)以上,但实际厚度绝对不能少于0.00125in(0.03175mm)。厚度的测定必须按试验方法D 374 中的方法C进行。本要求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12.1 周边完全拉伸后,袋口周长小于14in(360mm)的袋子。
1.12.2 周边完全拉伸后,袋口周长为14in(360mm)或以上,袋长度和完全拉伸后的袋口周长总和小于23in(584mm)。
1.12.3 额定厚度小于0.00150in (0.0381mm)包裹玩具的收缩薄膜 ,一般当顾客打开包装时薄膜就被破坏。
1.13 绳和橡皮筋
本要求的目的在于减少可能同可触及的绳和橡皮盘引起的缠绕和勒伤危险。
1.13.1 玩具上的绳和橡皮筋
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包括拖拉玩具,其要求见1.13.2) 上含有或系有的绳和橡皮筋,在松驰状态和随便受5 1b(2.25kg)的生荷时测量,其最大长度必须小于12in(305mm)。如果绳/橡皮筋或多段绳/橡皮筋可缠结或/和形成环状而与玩具的任何部位连接,包括在绳/橡皮筋末端的珠子或其它附着件,在 51b(2.25kg)的重力作用下,环的周长必须小于14in(356mm)
1.13.1.1 自缩拖拉绳
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玩具上绳索牵引机构的可触及绳索,除直径为小于1/16in(2mm)的单纤维绳外,在玩具固定于最易回缩的位置而绳索垂直悬挂并完全伸直进,施加21b(0.9kg)的重荷时的回缩距离不得超过1/4IN(6mm)。直径为1/16in(2mm)或以下的单纤维绳在按上述方法测试,在承受11B(0.45kg)的重荷时不应回缩。
1.13.2 拖拉玩具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拖拉玩具上长度超过12in(300mm)的绳和橡皮筋 ,不能有可能使绳子或橡盘缠绕成环状的珠子或其它附件。
1.13.3 飞行装置的绳和线音
系在用来玩耍的飞行装置上超过6ft (1.8m)长的风筝绳和手牵线,在相对湿度不小于45%温度不超过75。F(24℃)的条件下用高压电击穿表测量时 ,电 阻 值必须超过108Ω.cm。
1.14 轮、轮胎和轮轴
本要求的目的在于消除在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滥用时小轮子或轮胎脱离可能引起的摄入危险(如1.6所述),以 及玩具上在滥用时可能从玩具上脱落的轮子组合部件上的突起轮轴产生的划伤或刺伤危险。本要求必须用于供96个月或以下儿童使用的预先装配好的和拆装的玩具的运输轮,本要求没有考虑小轮子和小轴产生的摄入危险,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预先装配好的和拆装的玩具的运输轮,本要求没有考虑小轮子和小轴产生的摄入危险,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玩具的上述危险见1.6;对于折装玩具,必须在顾客使用简单的家用工具或/和制造商提供的专用工具组组装好的状态下进行测试。
1.15 折叠装置和铰链
本要求的目的在于消除用来随便载儿童体重玩具中使用的折叠装置和铰链可能引起的压伤、划伤和夹伤的危险。如折叠机构或铰链的突然倒塌或意外活动而产生剪轧动作;两个铰链部件在铰链线上的间隙变化,以致在铰链某个而不是所有部位可让手指插入。本要求不涉及不能承载儿童重量的玩具卡车车身、运土机械和类似玩具中门边或转轴或铰链部分间隙变化所产生的、一般人公认和熟悉的危险。玩具箱的要求见1.26。
1.15.1 折叠装置
供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滥用试验的玩具家具和其它玩具,用其折叠装置、支架或撑杆来承载儿童重量或相应重量时,必须有安全制动装轩或锁定装置以防止对象意外或突然的活动或倒塌,或者在对象突然活动或倒塌时必须有足够的间隙以防止手指、手和脚趾被压伤或划伤。
1.15.2 铰链线间隙
玩具上固定部分和重量超过1/2 1b(0.2kg)的活动部分在铰链线上有缝隙或间隙时,如果在铰链线上的可触及间隙可插入直径为3/16in(5Mmm)的圆杆,则在铰链线上的所有部位都必须可插入直径为1/2in(13mm)的圆杆。
1.16 孔、间隙和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
本要求的上的在于消除由于间隙变化可能产生的危险 。玩具在按8.5至8.10进行试验后必须符合本要求。1.16.1到1.16.6列出的各个夹伤间隙的要求反映了可能出现的各种套入或夹伤的类型。
1.16.1 活动部件间的可触及间隙
本要求只涉及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洛动件间的间隙,该间隙存在夹伤或压伤手指或其它人体部位的潜在危险。本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轮妇和刚性轮的凹槽、护板或乘骑玩具轮子和底盘的径向间隙,或电动、发条、惯性驱动的玩具的驱动轮和其它部位。如果上述可触及间隙可插入直径为3/16in(5mm)的圆杆,则必须可插入直径为1/2in(13mm)的贺杆以防止手指夹入。
1.16.2 刚性材料上的圆孔
本要求的目的是防止供60个月或以下儿童使用玩具上金属片和其它刚性材料上可触及孔洞而引起夹住手指的危险(可能切断血液循环)。(一般认为非圆孔不会对夹住 的手指产生切断血液循环的严重危险)。厚度小于0.062in(1.58mm)的任何刚性材 料 上的可触及的圆形孔洞如果可插入直径为1/4in(6mm)的圆杆,插入深度为3/8IN(10mm)或以上,则必须也可插入直径1/2in(13mm)的圆杆。
1.16.3 链和皮带
本要求的上的是防止手指伸入支承链的链节之间或链和链轮之间或滑轮和皮带之间而引起夹伤的危险。
1.16.3.1支承链
供36个月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用来支承儿童重量的链,如悬挂座位或类似的室内装置 ,如果可触及而且在松驰状态时两个链节间可插入直径为0.19IN(5MM)圆杆。
1.16.3.2 乘骑玩具的链或皮带
乘骑玩具上的动力传动链和皮带必须加保护罩。
1.16.4 机械结构的不可触性
供60个月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发条,电池、惯性或其它动力驱动机构不能有可触及的存在夹伤或划伤危险的部件。(对圆洞的要求见1.16.2)
1.16.5 发条钥匙
本要求的目的是防止手指伸入钥匙与玩具主体的间隙而引起夹伤或划伤的危险。本要求适用于使用发条钥匙的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这种发条钥匙在机械装置展开时旋转.本要求适用于其杆上连有平板并从刚性表面突出的钥匙,而不适用于使用扭力的圆形旋钮钥匙。如 果 钥 匙 爪形把手与玩具主体的间隙可插入直径为0.25in(6mm)的圆杆,在钥匙任何位置的间 隙也必须可插入直径0.5in(13mm)的圆杆。对于本务款所涉及的钥匙,其爪形把手上不能有 可插入直径0.19IN(5mm)圆杆的开口。
1.16.6 盘式弹簧
本要求的目的是防止手指或脚指被含弹簧的玩具夹伤或压伤。组成用来支承儿童重量的部件的盘式弹簧(压簧或拉簧),必须加保护罩以防止在使用和合理可预见滥用时可触及,下列情况之一除外:
1.16.6.1 不能自由插入直径为0.12in(3mm)的圆杆
1.16.6.2 在弹簧先承受31b(1.4kg),再承受70 1b(32kg)重物的作用过程中的所有点上相邻两簧间可自由插入直径为0.25in(6mm)的圆杆.
