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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机关单位维修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13 05:40:25

❶ 事业单位维修维护费的范围

1:事业单位考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不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2: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如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
3: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和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2项、第3项规定外,税率为17%。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从2017年7月1日起简并为11%):维修费用就是不动产维修,工程上面的,房屋,建筑物维修,都属于交税范围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16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❷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一,遵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执行。在支出管理中,行政事业单位要以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为行为准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办理各项支出,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要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以及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防止和纠正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
第二,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有章可依、照章办事,是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的重要环节。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一是综合性管理制度,如各项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二是单项的管理制度,加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招待费、车辆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的管理制度。三是相关的管理制度,如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
第三,各项支出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将来自不同资金来源渠道形成的支出,全部反映在单位预算中,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做到用之合理,减少支出的盲目性和损失、浪费、提高单位各项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第四,厉行节约,加强经费开支的计划性,优化支出结构。行政事业单位在支出管理中,一方面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花钱的现象,以较少的资金消耗,办理更多的事情;另一方面要从优化支出结构入手,加强经费开支的计划性。随着公共事业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任务越加繁重,开支项目也H益增多,因此,要特别强调开支的计划性,以便使用较少的资金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五,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强化经费开支的日常管理。第一,按照有关财务规定,严格审批制度。每一次开支,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才准予实施。第二,完备财务报销手续。每一笔开支必须具有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并附有关批件,经办人签字,否则不予报销。第三,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主要是加强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细化管理,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第六,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考核与检查,强化财务管理监督控制职能。由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不同,不能单凭预算金额超支或节约的绝对额来衡量评价其业绩,而应该结合业务工作量指标和岗位责任制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衡量,以防止片面性。要从实际出发,从社会效益出发,选择一些比较恰当的并能综合反映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指标,客观公正地评价资金使用效果。

❸ 办公用房维修应当执行有关标准符合哪些要求

近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试行)》,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维修,是指使用中央预算内维修资金、行政事业费对归口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管理的办公用房(含房屋本身及其设施设备)进行的维修。
房屋本身和设施设备定义及分类参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试行)》(国管房地〔2004〕85号)(以下简称《标准》)有关规定。
第三条 国管局根据房屋建筑年代、使用年限、危旧老化损坏程度、使用功能调整等因素,结合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负责项目审批、计划编制安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使用单位”),根据办公用房的完好情况和实际需求,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参与或受国管局委托组织项目设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
第四条 办公用房的维修,应在保证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前提下,科学组织,严格控制标准,注重维护和完善使用功能,做到经济、简朴、适用。
第五条 根据损坏程度和修缮工作量的大小,办公用房维修分为大修、中修和日常维修。
大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全面修复,以及建筑面积调整不超过原建筑总面积15%
的小型扩建等;
中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局部修复;
日常维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及时修复和日常维护、保养。
第六条 办公用房维修的程序主要包括检查鉴定、项目确立、计划安排、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必须严格执行,并按顺序逐步实施。第二章 检查鉴定
第七条 已投入使用的办公用房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的时限和内容进行日常检查、详细检查和专门检查。必要时应进行不定期检查。

❹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维修计入固定资产吗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维修费用支出,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规定如下:版

