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车修理费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可以,办公小轿车的维修费和汽油费进项税额既不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版,也不属于不动权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更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因此,办公小轿车维修费和燃油费的进项税额,既然不在税法明确列举不能抵扣范围之列,也就意味着应该可以进行抵扣。
Ⅱ 车辆维修费能够抵扣进项税吗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等后续支出,应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等后续支出,应该在销售费用中支出,即对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的维修支出均应列入企业的期间费用
。因此,许多人按照计入当期损益即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规则认为,企业发生的维修费用中所购进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进项税额均可以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这种观点存在误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时规定上述非应税项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发生的修缮建筑物的行为应归属于非应税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维修费用中购进的进项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尽管维修费用中所购进的扣除项目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也就是说,凡为修缮建筑物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其所含的进项税额均不得在销项税中抵扣。
在日常增值税纳税处理中,对于维修费用,还要防止人为缩小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范围,即对所有固定资产维修费中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均不予以抵扣。除此以外,对企业为维修其他机器、设备而发生的维修费用中,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也不予以抵扣。这就扩大了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往往需要对正常使用或使用了一段时间以后的固定资产发生一些后续支出,如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修缮或装饰等,对于这些支出,如果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的条件,则应该计入相应的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就要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后,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修缮或装饰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进项税。计入当期损益后,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情形,不得抵扣相关进项税额外,其余的均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发生维修费用而购进的进项税额。
Ⅲ 小轿车的维修保养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
可以抵扣。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小轿车的维修保养费属于第一种的情形,因此,对于小轿车的维修保养费,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抵扣计算: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3)私家车辆维修费进项票抵扣扩展阅读:
抵扣的要求:
1、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2、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Ⅳ 接受汽车维修的进项税可不可以抵扣
根据我国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及提供应税劳务,产生的销内项税额减去购容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之差,为应纳税额。税法对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采取的是列举法。即税法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而没有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则允许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小轿车维修费和汽油费的进项税额,如果没列在规定不能抵扣范围之列的,则可以进行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对照上述规定,办公小轿车的维修费和汽油费进项税额既不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办公小轿车维修费和燃油费的进
Ⅳ 请问:小轿车的维修保养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
不能。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由于小轿车属于缴纳消费税的汽车,因此,其维修保养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扩抵政策以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汽车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上述新政出台后,经常有纳税人对购入的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金提出疑问。能否抵扣进项税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方便纳税人对照自身的情况进行处理。
一、是否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
企业在购入汽车时无论用途是哪个方面,都应该取得相应的发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在购入新汽车时要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属于扣税凭证。但如果企业购入的是旧汽车,无论是从一般的单位处购买还是从旧机动车经销单位购买,也不管这些单位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的规定,只能取得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二、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和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而2010年1月1日以前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的时间为90天。因此,取得发票扣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通过,并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不能提前或滞后,否则将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三、是否属于可以抵扣的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强调,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购入的汽车是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而且这里也强调“自用”,如果购入汽车不是自用,而是为了销售,则可以抵扣进项税。《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范围,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种,不包括其他类型机动车。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对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以上规定强调企业购入的汽车不能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而且如果该汽车是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用于可以抵扣项目还是不可以抵扣项目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购入汽车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购入的汽车能够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购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并申报。
3、购入的汽车不是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4、购入的汽车可以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比如购入货车即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运输又用于在建工程运送物资,再比如购入的货车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但对仅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的班车就属于用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
Ⅵ 汽车维修发票可以抵扣吗
新增值税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国税局对汽车修理费、加油费是否允许进项抵扣,都作出规定。其中的解释颇引人关注。为了更好地服务本网会员,现将各地税务机关的解释作了一个总结,请各位仔细阅读。
一、修理费可否抵扣进项税
问:单位轿车修理费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单位修理房屋(例如玻璃、房瓦)修理费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答:应征收消费税的轿车发生的修理费不能抵扣。单位发生的房屋修理费也不能抵扣。大连国税
二、修理费的进项能抵扣吗?
答:凡是修理支出达不到固定资产改良标准的,则为经营性支出,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凡是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改良标准的,作为资本性支出,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不予抵扣。
三、小轿车发生的修理费的进项税能抵扣吗?
问:公司办公用的小轿车日常修理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虽然购进应征消费税的汽车,购进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该汽车仍然是用于应税项目,其发生的修理费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这一点类似于汽油费。
四、问:办公用小车用汽油、及修理费的增值税进项能抵扣吗?
答:当然能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办公用小车用汽油、及修理费的增值税”不在此列。
Ⅶ 私车公用的车辆维修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吗
1、私车公用的车辆维修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用来抵扣,但必版须是真实的且发权 票的台头是单位的。
2、根据我国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及提供应税劳务,产生的销项税额减去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之差,为应纳税额。税法对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采取的是列举法。即税法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而没有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则允许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小轿车维修费和汽油费的进项税额,如果没列在规定不能抵扣范围之列的,则可以进行抵扣。
Ⅷ 车辆维修的增值税进项税可否抵扣
一、车辆维修的增值税进项税是否能抵扣,有2种情况:
1、如果是办公车辆发生的维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2、如果是以下情况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用于集体福利、增值税非应税项目或个人消费等非生产经营用途的汽车发生的维修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