1.17 稳定性和超载要求
1.17.1 乘骑玩具和座位的稳定性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容易倾到的玩具可能引起的意外危险.本要求考虑了儿童用腿起稳定作用并认识到儿童在倾斜状态时进行平衡调节的本能1.17.2和1.17.3列举的要求必须用于以下种类供60个月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带有3个或以上负荷轮子的乘骑玩具,如各种车辆;乘骑活动玩具,如木马;有座位的固定玩具,如玩具家具。一般没稳定基部的球形、筒状以及其它形状的骑乘玩具则不包括在本要求内。
1.17.2 倾侧稳定性
本要求认为有两类可能发生的稳定性危险:一类是在骑乘玩具或座位上可用脚起稳定作用,另一类则是脚受封闭结构限制而不能起稳定作用。
1.17.2.1 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倾侧稳定性
对于其座位离地面的高度等于或小于表2所未使用年龄组中最小年龄对应高度的1/3以及儿童的脚在侧面的活动不受限制因而可起稳定作用的乘骑玩具中座位,不需要进行侧倾稳定性试验。(表2数值代表以下两个数字中的较小值:(1)从1至5岁,包括5岁的每一个年龄组男孩的第5百分组分的身高和(2)从1至5岁,包括5岁的线年龄组的女孩的第5百分组分的身高),对其座位离地面的高度大于表2所示使用年龄组最小年龄对应高度的1/3,以及儿童的脚在侧面活动不受限制,因而可起稳定作用的玩具或座位。
年龄(years) 身(in) 高(cm)
1 27 (69.8)\
2 29 (74.4)
3 33 (85.1)
4 37 (93.8)
5 40 (100.5)
1.17.2.2 不能用脚起稳定作遥侧倾稳定性
1.17.3 前后稳定性
本要求涉及乘骑者在乘骑玩具上不能轻易用腿起稳定作用时前后方向的稳定性。骑乘玩具的稳定性试验不驻要在驾驶轮位于前方位置时,而且还要位于前偏右和偏左45。角进行。
1.17.4 固定落地式玩具的稳定性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由于门、抽屉或其它可移动部分被拉伸到最大位置时玩具倾倒可能引起的危险。高度超过30IN(760mm)。重量大于10 1b(4.5kg)的固定落地式玩具,当其所有可移动部分被拉伸到最大位置并面向下放置在倾斜10。的斜面上时不能翻倒。
1.17.5 乘骑玩具和座位的要求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玩具由于不能承受超载负重而可能引起的意外危险。所有的乘骑玩具,用作座位的玩具,或设计用来支承儿童全部或部分体重的玩具,必须能承受加在座位上的或加在其它用来承受重荷 的部件上的重荷而不倒塌以致造成危险,动力驱动装置暴露)。这个载荷 必须是表3中玩具使用年龄组的最大年龄所对应重量的3倍。
年龄(years) 重量ib(kg) 1 28(12.6)
2 29 (13.2)
3 42 (18.9)
4 43 (19.7)
5 50 (22.6)
6 59 (26.6)
7 69 (31.2)
8 81 (37.0)
9 89 (40.4)
10 105 (47.9)
11 121 (55.0)
12 120 (54.7)
13 140 (63.6)
14 153 (69.6)
1.18 封闭的空间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儿童可能被困在如玩具冰箱类封闭式玩具的危险,以及防止如太空头盔类头部封闭式玩具,可能产生的窒息的危险。
1.19仿制保护装置(如头盔、帽子和护目镜)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以下情况可能产生的危险,如护目镜或太空头盔由于制造材料损坏,或仿制保护装置类玩具如足球头盔和护垫的穿戴者将其作为真正的保护装置而不是玩具使用等。
1.19.1眼睛的保护
所有复盖面部的刚性玩具,如护目镜,太空盔或面罩,必须用耐冲击的材料制造。
1.19.2 仿制安全检查保护装置的玩具要加上清楚的标识
2、 使用说明
2.1 定义和描述--- 对玩具的安全使用或/和组装的有关资料和说明,无论是印在包装盒还是说明书上,对于供阅读的某年龄组(根据需要,也包括使用的儿童)来说,必须是易读易懂。所有说明必须至少用英语写成。
2.2 玩具箱--- 关于正确线装和维修的说明必须详细描述配件的正确装配方法,盖的支撑装置未安装时可造成的危险,以及如何确定支撑装置是否运转正常。
3、 制造商标记
玩具的主要部件或者玩具的包装必须标有制造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属散装销售的玩具如小卵石或弹子,只有容器需要标记。所有这些标记必须易读易懂,在容易被顾客看见的地方,并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耐久。玩具可标有代码,以便制造商识别型号变化。含有很多松散部件的玩具除外,其代码可标在容器上。
⑷ 在不断开电路的情况下,怎样测量功率放大器的各级工作电流
射频放功率放大器基本概念
射频功率放大器(RF PA)是发射系统中的主要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发射机的前级电路中,调制振荡电路所产生的射频信号功率很小,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放大(缓冲级、中间放大级、末级功率放大级)获得足够的射频功率以后,才能馈送到天线上辐射出去。为了获得足够大的射频输出功率,必须采用射频功率放大器。在调制器产生射频信号后,射频已调信号就由RF PA将它放大到足够功率,经匹配网络,再由天线发射出去。
放大器的功能,即将输入的内容加以放大并输出。输入和输出的内容,我们称之为“信号”,往往表示为电压或功率。对于放大器这样一个“系统”来说,它的“贡献”就是将其所“吸收”的东西提升一定的水平,并向外界“输出”。如果放大器能够有好的性能,那么它就可以贡献更多,这才体现出它自身的“价值”。如果放大器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那么在开始工作或者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不但不能再提供任何“贡献”,反而有可能出现一些不期然的“震荡”,这种“震荡”对于外界还是放大器自身,都是灾难性的。
射频功率放大器的主要技术指标是输出功率与效率,如何提高输出功率和效率,是射频功率放大器设计目标的核心。通常在射频功率放大器中,可以用LC谐振回路选出基频或某次谐波,实现不失真放大。除此之外,输出中的谐波分量还应该尽可能地小,以避免对其他频道产生干扰。
分类
根据工作状态的不同,功率放大器分类如下:
传统线性功率放大器的工作频率很高,但相对频带较窄,射频功率放大器一般都采用选频网络作为负载回路。射频功率放大器可以按照电流导通角的不同,分为甲(A)、乙(B)、丙(C)三类工作状态。甲类放大器电流的导通角为360°,适用于小信号低功率放大,乙类放大器电流的导通角等于180°,丙类放大器电流的导通角则小于180°。乙类和丙类都适用于大功率工作状态,丙类工作状态的输出功率和效率是三种工作状态中最高的。射频功率放大器大多工作于丙类,但丙类放大器的电流波形失真太大,只能用于采用调谐回路作为负载谐振功率放大。由于调谐回路具有滤波能力,回路电流与电压仍然接近于正弦波形,失真很小。
开关型功率放大器(Switching Mode PA,SMPA),使电子器件工作于开关状态,常见的有丁(D)类放大器和戊(E)类放大器,丁类放大器的效率高于丙类放大器。SMPA将有源晶体管驱动为开关模式,晶体管的工作状态要么是开,要么是关,其电压和电流的时域波形不存在交叠现象,所以是直流功耗为零,理想的效率能达到100%。
传统线性功率放大器具有较高的增益和线性度但效率低,而开关型功率放大器具有很高的效率和高输出功率,但线性度差。具体见下表:
电路组成
放大器有不同类型,简化之,放大器的电路可以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晶体管、偏置及稳定电路、输入输出匹配电路。
1-1、晶体管
晶体管有很多种,包括当前还有多种结构的晶体管被发明出来。本质上,晶体管的工作都是表现为一个受控的电流源或电压源,其工作机制是将不含内容的直流的能量转化为“有用的”输出。直流能量乃是从外界获得,晶体管加以消耗,并转化成有用的成分。不同的晶体管不同的“能力”,比如其承受功率的能力有区别,这也是因为其能获取的直流能量的能力不同所致;比如其反应速度不同,这决定它能工作在多宽多高的频带上;比如其面向输入、输出端的阻抗不同,及对外的反应能力不同,这决定了给它匹配的难易程度。