1.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权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工程”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❺ 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文博单位预算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预算资金的来源由国家预算拨款和文博单位自身组织的各项收入两部分组成。国家预算拨款包括正常经费拨款和专项经费拨款两部分。
第八条 文博单位的预算管理形式,一般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的管理办法。
一、 没有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和文物保护管理所、考古所(队)等文博单位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全额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二、 有一定数量的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但还不足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需要财政补助的博物馆、文物保护机构等单位为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减收超支不补,增收节支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三、 自收自支预算管理的文博单位,是指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解决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文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自求平衡,减收超支不补,增收节支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九条 文博单位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任务,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文博单位预算。
二、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根据本单位的需要,又要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三、 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挖掘内部潜力,增收节支,精打细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四、 坚持分清经费渠道的原则,划清事业经费同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经费之间的界限。根据不同渠道经费管理的要求,分别编制预算。
第十条 文博单位预算编制
一、 预算编制程序。文博单位应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由财会部门、业务部门共同研究,报单位领导审核后,编制单位预算指标建议数,报经上级审核下达经费指标后再高速编制正式预算,报经上级批准后,由财会部门掌握执行。
二、 要认真核实各项基本数字,确定各项收支指标,凡有定员定额的项目,应按定员定额计算;凡有规定标准的项目,应按规定标准计算;没有定员定额和规定标准的项目,可根据上年执行情况,并考虑预算年度可能出现的增减变化因素,进行测算编制。
三、 正常经费预算的编制
(一) 收入预算的编制
文博单位的收入预算,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陈列展览等业务计划,参照近几年收入情况,测算出各项计划的基础数字(包括展览次数、开放天数、观众人次、平均票价、分成比例等)进行计算编列。一般包括业务收入、补文收入、附设经营部门上交收入、联营项目分成收入和其它收入。
1. 业务收入:包括门票收入、流动展览收入、出租场地及设备收入等项目。
(1)门票收入:根据预算年度开放展出计划和有关基本数字,参照上年度收入情况,进行计算编列。
(2)流动展览收入包括本单位承办的流动展览和到外地举办巡回展览的分成收入。按展览计划和分成比例测算编列。
(3)出租场地、设备等项收入可按预测的情况编列。
2. 补文收入(含有偿服务收入),包括:专业辅导、文物复制、书画展销、书画装裱、装潢设计、复印影印、编印资料(含简介资料)、影像、咨询、导游纪念品等项目的收入。应按预算年度开展的补文项目计划,参照上年收入情况测算编列。
3. 附设经营部门上交收入:指文博单位附设的独立经营部门,按规定比例应上交的净收入。根据各经营部门编报的财务收支计划,经审核后计算编列。
4. 联营项目分成收入:指文博单位与外单位联合经营项目的分成收入。根据联营协议的分成比例和联营项目的财务收支计划计算编列。
5. 其它收入:指上述项目以外的收入。可根据情况估列。
(二) 支出预算的编制
文博单位的支出预算包括:
1.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和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等五个“目”级科目的内容。要根据单位编制人数或实有人数和规定的标准、定额及有关要求,按“目”分“节”进行计算编列。
2. 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其它费用等。
(1)公务费:按照人员编制,规定的定额或近年来支出的情况,进行测算编列。
(2)设备购置费:按计划购置的项目估算编列。
(3)修缮费:包括单位使用并负责维修的永恒及建筑物和文物建筑的维护费,按维修定额或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编列;用公房的租金,按房租数计列;不够基建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按施工预算编列。
(4)业务费:包括文物普查费、考古发掘费、文物修复费、复制费、陈列展览费、文物征集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宣传费、印刷费、出国费、外宾接待费和其它业务费等“节”级科目内容。有定额的,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法确定定额,按近年开支情况测算。支出较大的项目,在“编制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3. 其它费用:职工教育经费按规定的标准计列,其它支出可估算编列。
(三) 上述编制方法,适用于全额预算、差额预算、自收自支三种管理形式的文博单位。根据不同形式的管理特点,还应做到:
1. 全额预算单位的预算收入要用于弥补经费预算支出,按核定数作“抵支收入”处理。
2. 差额预算单位要根据核定收支、全额管理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和收入预算。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是预算年度申请的经费补助数。
3. 自收自支预算单位,要本着收支自求平衡的原则,根据上述(一)、(二)两项收支预算的编制方法进行编制。
四、 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
文博单位的专项经费包括文物直拨经费和其它专项经费。
(一) 文物直拨经费包括国家直拨经费和地方直拨经费。
1. 国家直拨经费预算的编制
国家直拨经费是国家财政对全国重点文物的维修、发掘、征集的专项补助经费,由国家文物局根据各地重点文物保护的需要,直拨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物(文化)主管部门,用于指定的文物保护项目。实行“专项申报,逐项核定,按进度拨款,年终核销支出,项目完成后结报”的预决算管理办法。
(1)国家直拨经费使用范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经批准的重要考古发掘项目和珍贵文物收购的补助,以及特殊情况下经国家文物局批准补助的项目。
(2)国家直拨经费预算编报的程序:申请国家直拨经费的单位,向当地文物(文化)主管部门编报预算,由文物(文化)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文物(文化)主管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国家文物局。文博单位不得越级申报。
(3)国家直拨经费预算编报的内容,按国家文物局《直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
2. 地方直拨经费是指地方财政和文物(文化)主管部门拨给文博单位的文物维修、发掘、征集的专项补助经费。其经费使用范围和预算的编制,由地方文物(文化)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二) 其它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
其它专项经费是指需要专项申请的一般永恒建筑物大型修缮和大型专用设备购置经费。根据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逐项编列。申请专项经费的起点由地方文物(文化)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 文博单位的正常经费,实行“预算包干”办法。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包干形式:
一、 经费和任务挂铯,一年一定。适用于任务量和开支定额易于计算、经费全部或基本上依靠上级主管部门拨款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文博单位;
二、 核定基数,比例递增。适用于需要发展而又较难计算工作量和开支定额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文博单位;
三、 包死基数,一定几年。适用于收支比较稳定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和差额预算管理的文博单位;
四、 核定基数,比例递减。主要适用于收入较多、有条件逐步实现经费自给的差额预算管理的文博单位。
文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以后,减收超支不补,增收节支和经费结余单位留用。
第十二条 预算的审批和调整
一、 文博单位编报的经费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即成为预算拨款和预算执行的依据。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二、 文博单位经费预算确定后,一般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变动时,应提出调整预算的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文博单位年度决算的编制
一、 文博单位在年度终了,要认真总结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教训。
二、 编制年度决算,要按照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编报要求,分清资金渠道,分别编报。上报的年度决算要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表格完整,帐长、表表相符,并编写详细的决算说明,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
三、 年度决算必须有单位领导、主管会计、财务负责人和制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❻ 机关事业单位维修维护费标准

