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通事故修车费用谁先垫付
交通事故修车费用谁先垫付这个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可以由责任方垫付,之后凭发票去保险公司理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认定你方全责的,那么就对方的车辆损失你方是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你车辆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你的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承担,此时你可以让对方先自行垫付,后由你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者你垫付费用后,直接找你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
一般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先进行维修,在提车时交纳维修费用,如果在保险范围内,一般保险就会去结算,如果是超出交强险范围的,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出资。 如果对方是全责的话,同样对方或者你自己垫付修车钱,之后再把修车发票公示单和双方事故时的交裁或快速处理协议书给保险公司进行报销。具体由谁垫付,则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定损金额在2000元以内,属于快速理赔范围之内,如果责任方负责定损的保险公司理赔员不需要对方提供维修车辆后所开具的修车发票就可以给予赔款的。那么责任方就可以把维修车辆的费用直接交给受损车辆的驾驶员。
维修车辆费用如果超出2000元的范围,如果数额巨大的话,责任方也有责任垫付维修费。通常是受损车辆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待车辆修好后,提走车辆时把修车费用直接交给维修车辆的4S店就可以了!保险公司理赔员在电脑里成功接收到4S店的反馈,确认修理完毕,就会把维修车辆的垫付费用直接存入之前留给保险公司理赔员的预留银行卡。
建议您为了让自己的损害程度降到最小,如果自己在经济方面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也可以自己先行垫付费用,积极治疗和及时维修车辆,为早日结案创造条件。 毕竟通过公了的交通事故的案子,对方是无法逃避赔偿责任的。最终,你还能保持着起诉对方的正当权利,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㈡ 定损后谁垫付修车费呢
一般情况下 ,交通事故中的修车费用是需要车主本人垫付的。
从车辆定损到完成赔偿的具体流程为:保险公司先定损再维修 ,当车辆维修完成之后由车主预先垫付维修金额 ,而后车主便可以拿着维修的发票向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但如果在交通事故中 ,事故责任判定为对方全责的话 ,车辆维修金额应由对方负责 ,所以我们并没有必要对其进行垫付(反之亦然)。注意:即便是我们着急用车的情况下 ,在没有得到对方明确回应前也切记不可自行垫付维修费用 ,否则将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定损金额
其定损多少只是一个大致的维修估值 ,具体的保险公司赔付金额还需根据车辆的维修发票而定。当然 ,如果车主对保险公司给出的定损金额不满意的话 ,除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之外 ,还可以委托相关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如果异议冲突上升到法律层面便可请求国家物价局的价格认定中心进行评估(物价局作为国家行政单位 ,一般不会介入到普通的交通事故当中) ,而物价局所给出的定损金额一般是最具权威性的 ,同时法院也只会认可物价局作出的评估。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原则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 ,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 ,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㈢ 车辆维修费报保险公司,需要先垫付费用么
如果是直赔店,就不需要垫付费用,修好,直接开走就好了!
如果不是直赔店,需要自己先行垫付费用,然后拿着定损单,修理明细发票,身份证等等资料去保险公司柜台办理理赔!
㈣ 车辆维修费垫付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垫付,最终会退回,那么说明不是单位承担,不需要时费用,所以第一笔不专对属
2、即然是垫付,则计为应收,也就是应该收的款项,所以分录为:
一、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二、收到退回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支付和退回有差额(比如有免计赔偿部分),这个差额才需要确认为损益,计入管理费用。
㈤ 汽车出险后,是否要为对方垫付修理费
下次遇到这种事,你就全责就完事了,反正你有保险。别分担责任了。你全责,保险公司可以给你全报,这样垫付要钱就费劲了。我就经历过这样的事,下次吸取教训吧。
㈥ 我全责.对方车辆的维修费需要我先垫付么
最好不要先垫付,抄首先是要袭保险公司定损,然后是不是有指定地点修理的,有些人就找个小修车铺连发票都没,你给了钱怎么找保险公司报销?
定损完成后让对方先垫付修车费,
双方车辆都修好以后,拿好发票和材料一起去你的保险公司报销,
保险公司收下单据会把钱转给你,你再转给对方就行了!
注意:如果对方没有发票或者超出定损金额,保险公司是不报销的,千万不要先给了,到时候保险公司不买账,你只能自己贴了。
㈦ 保险公司要求我垫付车辆的维修费用,请问这是否合理
不应该先垫付。
1、交通事故裁定要以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是不是全责,也不是那一个人说了算的,交警的认定书是代表组织的,责任认定书没出一天都有可能改变裁决。除非你自认且保险公司也认同,否则万一对责任有新的裁决,多付出的费用保险公司不报,作为个人行为找对方追回来难度也很大。
2、交通事故发生后,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通过定损中心打价,而不是车主自己拿到4S店维修,一者未通过定损中心打价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认账的;二者车主把车拿到4S店,可能会把事故外的旧伤也修了,造成多发生修理费用,保险公司也是不认账的。
3、你先垫付费用了,对方很可能不着急去交警处处理事故的,证件没有扣,车辆修好了照常使用,当然不着急。所以先不要垫付修理费,对方要用车就要修车,要修车还要把自己垫付的钱要回来,应该会积极找交警处理事故的。
4、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负有事故责任者需要先行垫付修理费的。
5、关于事故赔偿方面的事情,应该多和保险公司联系,那些能赔,那些不能赔,他们很清楚,按照他们规定的程序办,一般不会出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㈧ 汽车事故发生后维修车的钱要自己垫付吗
汽车事故发生后产生的维修费,可以在赔偿后支付,也可以先行垫付再要回求赔偿,具体以答事故双方和保险公司的协商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8)车辆维修费垫付说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㈨ 对方维修车辆的费用我们需要自己先垫付还是怎么样
事故发生后对方全责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修车后要对方来给你交费,然后你提车走人。因为保险报销的钱是近对方的银行卡里面,如果你交钱了,把发票给对方了,报销后的钱就进到对方银行卡了,他要是耍无赖不给你,也很麻烦,还要起诉,否则你就拿不到钱。
第二种就是,你先交钱,然后拿着发票到对方那里,你给他发票,他给你钱,一手钱一手货。两不相欠。
第三种办法就是,你和对方一起到他的保险公司去,签个协议,要求保险把钱直接打进你的银行卡。
上述都不行的话,就只能你自己先交钱提车。然后把发票给对方,等着他报销完了再给你,要是他不给的话。那就到法院起诉他。