1-2、偏置电路及稳定电路
偏置和稳定电路是两种不同的电路,但因为他们往往很难区分,且设计目标趋同,所以可以放在一起讨论。
晶体管的工作需要在一定的偏置条件下,我们称之为静态工作点。这是晶体管立足的根本,是它自身的“定位”。每个晶体管都给自己进行了一定的定位,其定位不同将决定了它自身的工作模式,在不同的定位上也存在着不同的性能表现。有些定位点上起伏较小,适合于小信号工作;有些定位点上起伏较大,适合于大功率输出;有些定位点上索取较少,释放纯粹,适合于低噪声工作;有些定位点,晶体管总是在饱和和截至之间徘徊,处于开关状态。一个恰当的偏置点,是正常工作的础。在设计宽带功率放大器时,或工作频率较高时,偏置电路对电路性能影响较大,此时应把偏置电路作为匹配电路的一部分考虑。
偏置网络有两大类型,无源网络和有源网络。无源网络(即自偏置网络)通常由电阻网络组成,为晶体管提供合适的工作电压和电流。它的主要缺陷是对晶体管的参数变化十分敏感,并且温度稳定性较差。有源偏置网络能改善静态工作点的稳定性,还能提高良好的温度稳定性,但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增加了电路尺寸、增加了电路排版的难度以及增加了功率消耗。
稳定电路一定要在匹配电路之前,因为晶体管需要将稳定电路作为自身的一部分存在,再与外界接触。在外界看来,加上稳定电路的晶体管,是一个“全新的”晶体管。它做出一定的“牺牲”,获得了稳定性。稳定电路的机制能够保证晶体管顺利而稳定的运转。
1-3、输入输出匹配电路
匹配电路的目的是在选择一种接受的方式。对于那些想提供更大增益的晶体管来说,其途径是全盘的接受和输出。这意味着通过匹配电路这一个接口,不同的晶体管之间沟通更加顺畅,对于不同种的放大器类型来说,匹配电路并不是只有“全盘接受”一种设计方法。一些直流小、根基浅的小型管,更愿意在接受的时候做一定的阻挡,来获取更好的噪声性能,然而不能阻挡过了头,否则会影响其贡献。而对于一些巨型功率管,则需要在输出时谨小慎微,因为他们更不稳定,同时,一定的保留有助于他们发挥出更多的“不扭曲的”能量。
典型的阻抗匹配网络有L匹配、π形匹配和T形匹配。其中L匹配,其特点就是结构简单且只有两个自由度L和C。一旦确定了阻抗变换比率和谐振频率,网络的Q值(带宽)也就确定了。π形匹配网络的一个优点就是不管什么样的寄生电容,只要连接到它,都可以被吸到网络中,这也导致了π形匹配网络的普遍应用,因为在很多的实际情况中,占支配地位的寄生元件是电容。T形匹配,当电源端和负载端的寄生参数主要呈电感性质时,可用T形匹配来把这些寄生参数吸收入网络。
确保射频PA稳定的实现方式
每一个晶体管都是潜在不稳定的。好的稳定电路能够和晶体管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可持续工作”的模式。稳定电路的实现方式可划分为两种:窄带的和宽带的。
窄带的稳定电路是进行一定的增益消耗。这种稳定电路是通过增加一定的消耗电路和选择性电路实现的。这种电路使得晶体管只能在很小的一个频率范围内贡献。另外一种宽带的稳定是引入负反馈。这种电路可以在一个很宽的范围内工作。
不稳定的根源是正反馈,窄带稳定思路是遏制一部分正反馈,当然,这也同时抑制了贡献。而负反馈做得好,还有产生很多额外的令人欣喜的优点。比如,负反馈可能会使晶体管免于匹配,既不需要匹配就可以与外界很好的接洽了。另外,负反馈的引入会提升晶体管的线性性能。
射频PA的效率提升技术
晶体管的效率都有一个理论上的极限。这个极限随偏置点(静态工作点)的选择不同而不同。另外,外围电路设计得不好,也会大大降低其效率。目前工程师们对于效率提升的办法不多。这里仅讲两种:包络跟踪技术与Doherty技术。
包络跟踪技术的实质是:将输入分离为两种:相位和包络,再由不同的放大电路来分别放大。这样,两个放大器之间可以专注的负责其各自的部分,二者配合可以达到更高的效率利用的目标。
Doherty技术的实质是:采用两只同类的晶体管,在小输入时仅一个工作,且工作在高效状态。如果输入增大,则两个晶体管同时工作。这种方法实现的基础是二只晶体管要配合默契。一种晶体管的工作状态会直接的决定了另一支的工作效率。
射频PA面临的测试挑战
功率放大器是无线通信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组件,但他们本身是非线性的,因而会导致频谱增生现象而干扰到邻近通道,而且可能违反法令强制规定的带外(out-of-band)放射标准。这个特性甚至会造成带内失真,使得通信系统的误码率(BER)增加、数据传输速率降低。
在峰值平均功率比(PAPR)下,新的OFDM传输格式会有更多偶发的峰值功率,使得PA不易被分割。这将降低频谱屏蔽相符性,并扩大整个波形的EVM及增加BER。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设计工程师通常会刻意降低PA的操作功率。很可惜的,这是非常没有效率的方法,因为PA降低10%的操作功率,会损失掉90%的DC功率。
现今大部分的RF PA皆支持多种模式、频率范围及调制模式,使得测试项目变得更多。数以千计的测试项目已不稀奇。波峰因子消减(CFR)、数字预失真(DPD)及包络跟踪(ET)等新技术的运用,有助于将PA效能及功率效率优化,但这些技术只会使得测试更加复杂,而且大幅延长设计及测试时间。增加RF PA的带宽,将导致DPD测量所需的带宽增加5倍(可能超过1 GHz),造成测试复杂性进一步升高。
依趋势来看,为了增加效率,RF PA组件及前端模块(FEM)将更紧密整合,而单一FEM则将支持更广泛的频段及调制模式。将包络跟踪电源供应器或调制器整合入FEM,可有效地减少移动设备内部的整体空间需求。为了支持更大的操作频率范围而大量增加滤波器/双工器插槽,会使得移动设备的复杂度和测试项目的数量节节攀升。
⑸ 什么产品做 16cfr检测 什么产品做f963 什么产品做cpsia 这几种检测有什么不同
不同之处:CPSIA 测含铅量
ASTM F963 含铅量测试只是其中一个部分。
ASTM F963是由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局主持制定的美国玩具检测标准,目前最新版本号为ASTM F963-08,已于2009年2月10日正式强制执行。
(16CFR 1610 是做ASTM其中一项,属于part 2 .)
1.1 材料品质
玩具中以用新的或复处理过的材料制成 。如果使用复处理过的材料,必须将其精制以使其危险物含量符合1.3.1的要求。
1.2 易燃性
玩具中使用的非纺织品(不包括纸)材料不能是易燃的 ,上述易燃定义按照联邦有害物质条例(FHSA)16CFR 1500.3(C)(6)(VI)的规定。为达到试验目的,玩具中使用的任何纺织物应符合16CFR 1610 的要求 。
1.3 毒性
1.3.1 有毒物质---玩具或用于玩具的材料必须符合FHSA以及根据FHSA所颁布的有关规定。16 CFR 1500.85 中列出了不属FHSA规定的某些种类的玩具 。上述有关规定对有毒、腐蚀性的、刺激性的、敏化的、产生压力的、放射性的、易燃的和可燃性物质规定了限量。应注意的是,有些州对有毒物质的规定可能比联邦规定更严格。 1.3.2 食品的制造和包装--- 与玩具一起出售的食品的制造与包装都必须符合关于人类仪器制造、加工、包装和贮存的卫生操作条例 21 CFR 110。 1.3.3 非直接仪器添加剂---供与食品接触的玩具部件 ,如玩具炊具必须符合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条例(FDCA)的有关要求。特别是21 CFR 110。 1.3.3.1 供与食品接触的玩具部件的标签--- 由供与食品接触的部件组成的玩具,如玩具炊具和玩具餐具,必须根据 2.8 的要求贴上标签。 1.3.3.2 陶瓷中铅镉含量---用来或可能盛放食品的陶瓷玩具部件 ,例如:陶瓷茶具必须符合FDCA中 402 (2)(C)和FDA产品合格方针导则中的有关要求。 1.3.4 化妆品---玩具化妆品必须符合 FDCA 中代码为21CER的有关要求。其中适用于化妆品的规定见21CFR700-740。以化妆品中色素的有关规定见21 CFR中73,74,81和82。 1.3.4.1 另外,所有玩具化妆品必须符合本标准和FHSA条例的所有要求,但不包括16 CFR 1500.81和50.3(b)(ii)。 1.3.4.2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DA)的要求因此将作为对儿童用品现行规定的补充。 