事业单位维修(护)对象,包括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系统的维修(护),前者包括房屋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_し岩话愣际嵌ǘ罟芾恚壳捌毡榈谋曜嘉?4万每年,包括因公务用车实际发生的燃油费、养路费、保险费、租车库费、维修费、人工费、折旧费等与车辆使用有关的费用。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向个人支付的公务用车费用,原则上应低于本单位公车改革前一年度车改车辆实际发生的费用。

❼ 行政事业单位维修费应该有哪些附件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专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属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不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http://www.lawxp.com/statute/s1743834.html#div32341738

❽ 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有哪些细则

近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试
行)》,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维修,是指使用中央预算内维修资金、行政事业费对归口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管理的办公用房(含房屋本身及其设施设备)进行的维修。

房屋本身和设施设备定义及分类参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试行)》(国管房地〔2004〕85号)(以下简称《标准》)有关规定。

第三条 国管局根据房屋建筑年代、使用年限、危旧老化损坏程度、使用功能调整等因素,结合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负责项目审批、计划编制安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使用单位”),根据办公用房的完好情况和实际需求,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参与或受国管局委托组织项目设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

第四条 办公用房的维修,应在保证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前提下,科学组织,严格控制标准,注重维护和完善使用功能,做到经济、简朴、适用。
第五条 根据损坏程度和修缮工作量的大小,办公用房维修分为大修、中修和日常维修。
大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全面修复,以及建筑面积调整不超过原建筑总面积15%
的小型扩建等;
中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局部修复;
日常维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及时修复和日常维护、保养。
第六条 办公用房维修的程序主要包括检查鉴定、项目确立、计划安排、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必须严格执行,并按顺序逐步实施。第二章 检查鉴定
第七条 已投入使用的办公用房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的时限和内容进行日常检查、详细检查和专门检查。必要时应进行不定期检查。

❾ 行政事业单位维护维修费应怎么用

财务制度中有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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