1.3.5 油漆和类似的表面涂层材料---用 于玩具的油漆和其它类似的表面涂层材料必须符合根据消费者产品安全条例(CPSA)颁发的关于铅含量的规定16 CFR 1303。 1.3.5.1本规定禁止使用铅含量(计算成金属Pb) 超过油漆总的非挥发性重量或干油漆膜重量的百分之零点零六(600ppm)的含铅或铅化量的油漆或类似的表面涂层。 1.3.5.2 此外,表面涂层材料中锑、砷、钡、镉、铬、铅 、汞和硒的化合物中可溶物质的金属含量与其固体(包括颜料和膜固化材料和干燥材料)重量的比不应超过表1所给出的相应数值。在将分析结果与表1中的值比较,确定符合性之前,应将它们根据8.3.4中的测试方法进行调整。可溶性含量必须按照5.3规定,通过溶解固体物质(包括颜料、膜固化材料和干燥材料的干燥膜)进行测定。 表1:玩具材料中转移元素的最高可溶含量注:单位:ppm(mg/kg) 元素:铅(Pb) 砷(As) 锑(Sb) 钡(Ba) 镉(Cd) 铬(Cr) 汞(Hg) 硒(Se) 限值:90 25 60 1000 75 60 60 500 1.3.6 玩具化妆品,液体,糊剂 ,凝胶和粉末---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玩具的化妆品和液体,凝胶及其它玩具上使用的流动有机物质由于清洁度不够,保质期和污染引起的危险。本要求为上述物质在使用中不产生微生物降解的情况下就清洁度和承受长期保质或/和污染的能力制定标准。 1.3.6.1 用于制造和填充玩具的水必须根据USP纯水的细菌标准来制备。 注1—小心:制备纯水有不同的方法,每种方法都可能对最终产品造成不同程度污染。假如生产设备是合格和无菌的,那么通过蒸馏生产的纯水是无菌的。而另一方面,对离子交换柱和反相渗透仪要特别注意,因为它们为微生物污染制备系统和污染水流提供了场所。因此,需要经常进行检测,特别是当这些装置停止运转超过几小时后再使用时。 1.3.6.2 玩具上使用的上述物质的配方必须使上述物质在保质期和合理可预见的使用中不能产生微生物降解。 1.3.6.3 对玩具上使用的上述物质以及他们的组成成份的清洁度必须符合对防止微生物降解的配方。 1.3.7填充材料---填充玩具的松散填充料不能有来自昆虫,鸟,啮齿动物或其它动物寄生虫侵扰的不良材料,也不能有在良好操作规范可能产生的污物,例如碎片和金属屑。确定不良材料的测试方法见"法定分析化学家协会的法定分析方??quot;的第16章。另外,无论是天然还是合成的纤维填充料都应满足"宾夕法尼亚洲关于填充玩具的容量规定"的标题34,第47章,第47.317部分的要求。 1.3.8 DEHP(DOP)---奶嘴,摇铃和咬圈DEHPI不能有目的地含有2(2-乙基已基)邻苯二甲酸酯(也叫做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为了避免痕量DEHP(DOP)影响分析结果,当按照D3421 进行测试时,在测试结果中可接受的含量最高可达到固体物质总量的百分之三。
1.4 电/热能
由额定电压120V的分流电路操作的玩具必须符合根据FHSA发表的16 CFR1505的要求。
1.5 脉冲噪音
在距玩具表面25CM的任何位置时 ,玩具不能产生瞬间声级超过138分贝(20微牛顿/平方米)的脉冲噪音。声级测量必须采用16 CFR 1500.47 规定的仪器。测量时玩具和 仪器与墙壁、天花板 或其它大型障 碍物相距都必须至少为1米。玩具火药帽(TOY CAP) 在按 16 CFR 1500.47 测试时,其声级水准不得超过138分贝,如果玩具火药帽(TOY CAP)在 按上述方法进行测量时声级水准超过138分贝,必须按16 CFR 1500.86 (a)(6)要求有警告说明和给CPSC的通知。
1.6 小对象
本条款的要求是为减少对象对36个月以下儿童造成的摄入或吸入危险 1.6.1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应符合16 CFR 1501 的要求。如何确定哪一类玩具要符合本要求,有关标准见16 CFR 1500.50,1501和本标准附录A1的部分内容。在执行本条款时玩具碎片包括,但不限于挤压溢料、塑料薄片、泡沫碎块或微小削屑或刮屑。纸片、纤维、沙线、绒毛、橡皮筋和线则不在本要求范围之内。 1.6.1.1 在按第八条款进行使用和滥用的前和后,这些要求也适用于确定小件的可接触性,比如小玩具和玩具部鞳A包括从玩具上掉下或移取的眼睛,发声部件,按钮,或小片。 1.6.1.2 下列物品不受本要求限制:气球、书籍和其它纸制品;书写材料(蜡笔、粉笔、铅笔、钢笔);唱片;造型粘土及类似制品;指甲颜料、水彩颜料或其它颜料套具。所有不受管制的物品清单已列明于16 CER 1501.3。 1.6.1.3 由成人组装的,在组装前含有潜在危险小件的玩具,应根据条款标识。 1.6.2 口动式玩具 本条款要求涉及通过吹和吸反复开动的玩具,如发声器。用嘴开动的玩具如含有松动的对象,如口哨中的小球或插入件如发声器中的簧片,按本标准条款的程序,当空气从吹口处快速交替吹入或吸入时 ,玩具内所含可置入对象不得从中脱离。 1.6.2.1 充气玩具内的小对象在充气或放气时不得从玩具上脱离。 1.6.3 供至少3岁(36个月)但小于6岁(72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和游戏机,应符合16CFR 1500.19 的要求.除纸打孔游戏机和类似的物品外,任何供至少3岁(36个月)但小于6岁(72个月)儿童使用并含有小物体的玩具和游戏机应根据2.10.2要求标识。
1.7 可接触利边
玩具不能有可触及的含潜在危险的利边。供成人组装以及在组装前含有未经保护、有潜在危险的利边的玩具,必须应按5.9加帖标识。 1.7.1含潜在危险的金属利边和下班利 边的定义见 16 CFR 1500.49。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按8.5至8.10的规定经过使用和滥用试验前或/和后应符合本要求。 1.7.2 供48个月至96个月儿童獐使用的玩具含有的潜在危险的边缘如系玩具功能必需的部份,必须按5.2规定加贴警告标签 。供4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能含有功能所需的可触及危险利边。 1.7.3 金属玩具可触及的金属边缘,包括孔和槽不能含危险的毛刺和斜薄边或者必须将金属边折叠、卷起,或形成螺旋边或用永久固定装置或涂层覆盖。 注2:不管边缘用何方式处理 ,必须符合1.7.1的锐边技术要求。如果使用保护装置,上述装置按适用的程序进测试后不能脱离。 1.7.4 模塑玩具模塑玩具的可触及边、角或模子接口处应无由毛刺和溢料产生的危险边缘,或者应被保护使危险边缘不外露。 1.7.5 外露的螺栓和螺纹杆,如果螺栓和螺纹杆的末端为可触及,螺纹不能有外露的危险利边和毛刺,或者其端部必须由光滑的帽覆盖,使危险的利边和毛刺不外露。
1.8 可触及利尖
玩具不得有因以一原因产生的可触及潜在危险利尖:玩具的结构,紧固不良的装配零件,如金属线、销、钉、U形钉 ;栽切不良的金属片;螺丝的毛刺、带毛刺的木件。 1.8.1潜在危险利尖定义见 16 CFR 1500.48。 1.8.2 供48到96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中可触及的有潜在危险的利尖如果是功能必需的,例如缝纫玩具中的针 ,必须按2.2规定加贴警告标签。供4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能有可触及的功能性利尖。 1.8.3 木材 在按适用程序进行测试前后,玩具中使用的木材的可触及的表面和边缘不能有毛刺。
1.9 突起
本要求涉及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玩具中的潜在危险突起 。本要求目的在于减少当儿童跌在刚性突起时可能产生皮肤刺伤的危险,例如未受保护的轴端、操作杆、装饰物。由于眼睛和嘴内部的极端敏感性,本要求没有也不准备对身体的这些部位提供保护。如果突起物显示对皮肤产生刺伤的潜在危险,必须用合适的方式对其加以保护,例如将金属末端弯曲或加上表面光滑的保护帽或盖以有效增加可能与皮肤接触的面积。
1.10 钉和紧固件
钉和紧固件不得产生锐尖、锐边、摄入或突起的危险。钉和紧固件的尖端不得突出以致能触及。用做轴的钉和紧固件的附加要求见1.14。
1.11 金属丝和杆件
用在玩具内部的金属丝和杆件,如果在使用和合理可预见滥用试验后可触及,其末端必须加以处理以避免存在潜在危险的尖端和毛刺,必须折弯或用光滑的保护帽或盖来保护。用在玩具中起啬刚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属丝或其它金属材料,如果可用适用的最大外力弯曲60度角,按5.12 进行试验时不能断裂而产生危险尖端 、边缘或突起危险。在组件(金属丝或杆)主轴距组件(金属丝或杆)与玩个主体交叉点的2±0.05in(50±1.3mm)处,如果组件长度不足2in(50mm) 时则在组件末端处垂直施加作用力,上述最大作用力必须如下[误差±0.51b(±0.02kg)]: 10 1b(45N)18个月或以下儿童的玩具 15 1b(67N)18个月以上至96个月儿童的玩具
1.12.包装薄膜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由于薄的包装薄膜引起的窒息危险。用做玩具包装材料或玩具本身的轻性塑料薄膜袋和软性塑料薄膜的额定厚度必须为0.00150in(0.03810mm)以上,,但实际厚度绝对不能少于0.00125in(0.03175mm)。厚度的测定必须按试验方法D 374 中的方法C进行。本要求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12.1 周边完全拉伸后,袋口周长小于14in(360mm)的袋子。 1.12.2 周边完全拉伸后,袋口周长为14in(360mm)或以上,袋长度和完全拉伸后的袋口周长总和小于23in(584mm)。 1.12.3 额定厚度小于0.00150in (0.0381mm)包裹玩具的收缩薄膜 ,一般当顾客打开包装时薄膜就被破坏。
1.13 绳和橡皮筋
本要求的目的在于减少可能同可触及的绳和橡皮盘引起的缠绕和勒伤危险。 1.13.1 玩具上的绳和橡皮筋 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包括拖拉玩具,其要求见1.13.2) 上含有或系有的绳和橡皮筋,在松弛状态和随便受5 1b(2.25kg)的生荷时测量,其最大长度必须小于12in(305mm)。如果绳/橡皮筋或多段绳/橡皮筋可缠结或/和形成环状而与玩具的任何部位连接,包括在绳/橡皮筋末端的珠子或其它附着件,在 51b(2.25kg)的重力作用下,环的周长必须小于14in(356mm) 1.13.1.1 自缩拖拉绳 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玩具上绳索牵引机构的可触及绳索,除直径为小于1/16in(2mm)的单纤维绳外,在玩具固定于最易回缩的位置而绳索垂直悬挂并完全伸直进,施加21b(0.9kg)的重荷时的回缩距离不得超过1/4IN(6mm)。直径为1/16in(2mm)或以下的单纤维绳在按上述方法测试,在承受11B(0.45kg)的重荷时不应回缩。 1.13.2 拖拉玩具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拖拉玩具上长度超过12in(300mm)的绳和橡皮筋 ,不能有可能使绳子或橡盘缠绕成环状的珠子或其它附件。 1.13.3 飞行装置的绳和线音 系在用来玩耍的飞行装置上超过6ft (1.8m)长的风筝绳和手牵线,在相对湿度不小于45%温度不超过75。F(24℃)的条件下用高压电击穿表测量时 ,电阻值必须超过108Ω.cm。
1.14 轮、轮胎和轮轴
本要求的目的在于消除在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滥用时小轮子或轮胎脱离可能引起的摄入危险(如1.6所述),以 及玩具上在滥用时可能从玩具上脱落的轮子组合部件上的突起轮轴产生的划伤或刺伤危险。本要求必须用于供96个月或以下儿童使用的预先装配好的和拆装的玩具的运输轮,本要求没有考虑小轮子和小轴产生的摄入危险,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预先装配好的和拆装的玩具的运输轮,本要求没有考虑小轮子和小轴产生的摄入危险,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玩具的上述危险见1.6;对于折装玩具,必须在顾客使用简单的家用工具或/和制造商提供的专用工具组组装好的状态下进行测试。
1.15 折叠装置和铰链
本要求的目的在于消除用来随便载儿童体重玩具中使用的折叠装置和铰链可能引起的压伤、划伤和夹伤的危险。如折叠机构或铰链的突然倒塌或意外活动而产生剪轧动作;两个铰链部件在铰链线上的间隙变化,以致在铰链某个而不是所有部位可让手指插入。本要求不涉及不能承载儿童重量的玩具卡车车身、运土机械和类似玩具中门边或转轴或铰链部分间隙变化所产生的、一般人公认和熟悉的危险。玩具箱的要求见1.26。 1.15.1 折叠装置 供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滥用试验的玩具家具和其它玩具,用其折叠装置、支架或撑杆来承载儿童重量或相应重量时,必须有安全制动装轩或锁定装置以防止对象意外或突然的活动或倒塌,或者在对象突然活动或倒塌时必须有足够的间隙以防止手指、手和脚趾被压伤或划伤。 1.15.2 铰链线间隙 玩具上固定部分和重量超过1/2 1b(0.2kg)的活动部分在铰链线上有缝隙或间隙时,如果在铰链线上的可触及间隙可插入直径为3/16in(5Mmm)的圆杆,则在铰链线上的所有部位都必须可插入直径为1/2in(13mm)的圆杆。
1.16 孔、间隙和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
本要求的上的在于消除由于间隙变化可能产生的危险 。玩具在按8.5至8.10进行试验后必须符合本要求。1.16.1到1.16.6列出的各个夹伤间隙的要求反映了可能出现的各种套入或夹伤的类型。 1.16.1 活动部件间的可触及间隙 本要求只涉及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洛动件间的间隙,该间隙存在夹伤或压伤手指或其它人体部位的潜在危险。本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轮妇和刚性轮的凹槽、护板或乘骑玩具轮子和底盘的径向间隙,或电动、发条、惯性驱动的玩具的驱动轮和其它部位。如果上述可触及间隙可插入直径为3/16in(5mm)的圆杆,则必须可插入直径为1/2in(13mm)的贺杆以防止手指夹入。 1.16.2 刚性材料上的圆孔 本要求的目的是防止供60个月或以下儿童使用玩具上金属片和其它刚性材料上可触及孔洞而引起夹住手指的危险(可能切断血液循环)。(一般认为非圆孔不会对夹住 的手指产生切断血液循环的严重危险)。厚度小于0.062in(1.58mm)的任何刚性材 料 上的可触及的圆形孔洞如果可插入直径为1/4in(6mm)的圆杆,插入深度为3/8IN(10mm)或以上,则必须也可插入直径1/2in(13mm)的圆杆。 1.16.3 链和皮带 本要求的上的是防止手指伸入支承链的链节之间或链和链轮之间或滑轮和皮带之间而引起夹伤的危险。 1.16.3.1支承链 供36个月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用来支承儿童重量的链,如悬挂座位或类似的室内装置 ,如果可触及而且在松弛状态时两个链节间可插入直径为0.19IN(5MM)圆杆。 1.16.3.2 乘骑玩具的链或皮带 乘骑玩具上的动力传动链和皮带必须加保护罩。 1.16.4 机械结构的不可触性 供60个月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发条,电池、惯性或其它动力驱动机构不能有可触及的存在夹伤或划伤危险的部件。(对圆洞的要求见1.16.2) 1.16.5 发条钥匙 本要求的目的是防止手指伸入钥匙与玩具主体的间隙而引起夹伤或划伤的危险。本要求适用于使用发条钥匙的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这种发条钥匙在机械装置展开时旋转.本要求适用于其杆上连有平板并从刚性表面突出的钥匙,而不适用于使用扭力的圆形旋钮钥匙。如 果 钥 匙 爪形把手与玩具主体的间隙可插入直径为0.25in(6mm)的圆杆,在钥匙任何位置的间 隙也必须可插入直径0.5in(13mm)的圆杆。对于本务款所涉及的钥匙,其爪形把手上不能有 可插入直径0.19IN(5mm)圆杆的开口。 1.16.6 盘式弹簧 本要求的目的是防止手指或脚指被含弹簧的玩具夹伤或压伤。组成用来支承儿童重量的部件的盘式弹簧(压簧或拉簧),必须加保护罩以防止在使用和合理可预见滥用时可触及,下列情况之一除外: 1.16.6.1 不能自由插入直径为0.12in(3mm)的圆杆 1.16.6.2 在弹簧先承受31b(1.4kg),再承受70 1b(32kg)重物的作用过程中的所有点上相邻两簧间可自由插入直径为0.25in(6mm)的圆杆.
1.17 稳定性和超载要求
1.17.1 乘骑玩具和座位的稳定性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容易倾到的玩具可能引起的意外危险.本要求考虑了儿童用腿起稳定作用并认识到儿童在倾斜状态时进行平衡调节的本能1.17.2和1.17.3列举的要求必须用于以下种类供60个月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带有3个或以上负荷轮子的乘骑玩具,如各种车辆;乘骑活动玩具,如木马;有座位的固定玩具,如玩具家具。一般没稳定基部的球形、筒状以及其它形状的骑乘玩具则不包括在本要求内。 1.17.2 倾侧稳定性 本要求认为有两类可能发生的稳定性危险:一类是在骑乘玩具或座位上可用脚起稳定作用,另一类则是脚受封闭结构限制而不能起稳定作用。 1.17.2.1 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倾侧稳定性 对于其座位离地面的高度等于或小于表2所未使用年龄组中最小年龄对应高度的1/3以及儿童的脚在侧面的活动不受限制因而可起稳定作用的乘骑玩具中座位,不需要进行侧倾稳定性试验。 1.17.2.2 不能用脚起稳定作遥侧倾稳定性 1.17.3 前后稳定性 本要求涉及乘骑者在乘骑玩具上不能轻易用腿起稳定作用时前后方向的稳定性。骑乘玩具的稳定性试验不驻要在驾驶轮位于前方位置时,而且还要位于前偏右和偏左45。角进行。 1.17.4 固定落地式玩具的稳定性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由于门、抽屉或其它可移动部分被拉伸到最大位置时玩具倾倒可能引起的危险。高度超过30IN(760mm)。重量大于10 1b(4.5kg)的固定落地式玩具,当其所有可移动部分被拉伸到最大位置并面向下放置在倾斜10。的斜面上时不能翻倒。 1.17.5 乘骑玩具和座位的要求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玩具由于不能承受超载负重而可能引起的意外危险。所有的乘骑玩具,用作座位的玩具,或设计用来支承儿童全部或部分体重的玩具,必须能承受加在座位上的或加在其它用来承受重荷的部件上的重荷而不倒塌以致造成危险,动力驱动装置暴露)。
1.18 封闭的空间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儿童可能被困在如玩具冰箱类封闭式玩具的危险,以及防止如太空头盔类头部封闭式玩具,可能产生的窒息的危险。
1.19 仿制保护装置(如头盔、帽子和护目镜)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以下情况可能产生的危险,如护目镜或太空头盔由于制造材料损坏,或仿制保护装置类玩具如足球头盔和护垫的穿戴者将其作为真正的保护装置而不是玩具使用等。 1.19.1眼睛的保护 所有覆盖面部的刚性玩具,如护目镜,太空盔或面罩,必须用耐冲击的材料制造。 1.19.2 仿制安全检查保护装置的玩具要加上清楚的标识。
⑹ 活螃蟹发快递如何打包
一般包装内容涵盖包裹测量及计重,包装、封件及贴标签方法指引,以及有关限制货物的指引。
货物尺寸及重量限制(不同快递公司对货物尺寸有不同的要求)
例如:运送包裹重量不能超过68公斤(150磅)、长度不能超出274厘米(108英寸),而长度及周长不能超出330厘米(130英寸)。
计算货物长度及周长
长度及周长总和的计算公式简单,计算方法如下:先测量包裹的长度、高度、宽度;长度及周长的总和相等于包裹长度加上两倍宽度和两倍高度的总和。
计算体积重量
如包裹重量较其体积重量轻,则使用体积重量。如体积重量超过实际重量,则会按体积重量收费。计算体积重量的方法:长度乘宽度再乘高度,以厘米或英寸计算;以厘米计,除以5,000;以英寸计,除以305。比较体积重量与实际重量。
封箱守则(不同公司有不同的规定)大致如下:
您可自行选用盒盖完好无损的硬包装箱包装货物;礼品盒或鞋盒等硬纸盒须装进瓦楞外包装箱内;使用双层纸箱装载较重货件;将小包裹放进较大的外包装箱内。对于小于18厘米x 10厘米 x 5厘米(7英寸x 4英寸 x 2英寸)的快递货件,使用两个纸箱装载易碎物品,在较小的纸箱内四侧放进厚8厘米(3英寸)的填充物;以填充物包好各项物品,放于硬纸箱中央,与其它物品分隔,不要贴近箱边、边角、 箱面及箱底;垂直放置装有液体的樽瓶,使用封孔盖。内里包装必需可盛载泄漏液体;若物品依正常处理方法包装可能会有损坏,如弄脏,则应在外包装箱上粘贴标签或标明;包装形状奇特或不规则物品时,应使用胶纸包好所有尖角或突出物;在封件前在包裹内附上另一标签、名片或印有寄件人和收件人地址及电话号码的信头;在运送货物前,应将用过的纸箱上的所有旧地址标签撕下,并确保外包装箱并无穿孔、破裂或凹陷。
一般包装方法
依照两款常用包装方法,以及包装形状奇特或不规则物品的建议方法。
不规则物品建议单盒包装法
使用坚固的外包装箱运送软性物品等非易碎物品;使用填充物如弄皱的报纸、松散填充颗粒或多气孔填充物来填充箱内的剩余空间,避免货物在运送途中在箱内移动;容易受灰尘、水浸或潮湿环境影响而变质的物品要放进塑料袋。颗粒状易散的小件物品必须整理并放在粗麻或塑料袋等完好封闭的容器中,再放进坚固的外包装箱。
使用松散填充颗粒进行箱套箱包装
箱套箱包装方法
在瓦楞包装箱内填进最少5厘米(2英寸) 厚的多气孔填充物或泡沫塑料包好每件物品;在箱内放置弄皱的报纸、松散填充颗粒或其它填充物,以限制物品移动;使用H型封箱法用胶纸密封内箱,以防箱子意外打开;使用较内盒长、宽及深最少15厘米(6英寸)的盒子为第二层包装箱;选用包装或填充法填充较大的硬外包装箱与内盒;独立运送易碎物品,使用最少8厘米(3英) 厚的Bubble Wrap?泡状材料等多气孔填充物包好物;使用有8厘米(3英寸) 厚的多气孔填充物包好内盒,或使用最少有8厘米(3英寸) 厚的松散填充颗粒或其它填充物填满内盒与外盒间的 顶层、底层及四周空间;使用填充物来填充箱内的剩余空间。
使用H型封箱法密封包裹
特别货物包装规定
特别物品的包装指南包括特别包装、封件、标签及测试指南。您可以在阅读有关对象的特别包装指南。另有毋需依照特别包装指南处理的物品的建议包装方法。
独特物品的一般包装指南
·艺术品。在玻璃表面用绉纹胶纸作十字形固定,以避免玻璃破碎。
· 相片及海报板。将扁平物品用胶纸贴在坚固的材料上,如夹板、塑料或多层纤维板中间;另一种方法是将印刷品放置于瓦楞板中间, 用胶纸在层板的接缝处封装。
· 未冲印胶卷。清楚标明包裹装有未冲印胶卷。
· 有弦乐器。放松琴弦以释放乐器颈部的压力。
· 印刷品。包扎好印刷品以防移位。在放进双层瓦楞外包装箱前放置足够填充物。
· 卷迭物品。使用多层胶卷或牛皮纸紧包卷迭物品,并贴上塑料包装胶纸。在物品外围包上地址卷标或使用透明袋面。
易腐烂的货物包装
预备投寄易腐烂货物
易腐烂产品可能在运送至目的地的过程中, 需储藏在极端的环境下,如极端的气温或湿度。我们对快递的货物并不会提供温度调控的服务。 不过,如果小心包装,您仍然可以为货物提供 适当的温度和稳妥的保障。 在货运过程中,保温及冷冻产品对如海鲜、 植物、肉类、水果、奶类产品及医药化学等产 品保鲜至关重要。只要能适当运用保温和冷冻材料,您仍可把产品保存在指定的温度内,并维持产品冷冻或避免出现结冰情况。您亦可避免产品在炎热天气下融解或融化,并减低短暂气温变化对产品带来的不良影响。
保温
我们建议您使用保温材料,以减低热力经包 装箱传导。最常见的保温材料为聚苯乙烯 泡沫(EPS)、硬质聚氨脂泡沫塑料、反光薄膜。
冷冻材料
我们建议您使用如啫喱状冷冻剂 或干冰等的冷冻材料去保持易腐烂产品冷冻及冷藏。不过,切勿使用干冰来储存生猛海鲜,如龙虾,应使用啫喱状冷冻剂。使用冰块有许多缺点,包括其重量和需要符合特别的防水包装要求。
包装易腐烂产品的一般指南
包装货件,以确保货物能承受处理时可能摆放于不同方向;采用可保持产品于指定温度范围内的冷冻材料。如需冷藏货品于0度(32 F)至16度(60 F)之间,请使用啫喱状冷冻剂 。如冷冻产品,请使用干冰;应使用内层最少有1-1/2英寸厚的保温泡沫塑料包装箱;将会融化、融解的易腐烂产品、或包含液体的货件,装入最少2-mil厚的防漏塑料袋内;再将泡沫塑料包装箱装入坚固的外包装箱内;建议您包装易腐烂产品时预算运送需时最少30小时。 避免于周末或假期期间投寄易腐烂产品。
如何让产品在运送过程中保持冷藏
采用啫喱状冷冻剂较冰块为佳
按制造商指引把啫喱状冷冻剂冷冻至结冰;如情况许可,预先冷冻保温容器;如您的货件包含液体或易腐烂产品包含液体,请装入两层最少2-mil厚的防漏塑料袋内,并以2-mil厚的胶膜及吸水材料包裹好泡沫塑料容器的内层;将产品置放于保温容器内,并预留空间摆放冷冻剂; 放入足够数量的冷冻剂于产品的上面和周围;以泡沫塑料、松散填充颗粒或多气孔衬垫物如Bubble Wrap?泡状材料填满容器剩余空间,以防产品摇晃;将内层塑料袋密封;将保温容器放置在一个瓦楞包装箱内;把瓦楞包装箱子盖好,并以强力塑料胶纸密封。在箱子的所有接鏠及盒盖边缘贴上胶纸。
如何让产品在运送过程中保持冷冻
包装前,将产品冷冻至结冰;如情况许可,预先冷冻保温容器;如您的货件包含液体或易腐烂产品包含液体,请将产品装进袋子或把保温容器装入最少 2-mil厚的防漏塑料袋内;将产品置放于保温容器内,并预留空间摆放干冰;放入足够数量的干冰于产品的上面和周围;以泡沫塑料、松散填充颗粒或多气孔衬垫物如Bubble Wrap?泡状材料填满容器剩余空间,以防产品摇晃;将内层塑料袋封好(如有使用),由于必须让干冰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排放,请不要完全密封袋口;把保温容器盖好;将保温容器放置在一个瓦楞外包装箱内; 把瓦楞包装箱子盖好,并以强力塑料胶纸密封。在箱子的所有接鏠及盒盖边缘贴上 胶纸; 填妥所需的文件、危险品标签及识别标示。干冰货物运送规定 干冰(固体二氧化碳, UN1845)被视为空运的危险/有害物品,因此需要特别处理。根据国际航空协会(IATA)/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寄件人需事先经过危险品处理的相关职业训练,方可向快递或其空运公司投寄危险品。 当干冰在密闭的空间如货运飞机内转变为二氧 化碳,它便会消耗氧气。因此,干冰货件的包装结构必须避免压力形成,以防爆炸。干冰绝不可放于密封容器内。
如何避免产品在运送过程中结冰
您可以利用吸热器避免产品低于某一温度或 结冰,它有助维持货物于指定温度。啫喱状凝胶剂是可有效做到良好吸热器效果。 将产品放入保温容器,并置放于室温(大约摄氏22度或华氏72度)的啫喱状凝胶剂中,以防止产品结冰。以泡沫塑料或松散填充颗粒,填满容器剩余空间,以避免产品移动。将保温容器放入瓦楞外包装箱。
鲜花及植物包装
包装要求:确保货物装入包装箱内,因为货运过程中未必可以顾及方向性箭头指示,而鲜花及植物可能会放置于其它方向。保护投寄的鲜花及植物,以免运送过程中或送递至收件人地址途中的因极端温差而损坏;对植物的气温保护。为防止渗漏,切勿装水在花瓶或容器内,并盖好盆栽内的泥土。在包装箱表面贴上货物标签,以增加放置在正确方向的机会。 确保您的货物符合任何适用于当地、州及有关运送鲜花及植物的法律。
预备寄送鲜花及植物
从花束的安排到运送大量鲜花,从运送幼苗到运送成熟植物,包装要求均有分别,且取决于您的货物内容。在此,我们为您提供了有效包装的指南和图样示范。花束安排 确保鲜花在包装箱内排放整齐,并用绑带或束 绳系在箱内或插入箱内,以免运送时货物移动。如您的货物包括花瓶,请同时在箱内固定好 花瓶。我们建议您使用瓦楞纸间隔。 将花瓶与鲜花分开。如花瓶的材料易碎,请使用额外的包装材料加垫包裹花瓶,避免运送时损毁。切勿在寄送的花瓶或容器内装水,因为这会漏水、引起损坏及危害货物安全。
花束安排
植物幼苗:植物幼苗非常脆弱,因此很难固定在货物包装 箱内,需要使用特别的包装方法。我们建议您 利用一个瓦楞纸盆,盖上特别设计的顶部衬垫,轻轻在幼苗顶上盖上,使幼苗在运送期间在胶 盆中能固定位置。此包装方法对于长叶的幼苗 最佳,而不适合较高及细长的植物。您亦可使用胶膜包裹着幼苗,加强保护。泥土中的水份亦是在运送中需注意的。如泥土太干,幼苗很 容易会移离瓦楞纸盆。如果泥土太湿,瓦楞纸盆又会变形损毁。由于您不能保证瓦楞纸盆内每一幼苗的情况,您可预计部份幼苗会在运送途中移位、部份泥土松脱,因此请按您的货物情况作出妥善安排。
植物幼苗包装指南
大量鲜花运送
把大量鲜花放入可以容纳您的植物体积的伸缩包装盒内。包装盒最好小于97厘米(38英寸)长、61厘米(24英寸)高、66厘米(26英寸)宽。使用横向索带或绑带防止鲜花在盒内移位。选用设有防 潮内层的瓦楞纸箱。因为当包装箱预先冷藏后,温度及湿度可能会令纸箱变形损坏。我们建议 您使用胶纸固定包装箱,也可以使用绑带,但是它在运送时很容易松脱,也可能令纸盒打开。切勿用细绳或麻线缠绑盒子作固定。 议您包装时,预计鲜花及植物运送需时最少30小时。避免于周末或假期期间投寄易腐烂类产品。
植物
植物包装指南
当运送植物,请将它们固定于包装箱内。如植 物在箱内移位,可能导致植物茎部和叶子折损,因此我们建议您使用瓦楞间隔锁定盆栽位置。 盆内的泥土亦需要妥善装好。将盆栽装入塑料 袋内,然后固定好植物的茎部。如植物并无单一主干,您可用纸张隔开叶子和泥土,并固定花盆。
兰花
兰花包装指南
由于兰花天生质地脆弱,所以必须使用特别的装箱方法。如运送多盆兰花,应于运送箱内固定花盆,并于盆与盆之间预留足够空间作分隔。花朵与叶之间的触碰,可能会造成损毁。因此,您可以用纸张包住花朵及叶子,加强保护。低温对于热带植物如兰花会有影响。如要运送至低温地区,请确保您的包装能保护兰花免受温差影响。
计算机及计算机零件包装
为保障您的计算机及接口设备避免运送时被撞 击或震动,请依照以下指南包装寄出的货件。
建议包装方法
使用原厂包装运送货物
使用专用盒运送货物。包装空运货物。 使用原厂包装运送货物 原厂包装的设计通常只供一次性运送产品, 而非作多次运输之用。循环使用会令包装箱 损坏,而使装载的物品蒙受风险。多次使用原厂包装箱装卸产品亦会破坏装箱的完整。 使用原厂包装加上一个外包装箱检查原厂包装,以确保衬垫材料及包装箱为坚固及没有损毁。使用最少5 厘米 (2英寸)宽强力塑料胶纸修补所有残缺位置。使用所有原厂包装材料包装产品。 找一个最少较原厂包装箱长、宽、高均超出 15厘米(6英寸)的纸箱。将包装箱的底部填入8厘米(3英寸)厚的包装材料(如多气孔衬垫物包括Bubble Wrap?泡状材料、松散填充颗粒等)。切勿使用弄皱的纸张。然后把原厂包装箱放置 于正中,再以包装材料填满四边及箱顶的空间。包装箱内周围的6处空间需要以最少8厘米 (3英寸)厚的包装材料包围。 在箱顶及箱底使用最少3条5厘米(2英寸)宽的强力塑料胶纸。封住所有的接鏠及盒盖边缘。
不使用原厂包装运送货物
如您没有或不想使用原厂包装,我们以下建议3种方法包装您的计算机及接口设备。采用多气孔衬垫物 使用最少8厘米 (3英寸)至10厘米 (4英寸)厚的Bubble Wrap?泡状材料包裹计算机及接口设备所有范围。将包裹好的产品装入坚固的外包 装箱内。利用适当数量的衬垫材料包裹配件, 然后放进箱内的空间。再以额外的衬垫材料 填满整个包装箱,使计算机产品被紧密围。 如没有剩余空间,可将配件分开装箱。使用最少3条5厘米(2英寸)宽的强力塑料胶纸密封箱顶及箱底。封住所有的接鏠及盒盖边缘。
采用松散填充颗粒
由于这种包装材料让货件聚在包装箱底部, 因此使用层迭的包装方法非常重要。内包装 箱最少需要比货件长度、宽度和高度超出 10 厘米(4英寸),即是货件四边、顶部及底部各需有5 厘米 (2英寸)厚的空间。外包装箱最少需要较内包装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多出 15 厘米(6英寸),即表示内包装箱和外包装箱之间有8厘米(3英寸)的空间。 将计算机及接口设备装入塑料袋内,以防止 松散填充颗粒跌进入计算机。将内包装箱的 底部填入 5厘米 (2英寸)厚的松散填充颗粒,并把包装好的货物放置于正中,再以松散填 充颗粒填满四边、箱顶和箱底的空间,确保 箱内的6边空间填满最少5厘米 (2英寸)厚的包装材料。把配件如电线、键盘及外置硬盘, 与计算机及接口设备分开包装。 使用最少3条5厘米(2英寸)宽的强力塑料胶纸密封箱顶及箱底。使用最少8厘米 (3英寸)的松散填充颗粒填满外包装箱的底部,然后把内包装箱放置于正中。 利用松散填充颗粒填满内包装箱四周及顶部 空间,确保箱内的6面空间填满最少8厘米 (3英寸)厚的松散填充颗粒。 使用最少3条5厘米(2英寸)宽的强力塑料胶纸密封箱顶及箱底。封住所有的接鏠及盒盖边缘。
使用泡沫塑料的衬垫材料
您可自行选择能保护货物在运送期间免受碰撞 的特设泡沫塑料衬垫物。此包装方法让您只需 使用同一大小的内包装箱、外包装箱和同一种 的泡沫塑料衬垫物,就可以运送不同尺寸和重 量的货物。将计算机及接口设备装入包装箱内,并最少使 用4厘米 (1-1/2英寸)厚的包装材料(如松散填充颗粒、Bubble Wrap?泡状材料及泡沫材料等)填满四边及箱顶的空间,避免货物移位。使用最少3条5厘米(2英寸)宽的强力塑料胶纸密封箱顶及箱底。 将载有货物的内包装箱放入一个更大的(外) 包装箱,并在里面加入包住尖角的衬垫材料。 外包装箱必须紧贴衬垫材料。 使用最少3条5厘米(2英寸)宽的强力塑料胶纸密封箱顶及箱底。封住所有的接鏠及盒盖边缘。
使用专用盒运送货物
专用盒虽可有效保护计算机及接口设备作多次的运送,但必须注意外包装盒及内部衬垫物的设计。 选用计算机专用盒时,确保内层的泡沫塑料衬 垫物有效保护计算机及接口设备,避免运送时 造成损毁。同时,请留意外包装盒必须符合航 空公司联盟(ATA)的标准规定。此种专用盒不会提供手柄、闩、轮子及锁。定期更换盒内的衬 垫材料,原因是衬垫物使用一次之后,可能有所损耗而未能再对产品起保护作用。
包装空运货物
符合空运条件的货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包装。以判断您的货物是否符合空运标准。 您必须包好空运货件,保证包装足以承受运 送期间被其它货件堆栈其上。请确保空运货 物全部绑好及包好在卡板上,绑带必须系于 两面。(卡板上货物如只以伸缩胶膜包裹不会获批准。) 避免使用瓦楞或纤维卡板。您必须把68 公斤 (151 磅)或以上的所有空运货物固定在一块可升起、并适合货物起重机使用的底板上。 典型起重底板的基本要求规格如上图展示。
运送计算机零件及接口设备的一般指南 无论您使用什么包装方法,都会发现以下提示对包装特定货物非常有用。显示器 如可行,请将显示器卸下底座和其它配件。在运送途中显示器面朝下方位置。
打印机
在运送前一定要卸下打印墨盒,为防止墨水或 者墨粉泄漏至包装箱中,请将墨盒放入密封塑 料袋。请把所有会移动的部份用胶纸固定(如盖子、印表头),并卸下装进纸匣, 以作独立包装。
扫瞄仪
大部份厂商建议客户固定扫瞄镜头,以防运送时移动。请参考用户说明书,以了解更多详情。计算机机壳(包含或不包含内部组件) 计算机机壳的包装材料通常只为净机壳的重量而设计。如您组装及装嵌了内部组件(如电路板、硬盘驱动器),请注意您的包装是否能负荷增加了的重量。就保证安全角度而言,在投寄货物 之前,先把任何机密资料加密或清除。如使用原厂包装,请在组装包含内部组件的计算机后加上额外的包装箱。
数据储存装置
在运送光盘、记忆卡、磁带或其它数据储存媒 介前,请先为装置内储存的数据备份。就保证 安全角度而言,您亦应该清除或加密任何个人 敏感、机密的数据或财务数据。如遇任何电子 数据损失,快递公司只会就储存数据的工具承担责任。服务器、路由器、大型激光打印机,由于这些产品价值高、重量及尺寸多变, 建议客户致电快递公司包装服务组要求有关 包装的建议。
电池包装
请依照以下指引包装运送的电池货件及产品包含电池的货物,以确保运送的安全。
预备充电电池货件
充电电池货件或产品包含充电电池的货物在某些环境下可能会过热而着火。 一旦起火,将难以扑救,或释出腐蚀性物质。 依照下列指南及遵守当地、州和联邦法例监管对有关货件的包装、标示及标签,您也可以为货件安全及准时抵达目的地出一分力。
运送湿电池
湿电池或湿电池组为典型内含腐蚀性酸性或碱性物质的充电电池,属于第 8类 — 腐蚀性密闭式电池货件。 湿电池常用于汽车、多用途系统、不受干扰能源系统及工业机器。此类产品必须正确识别、分类、包装、标示及标签。此外,包上必须附有由合资格的寄件人填妥并签署的寄件人声明书。
湿电池的UN编号及正确货运名称: UN 2794: 湿电池, 内含酸性物质(电力储存)UN 2800: 湿电池(电力储存)UN 2795: 湿电池,内含碱性物质(电力储存) UN 2800: 湿电池, 防渗漏 一般湿电池包装指南。包装湿电池于容器内,包括设有抗酸性/碱性防漏内层的金属容器,密封以防止泄漏。 紧紧固定电池于容器内,并确保内含物质开口的位置正确,以免短路或电池过热。 把多个电池逐一排列,并使用非导电材料隔开。将产品装入坚固的外包装盒内。
运送防渗漏的湿电池
防渗漏的湿电池包装指南
根据49CFR§173.159 及USG-11, 如电池及其外部包装简单地标识为“防渗漏” 或 “防渗漏电池”,将会被IATA (USG-11)界定为毋须遵循规定的一种防渗漏湿电储电电池。而此电池 亦必须符合特别条文 A67的规定,才毋须遵循规定,即不需要附上寄件人的声明书。
运送干电池
干电池为密封、无气孔电池,用于电筒或小型 电器。它们通常内含锌盐及其它固体或内含多 种混合金属。部份干电电池属第4类— 浸湿时为危险品或第 8类 — 腐蚀性的密闭式电池货件,并必须正确识别、分类、包装、标示及标签。干电池的UN编号及正确货运名称:UN 3028: 干电池,内含固体氢氧化钾; UN 3292: 电池,内含钠
一般干电池的包装指南
一般干电池的包装指南
把多个电池或包裹好的多个电池逐一排列,并使用材料隔开。确保电器内置的电池在运送过程中仍在原位。紧密包装产品,并填满所有空间,以防货物在运送时移位。 将产品装入坚固的外包装盒内。 运送锂电池 锂电池常用于如手提电话、计算机、电子手帐、手表、照相机、甚至儿童玩具等用品。锂电池货件或产品包含锂电池的货物在某些环境下可能会过热而起火。 一旦起火,将会难以扑救。 锂电池主要分为两种:锂金属电池 (基本上不可充电) 及锂离子电池 (可充电)。
锂电池的UN编号及正确货运名称
UN 3480: 锂离子电池; UN 3481: 连同在器材包装的锂离子电池; UN 3481: 内置于器材内的锂离子电池;UN 3090: 锂金属电池;
UN 3091: 连同在器材包装的锂金属电池;UN 3091: 内置于器材内的锂金属电池。
⑺ DQ和URS是一回事吗
DQ和URS不是一回事。
1、DQ:
DQ是Dairy Queen的首字母缩写,意为冰雪皇后。它的鼻祖是美国人McCullough。1938年,美国人麦卡洛尝试制作冰淇淋新产品。由于创始人麦卡洛先生喜欢把母牛称作“乳品行业的皇后”,冰淇淋店因此而得名。
2、URS:
URS是指使用方对设RS即用户需求说明,是指使用方对设备备、厂房、硬件设施系统等提出的自己的期望使用需求说明,设计方依据这个需求等提出自己具体的方案,设备供应商依据客户提供的URS方案设计施工。
(7)cfr电路扩展阅读:
自从1940年夏天开第一家冰淇淋店开始,迄今为止,已在25个国家,开了近8000家连锁店。它提供Dairy Queen冰淇淋、Orange Julius鲜果露、Karmelkom爆米花等休闲食品,是世界销量第一的软冰淇淋专家和全球连锁快餐业巨头之一。
DQ的冰淇淋都是软体冰淇淋,经过均匀搅拌后,有倒杯不洒的美誉。明星产品“暴风雪”还能做到倒杯不洒,这是其它冰淇淋所不具备的。
美国权威期刊Restaurants and Institutions每年对全球400个连锁餐饮品牌进行排名,DQ在冰淇淋产品市场连续数年全球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